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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爱(上)  第3页    作者:黑洁明

  “我知道,什么事?”

  她家这大弟向来是这德行,她早已习惯,可她清楚他其实是个外冷内热的家伙:“你在电脑旁吗?”

  “对。”

  “麻烦你帮我看一下,我现在的位置在哪?”

  男人沉默了一秒,很快领悟到一件事,他平铺直述的说:“你搞丢了项链。”

  天啊,她家这些聪明的男人真是让人又爱又恨。

  她一手叉着腰,一边好笑的道:“阿磊,你知道,男人要是够聪明,这种时候就知道要装傻一下,你要是每次都直接戳破女人的谎言,会被秀秀讨厌的。”

  “秀秀不会对我说这种谎。”他冷淡的说:“那条项链不只是搜证的相机,我们让你随身携带,是为了以防万一。”

  她吐了下舌头,回道:“我知道,可以请你帮我看一下,它在哪里吗?”

  “你遇到扒手了吗?”

  她看着天花板,心虚的说:“差不多。”

  “你答应桃花,绝不会让项链离身的。”

  “阿磊,你知道我比你大一岁吧?”她好笑的提醒他:“况且你应该晓得,如果我不够格,武哥是不会让我出任务的。”

  “你在出任务吗?我以为你只是去巴黎走秀。”

  “只是设计师请我帮她亲戚寻找失物。”她轻描淡写的说:“不是什么大案子。”

  男人闻言,清楚她刻意省略了其他事,但他没多追究,只道:“你很清楚,那条项链能让桃花安心。”

  没错,她很清楚,她也晓得他们会多担心,阿磊是过去这些年来,承受最多关注的人,所以她才找这家伙帮忙,因为她知道他绝对会帮她这个忙,他们没有人想让长辈们担心,也不想引起更多注意。

  就是因为这样,她才打给了阿磊,而不是联络掌管电脑室的阿震哥,阿震哥虽然没有武哥那么爱碎念,但是他的保护欲可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她从小就最怕惹他生气了。对老爸和其他人她都可以撒撒娇蒙混过去,小哥可没那么好应付。

  握着手机,她一边穿上牛仔裤,一边道:“我会把项链找回来的,只要你告诉我它在哪里,你找到它的位置了吗?”

  “当然。”他告诉她顶链所在的位置,“那是间旅馆,三一八号房,订房的人是杰克·史派罗,寇尔比保险公司的保险调查员。”

  “就是他。”她松了口气,道:“阿磊,帮我一个忙,别和桃花说这件事,我不想让她担心。”

  “那就别让顶链离身。”

  她举起手笑着伸手朝远方几万里外的大弟敬礼,道:“是的,长官!等我拿回来之后,一定会记得把它随身携带的!”

  拿她没办法,男人顿了一下,才放缓音调,交代道:“自己在外面多小心注意。”

  “我知道。”

  “巴黎入夜后很冷,记得加件外套。”

  说真的,虽然被碎念有时很烦,但离家千万里时,她还满开心听到家人的关心。

  “阿磊。”

  “嗯?”

  “我爱你。”她半恶作剧半认真的说。

  男人在电话线那头再次沉默,她清楚他脸上一定浮现难为情的模样,那让她轻笑出声。

  果然,下一秒只听他粗鲁的道:“别惹麻烦。”

  “遵命。”她笑着应道,这才挂掉了电话。

  跟着,她的手机再次响起,是阿磊传来的新讯息,上面除了详细地址,还有地图和某人的背景资料。

  她开心的吹了声口哨,抓起小包包,将手机扔了进去,和工作人员打了招呼后,心情愉快的到大街上招了辆计程车跳了上去。

  第2章(1)

  尸体、瞳孔、握枪的手。

  嘴中的弹孔、墙上的弹孔、沾血的地毯、血液喷溅的方向与范围。

  一张又一张的照片在电脑上出现,钜细靡遗的展示着犯罪现场。

  那女人没有遗漏任何可能,她注意所有该注意的地方,甚至现场进出的警员,还有之后到达的法医。

  每个人的脸孔都十分清晰,她连警员采集指纹都拍了照,那些指纹照片清楚得吓人,他不在乎那些警方已经采集的指纹,比对指纹是耗时费力的事,让警方去做比他自己浪费时间要省事,他有自己的管道可以在事后拿到结果。

  他在乎的是这个女人注意的事。

  根据她的说法,她是红眼意外调查公司的人,回来的路上,他打听了一下这间公司,红眼在业界小有一点名气,老板姓韩,是华人,CIA出身的探员,卑鄙、狡诈、小气、凶狠,简而言之,很不好惹。

  他的消息来源告诉他,红眼专门调查意外,但显然不少人都认为意外和谋杀是同一件事,很不幸的,这两件事确实常被故意混淆,许多凶手总是想把谋杀假装成意外来逃避追缉。

  所以,红眼调查意外,而且也接受客户委托缉凶,这说明了为什么这个女人对这具尸首这么有兴趣,且能在第一时间判断出布莱克是死于谋杀而不是自杀。

  乔依丝是混血儿,有个中文名字,叫屠欢,是亚洲小有名气的模特儿。她上星期来到法国巴黎参加走秀,但显然当模特儿并不是她唯一的职业。

  她拍的照片显示了她的视角,以及她所做的事,她在现场时除了提醒警方遗漏的证据,显然自己也在自行采集证据,血液、衣服上的线头。

  除了犯罪现场,她还拍了布莱克借宿的房间,浴室、衣柜、书桌、床。

  这女人专业得很,比一般调查员还清楚知道该注意什么样的东西。

  从那张整齐干净,丁点皱纹也没有的床罩,可以清楚得知那张床没有被人睡过,显然布莱克昨天晚上没有使用过那张床。

  他随意快速的点击着照片,查看那些现场,一开始他没注意到那张照片的问题,但他很快警觉到,迅速的往回点去,直到那张阴暗的照片再次出现,那影像让他愣了一下,起初他没认出来那阴暗的地方是哪里,然后才发现那是床底,床底下有个东西在暗影中微微凸起,因为太暗了,影像不清楚,只看得到隐约的黑影。

  蓦地,黑影闪动了一下,不,是荧幕上的光影闪动,他一怔,领悟到身后有人,可当他想回身时已经来不及了,冰冷的枪口抵住了他的背心。

  “别动,我一紧张,手就会抖。”甜蜜的声音,在他耳边响起,“我们都不想看见意外发生的,是吧?亲爱的杰克?”

  “当然。”

  “我发现你已经在欣赏我的摄影集了,怎么样,我拍照技术还不错吧?”

  “还可以。”

  “啧啧,杰克,我还以为你是那种中规中矩的绅士呢,没想到竟然会干这种偷鸡摸狗的事。”

  这说法,让他耸了下肩。

  “你知道,我和你一样,都是调查员。”

  “所以?”

  “我们专干偷鸡摸狗的事。”

  这句评论让她笑了起来。

  “说得好。”她笑着将那冰冷的金属从他背心移了开。

  他回首,看见女人脸上那层如瓷器般的吊诡白色妆容已经全部卸去,身上也不再穿着夸张的衣裳,只套着一件T恤和牛仔裤。

  那女人把拎在手中的金属旋转开来,对着自己红嫩的唇涂了两下,然后朝他露出了狡黠的微笑。

  “我们确实专干偷鸡摸狗的事。”她眨着无辜的大眼说。

  那是支口红,根本不是什么小型的手枪。

  他看薯她那双带笑的灵动黑眸,不自禁的跟着扬起了嘴角。

  她见了,脸上的笑容扩大,将口红丢回自己的小包包,搁到了桌上,回过身来双手交抱在胸前,斜靠在桌边,俯视着他道。

  “很好,你有幽默感,我喜欢有幽默感的人。”

  男人一脸疲倦,看似放松的往后靠坐在椅背上,他已脱下身上那件沾到咖啡的灰色风衣,衬衫的袖子卷到了手肘处。

  屠欢瞅着眼前这其貌不扬的家伙,打量审视着。

  他有一头微卷的黑发,黝黑的皮肤,还有一个又大又高挺的鼻子,他两手粗大的指节和撑起衬衫的结实肌肉,显示他练过武,但他腰上没有带枪,走路的姿势也显示他脚踝上没有藏武器。

  根据阿磊传来的资料,这家伙的国籍登记在法国,但他的肤色和脸上一些特征,让他比较像黄种人,她猜他是混血儿。

  保险公司里的资料说他三十岁,在当地出生成长,在美国留学,当教授的父母在他学生时期时就因病过世,毕业后没多久就转入了保险业当调查员。

  这男人的背景看起来很普通,和他本人的外表一样,没什么特别的,除了他确实有练武之外,但当调查员习武保身很正常,她并不曾真的认为他会是一个威胁。

  她一开始就低估了他,若不是他偷了她的项链,她搞不好在看到他的资料时,还会继续低估他,现在她当然已经修正了这点。

  他偷了她的项链,显然还破解了阿震哥装在相机里的防护程式,所以才能看到这些相片。

  话说回来,这男人乍一着就像个正派的老学究,当然是在她还没看见他风衣底下的肌肉之前,现在她知道她错了。

  无论如何,他先前给人的感觉安静又沉稳,她没想到他说起谎来完全不打草稿,他让她以为他认为她是用宴会包拍照,而没有注意到她的项链,她也没想到他竟然会用偷的。

  “你怎么知道镜头是在项链上?”她好奇的盯着他问。

  “和包包一样,你太常摸它,我本来以为你只是紧张,但你走秀时,还把它取下来了,那表示它不是你当时那套服装的配备。”他看着她,一扯嘴角,说:“而且它太重了,不是红宝石该有的重量。你怎么晓得我在哪里?”

  她唇一扬,朝他插在笔电上的红宝项链一点头,解释:“项链里有GPS。”

  那是全球卫星定位系统,难怪她能在那么快的时间找上门来。

  “我猜你想把项链拿回去。”他说。

  “当然。”她笑着答。

  他伸手握住那红宝项链,但没有将它从笔电上拔下来,只停下来,再次抬眼看她,指着萤慕上,那在床底下的东西问:“可以告诉我这东西是什么吗?”

  她美丽的大眼一闪,嘟着红唇回问:“告诉你,我有什么好处?”

  “我可以帮你拿到它。”他说。

  “你怎确定它不在我手上?说不定我已经拿了呢。”她微笑。

  “你的摄彩集里没有其他关于它的照片,下一张照片你已经在走廊上被请出房间了,照片的时间显示你没有机会拿到那东西,我看过警方的证物报告了,它也不在警方的证物中,那表示它还在那里。”他直视着她,扯着嘴角,皮笑肉不笑的道:“所以,你可以告诉去它是什么,或者我也能自己去把它弄出来,但到时我不保证我还会想继续合作。”

  噢,这个聪明的家伙。

  说真的,她也可以自己去把它弄出来,可很不幸的,公司里最近人手有点紧,没人能抽空来帮她,而过去的经验让她非常清楚,多一个朋友总比多一个敌人好,她可不想替自己制造竞争对手。况且,她真的需要回到那个已经被警方封锁的房间,她的直觉告诉她事情不对,没有那么简单。

  如果只是强盗杀人,为什么需要在音乐厅动手?为什么不趁布莱克还在房间里时就干掉他?

  她清楚这个案子还有问题,她需要找出真相,也需要找到那把小提琴。

  “手帕。”屠欢瞅着眼前这个看起来眼皮沉到好似有八两重的男人,说:“我猜那是条蕾丝手帕,我还来不及拿出来。”

  “为什么你不告诉警方?”

  “光线太暗,我不能确定,况且那可能没什么,我不想替雇主制造不必要的麻烦。”

  他把红宝项链从笔电上退出,将那人工宝石项链交回给她。屠欢伸出手,感觉那微微发热的宝石落入手中,当他松开项链时,她听见他说。

  “或者你受托帮忙湮灭证据。”

  一瞬间,火气上涌。

  她眼一眯,强行将那坏脾气压下,这家伙又不认识她,他会这么想很理所当然,她不该恼他这么想。她握住了自己的项链,露出微笑:“我们红眼不接受这种委托。”

  “我以为你的老板很爱钱。”他勾着嘴角说。

  “那是真的。”她将项链挂回脖子上,道:“但那钱鬼其实更相信另一件退流行的蠢事。”

  “什么事?”

  “正义。”

  她看见他愣了一下,显然没料到她会说出这个单字。

  然后他凝视着她,开口问。

  “你也相信吗?”

  “相信什么?”她挑眉。

  “正义。”

  “是的。”她嫣然一笑,直视着他的眼,道:“我相信。”

  这女人是认真的,她完全不曾闪避他的视线,不曾犹豫迟疑,没有多余的动作和做作的表情,她若不是很善于说谎,就是真的相信这件事。

  “所以,要合作吗?”她朝他伸出右手。

  他仰头看着她,握住了她已不再戴着手套的手。

  “很好。”屠欢扬起嘴角,轻笑着收回了手,抓起桌上的包包,转身掉头走了出去,边道:“我们得动作快,我不希望等到天黑才回到犯罪现场。”

  虽然睡意浓重,但再一次的,他像个傻小子般,跟在那浑圆挺翘的小屁股后头,只是这一回被牛仔裤紧紧包裹住的臀部,可比之前那被层层蕾丝装饰的诱人多了。

  即便已经换掉了三寸高的长靴,穿上了随意的T恤牛仔裤,她依然像个闪闪发亮的发光体,吸引着周围人们的注意。

  她只比他矮上一点点,几乎和他一样高,穿上了鞋子甚至比他还高上一些。

  她有一双诱人的长腿。

  真的很长。

  他抹掉疲惫脑海中浮现的一个念头,替她打开车门,然后坐上了驾驶座。

  第2章(2)

  一路上,她姿态轻松的坐着,即便这辆破车一度差点在十字路口熄火,她也没露出惊慌的表情,只笑着说。

  “它很有个性。”

  “是有点脾气。”他在红灯转绿前,及时再次发动了引擎。

  “这车跟你很久了?”

  他不置可否的耸了下肩,“我对车没有执着,能用就好。”

  她笑了笑,没再多说什么,只用雪白的手臂倚在车窗边,支着她卸去浓妆的脸,猫一般的大眼微眯,迎着窗外的热风,欣赏着在阳光下闪闪发亮的塞纳河。

  他拉回注意她的视线,把车子开上了桥。

  令他讶异的是,身旁这个女人握手的劲道简单俐落,一点也不软弱无力,她的手也不像想象中那样娇柔无瑕。

  那不是模特儿的手,她没有留指甲,没有擦指甲油,她每一根手指前端的指甲都修得整整齐齐。

  她的手很干爽,虽然没有想象中软,可也没硬得像钢铁或枯骨一般。

  事实上,她的手握起来感觉很舒服、很实在,一点也不冰冷。

  他很少看见有人在命案现场还笑得出来,但她确实笑了,很多次,那表示她若不是看得太多、太过习以为常,要不然就是个冷血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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