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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雁绮情  第4页    作者:婷婷

  “欸!欸!”她赶紧将指头放入嘴中吸吮,眉眼委屈地拧在一块。

  “唉,”他赶紧将她的手浸入一旁盛着洗脸水的木盆中。“怎么这样不小心呢?”

  “不小心……”红雁嘟着嘴。“红雁痛痛!痛痛!不小心……”

  “不痛不痛。”他也将手伸入水中,轻柔地搓揉着她的手指头。

  红雁——也许该叫白红雁,真的就这样在“伦哈卡贝”住了下来。她穿上刘清姝的水蓝长裙,梳着蓬松的发辫,发上别着玻璃珠发饰,被洗净的脸庞清纯柔媚得根本不需要施以任何脂粉,金发蓝眼的女孩儿就像由俄国进口的西洋娃娃一般,精致得令人叹为观止。

  再加上她性子纯真如婴孩,无邪的笑靥又惹人怜惜,牧场上的人几乎全拜倒在那张笑脸下。豪爽的叔叔伯伯喜欢用粗大的手掌摸摸拍拍她的头,大娘大婶赶忙将过去的衣棠全取出来给她,年轻汉子则为她的俏丽惊艳,每日围绕在她身旁,想获得这位美少女的青睐。

  而钟绮对她宠爱的程度尤其出人意料。她不但与红雁一见如故,甚至决定收她为干女儿。此举不但稍稍弥补了她骤失爱女的心痛,也等于保障了白红雁在家中的地位。

  “我相信,倘若瑞知道,绝不会反对我这样做的。”钟绮轻抚她白嫩泛红的脸颊。尽管钟瑞在母亲心目中永远不可能被取代,但那颗慈母心却已悄悄为红雁空出一个位子。她对这金发娃儿油然而生的好感,连她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而令白奇哲更惊讶的是,红雁竟然也难得地接受了他以外的人——就是钟绮!如今,她学会的第三个名词,叫做“干妈”。

  “她跟瑞好像。”

  “有吗?”纯真烂漫的红雁及峻冷淡漠的钟瑞?白奇哲怀疑这两人有何共同之处,不了解钟绮为何说出这句话来。

  “我说不上来……也许因为她们都有一些白俄罗斯血统,感觉很接近吧。等她回来,一定也会高兴多了一位妹妹。”

  “如果她——”白奇哲不敢再说下去,不敢打破众人心中犹存的一线希望。

  “瑞回不来?”钟绮倒是相当冷静地道出他的结论。

  白奇哲不敢附和。

  “不会的。”钟绮说道。

  “您为什么那么确定呢?”

  “钟瑞不是一个懦弱的孩子,我相信她,她一定会回家。”

  “什么什么什么?”

  “玉佩。”白奇哲又在教她认识人类的新玩意见。对初出猿谷的红雁而言,人世间的一切都是那么新奇而有趣。她将那块温润翠绿的结晶体翻来覆去,把在掌心抚玩。“来,我帮你戴好它。”

  “玉佩。”她又重复一次,她已懂得许多字词的意义,发音逐渐清晰可辨,只是仍然会说出一些让人丈二金刚摸不着头脑的话。虽然如此,她的进步仍算快速且惊人。

  “什么什么什么?”她热切地抚摸着那块价值不菲的玉佩,蓝睁写满好奇及雀跃。

  “玉佩不可以拿来吃,它像珠珠。”白奇哲显然完全了解她要问什么,仔细地为她说明。

  “珠珠。”她叫道,抓起一边的辫子;那是以玻璃珠所构成的发饰。

  “对,不可以拿下来,因为是我给的。”白奇哲再次叮咛。

  红雁努力地想弄清楚他的意思。“白奇哲给的,给红雁的。”

  “对。”他轻轻捏捏她的鼻尖,她格地一声笑了起来。

  “哲哥哥。”秋水翩翩来临,正好死不死地撞见这小俩口亲密的情景。

  “哦。”白奇哲不慌不忙,慢条斯理地撤回自己的手。

  “大少爷要我请您过去,他在书房中等您。”

  “知道了。”

  会是什么事呢?白奇哲回头亲匿地捏捏红雁的脸。“去厨房找银婶玩好了。”他匆匆抛下这么一句,便朝书房走去,在长廊的转角处消失踪影。

  “银婶,”红雁咕哝着。“厨房。”

  这两句加起来等于:银婶正在厨房。红雁自己捏捏白奇哲方才捏过的脸颊,快乐地转身往厨房走去。

  “站住!”秋水是话到人至,凶巴巴地挡住她。

  “姊姊……”红雁努力地想说出一句漂亮完整的话。“好!”白奇哲及干妈一直告诉她,不论碰到哪个人都要问好。事实上,她对秋水根本没多大印象。她只好眨眼端详前面这个美丽却陌生的脸庞。

  “姊姊好!”她又重复了一次,为自己说完这二字高兴不已。“姊姊好!姊姊好!姊姊——”

  “闭嘴!”秋水看着这个像白痴般的野丫头,不禁怒火中烧。都是这个来路不明的野女人,夺走了白奇哲的注意力。枉费她经年累月的努力,好不容易,白奇哲开始慢慢注意她时,这个野丫头却冲出来坏了她的大事!

  “我一点都不好!”秋水威胁性地靠近她一步,可红雁却没被她装腔作势的那股毒辣劲儿所吓退。那双蓝眼文风末动,坦荡晶莹,略带无辜地望着她。

  “天!你别这样瞪着我,少来这一副无辜样!”秋水气得用力跺脚。“说!你究竟是谁!接近哲哥哥有什么目的?”

  “嘎?”红雁听得一塌糊涂,秋水讲得又急又尖锐,话没听懂几个字,耳膜反倒被刺破了几个洞。

  话虽然听不懂,但是红雁可是个古灵精怪的丫头,察言观色之下,她也能听出秋水恨她入骨的敌意,想到这一点,她不禁怯怯地往后退了一步。

  很好,她就是要这个来路不明的野孩子怕她!“我不管你听得懂听不懂,我只警告你一次:不、准、接、近、白、奇、哲!知道吗?不然我会要你好看!哲哥哥是我的!”

  红雁害怕得掉头就跑。那个姊姊好凶!为什么?她跟她说“姊姊好”了呀!而且还说了好几次。为什么那个姊姊还那么生气呢?红雁像只受了惊的小绵羊,飞快地跑向厨房。

  “咦,红雁怎么啦?”见红雁垂头丧气地跟进厨房,银婶抹去额上油亮的汗水,大嗓门地招呼她。

  厨房现在正热闹着呢!为了准备一顿丰盛的午餐,炊饭的炊饭、炒菜的炒菜,但当失意的红雁一跨进厨房,每个人的注意力都转移至她身上来。

  “红雁,痛痛。”她闷闷不乐地比向胸口。

  哎呀!这还得了。“你不舒服吗?”银婶的一声惊呼令其他人全围了上来,忙向她的额前探温。

  “不是。”红雁更加用力地比向胸口。她尚不知,情感受到创伤的疼痛是无法用言语来形容的。而且她初到人类社会,根本不知秋水对她的那种态度,叫做“嫉妒”。

  这孩子不像是身体有痛啊。银婶百思不得其解。“你哪儿不舒服啊?”

  “痛痛。”心事挤满在胸口之间,她却不知如何表达。

  “哎,丫头看起来没事啦。”另一个白发苍苍的老头儿开口。“红丫头过来,来尝尝掩今儿个才做好的黑糖凉糕。”

  一盘点心送到她跟前,红雁立刻在不知不觉中将秋水的事忘得一干二净,现在就算天塌下来她也不管啦!

  “齐齐贝尔的春季赶集快到了。”

  在白奇威的书房中,三个男人正饮着小酒,研讨着赶集的相关事宜。

  在“伦哈卡贝”的草原上,每年都有三次赶集,分别在春盛、夏初、秋凉时节,许多颚伦春猎人及蒙古牧人会趁这种一年内不可多得的时机,以自身拥有的物品做成交易。

  “听说蒙古的罗古莽会带今年出生的小马来,应该会有一场拍卖会。此外,听说颚伦春的哈萨猎到了一批白貂。”秋雄尽责地提出报告。他就是“伦哈卡贝”的管工,秋水的父亲。

  “听来值得采买。”白奇威考虑着。谁都知道蒙古的罗古莽每年带出的马儿是匹匹良驹;虽然这是第一次出售小马,倒也值得一看。小马正好给牧场上的小孩作伴。

  “今年要采买的东西可多了,新年那当头没备齐,正好趁此时采买。”白奇威问:“仓库中的女儿红还有吗?这回多带几坛去。”

  白奇威会这样吩咐是有道理的。有些蒙古人、颚伦春人喜酒,价钱谈不拢时,酒就是最好的法宝。有的时候,现钱少一点不打紧,重要的是一坛好酒送上再说。许多成功的交易,酒都是第一功臣!

  一阵急促的敲门声响起,出现在门后的是手捧着茶盘的秋水,她对众人先是嫣然一笑,然后才将茶盘放到桌上。

  “我知道你们在讨论春集采买的事,请先歇歇气、喝口茶。”

  这番体贴婉约的话虽涵盖了三个男人,但她深情款款的眼光却只对着白家二少爷白奇哲一人。白奇威很识趣地不插话进去,而秋雄虽不太赞成女儿如此主动献媚,却也没说什么,他也知道女儿对白二少的情意。

  可是白奇哲只是轻轻一颌首。“谢谢,还有什么事吗?”他的眼光扫过她,随后又瞟向门口,逐客令下得十分明显。

  “你们决定好了多少人同去吗?”秋水找着话题,不落痕迹地挨到白奇哲身边坐下。

  “阿福、小泰、伍叔、丁哥……”白奇威点着人名。“由我及秋叔领队。”

  “算我一份。”白奇哲插入一句,唇边微微勾出一丝浅笑。“我想带红雁一块儿去。”

  全部的人都惊讶地看着他。

  秋水面露妒色,青青白白的十分难看。秋雄在惊讶过后,不禁思索着可行与否。至于白奇威,则大剌剌地问出每个人的满腹疑问。“为什么?”

  “为什么要带她去?”白奇哲显然觉得这个问题莫名其妙。“红雁一定没去过,当然是带她去玩一下。”他理所当然地解释。

  那个来路不明的野丫头!秋水发现自己无法再多听一句,为什么总是她出来搅局!秋水不顾心爱的人端坐在前,冲动地站了起来,掩面狂奔而去。

  “水儿!”秋雄大叫。“对不起,少爷,我——”

  “没关系,快去追她。”

  “秋水是怎么着?刚才不是还好端端的?”白奇哲对小女儿的心事毫无感觉。只觉得秋水今天怎么如此失态?

  “奇哲,你觉得秋水妹子怎么样?”

  “什么怎么样?”白奇哲倒像个没事人,悠闲地将茶倒入杯中,品尝着碧绿芳香的液体。

  “嗯……嗯!她长得很漂亮。”白奇威是想试探白奇哲对她的好感程度。可嗫嚅好几次仍得不到白奇哲的答案,结果自己反而冒出了这么一句。

  “唔。”

  “而且烧得一手好菜。”

  “唔。”

  “又很懂得照顾马。”

  “唔。”

  “而且你都二十五了。”

  “唔。”

  “呃……俗话说,有钱没钱,娶个老婆好过年!”话还没说完,白奇威就差点想咬掉自己的舌头,都要交春了,年早就过了。

  “大哥想讲什么,就直说。”白奇哲好笑地看着他的兄长抓耳搔腮的模样。

  “你该成亲——不对,你想不想成亲,那个……秋水很关心你。”若真能撮合这对璧人,倒也算是一桩美事。

  白奇哲明白兄长用心良苦。“你是想说秋水喜欢我,对吗?”

  “对对对对。”

  “我也很喜欢她,毕竟从小一块长大,就像妹妹一样。”

  妹妹?对方大姑娘可不这么想哩!“你从来没有——嗯,这个——”白奇哲没对她动过心吗?这种问题要他这个大男人如何启齿?

  白奇哲似乎也懂得他的难言之隐,自动说道:“我对她向来没有非分之想。秋水需要的是一个懂得体贴她、照顾她的人,而那个人,不会是我。”

  第四章

  “红雁,吃饭啰。”刘清姝挺着微隆的小腹,在后庄的庭园中找到了红雁及白云开。这一大一小两个孩子,和几只牧犬玩得正高兴呢!

  看着嬉闹着的红雁,刘清姝不禁会心一笑,果然是孩子一个!刘清姝含笑牵起儿子,拍拍围过来的大狗,看着这个和儿子疯成一块儿的女孩。

  “姑姑抱抱,姑姑玩玩!”白云开显然玩得还不过瘾,对红雁挥动胖胖小小的手臂。“玩水水!水水!”

  “水水!”红雁跟着附和。刘清姝好笑地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终于发现他们为什么会处得这么好,瞧他们说话的方式竟然一模一样。

  她羡慕红雁,鲜少有人在长大后,依然保有一颗赤子之心。

  “不行哟,要吃晚饭了。”

  白云开乖乖地不再说话,任母亲牵着走。倒是红雁踌躇了好久,依依不舍地盯着那澄清的水面半晌,才赶紧跑步跟上那对母子。

  厨房中乱成一团,连红雁都可以感到气氛十分不寻常。

  “秋水,这道粉蒸狮子头交给你了。”银婶那瘦小的身体竟抬得动那么大一盆热气腾腾的食物。红雁赶忙跑到窗台那儿,看着秋水将木盆安上马,娇叱马儿翻蹄远去。

  不止秋水,好几名年轻的姑娘推门而入,也同秋水如法炮制。一道道菜就如此被端走,扬长而去。

  “你在看什么?”一身白袍的白奇哲,一进厨房就看到红雁将小脸贴在玻璃上,左望右看。

  “呀!”红雁看见是他,便咚咚咚跑过来,蓝眼中盈着好多好多疑问及兴奋。

  “今晚我们要在外面吃饭。”白奇哲当然知道她想问什么,自然地回答。“走吧。”

  红雁欢呼一声,连蹦带跳忙跟上他。在外面?原来可以把这些好吃的东西搬到屋子外面吃。为什么呀?

  “你要带她去参加“交春”?”刘清姝陪着二人走向马厩。

  “她也是家中的一份子,不是吗?”

  在冰雪中的北大荒对欢迎春的影子是相当重视的。春天中有三件大事——“交春”、“春集”及“春防”。“交春”是指一种祭祀天地的典礼,每家牧场都会在草原上选择一处地点,向东设立香案,由场主主祭,感谢皇天后土保佑牧场整年平安,同时也祈祷今年会事事兴顺。

  今年由于白父仍在休养身体,故主祭者由长子白奇威代理。

  “伦哈卡贝”今年在祭祀地点架起了一堆特别旺盛的营火,以一株巨大的榉木为燃料。在仪式完了之后,再围绕这堆营火举行野宴。这是特殊而丰盛的一餐,人们在营火四周铺上皮座垫,取用古老精致的木制餐具。

  在皎洁的月光及熊熊的营火下,人声鼎沸,觥筹交错,但是大部分的人仍将眼光好奇地投注在一个金发女娃身上。

  红雁是和白家二少共骑一匹马来的,光这一点就令尚未见过她的人为之侧目;再加上那头突出而亮丽的发色,更为她的来历增添几许神秘。而更令人意外的,就是白奇哲对她的呵护态度,那可真是前所未有之事。

  “红雁,那个是酒,不要动它。”他不赞成地拿走她手中的木杯。

  “酒?”红雁也当真乖巧地任他拿开。

  “对。”他拿了一碟小笼包放入她手中。

  “二少爷,这位姑娘……”一个年轻牧工询问,以欣赏的眼光看着她吃东西时津津有味的姿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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