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恋的时候,最想找谁倾诉?
如果你问童羽裳这个问题,她会歪着头,很认真地去想,最后,心不甘情不愿地给你这个答案——
欧阳太闲。
失恋的时候,最不想见到的人是谁?
如果你再问童羽裳这个问题,她会很鸵鸟地整个人蜷缩在沙发上,叹气又叹气,然后细声细气地回答——
欧阳太闲。
没错,还是同一个人。
在爱情的战场上被砍得遍体鳞伤后,最想见的跟最怕见的竟是同一个人,这简直可以说是童羽裳将近半辈子的人生中最大的悲哀。
深深的、沉到马里亚纳海沟的悲哀。
对童羽裳来说,这样的矛盾比失恋本身更悲哀。
悲哀到极点,到无穷无尽,到宇宙膨胀又膨胀、空间终于包不住即将冲出黑洞的时间,到……
“你悲哀够了没?”冷冷的问候打断童羽裳自怜自伤的联想。
“什么?”她愣了愣,还没从悲剧女主角的幻梦中完全回神,眨眨眼,迷蒙地看着眼前一张男人的脸。
俊俏无伦的脸。
这张脸,从她见到第一天,到现在,从来不曾有一天摔下她所见过世界最俊美男子的宝座。
她还是个国际线空姐呢,每天在空中飞来飞去,见过无数本国异国男子,竟然找不到一个比他更帅的男人。
这是什么道理?
这世界是怎么了?
男人有必要长得比女人还漂亮吗?
“瞧你一副失魂落魄的样子。”与男人精致五官很不配的,是他过分粗率的质问。“又失恋了?”
童羽裳抿紧唇。
抱歉,这个问题实在无聊到她不想也不屑回答。
“我看是不敢回答吧?”男人冷笑,完全看透了她脑袋瓜里自我安慰的念头。
“哈,被你看出来了。”她尴尬地苦笑。“你真厉害啊,欧阳,我什么事都瞒不过你。”
他白她一眼。“这还不简单?你每回开始躲我,我就知道你一定又失恋了。今天要不是过中秋节,还不晓得你打算躲我躲到什么时候。”
“哈。”她继续苦笑。
他眯起眼,忽地蹲下身,也不晓得从哪里变出一个指南针,煞有其事地轻触她脸颊。
“你干么?”她莫名其妙地瞪他。
“我看你身上是不是装了什么奇怪的雷达,怎么老是吸引到一些烂男人?”他一本正经地响应,指南针虚贴着她侧身的曲线,一路往下侦测。
“你神经病啊!”童羽裳懊恼,一把推开他的手,想到他居然觉得她身上装了雷达,又忍不住嗤声一笑。“你白痴啊?我又不是生化人,还装雷达哩。”
“那可难说,你这女人一直就是奇奇怪怪的。”见她笑了,男人红润的唇似乎也隐隐牵动,可惜那牵动实在太细微,细微到童羽裳以为自己看错了。
她怔望着他。“欧阳。”
“嗯?”他站起身,变魔术似的将指南针不知藏回哪里去了,换来的是一杯香浓的热可可。
“你会不会觉得我很蠢?”童羽裳很自然地接过热可可,粉唇轻触杯缘。
“你是指什么?你老是看上不怎么样的男人?还是老是被男人甩?”语言如短刃,无情地戳刺童羽裳心内的痛处。
但她早已习惯了。欧阳对她说话,从来不晓得温柔,不管她得意也好,失落也罢,他都是同样的口气。
也许正因为如此,失恋的时候她才会最想见到他,因为他不会同情她,不会任她沉沦在无尽的自怜中;也最怕见到他,因为他一张嘴,就是一击直中,才不管她是否痛得唉唉叫。
“说不定你是对的,说不定我身上真的装了某种吸引烂男人的雷达。”童羽裳自嘲地弯弯唇。“也说不定是我有什么问题,所以男人最后都会离开我,呜呜~~”低头枕臂,摆出痛哭姿态。
欧阳太闲面无表情地看着她装可怜,足足等了五秒,才一把扯住她松松结着的辫子,强迫她抬起头。
“喂!痛啊!”她抗议。
“还晓得痛,很好。”他扬眉,似笑非笑。
“当然痛啦!”
“怎样?可可好喝吗?”
“咦?”什么跟什么?这人话题也转得太快了吧?童羽裳在心里碎碎念,却还是点头。“很好喝啊。”也不知他比例是怎么调的,冲出来的热可可就是特别好喝。
“这就对了。”欧阳松开手,让那柔软的发辫从指间调皮地溜下。
“哪里对了?”她不明白。
“你还感觉得到痛,还喝得出可可的滋味,失恋又怎样?失恋了你就失去感官了吗?失恋了你就没法感觉这世界有多美好了吗?失恋了你就不是童羽裳了吗?你还不一样是以前那个你,一点也没变。”
“可是 ”
“可是什么?”他打断她,继续念。“失恋了你就变丑了吗?就什么事也做不好,一无是处了吗?那些男人离开你,是因为他们总算还有点脑袋,知道自己配不上你,所以才早早识相闪人 你就不能这么想吗?我不是早告诉过你了吗?失恋没什么了不起,用不着一副世界末日的样子,就算是失恋,也要有 ”
“格调。”她静静地接口。
见她脸泛霞光,一扫之前的阴霾,他一怔。“什么?”
“失恋也要格调,这不是你教我的吗?”她轻声道,一斛笑意止不住要从眼眸溢出。
欧阳太闲先生,生平最恨人家对他说教的男人,安慰起人来,竟如此头头是道。
“是又怎样?”察觉到她凝定在他身上的温柔眼波,他皱眉。
“没有,只是觉得你好厉害。”她眸光不移,锁定他,好甜好甜地微笑着。
甜到他一阵莫名地窘迫,冷酷的面具裂开一道缝。
“啊!”童羽裳发现了,整个人跳起来,跪在沙发上。“欧阳,你该不会是脸红了吧?”
他一震,恼怒的火焰从眼中直喷出去。“你胡说什么?”
“耶,脸红了,真的脸红了!”童羽裳开心地喊,藕臂一伸,不由分说地揽下他肩颈,拥在胸前。“好可爱,欧阳,你真的好可爱,姊姊好喜欢你!”她笑,玉手胡乱揉他的头,将欧阳有型有款的墨发给揉成了一团杂草。
堂堂男子汉,岂能任她当绒毛玩偶戏弄,没两秒,欧阳太闲便挣脱了她,脸色铁青,深眸眯起。
“童、羽、裳!”
啊,糟糕,休火山又要让她给惹爆了。
自知不妙,童羽裳连忙端正身子,玉手乖乖放在双膝上,眼眸低敛,成正坐姿态。
“对不起。”她很规矩地道歉,祈祷对方能听出自己的真心诚意。
“……”
“你真的生气啦?”羽睫偷偷翘起,眸光往上窥视他。
他站定不动,姿态僵硬如一尊雕像。
“别生气了,我开玩笑的嘛。”她讨饶。
“……”
“欧阳?”
沉默,像一尺长长的白绫,圈住童羽裳颈子。
她顿时慌了,扬起脸。“喂,你说话啦。”
他凝定她,许久,慢条斯理地开口:“你知道我为什么要改名叫‘太闲’吗?”
“为什么?”
“我就是‘太闲’,才会跟你这种女人耗。早知道 ”顿住。
“早知道怎样?”她猜测着他话里未尽的余韵。“早知道那时候就别理我,现在也不会这么麻烦,对吗?”
他没答腔,给了她一记“你知道就好”的眼神。
“哎,怎么这样嘛!”她拉他衣袖。“你不觉得那是缘分吗?就因为那时候上天安排让我们相遇,今天我们才会成为一对好姊弟啊!你说对不?”
“跟你说过几百遍了,我不是你弟。”他冷淡地驳回她亲昵的示好。
她自顾自地微笑着,毫不介意他急着撇清与她的关系,正想说什么时,手机轻轻地唱出一段美妙的音乐。
“糟糕,来催魂了!”童羽裳忙接起电话,果不其然,耳畔传来好姊妹庄晓梦略显不满的声波。
“童童,你们俩还不上来,是在蘑菇什么啊?我们这边都已经生好火了,快把饮料拿上来啦,渴死了!”
“好啦好啦,别急嘛,马上就上去了。”挂了手机后,童羽裳扬起眸,眼波才瞟过去,欧阳太闲便会意地点头。
“知道了,我不会把你又失恋的消息泄漏出去的。”
果真是知她者欧阳也。
童羽裳唇一弯,跳下沙发。“那你帮我把冰箱里的鸡尾酒跟沙拉拿出来吧,我们该到楼顶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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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夜,团圆夜。
对童羽裳来说,今夜在楼顶上一同烤肉的好友等于就是她的家人。
就算泰山崩于前,也是一派不疾不徐的沉静,最近谈恋爱谈得神经兮兮的庄晓梦,让晓梦又哭又笑的大男人墨未浓,以及对她而言,最最重要的、比真正的亲人还亲的干弟弟,欧阳太闲。
沉静和庄晓梦是她在大学毕业那年,搬进淡水这栋公寓时认识的好姊妹兼好邻居,墨未浓是托姊妹之福,才勉强打进她亲友圈;至于欧阳嘛,从好久以前,就是她生命里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了。
中秋夜,烤肉夜。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中秋节对台湾人的意义不再是赏月吃月饼,而是家家户户围着炭烤炉,在琳琅满目的肉片及蔬菜上刷上烤肉酱,让那令人食指大动的好味道随风飘送,万家香。
这晚,一群人偷偷溜上这栋号称台北风景最赞的单身公寓楼顶,远望月色掩映下的观音山,近看流光璀璨的淡水河,享受宜人景色之余,更不忘大快朵颐。
大快朵颐也就罢了,有人自己的东西还吃不够,偏要去抢人家手上香喷喷、热腾腾的食物
“童童!你几岁啦?”庄晓梦痛骂抢食的童羽裳。“都快三十岁的女人了,还抢人家的东西吃!你简直比静那些安亲班的小鬼还幼稚!”
“哎,只不过是一根玉米嘛,我们这么多年的交情还比不上那么一点小东西吗?”
“没错!”
“咦?好冷淡!静,你来评评理,晓梦居然说我们的友情比不上玉米。”
照例,两个女人吵架时,总要八风吹不动的沉静来说句公道话。
照例,沉静只是在一旁抿着嘴笑,聪明地不介入纷争。
“喂,欧阳。”见沉静保持中立,庄晓梦无法,只得转向正慢条斯理替铁架上的肉片刷烤肉酱的男人,试图把他拖下水。“你不觉得你这个姊姊很幼稚吗?”
欧阳不语,自顾自烤他的肉。
反倒是墨未浓忍不住插嘴。“说实在我一直很好奇,怎么你会认童童当干姊姊的?”
“不是我认她,是她认我。”欧阳答得简单。
墨未浓一愣,几秒后,领会过欧阳话中涵义,不禁迸出朗笑。
“你这意思是说她自己缠上你的吗?我想也是,不然你们俩个性真的差挺多的,很难想象你受得了她。”
“嘿!你说这话什么意思?”童羽裳不高兴了,俏唇嘟起。“晓梦,你的男人说话很欠揍喔!”朝好姊妹横去一眼,意思要她好好管教自己的男人。
庄晓梦假装没看到,暗自窃笑。
“抱歉,我只是实话实说。”墨未浓嘴上是道歉,听起来却毫无诚意。“我是真的觉得很诡异。”
童羽裳还来不及出声抗议,欧阳已闲闲地扬声,为她辩解。“其实她以前不是这么疯癫的。”
“你的意思是?”墨未浓很有兴致地追问。
“她以前挺正经的。”
“正经?童羽裳?”墨未浓表示怀疑。
“是真的,未浓。”庄晓梦总算良心发现,笑吟吟地替好姊妹挂保证。“我跟静刚认识童童的时候,也被她端庄的外表给骗了呢,还以为她是个淑女。”
“人家本来就是淑女啊!”童羽裳在一旁插嘴。
没人理她。
欧阳继续说:“以前童童读教会女中,学校管得严,所以她那时候挺规矩的,性情也很文静。”
“文静?”墨未浓更惊愕了。
这两个字跟他印象中的童羽裳实在太八竿子打不着边。
“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她还教我唱圣歌。”
圣歌墨未浓哑口无言。
见他一副仿佛遭到雷劈,震惊不已的模样,童羽裳不怒反笑。“晓梦,没想到你的男人也有表情这么呆的时候耶。”
“嘿嘿,不能怪他啦,我第一次听到的时候还不是吓了一跳?”庄晓梦为自己的男友辩解。“对吧?静。”
沉静微笑点头,非常之同意
“那她怎么会变成现在这副德行?”不愧是大男人墨未浓,超没神经,居然不怕惹恼如狼似虎的女人,继续追问。
不给他点教训不行了。
童羽裳双手环胸,摆出女王的架势。“你愈说愈过分了喔,姓墨的,什么叫‘这副德行’?”
“我说错了吗?”还不知死活。
“你——”
“好了好了。”抢在好友发飙前,庄晓梦赶忙跳出来。“未浓也没说错啊,比起高中时代,你的性格确实是一百八十度大转变。”
这女人是来灭火,还是火上加油的?童羽裳没好气地瞪她。
“是因为一再失恋的缘故吗?”某大男人神经持续失踪中。
童羽裳宣告耐性用罄,明眸喷出火来。“谁告诉你的?”除了她还会有谁?“庄晓梦!”朝罪魁祸首怒吼。
“嘿,别怪我!”庄晓梦忙举手投降。“你老是失恋,这件事全世界都知道啊。”
“那不能叫失恋啦,顶多是男女关系的一点小挫败。”童羽裳咬牙切齿地辩解,眼见墨未浓剑眉挑起,一副好笑的表情,胸口怒火一飙,差点没沸腾太平洋。她一左一右,将两个好姊妹拖到一旁,私下解决。
“静,你看晓梦啦,她怎么能这么没有同情心啊?”居然拿她失恋的事四处宣扬。
“冤枉啊,童童,我当然很同情啊!人家只是实话实说嘛。”这庄晓梦大概是被墨未浓给影响了,说话一般地欠扁。“说正经的,最近怎么都没听你提起那个G先生?”
G先生是童羽裳三个月前在高尔夫球场认识的某名律师,是个狂热的高尔夫球迷,庄晓梦于是拿Golf这个英文字的开首字母为他取了这个代号。
“该不会又跟人家分了吧?”
一箭中的!
童羽裳已经麻木到不觉得痛,只感到懊恼。“是又怎样?”
“你啊!”庄晓梦摇头,狡黠的眼神褪去了,取而代之的是浓浓的关怀。“你还好吧?”
“放心,死不了。”童羽裳横好友一眼。
这回,庄晓梦不跟她斗嘴了,轻轻握住她的手。
沉静也把手臂探过来,搂了搂童羽裳的肩膀。
“哎,我真的没事啦。”感受到姊妹们诚心的安慰,童羽裳胸口一融,语气也软了。“我才认识他三个月,你们以为我能对他放多少感情啊?”
“那倒也是。”庄晓梦若有所思地沉吟。“不过童童,自从我认识你以后,好象从没见过你跟哪个人交往超过半年,差不多都是几个月就分了,你有没有想过这到底怎么回事?为什么你的恋爱总是这么短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