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又才知道,那个俊男只是来找四楼桃花的,根本不住在这里。
实在,她真是昏头了。想也知道,有钱又英俊有魅力的男人怎么会沦落到这种破地方?要找有钱的、英俊的、有条件的男人,这种破公寓绝对无望。会蹲在这种破公寓的,全都是些不合时宜的火星人。
绝对没诋毁。这栋破公寓住的,都是一些怪胎--当然除了她之外。她大概是这栋破公寓里头,唯一一个正常的地球人,其他的全是火星来的。
比如二楼的,第N度的下岗人员,药罐子一具,几乎整天足不出户--至少她没看见她出去过;楼上那棵妖桃,成天在开花,一天到晚神出鬼没;至于五楼的那个霉女,第N度被抛弃,简直是一枚白垩纪时代的活化石。
一开始真是不习惯。过去那么多年,她住在离地十多层的地方。住在高处久了,会对距离产生一种错觉,往远望去,伏在眼目下低低矮矮的房子,看起来似乎很近,实则遥遥在远方。而今这视觉效应完全相反,从破公寓的三楼望出去,看起来遥遥在远方的,下了楼走不到几十步路就摊在那里任人钻。
爱情,大概也归于这种错觉效应;她与林见深,同样的也或许类属这种视觉的错差效应。
这世界因为有男人,所以就有了女人;有了男人和女人,所以爱情就发生了。而爱情最迷人、也最腐蚀人的地方,在于充满挫折感后,你仍然相信它的天长地久。
她以为这世界以她为中心在旋转,但只要是人类都知道,那当然是不可能的。
所以,每个陈腔滥调的故事背后,都有一种自以为是的浪漫与悲壮。她的也不脱这窠臼。
说穿了,她只是在残酷的爱情竞争中,落败的退化的标本。
失去藩主的浪人。
然后,那个藩主带着他的新宠回来,在饭店热闹宴客、喝他们幕府将军专门为他们准备的接风酒的那一天,她寻常在厨房里,炒了一盘碎蛋,就着稀饭呼噜吃着。海岛这几年真是热,稀饭不冷不热,她却吃了一身汗,额头、颈子、胸膛汗水冒的--
几年走走晃晃下来,她的眼睛也出了一眶汗。
她跟他,算是某种青梅竹马,但没有比较占优势。年龄的差,在他追着女生或被女生追着,带着女生满街跑的时候,她还在看卡通、吃着棒棒糖,他一直以为她还停在尿床的阶段。
他老以为她长不大,可大学一毕业,毕业典礼一结束,他X的,她就觉得她开始老了,像萎缩的肉体日渐的腐朽,所有的意气风发全死光。
她无法阻止她“日益老衰”的事实,所以她想她只要活到二十六岁,让“生时丽如晴空,死时美若夕阳”--多凄美!她要她的人生永远青春美丽而长生不老。
所以更让他发笑。
一晃眼,不只二十六,然后二十七,再诗意的一回眸,二十八就袭来了。
然后,她第一次这么慎重看待“平凡”两个字,因为它恰是她这半生--如果不是一生的话--的写照。
其实失恋跟感冒差不多,都被看不见的病毒侵犯,无药医,但也死不了人。吃得好一点、穿得暖一点、睡得饱一点、开水暍得多一点,然后出出汗,把滤过性病毒全排掉,慢慢就会好了。
可爱情这东西,像细胞,而且是癌细胞,杀不死、又会再生。尽管只是一小块的残余,也会不断分裂,然后重聚结合成一个新肿块。
所以,虽然所谓恋爱,不过是人类为潜在的欲望找的冠冕堂皇的借口,还是教人看不开。他这么一回来,她体内那些被消灭殆尽的细胞残余,又开始分裂再生,蠢蠢欲动起来。
好似某种神灵,重新走上神坛,要她仰头顶礼膜拜。
信仰太虔诚的人,人们以为是中宗教的毒;会被神棍所骗,走火入魔的,都是些受教育低、没什么知识的人。事实相反,对宗教最虔诚、最深信不疑的、越容易受骗的,恰是那些书念得最多,所谓的高级知识分子。不为其它,就因为书念得太多了,怀疑太多,一旦信念生了根,反而深信不疑。
就像对爱情的信仰,愈虔诚的,愈是那些对情爱不以为然的,一次又一次,执迷不悟。
都是毒。
他离开时,她才十六岁,十多年后他回来时,她都已经二十八了。
像王宝钏苦守寒窑十八年,到头来守到薛平贵带一个代战公主回来篡她的位。更扯的是,薛平贵回来,她根本已认不出他,认不出自己苦苦守了十八年的夫君,还当他是调戏良家妇女的登徒子。
十八年,根本为守而守,守一个虚无缥缈。而她在那边守活寡,他在那边第二春;千守万守、死守活守,到头来,见面却已对面不相识。
够了。
不再在寒流大冷天,穿一件短T恤,上头印着一个大大的英文字Me在他跟前傻气的晃来晃去,只为要他注意到她的存在。
都两千多少年了?她二十八,没有固定的工作、没有固定的情人--亘白一点,是连情人都没有。留了一个国中女生头,发线旁分,启以为看起来年轻,抓住青春的尾巴,旁人看了--天晓得是怎么样!她也不想知道了。
第二章
一年一度,总有一个她讨厌的日子。
“又来骗吃骗暍了。”踏进阿a的“冥王星”,阿a围着围裙,拿着锅铲,看见她,眉毛一吊,一点都没有欢迎顾客的意思。暗光下,眼珠是淡绿的,像猫一样。
“饿死了,大人施舍我一客炒饭吧,顺便加点蛋。”范江夏涎着脸,讨好地笑,简直赖皮。
阿a开的小吃店,卖一些小吃跟炒饭、炒面,偏偏要装有学问的,取什么“冥王星”的,装潢得跟咖啡店似的。结果来的都会时尚人喝不到咖啡,要吃小吃、炒饭的不会来。
“口袋有钱吗?”阿a眉毛又一吊。
“两个十块铜板,还有一些零散的。”她又讨好的笑,说得挺心虚。
“就这点?”阿a摇头。“可以给你加点葱,炒酱油,蛋是没有的。”
“就这样?”她哀叫一声,四处搜寻。“大苏呢?”
大苏是小吃店另外半个老板,在某个广播电台主持深夜节目,谈一些都会人的无病呻吟或风花雪月。她从来不听那些,睡觉要紧。
有一阵她无聊去学调酒,在调酒补习班认识阿a,然后因为阿a再认识大苏,他们是高中学长、学妹。
阿a说他没有名字,人只要有个符号不就好了吗?这样可以避免很多不必要的麻烦。所以,他们没有人报告自己的祖宗八代,阿a就叫阿a,大苏就叫大苏。
她是不相信男女之间有什么纯粹的友谊啦,不过,阿a例外。他从来没有对她表示兴趣过,有一天要如此,她想大概也就做不成朋友。
就是因为阿a对她没兴趣,他有兴趣的是大苏,关系才维持下去。
她最受不了那种女人,明知道对方的意图,还故意做作的说什么只做朋友,制造暧昧,然后才说人家误会她了,她只当对方是朋友。
“别想打大苏主意。那点钱,根本只够你吃泡面。”
阿a喜欢大苏,但大苏跟一个有钱老板在来往,还有另外一个有钱老板在追大苏;然后,一个常来小吃店的女客喜欢阿a,在倒追阿a,很复杂的。
她猛摇头。“我不吃泡面、罐头这些死了会变成木乃伊的东西。’
“那就勤劳一点,赚钱去。”阿a是实际的金牛座,讲话也实际。“老是来这里骗吃骗暍,大苏在电台赚的那点钱,还不够你吃。告诉你多少次了,你有钱,不见得好过、过得快乐,但可以肯定的,如果你没钱,那日子一定不太好过。”
“是、是,大人您说得有道理,全是金玉良言,给我一盘炒饭吧。”
阿a瞪她一眼,转身进去,一会再出来。结果,还是炒了一盘酱油炒饭给她,慈悲的加了一粒蛋,还放了火腿和虾仁。
“喏,蛋吃多了瞻固醇高,对身体不好,所以我只炒了一粒。”
闻到那香气,又看到虾仁跟火腿,她眉开眼笑,谄媚笑起来,抓住阿 a的围裙,夸张地叫说:
“太感谢了,阿a,你是我的上天、我的神!我就知道你最好了!”
“少来。”阿a嫌恶地拍开她的手。“跟你说前面巷口那家补习班在找人,教英语会话的,你去不去?”
“我英语挺烂的。”她连忙摇头。
“你不是英文系毕业的?”
“你知道我那张文凭是混来的。”
那年他出国,她拼死考上英文系,原是打算去找他的,后来看开了,动力全失,能混毕业就好。混啊混的,是混毕业了,可英文差得让人无力,想想都觉得很丢脸。
就好像她的名字,范江夏,明眼人一斟酌就知道,老爸姓范,老妈姓江,在夏天出生的,偷懒外带偷工减料、随随便便的一个名字。
“教那些认识不到几个ABC的小孩或欧巴桑说些普通会话,应该没问题吧?”
“说说this is a book、that is a pen的还可以,再多的怕就蒙不过去。”
不要小看现在的小孩和欧巴桑,多得是英语说得比她溜的。她那张文凭,拿着好看,程度破得很。加上语言这种东西,不是从小学,又没学到心髓里,学了又长时间不去用,不讲、不听、不看,退步得很快。
她荒芜了这么多年,恐怕大概只剩认识不到几个字母吧。人家说学以致用、学以致用的,学了不用,时间一久,就像她这样忘光光,剩下一张文凭死撑着骨架,够惨的。
“真是!二十八,你好歹也是大学毕业主修英文的,在学校到底都学了些什么啊?”阿a不禁摇头。
范江夏白他一眼。都承认她混了,还要怎么样?
“我情操高尚,有良心,不想为了那一点钱,昧着良心误人子弟,这样行不行?”真要蒙,也不是不可以,但她没那个劲,有三分,夸大成八分。
“那你怎么吃喝拉撒?”
“客串模特儿喽,你又不是不知道。”
这杂七杂八的工作一开始还是他跟大苏帮她拉上边的,经纪公司那边有这种下上不下的Cass比如卖沙拉油啦、卖全效全能洗洁剂啦、或卖什么健胸器的,就挤一点给她。
“模特儿?啧!”阿a嗤一声。“还在拍三流杂志里刊的那些卖减肥膏、减肥丸、什么离子电子神仙水,一堆骗人的东西的小广告?”
“不错了。我还没去卖大补丸跟虎鞭,或神奇威而刚丸子呢。”
当然,大家都想要抢拍珠宝或服饰的平面广告,最好能走秀,能拍明星的音乐带更是好。但那种机会少不说,竞争大,选角也严格。接这种工作,虽然上不了台面,总是工作,十个模特儿里,起码有七个要靠这些工作糊口。
阿a又摇头。“你也找点正经的,再这样下去,真的会生锈。”
“我也想啊,但没机会也没办法。”
“你要真想走这条路,就积极一点,别三天打渔四天晒网。”
范江夏耸个肩。
不是她没雄心,可这种讲求青春脸蛋的圈子,二十五岁都算老了,她年纪都一大把了,还有什么戏唱,还能接到工作就算不错了。当然,她不否认,她的态度一直都温吞,可有可无的,接工作只求付房租,难怪始终搅不出什么名堂。
她大口大口吞着炒饭,简直狼吞虎咽,饿坏了。
“看看你那吃相!到底几天没吃饭了?”
她伸出手指比一下,把塞满嘴巴的饭吞下去,吐口气,才说:
“昨天一整天只吃了一包韩国泡菜泡面跟芹菜,今天早上到刚刚吃了一个苹果。”
“吃慢点,别噎到了。要不要来点咖啡?”
“不了,戒了。”她摇头。
“茶呢?”
“也戒了。”不只茶,还有可乐和沙士,以及牛奶,都戒了。
“你到底还有什么能喝的?”阿a相当不以为然。
“矿泉水,还有气泡矿泉水。”
“我看你愈来愈像草食动物了。千戒万戒,最该戒的偏偏不戒,我看哪一天最好把‘他’也戒了。”把那个“他”字咬得怪腔怪调。
“这一点都不俏皮,阿a。”她狠瞪阿a一眼。
戒了烟、戒了酒、戒了咖啡、戒了茶,甚至连牛奶都戒掉,也该是把他给戒了的时候了--
“你那个他,回来了不是吗?”虽然平时很少谈,但认识久了,你的、我的、这个、那个的事,互相都多少知道一点。
范江夏又瞪他一眼,不吭声,闷头吃着炒饭。
“嗨!都在啊!”十几秒没人说话,只有范江夏吃饭的声音,门口忽然响起刺耳的叫声,声音尖细,过于高亢。
两人同时抬头,看到一张歇斯底里的笑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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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伸手按了门铃,没有人应门,又按了一次,隔着门还可以听到门铃声在屋内空荡的回响。他眉头略微拢聚,停了一会,才转身走下楼去。
“见深,你去哪里了?要开饭了。”父母及兄嫂在等他一起吃饭。
“随便走走。”林见深拉开椅子坐下。“爸,范伯他们家怎么都没人在?’
他哥哥嫂嫂结婚后就一直住在家里,所以回来后,他没跟父母住,把空间让给他们,另外买了公寓一个人住在外头,只是定时回来看他们。
每次回父母家,他自然会想到那个火星人,但除了刚回来那阵子在楼顶遇过她之外,再一次惊鸿一瞥,她就失了踪影。前两次回来,范家没人应门,他以为只是不巧,这回又不遇,不禁觉得奇怪。
“你范伯他们搬到乡下住了,听老范说,房子会租给他们一个远房亲戚。”
啊?他微愕一下。“那江夏要住哪里?她也跟着去乡下了吗?”
林母说:“江夏早就搬出去了。”跟着笑说:“你出国的时候,她还在高中念书,现在都变成一个漂亮的小姐喽。”
“就是啊。”老大林见中也笑。“好像在当模特儿。我记得她数理不太好,念得很辛苦,老是一脸惨白,你那时还帮她补过数学对吧?她上了大学后,虽然还住在同栋楼,但不常碰到,后来她搬出去,更不常见,前阵子遇到,差点认不出来!”
“好像长高了一点,不过,我看也没变多少。”在他看来,她还是那个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