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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要你的爱  第9页    作者:单炜晴

  这下情况真的不妙了!

  第七章

  忘了是什么人曾说过——爱情总是来得很突然。

  曾经,他同意这句话。

  对他这个情人遍布全世界的人来说,每一段恋情的开始都很突然,因为他连对方的名字都来不及记清楚,便动身前往下一段爱情,所以他始终相信这句话,也以为自己明白话中真意。

  但在他心中一直有个最爱的人——崔姬。

  他敬爱她,崇拜她,把她当女神般放在心底最深处爱着、恋着。

  不论他有多少段爱情,他最爱的女人只有她。

  为了追上她,他当起模特儿,为了亲近她,他从美国搬到英国,为了她,他甚至可以取一个像女人的英文名字,只要能守着她就够了,他一直是这么想的。

  无奈天性怕冷、身子骨弱的他无法克服英国阴雨的天气,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有三百五十天在生病,剩下的十五天则是住院打点滴,所以他才会选择到台湾度假兼调养身体,因为封苍征在台湾。

  封苍征是唯一跟崔姬有血缘关系的人,且长相神似,基于爱屋及乌的道理,他同样非常喜欢封苍征。

  如果看不见崔姬的话,那就选有封苍征在的地方过过干瘾吧!至少在他养好身体回到英国之前,还有一张跟崔姬相似的脸在他身旁。

  他以为他对崔姬的感情是爱情。

  ……在还没遇到虞飞鸟那个小呆子之前。

  “是恋爱、不是恋爱、是恋爱、不是恋爱……”坐在后台等彩排的封士泉,随手摘来一朵送给他的花朵,像个情窦初开的少年,数着花瓣烦恼。

  因为休假的时间告一个段落,他只得回到工作岗位,不知为何,离开那栋破公寓一个月的时间,他居然想念起那个小呆子。

  想念和她说话时会怒气冲冲教训她的事情,还有她那些来得突然、更不知所以然的怪异论调,和那些她所培养出的异次元空间。

  “崔士,你还好吗?”正巧走进来的经纪人,讶异地看着他诡异的举动。

  在镜中和经纪人四目相交,封士泉大吃一惊,尴尬的扔开花朵,故作镇定的转移话题,“要彩排了?”

  “舞台出了些问题,大概再二十分钟。”

  “嗯。”虚应了声,正好手机响起,封士泉暗自叫好,匆忙接起电话。

  打电话来的是远在台湾的封飒月。

  “你可真红啊!”没有问候,没有寒暄,封飒月劈头就给了他这么一句,而且口气不好。

  “啥?”封士泉有听没有懂,只知道她不像恭维,反倒像是兴师问罪,但为什么?

  封飒月正看着一系列的“崔士追踪报导”,对这个停留台湾不过几个月的堂弟,所造成的后遗症十分不爽。

  “不知道是谁告密的,你来台湾的事情曝光了,你知不知道?”百分之百不悦的情绪,透过电话传达过来的威力依然不减。

  “告密?”他去台湾的事除了她和封苍征以外,就剩他的经纪人知道,会有谁告密?“就算曝光也没差吧。”

  反正他现在人在英国,媒体追逐他也没用。

  “谁说没差!”封飒月的语气倒是极差,“最近每天睁开眼,一想到要应付那些赶不走、打不死的记者,我就觉得自己老了几十岁,这种精神衰老,你要怎么赔呀?”

  “应付记者?干你啥事?”他们的对话好像一直没说到重点。

  “你不知道台湾记者最厉害的地方,就是能挖出一个人的祖宗十八代吗?”

  封士泉皱起眉,综合她的话做出结论,“你的意思是,记者已经查到你们跟我有血缘关系?”

  “说清楚一点,是堂兄姊弟关系。”封飒月对这些小地方很在意。

  他翻了个白眼,“随你怎么说。”

  “算了,其实记者也不确定,只是常常打电话来。”是封苍征懒得应付,要不以他的能力要压下这条新闻也不是件难事。

  听她突然松懈的口气,封士泉立刻确定她不过是打电话来抱怨。

  啐!如果要抱怨不会去找别人呀,不然至少也替他带点那小呆子的消息……吓!他已经病到这种程度了吗?居然想从别人那里得到她的消息。

  “噢……”该死!

  察觉封士泉不太对劲,封飒月正要开口问,他倒是先说话了——

  “堂姊。”

  难得听他这么叫她,让她有些受宠若惊。

  “怎么了?”

  “如果突然很想很想见一个人,那是为什么?”他向来白皙无瑕的脸颊染上淡淡的红晕,还好封飒月不在现场,否则定会狠狠的吐他槽。

  很想见一个人?而且还是“很想很想”?那不就是超级想了吗?

  “是男的还是女的?”要是别人她不会问这个问题,但如果是她这个看起来男女通吃分不出性向的堂弟,这个问题就很重要。

  男的还是女的?

  想了半晌,封士泉才回答:“是一颗香菇。”

  “我想你只是饿了。”电话那头的封飒月愣了半晌,怀疑他是在寻自己开心。

  嘴巴张了又张,他实在不知该如何说起虞飞鸟。

  “不说?那我要挂了。”省得浪费国际电话费。

  没时间给他拖,封土泉不甘不愿的承认,“好吧,是个女人。”

  “恭喜你从执着于崔姬的年纪毕业了。”话筒里传来封飒月有一搭没一搭的鼓掌喝采声。

  不是她在说,举凡有长眼睛的,谁看不出封士泉对崔姬抱持的感情是崇拜?只有他一个人认为自己爱上封苍征的妈妈,也就是他的婶婶,其它人是觉得好玩才闷不吭声,没想到这呆子一路从青少年时期不长进到现在,终于对其他女人认真了,真是可喜可贺。

  “这跟崔姬有什么关系?”他还是很喜欢崔姬呀!

  原来他还没有自觉,那她来推他一把好了。

  “你不是谈恋爱了吗?”不知道是哪家的女孩,这么不幸地被他爱上。

  谈恋爱?他?

  “你说我谈恋爱?跟谁?”他听了一头雾水。

  话题怎么会扯到这里?这跟他刚刚问的问题有关吗?

  “你非常想见的那个人。”难不成这个花名在外的堂弟,其实是个恋爱白痴?

  封飒月仔细想了想,也不无可能,向来都是女人倒追他,封士泉只要像个帝王一样接受即可,根本不需要主动出击,这下情况可有趣了。

  堂姊的话仿佛一道落雷劈在封士泉的头顶,发出“噗滋噗滋”的声音。

  恋爱如果可以像数学公式,“X十Y=恋爱”的话,X套上他的名字,Y得出的解答真的会是虞飞鸟吗?

  封飒月在电话这边喂了老半天,也不见他答一声,干脆挂上电话,让他独自一个人慢慢想个明白。

  结果,封士泉这一想就想得没完没了,当晚的秀场上,甚至因心不在焉滑了一跤,成为隔天新闻的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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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湾

  炎炎夏日,气温酷热,连经过内有恶犬的屋子旁边,都只得到热得躲在树荫下的狗儿懒懒一瞥。

  “鸟语花香?四季如春?”封士泉每走一步,便如此质疑旅游书上写的四宇成语,是否出了问题?

  在近四个月的忙碌工作后,他再次得到一个礼拜的休假,没有多想,他立刻飞到台湾来,第一个想找的人不是封苍征或是封飒月,而是虞飞鸟那个小呆子。

  之前封飒月的那通电话,他仔细的思考好一阵子,再经历过困惑、不敢置信、百思不解,到后来终于承认自己的心情。

  是啦,他喜欢上那个天兵蠢蛋。

  现在他不只相信“爱情来得很突然”,同时补述“爱情也很没道理”这点。

  明明是个一开始被他误认为女狗仔的新邻居,没什么优点,只会替他找麻烦的小呆子,现在他竟变得见不到她会想念,甚至出现幻影——

  “崔士!”

  眼前的幻影还会喊他的名字呢!

  不管封士泉错认眼前那个穿着无袖和短裤,口里咬着棒冰的虞飞鸟是幻觉,已经几个月没看到他,她手上的购物袋掉到地上,三步并作两步往前一跳,一把抱住他,整个人像无尾熊般缠在他身上。

  “崔士,崔士!”她像发了疯似的直嚷着他的名字,脸上漾着纯真可爱的笑容,但眉问却锁着几道折痕。

  她好想他。

  不善于思考的她终于了解自己突然介意起他的理由,会那么的在意他,是因为情感凌驾于理智,原先单纯对偶像的崇拜已经变质,以喜欢作为基础,掺入一点暧昧作为调味,然后升格成了爱情。

  那时不想交出照片,原来是因为嫉妒呀!

  给她那么大力一撞,封士泉差点被撞飞出去,直退了两三步才稳住脚。

  “你……”对于她热情的迎接,他显得手足无措。

  “很累吗?台北好热,我都快中暑了!”想起掉在地上的便利商店塑料袋,虞飞鸟从他身上跳下,拾起袋子,从中拿出一堆棒冰,“这是我刚刚买的,趁融化前快吃吧!你要哪种口味的?有草莓、巧克力、苏打……”

  加起来大概有十种的棒冰全被推在他面前,她还是像之前一样,一有好东西,第一个想到的就是和他分享.

  盛夏的天气,心头暖暖的,却不是令人感到烦躁的温度,而是一种很缓和很舒服的温度。

  看来这个小呆子也有所成长。

  “嗯?”虞飞鸟捧着棒冰,殷切期盼的模样像是把自己的一切都献给他,澄澈的大眼纯洁无瑕。

  不知真的是暑气的影响,还是从柏油路面蒸腾起的热空气,让她那张早已看习惯的脸,深刻强烈的刺激着他的视觉。

  蓦地,他一个箭步向前主动抱住她,低沉的嗓音在她耳边低喃——

  “我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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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ero、Kero……”

  什么声音?

  “……是也!”

  好耳熟,但他怎么想不起来……

  眨眨浓密的睫毛,昏沉的晕眩感逐渐散去,一股清凉的感觉由额头散开。

  “好冰!”放在他头上的是什么东西?

  “崔士,你醒啦。”原本看卡通看得津津有味的虞飞鸟,趁广告时间来关心他。

  稍早他仅留下一句“我回来了”人就晕了过去,好在她力气大,独自将他扶回她家,然后替他冰敷。

  “你怎么……”体力向来不好的封士泉,努力了好一会儿还是爬不起来,只好继续赖躺在沙发上。

  “你中暑晕倒,我就把你带回我家啦。”反正都是邻居,他醒来刚好可以回自己家。

  “中暑?”难怪他一直觉得头重脚轻,看到她还以为是幻觉。

  见他挣扎着要坐起身,虞飞鸟眼捷手快的接住搁在他头上的冰袋。

  “好一点了吗?”

  “嗯……”这还是他这辈子第一次中暑,原来是这种感觉。

  他的回答有气无力,她当然不会相信。

  某件事闪过她脑海,虞飞鸟突然击掌,高喊:“我帮你刮痧!”

  “刮痧?”那又是什么?

  “中暑的时候只要刮痧就会好了。”她想起母亲以往中暑时的消暑方法,虽然她没试过,不过照做就对了。

  “我是问你什么是刮痧?”听起来不像是一种药,但又可以治病,不会跟针灸类似吧?

  “刮痧是……嗯……就是……”她思考着有没有一种好的形容,“啊!想到了,刮痧就是一种民俗疗法。”

  嗯,没错,就是这样。

  “呆子,你有说不是跟没说一样嘛!”他还在头痛,这个小呆子一定要把话说得不清不楚才甘愿吗?故意想气死他是吧!

  “总之,刮完痧后会很舒服的。”

  “是一种行为活动吗?”他还是想知道刮痧到底是什么,竟会让她说不出口。

  食指停在唇上,她想了一下,“算是。”

  “会用到针吗?”他看过奇人异事的节目,有播过针灸用的银针,可是比缝衣针还大,如果是那样的话,他宁可中暑也不要刮痧。

  “针?”要针做什么?“只用一根汤匙和些许清水就好啦。”

  汤匙和清水?

  封士泉反复思忖着,确定这两样东西不会造成莫大的疼痛和伤害后,终于松口答应。

  “我先说,只要我一不舒服,就立刻喊停。”即便看她拿着汤匙和一碗清水,像在吃饭般,他还是不敢完全相信她。

  毕竟她是虞飞鸟,不出点错就不是她了。

  “没问题,放心。”怎么会不舒服?想她老妈一刮完痧,可都是活蹦乱跳跟条活龙一样。

  “那就好。”说是这么说,他还是有顾虑。

  “好了,背对我坐下,并把上衣脱掉。”她坐在自己的宝座,要他坐到她面前。

  要他坐地上?封士泉挑眉,心里有些微词,不过最让他不解的是——

  “干嘛要脱衣服?”

  “不脱衣服就不能刮痧啦。”这是基本常识嘛.

  停顿了三秒,然后他倒回沙发上,“算了,还是维持这样吧。”继续吹冷气,他总会好的,要是没用再去看医生,也好过让她这个蠢蛋使用民俗疗法。

  “你刚刚答应我了。”虞飞鸟很坚持。“君子一言既出,不是应该几百匹马都拉不动的吗?”

  “不用两匹马就可以把我拖着跑了,你凭什么认为我说的话这么有分量?”他冷冷的吐槽。

  “崔士……”

  懒懒的抬眼,他打断她的话,“还有,我不是说过别再让我听到你叫我崔士吗?”

  “咦,可是……”她习惯了呀!

  封士泉故意背过身,强烈表达出不愿和不悦。

  “唔……”手上捧着汤匙和碗,虞飞鸟跪坐在沙发旁的地上,表情很可怜。

  即使背对着她,封士泉都能感觉到她没离开的视线和存在感。

  唉,老实说,他现在还挺不舍看到她失望的表情,但又搞不清楚她所谓的“刮痧”到底是啥玩意,于是他陷入二选一的苦恼中。

  “崔士……”偏偏她还来几声博取他同情的低唤。

  良久后,他闷声提出条件,“如果你以后都叫我士泉的话。”

  “嗯?”意思是……

  “如果你以后都叫我士泉,我就让你做那劳什子的刮痧。”

  跟她迂回,她绝对搞不懂,还不如有话直说。

  “嗯,士泉。”虞飞鸟闻言,马上乖乖改口。

  但封士泉没那么容易被骗,以前她也有过这种前科,在他的威胁下乖乖喊他的本名,但之后还不是又变回来了。

  “假如再给我听见崔士这两个字……”

  “就罚我一个礼拜不能跟你说话!”她不假思索的说出惩罚。

  微锁眉,他一时间无法分辨那是在惩罚谁,不过就像她说的,如果不想重一点的惩罚,对她而言是没用的,因为她太粗心,根本不会记太多小细节。

  他哼了哼,“我勉强接受。”

  “那快点来吧。”回到自己的位置上,虞飞鸟拍拍跟前的地面,要他做好准备。

  封士泉也不再啰唆,利落的把上衣脱去,盘腿坐下。

  哇!如此近距离的看,他身上一丝赘肉也没有,身体的线条简洁有力,却高贵俊雅,就如同他给人的感觉,是个风度翩翩的超级名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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