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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倾城  第1页    作者:陈毓华

  序言

  刚过了一个很Happy的生日,然后还有母亲节,所以,家里总共有那么三个大蛋糕。

  怎么消灭这些赏心悦目,热量却高到爆的东西?

  我不烦恼,因为,光看就开心了,家里有另类高手会负责把它消灭。

  日子过得慢,稿子也爬得很慢,为五斗米还是得爬(米价也涨了),这个“也”,就表示万物齐涨的意思,隐隐约约也感受到了那种压力。

  单薪家庭,压力很多。

  有时候会反省,阿华的序实在没什么看头,就是一笔流水账,不过真的不能怪我,我的生活就是清清如流水,所有的作者还是读者看了都会唾弃的那种(不过,大家可以把它留到睡觉前看,很有催眠效果),所以不算一点效用都没有对吧。

  下本书还在挣扎中,时装还是最后一本古装,尚不定。

  所以喽,下本新书再见喽!

  第1章(1)

  石室里腥臭味四溢,令人作呕,就算冷风从四面八方的缝隙钻进来,还是消除不了那股吃喝拉撒都在一间囚室里造成的恶臭。

  三十几个人蜷缩在角落里,有男有女,其中又以年轻的女孩居多。

  有人低声饮泣,有人眼神呆滞,有的挤在一起互相取暖,就是没有人说话。

  突然传来咿哑声,石室的门被拉开,刺骨寒风随着钻进来的同时,走进来一个臃肿的汉子。

  “什么鬼天气,下这雪像下刀子似的,要到什么时候能才消停?”掸去两肩雪花,开口就是抱怨。

  “也就剩下这些,一完事,就没有咱们哥俩的事了,到时候百花铺的酒帘子一钻,只要有银子,里面的花娘、上好的竹叶青,大哥,你爱怎么喝就怎么喝、爱怎么摸就怎么摸……哈哈哈哈哈。”因为胖子身形太过庞大,听到这话,才发现他身后还隐着一个矮个子,表情龌龊,獐头鼠目。

  “这狗屎地方比茅坑还要臭,妈的,赶快把人撵出来,好交差了事。”胖子爆了句粗口。

  尽管石室里充斥的气味对他们来说并不陌生,但是每进来一次,就想吐一次,要是可以,他一辈子都不想进来。

  矮个的粗鄙汉子步下台阶,亮出一把比平常人家使用的还要大的钥匙,打开牢门,然后撒开破锣嗓子大声的喝,“全部都给我出来,动作快一点,谁敢慢上那么一步,小心我的鞭子伺候!”

  只见那些孩子被吓得脸色发白,嘴唇哆哆嗦嗦,连话都说不出来。

  他们手脚上都铐着比胳臂还要粗的铁链,一个链着一个,一个捆着一个,一个都别想逃。

  鞭子挥打在栅栏上,发出恫吓声,有个孩子起身站了起来,牵动他身边的,一串大大小小的粽子开始往外走。

  没有人敢挣扎哭泣吼叫,那只会换来响亮的耳光,那些粗鲁的人口贩子手上都是粗糙的老茧,掴在脸上疼痛万分,会让人生不如死。

  被连续关了十几天,不见天日,被外头的寒风一刮,还没来得及发抖,看到屋外的摆设,雪地上血淋林的痕迹,每个孩子的脸色都变了,有人死咬着嘴唇,有的两泡眼泪在眼眶滚着,有的脚软了。

  因为他们都知道要面对的是什么。

  盖世王朝的奴隶都必须烙上奴印才能交易买卖。

  烙上那个身分标记,就代表一辈子到死、到盖棺,甚至生下来的儿女子孙辈都永远无法翻身,永永远远都是低下卑贱的奴才。

  几大盆铜炭火炉熊熊冒着火焰,炉里是烧得红通通的烙铁。

  每个人都在小心翼翼的控制着自己的呼吸,就怕稍稍用力就会打破目前恐怖的宁静。

  人牙子粗暴的把孩子往前推。

  烙铁被高高举了起来。

  排在尾端的她眼睁睁看着,听着惨叫声此起彼落、哀号哭叫,有人弯腰开始呕吐、有人尿湿了裤子,却没有半个人理会,因为都自顾不暇了。

  那些哀叫声太凄厉,让她痛苦得想掩住耳朵。

  但是就算掩了耳朵,又有什么用?

  现实能逃避得了一时,能逃避得了永久吗?

  瞪着自己无能为力又瘦骨如柴的手脚,她几乎要瞪凸了眼睛。

  这副长年被苛扣饮食的身躯实在发育得不好,几乎只有一层皮裹着的手脚,还加上手铐和脚镣,那重量,沉得她必须把链子抱在胸口,利用全身的力气才能拖着走,甚至跟上别人的脚步。

  走路都这么困难了,更别提想翻墙逃走。

  是啊,她想逃。

  人没翅膀怎么飞过那道墙?

  好汉不提当年勇,可要是以前巅峰时期的那个她想走,没有人拦得住她。

  但是现在这个“她”,别说对付手上的破铜烂铁、别说放倒那些如狼似虎的粗野汉子,她连自保的力气也没有。

  这副身体根本是废物!

  当年,即使被恐怖分子围捕跑进了最不适合生物生存的塔克拉玛干大沙漠,她都不曾这么绝望过。

  八天。

  自从她睁开混沌的眼睛清醒过来,八天了。

  这是她繁德儿出生二十五年来最痛苦的八日。

  那天,她在肮脏的水盆里看见自己的样子。

  那是一个消瘦单薄得跟豆芽菜没两样的小女孩,身上又脏又臭。

  看着水中陌生的脸孔,不到十岁大的个头。

  头一个钻进她脑子里的念头,就是天大的疑问。这是谁?

  她用冰冷的手指狠狠掐住自己没有几两肉的脸颊。

  可悲的是,会痛。

  她又疑又惊。

  她看到的一切是那么不伦不类,匪夷所思,这些看到她“活”过来的奴隶们没有人多看她一眼,仿佛,她的死活,真的是她自己的事。

  面对这荒唐的一切,每天她在这牢笼里醒过来时,她多么希望张开眼睛看到的会是她自己舒适洋房里那盏远从英国带回来的水晶莲花灯,她的席梦思、羽绒被。

  结果,她还是一个被关在这不知道时间流失,不知道多少奴隶中的其中一个。

  孤影绰绰,孑然独立。

  所有的一切都显示着一个结果—她,繁德儿,国头号情报员,在执行一趟第三世界国家的任务时,遭到上级和朋友连手背叛,知悉的那一刹那,正在执行任务的她被对手的火箭筒轰爆身体,死得支离破碎。

  她死得好窝囊。

  那么优秀的她却因为身为男友的上级和她最好的情报员朋友有染,连手令她任务功败垂成,命也没了。

  看着自己的身体破了个大洞,她没有很痛,眼里,只是不可置信。

  不知道是离魂时的错觉还是怎么了,她仿佛看见姊妹淘的眼中流露出一抹懊悔。

  相信人,真是一件困难的事情。

  下辈子,她再也不要相信任何人了……

  可她也没想过自己的“下辈子”这么快到来。

  上一世的“繁德儿”死了,清醒过来的她莫名其妙的借了小女奴的身体,她来到了不知道几千年前,或者,距离几万光年的异时空,在浩瀚巨大的时空轮盘中,借尸还魂了。

  她远远没有复活的快感。

  失去她熟悉的生活和国家,要面对的是落后到把人当奴隶的世界,没有人高兴得起来。

  那个开小差的老天爷为什么不直接让她下十八层地狱算了!

  那一夜,她缩在墙角,任眼泪流满颊以后,柔韧又坚强的她承认了残酷的现实。

  她每天都绞尽脑汁想办法离开这个牢笼,希望却随着时间越来越渺茫……

  她飘远的意识很快被拉回来。

  被烙上奴印的孩子昏厥着从另外一道门被拖走了,她却只能眼睁睁,对,眼睁睁看着他们受虐,而且,很快就会轮到她。

  她想来想去,还没想出个法子来,一只手已经粗鲁的把她拽到炉火前,另外一个人用力抓着她的头发往后拉扯,逼着她昂起了脸。

  她吃痛,却什么都没表示。

  不哀求、不哭喊,也不挣扎,因为她知道这些都是白搭。

  “你这小丫头倒是有副好眼神,居然敢瞪我?看在你这么有勇气的分上……大爷我就赏你个痛快!”负责烙印的汉子咧嘴大笑,烧得炙热通红的铁块已经对着她的额头压了下去。

  滋滋的声音。

  皮焦肉烂的血腥味道马上传了出来,痛得她几乎要晕倒,可她却死死的咬着牙,紧握着拳头,直到两个汉子同时松手,她软倒在地上。

  这该死没人权的鬼地方!

  还没能把那钻进骨子里的痛熬过去,衣领被人一扯,像畜生似的被拖离开那个刑场一样的院子,关进有木头笼子的车里。

  铿锵,又一把大锁锁住了她们。

  车里都是女孩,几乎每个人都像她一样昏昏沉沉,披头散发的软倒在角落,没有人知道自己的未来会如何。

  车子动了,辘辘的往前而去。

  她不能哭,哭是弱者的表现,她不能哭。

  缓缓睁开被血糊住的眼皮往后看,风雪依旧绵绵密密,落了满地的苍茫。

  长街尽头。

  一车人口插着草标,待售。

  木台下,黑压压一片,都是男人,个个瞧得津津有味,买妾、买丫鬟,评头论足,价钱谈妥,点交了卖身契,生意居然不恶。

  时间逐渐过去,奴隶逐渐减少,这时天色已经近午,买菜购物的人变少,市集里摊子也收拾得差不多,这时奴隶车上只剩下几个样子不出挑的孩子了。

  她是其中一个。

  她实在太小,那身子,狗尾巴草似的,干巴巴的;小小脸庞,面黄肌瘦,孱弱得连颧骨都凸了出来,枯瘦得好像风一刮就会飘走。

  当奴才,个头太小,干粗活没力气,买回去只会浪费粮食,一点用也没有。

  人牙子皱了皱眉,把几个孩子的售价从四两银子降至一两,这根本是流血赔本大甩卖了。

  不过依旧乏人问津。

  人牙子烦恼卖不掉这几个奴隶,回去不好交差,对街的商家屋檐下却站着一对主仆模样的少年,其中一个少年脖颈围了一圈貂毛,身披雪白狐裘,头戴一顶黑得发亮的皮帽,贵气清雅,两道逸秀的眉,舒舒展展的伸开去,越发显得眉下的漆黑眼睛淬了火似的明亮,而双唇轮廓鲜明,那种美,超越性别,飘逸出尘,风华绝代。

  “少爷,失职的马夫已经处理掉,马车的轴心也已经换妥,请少爷上车。”小厮看起来年纪不大,身子站得笔直,下颔微收,面带恭谨。

  被称为少爷的少年毫不关心那犯了错的马夫去了哪里,对他来说,一条奴仆的命,不值得他放在心上。

  这世道,等级森严,奴才是主子的财产,也就是一个对象,就算任意打杀了,慎重的向地方官府说一声,抹去贱籍纪录痕迹,随便的就一笔勾销,一个奴仆死于各种意外,实在是太平常了。

  他的目光投注在对街的买卖人口处,几不可察的微扬着眉。

  第1章(2)

  “少爷看中哪个奴人?要小的去把人带过来吗?”脑袋灵活、精明,能揣测对上意,是奴才的基本技能,家生子的他这些技能自是从小练熟,他对个性阴晴不定的主子试探的问了问。

  舆国公府三少,天性清冷,这并不是秘密。

  能入他眼的东西,少之又少。

  每个奴才都以能在主子的身边伺候为志愿,那是这辈子唯一翻身的机会,千方百计的讨好,绝对是力争上游的诀窍。

  主子难得表露了那么一点兴趣,他怎么可以不逢迎?

  通常这少年贵人不会在意下人们如何揣测他的心思,甚至加以放大,他不会对奴才的行为加以鄙视,毕竟人往高处爬,水往低处流,于他没有坏处,只要不踩到他的底线,他都睁只眼闭只眼,都在他的允许范围里。

  “嗯。”声音漠然,带着在上位者不露痕迹的傲慢,指示了下是看中了哪个。

  小厮倒退了两步,转头办事去,一句都不敢多问,已经奴婢成群的主子为什么会看中一个衣衫褴褛、蓬头垢面的小奴人。

  小厮一走开,他信步踩上已经匍匐在雪地上当脚凳的奴仆背部进了宽阔的马车内里。

  马车的一侧放置了多宝格,里头旅途需要的事物都有,另一侧是可以容纳七八个人的软榻,榻上层层迭迭锦绣软垫,就算马车行走颠簸,也影响不到车内的人,固定的几案上有几碟细致糕点,一壶热茶,一本翻了两页的他国地理志,椒泥香暖炉散发着温暖如春的温度,一辆马车已经是这种讲究到骨子里的富贵精致,他的出身更令人思索的了。

  车窗外雪花飘着,越紫非有些困惑。

  不经意对上的那双眼,亮得格外吸引人,身为低贱的奴隶怎么会有那样的眼神?

  那双眼,有着不轻易妥协的眼神。

  虽然只是一眼,她就垂下眼睑,脸也别向它处,可他已经记住。

  一个不到十岁的女孩,为什么会有那样的一双眼?

  杀气,是吗?

  他从来都不是好奇的人,明明是无关紧要的人,是死是活都不干他的事,为什么就轻易的动了好奇心?

  也许是旅程无聊,好奇心就难免多了点。

  “紫少爷,您要的人,小的带来了。”小厮回来复命,听里面没有声响,这才把车门稍稍打开。

  用高于一两的价钱把小女奴买下来,就别提人牙子有多么喜出望外了,只是她浑身脏臭,这样带到主子面前,妥当吗?

  越紫非已经脱去皮帽和狐裘,只着一件夹了厚里子的鸾鸟衔绶联宝相花的暗红色织锦衫,衣袖间绣着浅浅金纹,细密的针法极为精美,腰系麒麟袋,一双云纹祥兽的斑斓靴子,他懒懒的倚在柔软的椅靠上,就像一个寻常的纨富家子弟。

  被去掉镣具的繁德儿轻飘飘的站着,看着这富贵逼人的少年。

  富贵人家的孩子通常长得不会太差,他算翘楚,约莫十四五岁的年纪吧,高挺的鼻子,双唇轻抿着,眉眼间有着不属于人间的清冷。

  那清冷,是一种世间万物都不在他眼里的冷漠。

  他周边起码有上百个奴仆护卫,在冰天雪地的外面等候着他一声令下,排场那么大,可见不是普通人物。

  这种奴仆如云的人买她这个毫无用处的奴婢做什么?

  当成玩具,打发时间,一时兴起吗?也不是不可能—

  在市集里待了大半天,许多事也听进耳里、看进眼里,彤京里,世族势大,多得是视人命如草芥的门阀子弟,几百个奴隶,加起来还没有一匹好马的价值,他买了她,要怎么摆弄,她都必须承受。

  谁叫她倒霉的来到这鬼地方,只能调整心态告诉自己,世道不公是常态,没什么好怨天尤人的。

  “没有人教你见到主子要磕头下跪吗?你可知道,你这样看着我是不敬大罪?”良久,少年开口,声音清冷,好似破冰而出的水。

  她身上的粗布褂子比远看时更加破烂,脸色铁青,嘴唇干裂,手脚都是冻疮,手腕上是铁链留下的淤紫,额头上的奴印甚至仍旧带着焦焦的凝固血迹。

  令人玩味的是,她一直表现得安静而顺从,但是方才她眼里笼罩着让人无法看透的苍茫,在他命令她要下跪的同时,那眼睛还掠过一抹倔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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