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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心先攻床  第1页    作者:香弥

  楔子

  兰雨从睡梦中苏醒过来,睁开迷蒙的双眼,她习惯性地抬起头,想看向摆在床头柜上的闹钟,若是时间不到七点半,还能再赖个床。

  平常上班日她一向七点半起床,接下来花四十分钟盥洗、更衣、吃早餐,八点十分骑车出门,八点半前到公司。

  这一个星期为了要做今天开会时用的简报,她天天加班到十点,昨晚回来后又花了两个多小时整理资料,上床时已经凌晨一点多。

  也许是昨晚太晚睡,今天脑袋有些昏昏沉沉,所以她的眼睛有些花,不仅没看见摆在床头柜上那个她用了六年的蓝色闹钟,还看见了些奇怪又陌生的东西……她怔了怔,心忖她可能还在作梦,重新闭上眼,隔了片刻后,再张开眼——

  还是一样。

  可能是眼睛糊到眼屎了,她抬起手想揉眼睛,当她的手抬到眼前时,她惊悚得整个跳起来。

  啊啊啊,这是什么鬼东西?她的手、她的手怎么会变成这样?!

  她低头再仔细看,自己的两只手确确实实变成两只毛茸茸的爪子。

  不可能,不可能发生这种事!一定是她今天早上睁开眼睛的方式不对,她赶紧阖上眼睛,深吸几口气,再慎重地张开眼,慢慢地低下头——

  “嗷呜——”她惨叫一声,但发出来的声音却是凄厉的狗嚎声。

  她惊恐地瞪大了一双圆滚滚的黑眼睛,“怎么会这样?是谁在恶作剧?!”

  耳边响起的不是她的声音,而是一串汪汪汪的吠叫声。

  她惊骇得张着嘴巴,久久回不了神,不明白自己怎么会变成这个模样。

  “哪里来的狗,吵死人了。”嘎吱一声,一扇破旧的木门被拉开,一名约莫三、四十岁的男人走出来,瞧见杵在自家门前的那只狗,毫不留情地一脚踹过去,“好啊,就是你这只死狗一大清早在老子门前鬼叫,把老子的好梦给吵醒了!”

  “该——”她被踹得滚了两圈,痛得哀号一声。

  “噫,这死狗小归小,皮还皱巴巴长得丑不拉叽,不过那身肉倒是挺多的,足够炖一锅香肉了。”

  男人那饱含着恶意的语气,让她浑身打了个机伶,顾不得再想其他,迈着四条腿赶紧先逃再说。

  男人哪肯让到嘴的肉就这么给逃了,立刻拔腿追上去。

  她吓得魂都要飞了,肥嘟嘟、皱巴巴的小身子,拚命往前跑,心里不停告诉自己,她一定是在作梦,但就算是梦,她也不想被吃掉啊!

  男人见那狗跑得飞快,追了两条街也没追上,停下脚步悻悻地咒骂,“啐,下次再让老子看见那死狗,非宰了它不可。”

  她跑得上气不接下气,回头见那男人没再追过来,这才气喘吁吁地吐着舌头停下来。

  妈呀,刚才真是吓死她了。

  惊魂未定的她抬起手想拍拍胸口,一瞥见那毛茸茸的爪子时,她整个人又不好了。

  快醒过来,快醒过来,她不要再作这个梦,太可怕了!

  可不论她重新闭上眼,再睁开眼几次,都没能脱离这场恶梦,正在她急得不知该怎么办的时候,脑袋里陡然响起一道陌生的嗓音——

  “哼,看你这臭丫头还敢不敢说本大爷丑,等你知错悔改后,本大爷要是心情好,也许就宽宏大量让你重新变成人。”

  她错愕得转动脑袋,想找出那在她脑子里说话之人,但在她眼前只有一座池子,附近并没有任何人。

  “你是谁?”汪汪汪,她听见自己吐出的不是人声,而是狗吠声,但此刻她顾不了这么多,急着再问:“是谁在跟我说话?你出来!”汪汪汪汪汪……发出的仍是狗吠声。

  她慌忙找遍四周,没看见可疑之人,就仿佛之前那突然出现在她脑子里的声音,是她的幻听。

  她无助又疲累地坐在池子边,不明白这一切究竟是怎么回事,眼神惶然迷茫地看向池子。

  池面映照出一只皱巴巴,约莫七、八个月大的土黄色沙皮狗,她整个人……整只狗震惊地呆愣住,目不转睛地瞪着池面上的倒影,不敢相信那只狗就是她。

  那狗身上一层层皱巴巴的毛皮,让她想起昨晚下班回家途中,她骑机车在等红绿灯时看见一对情侣,抱着一只沙皮狗过马路,那女孩子逗着被男孩抱在怀里的狗,笑得很甜地说着——

  “它好可爱哟。”

  她当时看去一眼,只觉得那只狗身上和脸上就像老人一样,堆叠着一层层皱纹,实在说不上可爱,忍不住在心里喃喃地回了句——

  “哪里可爱,明明长得很丑。”

  记得那时她在心里说完,感觉那只狗突然朝她看了过来,那眼神凶巴巴地,好像很不高兴地在瞪她。

  她当时有点吃惊,但没多想,心想,就算这狗再有灵性,也不可能听见她心里的话吧,只当那狗看人的眼神就是那样。

  绿灯时,她骑车穿越十字路口,轮胎忽地失控打滑,车头一歪,冲撞向路旁一支电线杆,匡地一声,巨大的撞击令她整个人在那一瞬间被高高抛起,再重重坠落,在她昏厥过去前,似乎听见有人对她说——

  “你这臭丫头敢说我丑,本大爷就让你变成条狗,等你真心悔改后,本大爷也许会宽宏大量,让你重新变回人。”

  昨晚的事,和刚刚突兀地出现在她脑袋里的声音,令她不敢置信地想到一个可能——她该不会是被那只狗给惩罚变成了一只同样的狗,还穿到古代了吧?!

  第1章(1)

  易平澜刚要上马,一个约莫五、六岁的小男孩从屋里跑了出来。

  “二叔、二叔,您要进城吗?也带观儿去。”他小手紧紧抓着自家二叔的手,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骨碌碌瞅着他。

  “二叔要进城办事,下回再带你去,你快进屋去。”易平澜揉了揉侄儿的小脑袋,哄着他。

  “二叔办事,观儿可以帮二叔看马。”他模样生得可爱,噘着红润的小嘴儿,奶声奶气的认真说着。他年纪虽小,却也知道二叔那匹马可矜贵了,整个栀山村里,有养马的人家,连他们家在内也只有三户。

  栀山村邻近大安城,村子泰半的人家都是茶农,种茶维生,因栀山一带所出产的茶,带着一抹独有的栀子花香气,又被称为香栀茶,在大安城一带还算小有名气。

  易家也有一片茶园,这片茶园是由易平澜的兄长易平江在打理。

  易平澜拍拍马儿的颈子,笑道:“黑风不会乱跑,用不着你看着。”

  这匹马是他数年前亲手在大漠上驯服的一匹野马,这些年一直跟随着他征战沙场,当初在他准备解甲归田时,有军中兄弟欲重金向他求购这匹黑马,但他不肯割爱,带着它一块回来。

  小男孩不死心,撒娇地往二叔怀里蹭着,“观儿不会吵二叔办事,二叔带观儿去嘛。”

  易平澜被侄儿缠得没辙,最后只好允了他,回头朝兄嫂说了声,便抱他上马。

  黑风速度极快,出了栀山村,两刻钟后,便到了大安城。

  城里不方便骑马,他将马先寄放在一家熟识的客栈,让小二给马儿准备草料和饮水,再带着侄儿往城东去,途中经过一处烤鸡铺子,见侄儿眼睛直勾勾地黏在那挂在店门口一只只的烤鸡上头,他掏银子买了只烤鸡,撕了条鸡腿给侄儿吃。

  他十五岁上战场,二十四岁返家,离开九年,与母亲和兄弟们都有些生分,也许是多年来征战沙场,他身上染了几分煞气,家里人都不敢太亲近他,只有这个侄儿不怕他,常缠着他,要他说战场上的故事给他听,故而回来这两个月,他与这个侄儿倒是最亲近,也最宠着他。

  “谢谢二叔。”观儿满脸欢喜地接过,迫不及待就把那鸡腿往嘴巴里塞。

  在二叔回来之前,爹娘还得要供着在城里读书的三叔,家里种茶虽赚了些银子,可三叔花销大,每个月给了三叔银子后,家里银钱便所剩无几,一个月里能吃到肉的日子没几天。

  可自从二叔回来后,二叔常上山打猎,现下家里几乎天天都能尝到肉味,可他娘和奶奶的厨艺也就一般,做不出这么好吃的味道来。

  他一边跟着自家二叔,一边啃着鸡腿,没留意到那烤鸡的香味吸引了一条狗跟过来。

  易平澜倒是早在那条全身上下皱巴巴的狗儿跟上他们时就留意到了,也没在意,牵着侄儿往一家茶行走去。

  他此来是要与茶行洽谈茶叶的买卖,先前易家茶园所生产的茶叶是由另一家茶庄收购,但那茶庄将价钱压得太低,他与兄长商量后,决定再找别的茶行。

  来到茶行,准备进去时,易平澜发现那条狗仍跟着他们,眼神可怜巴巴地直盯着他拿在手里的那包烤鸡。

  观儿也见到了,扯了扯二叔的手,“二叔,这皱巴巴的狗想吃咱们的鸡。”他的原意是想让二叔把烤鸡拿好,别让狗儿给叼走了。

  易平澜却撕了一小块鸡肉扔给那狗,接着挥手驱赶,“快走,别再跟进来。”

  那狗一口咬住香得诱人的鸡肉,稀里呼噜就把那块鸡肉给吃下肚。

  在变成狗的这三天里,兰雨只吃了颗被人啃了一口,嫌难吃而丢掉的包子,早已饥肠辘辘,饿得受不了。

  她不是没去过那些吃食铺子或是摊子上讨食,可往往一走近,便会被人驱赶,不是被骂就是被打,害她不敢再靠近,只能在城里四处找吃的,刚才她被那小男孩拿在手上的鸡腿给吸引,忍不住一路跟着,眼巴巴看着那小男孩吃着鸡腿,她心想只要分给她一块就好,哪怕一小口也好。

  没想到这个看起来冷眉冷眼的男人,竟真的给了她一块鸡肉,当了三天受尽白眼的流浪狗,他是唯一一个给她吃食的人,这个人一定是个好人。

  莫名其妙变成狗,来到这个她在历史上不曾读过的古代世界,这三天她想过一切办法都无法变回去,不得不认命,既然变成狗,那么当下最重要的只有一件事——找饲主。

  肯给狗儿吃食的人,心肠应当都不错,至少不会虐待动物,虽然脸冷了些,眼神凌厉了些,不过五官长得还不错,高鼻深目,轮廓深邃立体,身量高大,英俊挺拔,看着就觉得赏心悦目。

  想到有这样的男人当她的饲主,她忍不住高兴地摇着尾巴,蹲在茶行门口等那男人出来,一边思考着要怎么样才能让那男人收留她,是要用缠字诀,还是要卖萌耍可爱。

  她突然想起自个儿现在变成沙皮狗,一身毛皮皱巴巴,在现代,有人喜欢这样的狗,可从她流浪的这三天看来,这里的人看见她,说的最多的一句话就是——

  “那狗怎么丑成那样,皮都皱在一块。”

  卖萌似乎不太可行……

  就在这时,有一行人敲锣打鼓行经茶行门口,走在前头的一个少年高声吆喝着——

  “来来来来,各位乡亲们,咱们陈家杂技团今日来到贵宝地,给乡亲们表演咱们的绝活,请各位乡亲父老来捧个人场……”

  跟在后头的几人有的翻着跟头,有的耍弄着手里的棍棒,有的人摆弄着彩带,有的抛掷着手里的六、七枚铁球,一路往前而去。

  一路吸引不少百姓跟上前去凑热闹。

  兰雨瞥见有个小身影从茶行里走出来,也跟在人群里,想去看杂耍。

  她汪汪汪吠叫着,想提醒茶行里正与掌柜的谈事情的易平澜,但她的声音淹没在响亮的锣鼓声里,在茶行里头的男人没听见,她担心小男孩走丢,急忙跟上去。

  观儿进城没几次,不曾看过杂耍,看得兴高采烈,也跟着手舞足蹈起来。

  人群越聚越多,兰雨紧紧跟在小男孩身后。

  来到一处空地前,那杂耍团摆好物什,匡匡匡敲起梆子,七、八个人排成一列,百姓们则围成半圆,将中间的空地留了出来。

  为首的是一个约莫五十岁左右的男人,他先向众人抱拳施礼,笑咧嘴道:“各位乡亲,咱们陈家杂技团在这儿给大家行个礼,问个安,多谢大伙捧场,今儿个小老儿带几个小子们来到贵宝地,小子们会使出浑身解数,把压箱底的绝活都呈现给乡亲们,若乡亲们看得高兴,有钱捧个钱场,没钱捧个人场也好。”

  说到这儿,他再朝众人抱拳施礼,接着回头朝站在他身后那七、八个少年吆喝道:“小子们,给我打起精神,拿出你们的看家本领,让乡亲们瞧一瞧、乐一乐。”

  首先上场表演的是抛铁球,一个十四、五岁的少年,上上下下变着不同花样,抛掷着手里的铁球,从两颗到四颗到八颗,最后变成十二颗,让人看得目不暇给,博得满堂彩。

  观儿人小身子也矮,挤不进去,有个身形削瘦的男人瞧见他,盯着他瞧了好一会儿,上前问他:“小孩儿,你家大人呢?”

  “二叔在办事。”观儿老实回答。

  听见他家的大人没在附近,那男人眼神一闪,“前头杂耍很好看,叔叔抱你过去看好不好?”说着也不等他回答,便迳自抱起他。

  兰雨见他并没有抱着小男孩挤到前面,而是往旁边走去,心中一惊,她张嘴咬住那男人的小腿,不让男人带走小男孩。

  那男人低头瞧见咬着他腿的兰雨,踹了她一脚,没好气地骂道:“哪来的丑狗,滚开!”

  她痛得哀叫了一声,不死心地再跟上去,她不敢再去咬那男人,见那男人要将小男孩带走,她心里着急。

  观儿发现他没带他去看杂耍,也开始闹腾,“叔叔放我下去。”

  “乖,叔叔要带你去看杂耍。”

  “不在这里,在那里。”观儿年纪虽小,但多少也认得出方向,杂技表演是在右边,这叔叔却带着他往左边走。

  怕他吵闹,那男人索性捂住他的嘴,低声厉色警告他,“不想挨揍,就给老子乖一点。”

  “唔唔唔……”观儿吓哭了,隐约明白他遇到坏人了,他想回去找二叔,拚命扭着小身子想挣脱男人。

  “再吵老子打死你!”那男人开口恫赫,将他抱得更紧,另一只手狠狠捂住他的嘴。

  观儿吓坏了,呜咽地哭着。

  兰雨在后头看着,急得团团转,不知男人要把小男孩带去哪里,她没办法回去通知小男孩的二叔,怕她一走就找不到人。

  她一路跟着,直到瞧见那男人走进一条巷弄里的一间宅子,她才急忙拔腿朝茶行的方向跑。

  第1章(2)

  不知是不是变成狗,她的嗅觉和认路的本领也跟着变好,一路凭着本能跑到茶行。

  伙计瞧见一只又肥又皱的狗儿闯进茶行,上前要驱赶它。

  她躲开那伙计,趁机朝后头的一间静室跑去,一头钻进帘子里,张嘴便朝着易平澜吠叫。

  “汪汪汪汪汪……”你家侄儿被坏人拐走了,你快去救他!吠完,她一口咬住易平澜的裤脚,要带他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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