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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王子遇上高跟鞋  第1页    作者:金瑰子

  恐龙与童话 金瑰子

  我是恐龙!

  对,没错,我真的是恐龙!

  虽然很不想承认,但我的的确确是恐龙。

  这本小说的问世,更是证明了这点。

  呜呜呜……悲泣中……请稍后……

  哎唷!谁拿问号丢我?

  讨厌,得赶快去跟小龟借壳来挡一下才行。

  小龟是谁?她就是本书的女主角,我几乎是依照她的型来写的。因为她的失恋,才让我有灵感完成这本小说。不过,那已经是四年多以前的事……

  好咩,好咩,所以我刚刚不是说了,我是恐龙,神经传导超慢的。

  因为就连我自己也没想到,居然要花这么久的时间来消化她的失恋,然后才孕育出灵感开始创作。

  其实她的故事并不稀奇,不过是一个傻女孩为了想结婚,特地离乡背井请调到台北工作,却意外发现男友根本不想和她结婚,暗地里还在追求另一个女人。

  她怨、她恨,却还是不惜抛弃自尊求他回来。

  然而狠心的男友依然坚决弃她于不顾,让她在人生地不熟的情况下,一方面要忍受情伤,一方面要适应新环境,差点就这么崩溃。

  尽管如此,她还是不愿意回家寻求慰藉。

  原因?因为她不想成为教材本,不想看到左邻右舍、亲朋好友一边同情她,一边跟朋友、小孩说教要以她为警惕。

  我想那时候她一定过得很辛苦,也庆幸她终于走过来。

  只不过,满脑子爱幻想的我,竟然暗地里在猜想,会不会是她的前男友得了什么不治之症,为了逼她离开所以不得不想出这个馊主意?

  小说里不是常有这样的情节吗?男主角把自己的表妹还是学妹的找来演戏,宁愿女主角心碎,也不愿让她面对爱人的死亡。

  说老实话,这种作法真的很蠢!就像《灰姑娘》的故事一样,王子的决定着实让人捏把冷汗。万一能穿上玻璃鞋的是高龄八十的阿婆,他要怎么办?娶她吗?

  所以,我决定写一个不相信童话的女主角,但是她的名宇就叫做童“嬅”。然后,在“童话”的歌声当中,我终于完成这本小说。

  啪……啪……我说完了,谢谢大……

  哎呦——谁又拿问号丢我?

  啥米?我长得像不像恐龙?

  废话,当然不像喽!

  那个谁啊,竟敢用怀疑的眼光看我?

  人家可是定期会去护理肌肤,随时保持漂漂美美的,常会有人错猜我的年龄呢!(哦呵呵呵呵……)

  就酱啦!下次再说。(别怀疑,我说有下次,就一定有下次!)

  第一章

  天空很蓝,她的脸也很蓝。

  这可不是说她是什么外星人,还是什么突变人种,更不是患了什么怪病,这一切只是因为她快气疯了。

  一口闷气梗在童嬅的胸口,要上不上、要下不下,她几乎以为自己会这样休克而死。

  当初北上根本就是一个错误的决定,这个大都市压根就跟她的八字不合。打从她上来之后,就没有一件事情顺利过。

  一步错,全盘输。连找个工作,都要被人家嫌东嫌西,甚至还恶毒的说她这么丑也敢来面试。

  我呸!搞清楚,她卖的是脑子里的东西,可不是肉体皮相。要不然,当初就该在招人的时候,说清楚讲明白,他们要的不是人才,是美女。

  参加这种选美面试,根本就是浪费她的时间。

  她愈想愈气,忍不住大脚一踢——原本只是想踢踢路上的石子,谁知道连脚上的高跟鞋也跟着石子一同投奔自由。

  砰!鞋子正中一个帅哥的脸。

  喔喔,这不可不妙了!

  只见这位身材高硕的帅哥慢条斯理的弯腰捡起鞋子,还伸手递给她,更可怕的是,他竟然还在笑?!

  “小姐,你的鞋子。”

  哪有人被鞋子K到,还笑得出来?

  “对不起,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这种笑里藏刀的人最可怕了。

  道歉的同时,她的小脚立刻退了三步,做好落跑的准备。

  虽然对方看起来斯斯文文,不过人不可貌相,搞不好他是什么黑道大哥。瞧他那双有力的大手,随便一拳挥过来,她可能连命都不保。

  不能怪她这么想,现在的社会这么暴力血腥,连超车都有可能被人拿刀乱砍,更何况她还用“武器”攻击人……虽然她真的真的不是故意的。

  “小姐,你的……”对方才向前靠近她一步,她就立刻拔掉另一脚的高跟鞋掉头就跑。

  “等等……”

  妈呀!他竟然还追过来!童嬅跑得更急了.

  “我都已经跟你道歉了,你还想怎样?拜托不要再追了。”

  “我只是想把鞋子还给你。”

  如果一只狼告诉你说它吃素,不吃人,你信不信?拜托,她可不像小红帽那么好骗,说还鞋子只是借口吧!

  童嬅哼哼两声,索性一不做二不休,将手中仅存的鞋子往他一丢,拖延他的脚步,自己则抢先钻进旁边一辆刚放客人下车的计程车。

  “快点开车,我赶时间。”她七手八脚的掏出一张千元大钞往前一递,并说出一个住址。

  “没问题!”司机眼睛一亮、笑嘴一咧、油门一踩,车子如她所愿飞驰而出,将她跟帅哥的距离愈拉愈远。

  看着帅哥的身影逐渐缩小成黑点,她才安心的吁口气,瘫软在座位上。

  呼!总算逃过一劫!

  可是……

  低头看着赤裸的双足,童嬅想起那双“凶器”……呃,不对,是她趁着百货公司周年庆,忍痛花钱买下的一双六千元的高跟鞋就这么没了,她就心疼得无以复加。

  不幸的是,福无双至,祸不单行。

  等她回到租赁的住处,竟然看到不知道是哪个没公德心的家伙把东西堆放在她的门口。走近一看,赫然发现这些东西有点眼熟,好像就是她的家当。

  这是怎么回事?难道是遭小偷?

  不对,小偷应该会把东西搬个精光,怎么可能还费神把东西堆在这里?

  “你总算回来了!”房东胖嘟嘟的大脸突然映入眼帘。

  童嬅眨眨眼,一时之间认不太出来。

  当初来跟他租房子的时候,她还没开口杀租金,他就主动减一半,还帮忙游说房东太太,说她一个南部女孩独自在北部生活不容易,要多多照顾人家,就当做善事。

  当时,她觉得他头上仿佛出现圆形光环,再瞧他那一脸圆嘟嘟的笑脸,不由得让人联想起笑口常开的弥勒佛。于是,她连房屋租赁契约书都没有签,就直接住进这里。

  可是现在,她只觉得他像庙会上拜拜的猪公,一身肥油腻得叫人作嗯,那双被肥肉挤得快看不见的眯眯小眼更是隐隐透着某种诡异。

  前后不过相差半个月,怎么人的相貌会差这么多?

  她掩饰心中的诧异,尽量以平稳的口气问:“怎么回事?”

  “我侄女要搬进来,你快点把东西收一收走人。”房东的口气异常恶劣。

  “什么?!”童嬅闻言,顿时慌了手脚。“可……可是……”

  “你要是有什么意见,就直接找我老婆谈,是她要你搬出去的。”

  “太突然了,怎么事先都没有通知我?”

  “啰唆!要你搬你就搬,哪来那么多废话?”房东不耐烦的挥挥手,转身就要入内。

  “等等——”童嬅伸手想叫住他,身后却走来一个婀娜窈窕的娇艳女子。

  “叔叔,房子都准备好了吗?”

  一听见这么娇嗲的嗓音,房东的态度立刻有了一百八十度的转变。

  “好了、好了,就等你住进来呢!”他忙不迭迎上前,肥手一伸揽住女子的细腰,顺手再接过她手中的行李进屋。

  童嬅呆了一呆,忽然灵光乍闪,恍然大悟.

  说什么侄女,其实根本就是见不得光的狐狸精。这房东八成一开始就没安好心眼,想利用她来移花接木,以便金屋藏娇。

  王八蛋,就知道男人信不得!

  她气得猛跺脚,却忘了脚上没穿鞋,反倒让自己痛得哀哀叫。

  可恶,她怎能让这个色迷心窍的老猪公如意?她一定要去跟房东太太告状,运气好的话,说不定她今晚就下用露宿街头了。

  主意一打定,她立刻拿出手机,没想到竟然没电。

  没关系,她记得电话号码,可以去巷口打公共电话。

  到了巷口,插入电话卡拨号,彼端却传来——

  “您所拨的号码是空号,请查明后再拨。”

  空号?她一脸不可置信,瞪着话筒发呆,直到耳边响起熟悉的音乐声……

  “垃圾车!”她怪叫一声,丢下话筒拔腿就跑。

  拜托、拜托,千万不要把她那些家当当成没人要的垃圾,千万不要啊!

  她死命的跑,跑出生平最佳的短跑成绩,却还是没来得及拯救它们。

  童嬅茫然的跪坐在地上,向来倔强的眼睛也在不知不觉中滑下两行泪。

  活了二十几个年头,她自认从没做过什么坏事,更没有伤害过任何人,为什么老天爷要这样对她?

  “为什么?!”她终于忍不住朝天怒吼。

  那瞬间,隐藏在心底所有的辛酸委屈全都涌上,化作千万泪珠在她的脸上纵横交错。

  不能哭!哭了,就等于是认输。

  她拼命忍着,胡乱的用手抹脸,硬逼自己站起来往前定。

  她不知道要走去哪里,只知道自己非走不可。好像不这样的话,她就会当场崩溃,从此再也爬不起来。

  不行,不能输,更不能倒下,她绝不让人看笑话。

  黑幕渐渐低垂,都市灯火一盏盏的亮起。

  童嬅不知道自己走了多久,腿好酸、好累,好想休息。

  突然,一道白光射来,她眼睛一花,没来得及意识到发生什么事,只感觉到一股撞击之力,痛楚立刻传遍四肢百骸。

  那一刻,她以为自己会死掉。

  直到一道温厚低沉夹带着焦急的嗓音传进脑子,她才发现自己还没死,而且有一个男人不断在她的耳边骚扰。

  男人?!

  突如其来的怒气瞬间为她破败的娇躯注入力量。

  “滚开!”她奋力的睁开眼,对着他大吼,“我不会输,绝对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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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她!

  几乎是第一眼,夏华炯就认出这个被他车子撞到的女人,跟不久前用高跟鞋丢他并畏罪潜逃的女人是同一个。

  一次也就算了,但接连着两次,而且相隔不到半天,要想不对她印象深刻,实在很难。

  更别提她当时怪异的反应,很难想象一个车祸受伤的女人,竟然还有这么大的力气来吼人。

  从那时候开始,他就知道她是个倔强的女人,绝不轻易示弱。难怪后来麻醉药退了以后,没听她哼过半声,只能从她紧锁的眉心窥知一二。

  她倔强的地方还不只如此,不但拒绝透露任何亲朋好友的电话,说是不愿意让他们担心,也不要他来探视,只希望他能帮忙把医药费付清即可。

  也许是对她的好奇,即使一再碰壁,他仍然每隔两三天就带着花来看她。

  “你今天觉得怎么样?”

  “死不了。”童嬅埋首在报纸里,口气一贯的冰冷。

  “是吗?”夏华炯看着她,嘴角一勾,补上一句,“那还真可惜。”

  “你说什么?”她放下报纸眯眼瞪他,隐隐透出一丝怒气。“有胆你再说一次!”

  “那、还、真、可、惜!”他像是怕她没听见,故意一字一字慢慢说。

  “可惜?”童嬅大叫,要不是脚上还裹着石膏,老早就跳起来掐死他。“你、你……你这人真是烂到极点,三天两头过来竟然是想看我死了没!你到底还是不是人啊?你……”发飙到一半,她才发现他竟然在笑,而且还笑得挺好看。

  搞什么?心跳怎么忽然跳这么快?童嬅捣着心口,忙将脸撇开。

  “你怎么了?”瞧她反应不对还皱着眉,他以为是她的伤口在痛。

  “别过来!”她伸出右手推他,制止他继续靠近。“我不想再看到你,王八蛋!”

  “你又记错了,童小姐。”夏华炯一点也不生气,反而慢条斯理的纠正。“我不姓王,我姓夏,叫夏华炯。这次你可要好好记住。”

  “我才不管你姓夏还是姓王,通通给我滚远一点。”她愤怒大喊。

  夏华炯脸上的笑意依旧不改,甚至还对她说:“你生气的样子很迷人。”

  迷人?这家伙的眼睛是瞎了,还是故意在说反话?

  童嬅认为后者的可能性居高。他很有可能是故意要激怒她,藉此抗议她多日来对他的“视而不见”。

  于是她直接把报纸拿起来,决心不再理他。

  可是夏华炯不甘于当透明人的角色,一旦语无法再吸引她的注意,他索性直接把脸凑上去,跟她一起分享报纸。

  “你干么?”童嬅被他吓得往另一边退开,但碍于行动不便,无法跟他拉出有效的安全距离。

  “看报纸。”他说得很理所当然,拿起她丢下的报纸来看,似乎真的没有任何不良企图。

  “你想找工作?”报纸上的求职栏被人圈了好几个地方。

  “关你什么事?”童嬅抬起右手,先是拍中他手上的报纸,再连同报纸一起推开他那张碍眼的脸。

  没想到,当报纸顺应地心引力掉落在地,重现夏华炯俊秀斯文的脸时,他还是那副温文无害的笑脸。

  “我公司正好缺人,你要不要来看看?”

  “不要。”她才不想跟他扯上关系。

  “你需要工作,不是吗?”瞧她连受伤住院都不忘看报找工作,就是一个证明。

  “不要就是不要!”她才不屑他的施舍。

  “为什么?”他定定的望着她,过了好一会儿,才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原来你在害怕。”

  此话一出,童嬅像是被踩到痛脚,立刻大声反驳。

  “笑话,我有什么好怕的?”

  他眯起眼,余角浮现淡淡的笑纹。

  “你在怕我。”

  “我为什么要怕你?”

  “这得……”他刻意顿了下,一瞬也不瞬的盯着她几秒,然后才慢慢的说:“问你自己!”

  心忽然漏跳好几拍,童嬅暗暗低咒。

  该死!这家伙该不会以为她是怕自己爱上他,所以才会想逃吧?

  “我……我只是想凭自己的能力找到工作。”

  “我也只是给你一个机会,至于能不能得到这份工作,还是得看你自己。”

  意思就是,他不会从中推波助澜?

  童嬅不相信他,事实上根本没有一个男人值得相信。

  不过,她需要工作也是事实。再说,他已经下了战帖,她要是逃避,岂不刚好应证他的说法?

  “好吧。”谁怕谁!

  她都已经上过一次当,难道还会蠢到再上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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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乘着专属电梯直往顶楼,透过光洁如镜的墙面反射,夏华炯才发现自己嘴角的笑意竟然停不下来。

  这几年看多了年轻貌美、身材火辣的女人,感觉她们好像长得全都一个样,所以当貌不惊人的她一出现,反而格外吸引他的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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