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韶晴很酷,没哭,表情很严肃道:“夕夏,你还欠我两个美人,记得吧。”
“嗯。”
“我等你喔。”
“可是……”
“没有可是,不管发生任何事情,你都要有职业道德,就算你在手术中遇到任何危险,你都要大声吼着,你还欠我两个美人,没画完,所以你哪里都不去!听到了没有?”
看着毒舌派的晴老大说着,眼眶逐渐泛红,许夕夏不禁笑眯了眼。“遵命,老大!”
她会回来的,她会回到工作岗位上,回到她原本的生活。她紧握着庆至的手,她要记住他的温度、记得他的爱,她会用尽所有力量平安归来。
“庆至,等我。”
“嗯。”
进入手术室,她闭上了眼,听着医生的叮嘱,她在三、二、一的倒数声中,陷入了黑暗。
她并不害怕,因为她知道,当她下次再张开眼时,一切将会更美好。
“……夕夏。”
不知道过了多久,她听到有人在耳边轻唤着。
那嗓音非常温柔而带着祈求,催促她张开眼,于是她听话张开了眼。花白的世界,让她的眼微眯着,直到那张陌生却又熟悉的特写凑到面前,她才得以睁大,只见那俊脸有些紧张不安,却力持冷静地勾笑着,真不知道他要消弥的到底是谁的恐惧。
“夕夏?”
她知道,他正在等待她的回应,不过……稍稍吓吓他应该没关系吧。
等到他因她的沉默僵住,冷静的面具开始出现裂痕,紧张地要找医生时,她打算结束闹剧,但她发现她说不出话。
心头一窒。
不会吧……她怎么了?
尾声
许夕夏的脑瘤成功摘除了,但一如医生原本估计的,手术风险果然落实在她身上,虽然她没有再一次丧失记忆,她却无法正常开口说话。
良性脑瘤通常会选择一次切除干净,但在切除干净的情况下,却很容易伤到其他的神经元,依切除的部位产生各种后遗症。
庆幸的是,这并非是永久性的损伤,透过复健,可以帮她早日复原。
于是,在出院两个月后,方庆至开始陪她透过语言治疗师的帮助,进行复健,就像个幼儿一般,从头开始学说话。
然而,除了出现语言障碍之外,当初其他症状全都消失,让她身边的人总算可以放下心来。
努力了两年,许夕夏从开口不能言的状况,慢慢地变成了聒噪的鹦鹉,让语言治疗师宣布,她已经完全复原。
而她也已经开始工作,把两年前欠下的两个美人还清,还开始接下其他工作,而方庆至这两年来除了照顾她,也努力冲刺工作,开发许多软体,和其他手机大厂合作,她常常两三天见不到他一面。
所幸,她自己也有工作,倒也乐得轻松。
“有吗?可是我没收到耶,你要不要再E一次?”这天,她和翁韶晴边通着电话,讨论封面绘画的细节,一手边转着笔。
“好,我再E给你,然后你先看,待会我再打给你。”
“好,待会再聊。”就在她挂上电话时,指尖上转的笔飞了出去,掉在她的电脑桌底下。
她蹲到地上捡起,却发现电脑桌底下有好几个PC周边商品的纸盒子,而压在最底下的是个特别精致的扁型木盒,教她不由得抽出来瞧。
一打开,惊见是几封航空信,收信人是自己,而抽出信纸一看——全都是庆至写的,依时间来看,大概是他去留学时写的,而内容……她一封封地看,唇角的笑意加深。
他真的很爱她呢,字里行间藏着思念和爱意原来她把信放在这里。
而当她拿起最后一封信时,却瞧见底下有枚在暗处也闪动光芒的戒指,拿起一看,竟是只钻戒,瞬间,她脑中仿佛闪过他以高跪姿献上钻戒的画面,旁边有许多人起哄……
“夕夏!”
突地听见他的呼唤声,教她想也没想地就把钻戒塞进口袋里,顺手再把信丢进盒子,往电脑桌下一推。
“你在干么?”方庆至开了门,倚在门边。
“没事,你怎么这么早回来?”
“六点半了。”他指了指手表。
她看信看了这么久吗?
“啊……我还没煮饭……”她可怜兮兮地朝他身上蹭去。“亲爱的,不知道今天有没有口福享用你的厨艺?”
“这是我的荣幸。”
他说着,正要跟她讨个吻,却见电话响起。
她赶忙接起,“信……呃,我看看我看看……哎唷,人家在想事情咩,这么生气是更年期了喔。”
方庆至揉揉她的头,走出房外,准备化身为大厨。
而她边讲着电话,边开信箱,脑袋里却不禁想着,两年了耶,他不打算要结婚吗?都求过两次,她也都答应了,可是一直没有婚礼唉,不知道找到婚戒这件事要不要跟他说。
讲完电话后,吃着他做的饭菜,许夕夏犹豫着到底要不要把找到婚戒的事告诉他。
然而,方庆至倒先提了话题。
“你看。”他将明信片搁到她面前。
许夕夏拿起一瞧,再看他一眼。“这是什么?”
“对呴,我都忘了你不记得这些事。”方庆至一楞,不禁摇头失笑。“我们高中毕业那天,每个人都交出一封信当时空胶囊,约好十年后再打开,而这就是学校寄来的通知。”
这两年来,他和她相处时一点障碍都没有,就和以往一样,导致他都忘了她丧失所有的记忆。
“喔。”她点点头。
“明天一起过去拿吧。”
“明天星期五耶。”
“等到例假日,学校也没人,到时找谁拿?”
“嗯……好吧,去看看也好。”她也想知道十年前她到底放了什么东西。
翌日,方庆至利用中午休息时间,载许夕夏前往睽违十年的母校。
两人步行在校园里,他发现行政大楼已经换到后头,只好拉着她往后走。
边走着,他边介绍校园,仿佛他是带她来参观学校似的。
“夕夏,那边,我们以前就是在那里打篮球的,旁边那台贩卖机被你踹过好几脚。”
“真的假的,我有那么暴力吗?”她存疑。
“那是因为那台贩卖机超会吃钱。”他哈哈笑着,仿佛看到十七岁的许夕夏,浑身充斥怒气,正暴力地踹贩卖机的身影。
“那被踹是应该的。”她毫不愧疚地说。
方庆至大笑,拉着她走过中庭花园,瞧见当年那人造池塘时,眸色不禁柔了起来。“夕夏,你到亭子里等我一下,我过去拿时空胶囊。”
“好。”
方庆至直朝行政大楼而去,而许夕夏则是闲散地走进亭子,垂眼看着池塘,瞬地,像是有道光芒闪过脑际——
明明是白天,艳阳高照,但却仿佛看见了无数萤火虫从身边飞掠而过,那萦绕的流光如梦如幻地流窜闪动,在她心底团绕着。
隐约中,她仿佛看见那池边,有个年轻的大男孩手握着萤火虫的尸骸,对她说着,“萤火虫的寿命极短,闪烁着光芒只为了寻找注定的另一半,想在这有限的时间内,以光亮让对方找到自己。”
还有另一个他说:“我就像只萤火虫,一次次地转世,不断发出光亮,就为了让你看到我……如果我是萤火虫,那么,就算你在黑暗中迷失了方向,我也能透过不断发出的光芒,引导你回到我身边。”
她怔愣着,头痛得教她忍不住闭上眼。
然而,那声音还说着,“萤火虫一生只为爱而活、为延续而活,虽然躯壳会死去,但它还存在着,只是把体内的养分供给寄生的菌种,长出了菌菇,这就是能量不灭定律。”
“能量不灭?”她低喃着。
“夕夏,有些东西会变,却是永远不灭,只是转换了,你懂吗?”那声音低哑回答着。
她不禁想起,他也说过,“从朋友变成恋人,再从恋人变成亲人,这就是我的能量不灭,我的爱情只会不断转换形态,但永远不灭。”
她怔忡不己,直瞪着那潭水池,仿佛瞧见萤火飞入她的体内,密密地织就着她散落一地的记忆,流窜着、穿织着,将所有的缝隙填补起来,固定在她的记忆之墙上,让那片荒芜不但充满色彩,还璀璨缤纷得教她赞叹。
“夕夏。”
唤声让她缓缓抬眼望去,眸色剔亮如琉璃。
“我拿到了,这是你的,这是我的。”他扬着手中的两个牛皮纸袋。“先打开谁的?”
“你的。”她笑说着。
方庆至勾笑打开自己的牛皮纸袋。“我的告白。”
她接过手,看他以苍劲的字体写着——我爱许夕夏,在我打开时空胶囊时,我的能量不灭定律应该已经进阶成立了吧。
他有些羞赧地轻咳了声,“你可能看不懂,不过这个进阶指的是——”
“阿庆,没有进阶,我怎么会陪你洗鸳鸯浴?不过你也太卑鄙了,根本就没跟我洗过鸳鸯浴,还骗我。”她眯眼,指控着。
方庆至怔愣地看着她。“你……”她叫他阿庆……
“想进阶,得先求婚呀。”她想了下,从怀里取出一直搁在身上的钻戒。“不过你已经求过两次了,说不定根本就不想结婚了。”
她想,这个时候,失踪很久的婚戒也该派上用场了。
他的眼泛着月华,好一会都说不出话。
“不是……我在等你点头,因为你还没答应我。”
许夕夏怔住,这才想到他第二次求婚时,她似乎没点头……原来问题是出在她身上,不禁轻咳两声。“……阿庆,今年夏天要不要陪我去秘密基地看萤火虫?”
她取出放在自己牛皮纸袋里的一幅画,画里是她和他,在漫天星光底下,与萤火共舞。
方庆至一把将她拥入怀里。“好。”
她笑眯眼。
他说,不管她失忆几次,他都会爱她几次。
她又何尝不是?
就算一次次遗失记忆,但她也会找回来,让它永远不灭。
番外 恶灵附身
在许夕夏找回所有的记忆后,方庆至立刻着手策划两人的婚礼,而婚礼之后的生活,一如他想象中那般完美而甜蜜。
他不禁感谢老天,实现了他一生的愿望,也以为平静的日子会一直持续到他终老,然而,就在一天清晨,他被踹下了床。
“……夕夏?”不明就里被踹下床的方庆至,努力爬回床上,但还没来得及搞清楚到底是她睡癖差,还是怎地,便听见她尖声咆哮着。
“走开,你好臭,你走开!”
他呆住,一股恶寒从心间爆开,想也没想地将她一把抱进怀里。“夕夏,你不要吓我……”
“走开,谁准你抱着我,方庆至!”许夕夏手脚并用地踢踹着。
他无法理解地看着她莫名高涨的情绪,不知道自己到底是哪里惹到她。“你不要生气,跟我说你到底怎么了?”
“我不知道,反正你抱着我就让我难受,放开啦!”她骂道,又一脚踹过去之后,正想爬下床,一股作呕感冲上喉头,教她哗啦啦地吐了出来。
方庆至冒出一身冷汗,立刻决定带她去医院。
诊治之后——
“恭喜你,方先生,你要当爸爸了。”医生如是说着。
他呆了下。“……这里是脑科吧。”
“是啊,不过这是验血的报告,怀孕几周得要去妇产科确定,待会记得带她过去。”
他还是呆楞着,好一会才反应过来。“这真是个好消息,但我想知道的是,她为什么会突然好像很恨我、希望我滚开,好像无法忍受我似的?”
“可有吵架?”
“没有!”事实上,昨天晚上他们还在床上温存得很幸福。
天晓得一早醒来,竟会风云变色。
“那么,也许许小姐是因为怀孕的关系,导致——”
“她现在是方太太。”
“……好,依方太太的状况,推测极有可能是因为怀孕导致贺尔蒙改变,甚至是脑垂腺分泌问题造成的,毕竟她曾经得过脑瘤,而脑部有太多未解的神秘系统,所以——”
“怎么医治?”他不耐地打断医生的长篇大论。
“这……大概就跟妊娠毒血症是同样的道理,恐怕要等到孩子出生,状况才会转好。”
“怎么会这样、!”
“不用太担心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
才怪!方庆至根本无法忍受一天不拥抱她,可是只要他一接近,她就开始歇斯底里,一到晚上,他只能独守空闺,让他梦想中的完美世界彻底破灭。
更糟的是,随着怀孕周期增加,她开始出现孕吐和脚抽筋的状况,甚至双腿严重水肿,造成她疼痛难捱,然而,他却因为工作繁忙,不能陪在她身边。
“学姊,只要你不舒服,赶紧推我。”苏幼嘉被方庆至招来当陪产,负责夜间抽筋时,可以给予全方面的照顾。
“幼嘉,对不起,要麻烦你了。”许夕夏怀孕后,脸色苍白、身形愈显枯瘦,压根看不出她怀孕已经进入第二十八周。
“一点都不麻烦。”她握紧拳头。“可以为学姊效劳,是我的荣幸。”
许夕夏想笑却笑不出来,因为她的大腿立刻很捧场地开始抽筋。而且是两只脚一起来!
“韶晴,快来帮忙!”苏幼嘉一人只有两手,服侍不了两条腿,赶紧搬救兵。
听见呼喊,翁韶晴立刻从门外冲进来,按着抽筋处狠狠往下推,痛得许夕夏几乎要喷出两泡泪。
折腾了好半晌,抽筋的恶梦才逐渐退散。
“学姊好可怜,怎么怀孕会这么难受?”苏幼嘉暗暗发誓,以后绝不生小孩。
“外头那个更可怜,整个面色枯黄、形销骨立。”翁韶晴无奈地摇头。“怎么会有人像你们这样,怀孕后一点喜悦气氛都没有,搞得像是世界末日。”
“我也不知道……”许夕夏忍不住啜泣。“我也好想他,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只要一看到他,我就觉得很想吐、很想打他……呜呜,之前被外星人附身失去了记忆,我现在该不会是被恶灵附身了吧。”
“你胡说什么?孕妇不准哭,很伤眼的!”翁韶晴喝道。
被这么一斥责,许夕夏硬是把剩余的眼泪给逼回眼眶,但整个人好沮丧。“不知道要到什么时候,这种状况才能解除,我已经好久没抱他了……”
“乖,不要胡思乱想,等到你把孩子生下来,一切就恢复正常了。”
“真的吗?”
“天晓得。”翁韶晴小声咕哝着。
而后,就在许夕夏怀孕进入第三十六周时,羊水破了。
她被快速地送进医院,而方庆至因为不能进入里头,怕引起她情绪高涨,所以只能在产房外头不停地来回跛步,直到产房那扇门打开来——
“方先生,这是你的儿子。”护士抱出了一个皱不拉几的婴儿。
他淡掠一眼,忙问:“我太太呢?”
“等一下会送到恢复室。”
方庆至点点头,抱着悄悄不安的心,等到许夕夏转到恢复室,他才轻轻踏入,不敢靠她太近,就怕她情绪又太激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