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斩龙谒  第1页    作者:周也玉

  我的知己好友

  小静

  嘟……嘟……

  “喂,是我啦!”也玉含笑的声音传来。

  “咦,你这时应该是在看千面女郎,怎么会打电话给我呢?”

  “你有在看喔?”

  “喂,周大小姐,你这话讲得很奇怪,难道你没在看?”当初推荐这出日剧的人就是她。

  “我看过了。”

  “原来如此。”这时候我的眼里只有电视上的速水真澄,敷衍地与她聊着。

  “你帮我写序文好不好?”讨好的甜甜嗓音蛊惑着我。

  我猛地一震,天啊!逃过好几劫,周大小姐又不死心地开金口讨序了,看来这次在劫难逃了。

  “好呀,呵呵呵……”要是再找借口搪塞,就枉费死党的交情了。

  “那你在文中要多写一些我的优点喔。”

  优点?

  “好啦。”

  电话一挂断,我的魂又被千面女郎勾走,仿佛刚才那通电话只一场梦。噢,速水真澄真是越看越好看!

  言归正传,我和也玉从高中认识至今,已将近N年的朋友了(原谅我不能说出数字,以免也玉拿刀来砍我),而且高中还同居了两年的时间。刚开始觉得她很迷糊,个性大而化之,是很好相处的人。对了,她的健忘症粉严重,我时常像老妈子一样在她旁边叮咛,如果金氏纪录有此项,我还真想替她报名。可是有件事很奇怪,她在班上的名次都在前十名以内,似乎读书和健忘症不成正比。

  不过,和她在一起时,我常会发生一些意想不到的事情,好比买东西钱带不够、便当不见了等,我不由得怀疑我俩的八字是否不合,还是我也被她传染了健忘症?

  毕业后,我们大都以书信或电话联络,直到去年,我们见面次数比较多,经过社会的磨练让她变得较成熟,穿着也较时髦,但是她迷糊健忘的个性还是没变。

  想来想去,怎么没有优点,净是些出糗的事?不过,她的个性让我的生活增加很多趣味,也因为朋友做久了,那些看似缺点的个性,在我眼中已成为优点,而且是独一无二的喔。

  我很喜欢和也玉聊天,谈些明星、卡通人物、日剧,以及今天身边所发生的点点滴滴,谈天说地不用费心思量,想说什么就说什么。对我来说这是很可贵的,因为身在这个多变的世界里,常让我小心翼翼去揣摩周遭的人所说的话是否别有用意,深怕听不出弦外之音,不知下一步如何走,而让自己陷入两难的情形。

  也玉有些行为或思想在别人眼中看似很幼稚,但我就是喜欢她这样子。非常的真,是那些刻意做作的人所学不来的。她时常会有天马行空的想法,常让我啼笑皆非。有时迷糊,有时对事情的看法却有她独到的见解。对朋友所发生的事情很关心,对朋友所作的决定只要是对的完全支持。很喜欢和她讲电话,有一句没一句的闲话家常,无须担心没话可说。

  很高兴有也玉这个朋友,也很庆幸有她这个知己好友。

  第一章

  “青青子衿,悠悠我心。纵我不往,子宁不嗣音?青青子佩……”抑扬顿挫的童音自书阁里传来,坐在书案前的是个长得十分可爱的小女孩,一只似水灵眸眨动着,小小头颅悄悄地往外探看,细声问:“皇阿玛走了没?”

  小桃红一手磨墨,听见小女孩稚气的问话,轻轻摇了下头暗示。

  小女孩接到暗示,连忙摇头晃脑地扬声继续朗诵,“悠悠我思,纵我不往,子宁不来?挑兮达兮,在城阙兮,一日不见,如三月兮。”

  “走了没?”她轻声再问,这会儿索性跳下椅子,蹑手蹑脚地接近前厅。

  “格格,快回来。”小桃红花容失色地轻喊,皇上刚刚叮咛她要看好永宁格格,盯着她将十篇诗词背好、写好,日落之前皇上会再来一趟,若是没写完或背诵不出来,她的脑袋就要搬家了。唉,她真是命苦,若非夫子病了,她也不必担此重任。

  “皇阿玛走了。”永宁清丽的小脸一喜,眼一亮,大摇大摆地走出情宁斋。

  小桃红忙不迭将她拉回来,永宁挣不开她的手,两道新月眉皱得快打结了。

  “小桃红,你放开我,我只是去御膳房绕一圈,吃饱喝足就回来。”永宁天真无邪地笑着,“不然我叫厨子煮你最爱吃的新法鹌子羹,这样你总会让我去了吧?”

  虽然永宁仅是八岁之龄,但收买人心这招早在她三岁时就学会了。

  小桃红吞了吞津液,丹凤眼闪着馋嘴的光芒,但没一会见眼神又变黯。

  “不可以,皇上在傍晚则要来验收成果,若是格格出了错,挨板子的是我,不成!”她强抑下快溢出来的口水,不由分说的带着格格回情宁斋。

  永宁精致的五官揪在一块,即使身旁有焚香,可以镇定安神、提高专注力,但她的魂儿全飞出去,怎么唤也唤不回来。

  “你的心已经不在我身上,越来越偏向皇阿玛了。”她埋怨地嘟着小嘴,不甘愿地执笔,在宣纸上写下“子衿”一篇。

  小桃红这才宽心,在一旁伺候着。

  过了一会儿,永宁手支着颐,没头没脑的问:“你是不是喜欢皇阿玛,想当我额娘?”

  “啊?”小桃红差点被口水呛到,哧跳地说:“我的好格格,你可别胡猜,小桃红怎敢有这种想法?”

  “说得是,皇阿玛看不上你。”永宁沉吟一会儿,望着方才朗诵的诗篇中的两句“一日不见,如三月兮”,不解地问:“这个人也真有趣,过的时间比平常人快了三个月,这个人是谁?这么奇特。”

  小桃红噗哧笑出来,解释道:“‘子衿’是形容一个女子和情郎约好见面,女子等呀等,在城门楼上徘徊着,却怎么也不见情郎的踪迹,所以她觉得时间好漫长、好难熬。非常深情缠绻的刻画。”她两颊红通通的,一副向往的模样。

  永宁闻言,仍是一脸茫然迷惘。

  “情郎是什么东西?能吃吗?一定很好吃,所以那名女子才会觉得时间漫长。像我现在的心情一样,‘一日不见,如三月兮’。”

  “格格,你在说什么?情郎是一名男子,是女子心属的如意郎君,才不是吃的呢!”

  “如意郎君又是什么?这次总该是吃的吧?”她眨着大眼睛问。

  小桃红丧气地垮下双肩,忽然想起一个人,笑着道:“像纳兰将军的大儿子就是格格的如意郎君。”

  “他是谁?”

  “是皇上属意的乘龙快婿,八年后你们就可以结为连理、双行双飞。”小桃花两根食指靠了靠,暧昧地冲着她笑。

  永宁似懂非懂地点点头,“皇阿玛想得真远。”八年后的事,在她看来那还好久好久,她现在也不过八岁而已。

  “格格,快写、快写,你还有……天哪,八篇。”小桃红头痛地哀号,照格格这种龟速,怕是到日落月升都还未写完。

  “好啦,写完就得让我去御膳房找宝公公他们。”永宁与她谈起条件来。

  小桃红噘着小嘴,不甘不愿地点头,永宁这才高兴的背诵、默写。

  “嗯,好好吃。这道菜叫什么?”永宁嘴里的菜尚未吞下,便忍不住问道。

  “是锦鸡签,这是江南的名菜。”御厨总管笑咪咪地回答。

  “江南?是皇宫外东边的那条小溪以南吗?”她天真地问。记得皇阿玛曾带她出宫一次,她对宫外的平民和有别于宫内冷清的热闹景况念念不忘。

  宝公公笑着走过来,拿着绣着凤凰的丝绢替她擦拭嘴角。

  “格格,江南在很远很远的地方。”

  她蹙起新月眉,迷惑地说:“很远很远,但皇阿玛不是常常下江南,那他也是去很远很远的地方NB462?”

  “嗯。”

  “我也想去。”她突发奇想,眼睛陡地一亮。

  “不可以,那是很危险的地方,尤其是磐龙城——”御厨总管焦急地说,听到宝公公示意的咳嗽声才倏地住口。

  “磐龙城怎么样?”永宁追问道。

  宝公公转移话题说:“富总管,你刚刚不是说鲜鱼、鲜肉不够,要差人出宫去买吗?。

  “噢,对对,我怎么给忘了。张三、李四、陈五,你们三个人去采买要的材料,尽快回来,免得耽误皇上用晚膳的时辰。”

  “是。”张三等人拿了要买的菜单,正要出门,永宁跳下椅子拦住他们。

  “我要去。”她语气坚决地笑道。

  宝公公吃惊地反对,“不可以,没有皇上的允许谁也不准出宫。”

  “宝公公,你这也不可以,那也不可以,你干脆改名叫‘不可以公公’好了。”永宁眼角余光瞥见张三他们正偷笑着。

  宝公公脸都绿了。

  “宝公公,我知道皇阿玛待你们不好,动不动就要砍你们的脑袋,但我这么聪明,大伙不说,皇阿玛又怎么知道我出宫去?”她一说完便拉着张三的手往外走。

  “格格,出宫太危险了,还是等奴才请示过皇上再说。”

  “危险?江的南边很危险,出去买个东西也危险,宝公公,你好怕死喔。”

  “奴才——”

  “好啦,怕我危险,那你就跟来啊,不就没危险了吗?不过你可别碍手碍脚,耽搁了皇阿玛用膳,到时候就算我想替你说情,皇阿玛也不会听。走吧。”

  “格格。”宝公公一脸愁云惨雾,连忙跟上去。

  街上行人、车马熙熙攘攘,店铺林立,热闹非凡。

  这处景况繁盛的市集,就是她念念不忘的地方。

  街上还有人在表演吞剑、吞火,有些人则打着鼓,唱着曲,穿街走巷,这在深宫内苑根本看不到。永宁每每看到新鲜的事物,总是要宁立良久,任宝公公心急得直催,她仍是要看个过瘾,不知不觉天色由晴朗转为晦暗,厚重的乌云里不时传来轰隆的雷声。

  “格格,要下雨了,咱们快回宫吧。”宝公公苦着脸哀求她。

  永宁仰起可爱的苹果脸,瞧了瞧暗沉的天色,有些不舍的说:“好吧,回宫。”

  宝公公这时候才有了笑脸,示意张三他们快赶路回去。

  “宝公公,有条捷径会比较快。”

  “那就走捷径。但愿老天帮帮忙,千万别下雨。”宝公公担忧地说。

  只可惜老天爷没听见他的央求,天空开始飘起雨丝,一会儿工夫就下起滂沱大雨。

  宝公公连忙抱起永宁,将她护在怀中,奔进附近一处破败的小庙。

  “张三,还有多远?”

  “应该再一刻钟的时间就能到。”张三边说边脱下外衣拧干。

  “那咱们就再等等,等雨小一些再走。”宝公公松了口气,用手擦擦永宁的苹果脸。“格格,冷不冷?”

  “不冷。宝公公会不会冷?”永宁带着歉意的望着疼她的宝公公。

  “不会。张三,你们去捡些枯枝,生个火。”

  “是。”张三等人立刻动起来。

  火生起来后,四个头戴斗笠的男人冲进小庙,手上还拿着亮晃晃的大刀。

  宝公公一眼便看出这几个不速之客来意不善、目露凶光,连忙抱起永宁悄悄地移到旁边。

  “几位壮士,到这里取暖吧。”陈五空出个位子,善意地说。

  四个戴着斗笠的男人互看一眼,大笑数声,其中一名男人说:“我跟踪你们很久了,看你们的衣着不像寻常百姓,是富贵人家吧?”

  张三见情况不对,忍住惊慌道:“你们要干什么?”

  “土匪是干什么的?”男人恶笑地说。

  “要钱是吗?我这里——”张三正要掏钱消灾,话尚未说完,鲜血自他的胸口喷出,连哀叫声都来不及发出便一刀毙命。

  其他人哧得往两旁逃去,土匪看着他们仓皇失措、畏惧死亡的模样不禁大笑。

  宝公公将永宁安置在角落的枯堆中,低声说:“格格,千万别出声音,奴才来世再来效忠你。”

  永宁微张小嘴,灵活的大眼睛净是惊悸害怕。她看到了,鲜血从张三的胸口射出来,骇人极了。

  她想要呼叫,但宝公公说不能出声,她这一次要听他的话,不然……

  望着宝公公转身而去的背影,她惊悸得不知道该怎么办,眸子紧紧盯着他,在宝公公还未躲起来之前,那个可怕的男人已看到他,举起大刀,狠狠地落下。

  “宝……”她惊恐地全身颤抖,面无血色,贝齿上下打颤。

  那些男人杀人了,地上满是腥红血迹,她的耳朵轰轰地听不见声音,反复地想着宝公公的话——太危险了、太危险了、太危险了……

  怕我危险,你就跟来啊。她是这么说的,而现在……宝公公不动地躺在地上,若是她不坚持跟来、不贪看表演、不要宝公公随行,这一切全不会发生。

  “大哥,你看。”一名男人笑着用刀指向一堆枯草,枯草似有生命,不断地抖动。

  “金主的女儿在这儿,她的身上一定有值钱的东西。”

  永宁沉浸在失去宝公公和张三他们的哀伤中,连枯草被刀子扫开都不知道。

  为首的男人眼睛一亮,看见她腰间挂了一块玉佩,大手一扯,便把玉佩扯下来。

  “好货!”他称赞道。

  玉佩上还刻着“永宁格格”四个字,他认真地注视好一会儿。

  “大哥,上面写什么?”

  男人回头恶狠狠的瞪他一眼,粗声说:“若识得几个字,我还会当土匪吗?”

  “宝……宝……”永宁紧握着小手,冲出去,伏在宝公公的身体上,“你怎么了?”

  “大哥,这小女孩……”

  “杀了。”男人无情地笑了笑,正要收起玉佩,庙里忽然又来了三个人。

  一个威武高壮的男人,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一个看不出是男是女的小孩童。

  俊俏的少年扫了四周一眼,脸色未变,尊贵的气息中略带江湖味,他踢了踢脚边的尸体。

  “少城主,都死了。”高壮的男人检查过倒在血泊中的人后禀告。

  “少城主,全是一刀毙命耶!”小孩似乎看惯了这种场面,一点也不害怕。

  为首的男人手持染血的大刀走向三人,“看你们的样子,大概也有不少钱。大爷我今天是走了什么好运?哈哈哈……”

  少年瞥了一眼哭泣的永宁,“你们打算杀她?”他嘴角轻微的勾起,似笑、似讽,但眼神是炯亮的、愉悦的。

  “对,我先杀了她,再来解决你们。”男人举起大刀,嗜血地挥刀而下。但……他惊异地瞠大眼,少年徒手抓住刀锋,血自他的手掌流下,滴到永宁惊怕的脸上。

  她几乎尖叫,但看到少年无惧,甚至是兴奋的眼神,她呆住了。

  “这么不识相,我就先杀了你。”

  少年微扬的笑没变过,流血的左手轻易地将刀身折断,在男人还来不及反应前,右手的剑已深深地插入男人的心窝。他丝毫不在乎左手正流着血,这点小伤算得了什么,为了成就大事,他甚至不惜豁出性命,他从来不懂什么叫“怕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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