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怎么了?”跟在他身旁的小爱发现他突然停下脚步,不禁好奇问道。
没想到于晏春竟给了她一个出乎意料的答案,“我在想,我们到底该从哪里开始排队才好。”
“什么?”她有没有听错啊?排队?有哪个夜市需要排队才能进入的?
“是啊!有这么多人等着进场,总得需要排队吧?”
“噗!难道你以为我们等着排队进去听演唱会吗?”他的回答让小爱噗哧一笑。
“咦!不然大家都是怎么进去的?”看到她脸上惊讶的表情,他知道自己犯了一个很明显的错误,可是夜市人口塞了那么多人,他真的想不出有什么不用排队就可以顺利进去的方法。
“小春,你可不要跟我说这是你第一次来这里喔!”她不禁怀疑眼前的男人以前是否曾经到过夜市。
“呃!这、这怎么可能嘛,当然不是!我刚刚是在跟你开玩笑的。”为了避免他没到过夜市的事实被识破,情急之下他灵机一动,偷偷观察起不远处刚下计程车的一对母女,看看她们是怎么进到夜市里去。
最后他发现原来进去夜市真的不需要排队,而是用硬挤的!因此他二话不说直接牵起小爱的手,随即瞄准人群的间隙成功挤了进去。
“呀!”她还来不及反应,就发现自己的手被他牢牢握在手里。从他掌心传来的触感是那么的温暖厚实,瞬间,她的脸红了,内心升起一股微妙的感受。
从小,她就被家人以及师长一直耳提面命,告诉她千万不能单独跟男生出去:也曾经过过几次暴露变态狂,或是被迷恋她的男同学偷偷跟踪过,所以她从来不曾答应过男生的邀约,除了团体的聚会之外。
当然,进到报社工作,她就不能再继续维持以前的作风,因为采访对象是不分男女的,不过她总是会尽量约在公开场所,要不然就是透过电话来进行采访以降低工作危险性。
但是于晏春带给她的感觉是那么与众不同,从他们第一次接触,她就对眼前这个男生有着莫名的好感。
他的身上不会有一般男性常带给她的强烈压迫感,眼中也不会有丝毫的露骨欲望展现,所以她可以放松自在的和他畅所欲言,毋需顾虑他是否会有不良的企图。
她相信如果他是女生的话,他们一定可以成为无所不谈的好朋友,不过他是男的,所以……突然间,小爱发现自己并不会因此而感到可惜,相反的还有些庆幸以及期待。
此刻,她的心跳声居然大到掩盖过周围嘈杂的人声,脸上那股热度逐渐向下蔓延,似乎连脖子都要红了起来,只不过她身旁的于晏春却没注意到她身上的改变,因为此刻的他内心想的尽是——该如何到达同学跟他推荐的几道美食摊位。
“到了、到了!”凭着脑海里同学给他的指示,于晏春好不容易带着小爱穿过重重人群,来到夜市的小吃街里,并根据同学开出的非吃不可名单,一摊又一摊的品尝着他从未吃过的美味料理。
什么大饼包小饼、蜜豆冰、蚵仔煎、天妇罗、润饼卷、鼎边锉……等小吃名字,都让他很难联想他们吃起来究竟是什么感觉,但真的吃到后,每一道都让他有说不出来的美妙滋味。
“哇!这东西真好吃。”
“喔!原来吃起来是这个样子呀。”
“长得有点奇怪,不过吃起来味道很好。”
每品尝一口,他就像是哥伦布发现新大陆般啧啧称奇、兴奋不已,完全忘了自己要伪装成“夜市小吃通”的平民身份;而小爱被他夸张的语气逗得乐不可支,对于他是不是常来这里已经毫不在意了。
于是,他们俩一人一手拿着珍珠奶茶及热腾腾的猪血糕,开心的在夜市里头边吃边逛。
走着,走着,他们来到一条专门卖宠物的小巷子,只见一只只惹人怜爱的可爱宠物被放在路旁的透明展示箱中,吐着舌头,摇着尾巴等待新主人的出现。
“哇!好可爱。”
所有来到这边的女生,都抵挡不了这群可爱动物的无辜眼神,纷纷停下脚步驻足观看。小爱也站在一只黑色的拉不拉多前面,空出一只手轻拍着看起来还不到两个月大的小狗。
“漂亮的小姐,喜欢吗?喜欢的话算你两万五就好了,很便宜喔!”宠物店的老板向她热情推荐。
“不、不用了!谢谢。”她笑着摇手拒绝。
“小爱,你喜欢狗喔?”于晏春嘴里嚼着一颗颗香Q好吃的粉圆,一面问道。
“嗯!我小时候曾经养过一只黑色的小狗,所以每次看到黑色的小狗,都会忍不住想起它。”看着眼前那只与小黑有着同样毛色的小拘,她仿佛又回到过去那段时光。
她可以清楚的回忆起小黑刚到家里时那副可爱的模样:短短肥肥的脚、圆滚滚的眼睛,以及可爱的粉红色舌头;但是同样的,她也忘不了它惨遭车子碾毙时的情景:天边的红色夕阳、疾驶而过的黑色轿车,以及院子里隆起的小小土堆。
那真是一段悲伤的过往……
不知不觉,她的脸上充满了追忆的感伤。
“小爱,你还好吧?”看见她睑上突然消失了笑容,他连忙关心问道。
“嗯!谢谢你,我很好。”看到他为自己担心的神情,原本萦绕在她心上的悲伤回忆立时烟消云散。
她喝了口手上的珍珠奶茶,重新振作起精神,接苦想起家中似乎有个没有解决的小问题。
“对了!说到小狗,不知道你有没有同学想养狗的?”
“养狗?怎么了?”
“我前几天晚上捡到一只很可爱的黑色小拘,可是因为我们家住的公寓不准养宠物,所以我想帮它找新主人。”
那天小爱将小黑狗带回家中帮它洗了个热水澡,暂时找了个纸箱及一件旧棉被当它的床铺,几天下来,小黑狗在她以及弟妹的妥善照顾下,已经恢复正常小狗应该有的活泼,还带去给兽医做了检查显示健康情况一切OK,同时也打了预防针,可他们得在其他邻居发现前赶紧帮小黑狗找到新主人才行。
“小爱,我想我应该可以收养它。”虽然他对于饲养宠物不太感兴趣,但既然她有这方面的困扰,他当然乐于帮忙解决问题,因此他毅然决然做出决定。
听到他愿意收养小狗,小爱开心说道:“真的吗?那真是太好了!不知道你什么时候有空,我可以将小狗送去给你?”
能藉由小狗增加两人见面的机会也不错,更何况小爱一定会很关心小狗,因而常跟他联络。这当然就是他最主要目的啦!不过要是可以的话,他还想再更进一步达成另一个目标,“如果方便的话,我可以今天晚上就去带它回家吗?”
“当然好!不过可能得麻烦你了。”小爱欣然同意。
“嘿!不麻烦。不过不知道这么晚去你家,会不会打扰到你的家人?”
“等等……我看看现在几点?还不到十点。从这边到公司再回我家大概不到一个小时,我想我家人应该都还没睡,所以不会吵到他们才是。”
“呼!那我就放心了。”
决定之后,两人先一起骑摩托车回到水果日报报社大楼,然后他再骑车跟着她的车回到她家。
小爱停好车和于晏春会合后,便带他来到一幢五层楼的旧公寓楼下。
面对紧闭的银色铁门,她伸手从包包取出一串钥匙,准备打开公寓楼下的铁门,可是她还没将钥匙插进钥匙孔时,铁门却已经应声打开,将完全没有心理准备的她吓了好大一跳。
一抬头,她发现打开铁门的身影相当熟悉,在她还没认出那人是谁之前,对方却先叫出了她的名字。
“小爱?!”
“咦?崇文哥,怎么是你?”听见来人熟悉的声音,她这才认出眼前西装笔挺的人,只是没想到这么晚了,还会在自家楼下门口遇到他。
“小爱,你回来了!我今天晚上恰巧经过你家附近,就顺便带了点水果过来探望伯母。我有事先跟你联络,但是打你手机却没人接,于是我就自作主张的不请自来了。”沈崇文解释道。
她一听,赶紧打开包包拿出手机察看,果然上头显示有三通未接来电,全都是沈崇文打来的,于是她很不好意思的对他道歉。
“对不起!因为我的手机放在包包里所以没有听见铃响;真不好意思,还让你跑了这么一趟。”
“没关系,反正我也好久没跟伯母聊天了,刚才还跟她聊了一下家父、家母的近况,毕竟自从我们早你们一步搬离社区之后,他们就再也没见过面了。”为了不让她内疚,沈祟文一脸笑意的表明不介意。
其实探病只是藉口,他今晚前来佟家的真正目的是来找她的,但很可惜来的时机不凑巧,她正好外出,也没有接到他打的电话。不过没关系,他正好利用机会替自己在佟母的面前制造良好形象,为将来追求她的计划铺路。
他原本以为她是因为工作的关系才迟迟未返家,但当他看到小爱身后站着的年轻男子后,不难猜到刚刚他们便一直在一起。只是他是谁呢?看着他们并肩而立的神情姿态,沈崇文内心不禁猜想着两人的关系。
从他身上的打扮看来——一件长袖印有图腾的T恤,加上一件蓝色牛仔裤,肩膀上还挂着一个蓝色的后背包,十之八九应该还是学生。
即使他的样貌相当出众,但是社会历练丰富的沈崇文,根本就不把他放在眼里,于是他刻意表现出熟稔的态度对小爱问道:“你身后的那位是谁?以前学校的同学吗?”他的口气俨然以保护者的态度自居。
而方才趁着两人在说话的同时,站在她身旁的于晏春也打量着眼前西装笔挺的沈崇文。
根据他长年在社交圈打滚的经验判断,对方的身份应该是公司主管级的角色,但从他大概三十几岁的年纪看来,势必还没爬到多高的地位,了不起只是一个组长或是部门经理罢了,跟他周遭平时相处的人此起来,根本不算什么。因此即使他摆出的姿态再高,于晏春也丝毫不以为杵,一样处之泰然。
“你好!我叫于晏春,目前就读T大国企系四年级。我是小爱的朋友,你也可以跟她一样叫我小春就可以了。”他一边说,一边伸出手来跟沈崇文握手。
“是啊!崇文哥,他今天来是想领养我前几天晚上捡到的那只小狗。”小爱帮他补充说明。
沈祟文没想到他的态度竟然如此从容不迫,完全无惧自己先前刻意表现出的威严,甚至还被他抢得先机,提早一步做出善意回应。但在小爱的面前他也不好意思继续刁难,只得伸手回握,脸上勉强挤出一丝笑意。
“你好!我是小爱的同事沈崇文。小爱,这么晚了你快上楼去吧,以免伯母担、心。”
“嗯!我知道了。崇文哥你也赶快回去吧,明天公司见喽!”
“OK,明天见。”眼见情势失利,沈崇文只得将注意力转回小爱身上,短暂跟她道别后狼狈退去。
于晏春看着他开着那台银色L牌豪华房车离去,顿时明白他就是那天载着小爱回公司的人。从他注视小爱的眼神看来,他相信他对小爱也有一份强烈的爱慕,不过他可是一点都不担心呢!
他有绝对的自信能顺利掳获小爱的芳心。
于晏春回过头来对她说道:“走,赶快带我上楼去看狗狗吧!”
就这样,那只黑色的小狗便成为他们聊天沟通的话题。
第五章
“呼!”于晏春穿着一袭天空色的丝质西装,开着他的B牌跑车驰骋在高速公路上,脸上那副深褐色的雷朋太阳眼镜,更加衬托出了他天生的贵族气息。脱下T恤、恢复往常装扮的他不自觉松了口气,倒不是说他不喜欢一般大学生的打扮,而是他始终喜欢做真正的自己。
对小爱隐瞒身份当然只是一时的权宜之计,可是一个人的家世背景是由不得自己选择的,他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找出当年强逼小爱一家人搬离社区的那家建设公司,查清楚背后操盘的黑手究竟是谁,然后进一步消除小爱讨厌“有钱人”的心理障碍。
他实在很想在小爱面前大声替自己喊冤,因为他从不认为有钱是一件光荣的事,相反的,他对于这样的生活也感到非常厌倦。
只是身为邵家长子,同时也是邵氏企业正式继承人的他,却无法逃离这样的宿命,因此除了大学上课的时问外,他都得到邵氏企业集团下的公司实习,等待一毕业立刻接掌邵氏企业台湾分公司的所有营运。
今天由于学校没课,所以现在的他正开车前往公司的路上。方才公司的总经理——魏士楚,也是他父亲最信任的左右手之一,已经打电话来催他快到公司开会,因为公司所有的高级干部都到了,就只差他一个。
“大少爷!你终于来了。”原本坐在会议室中主持会议的魏士楚,听到秘书回报于晏春刚进到公司时,连忙走到外面迎接他的到来。
“唷!魏叔,你早。”于晏春潇洒的对他打了一个悠闲的招呼。
“还早?大少爷,会议都快结束了。”
“喔!是吗?不是十点钟才开始?”
“是十点钟开始呀!不过现在时间都已经快十二点了。”
“是这样子吗?看来是我的手表坏了。”他敲了敲手腕上那只价值二十余万的表,表情—脸无奈。
“算了、算了!反正今天的会议内容不怎么重要。等会儿十二点钟,董事长会跨海透过视讯向大家宣布最近公司的重大决策,他还特地吩咐说,你人一定要在现场。”
“老爸要跨海宣布要事?魏叔,你知不知道是什么事啊?”
“我也不知道,他并没有事先知会我。好了,我们赶快进去吧!”
眼见墙上的钟已经快走到十二点,魏士楚更是快步领着于晏春走进会议室里。
待他一坐下,墙上的荧幕随即出现一个既熟悉又陌生的身影,年过五十的脸庞一点都没有受到岁月的摧残,其眼角的皱纹、微白的双鬓更增添了成熟男人的魅力,浓密的眉、挺直的鼻、略薄的唇,从他身上可以明显看到分属于他们四兄弟的特征。尤其是他那双精明干练的眼眸,这是乐夏最像他,也最憎恨的一点。
于晏春倒是没有这么强烈的反感,轮廓与父亲相似的他,了不起只是觉得有点讨厌罢了。
邵永强透过网路摄影机,一双锐眸扫过在场所有人的睑,令人不由自主的生出一股畏惧感,众人内心不禁一凛,静待他即将发表的言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