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个小胖名侦探等很久了。现在终于可以知道聂沧溟为了从章大人身边带回谭碔砆,到底付出了什么昂贵的代价,让聂沧溟始终不肯明说!
对了,为了让看不懂我大纲的读者能更详细地明白谜题的由来,清醒之后,我特地重看《探花郎》,是第一四六页第三行开始成谜题的哦。
“要我成全你们,那可是要付出代价的喔,嘿嘿嘿。”我配合一下,笑得像变态。
“大人请说!”
“呃?我说?不是你要提出的吗?你提出,我再考虑接不接受,不是这样的吗?”
聂沧溟闻言,眼神有些诡异。“大人,您有钱有名亦有权势,放眼天下,还有什么是您需要的?只怕,是没有了啊。下官唯一能做的,就是章大人有托,下官必会尽力达成。”
我眯起眼,慢吞吞地走到他面前。“是尽力达成,但不是一定达成,你先留后路喔。”
他神色未变地掀唇笑了下。“大人真多疑。”
我蹲下来的身姿像个不良流氓,让他吓了一跳,不过他的表情很快就恢复正常,仿佛我常做这种事一般。
果然啊,干大事的人就是不一样。
“让我选?”
“大人请说。”
“真的?”
“只要下官能做到,必尽力而为。”
“又来。如果我说,我尽力放了谭碔砆,可是我还是舍不得,但已经尽力过了,人还留下算了,你觉得如何?”
聂沧溟显然没有料到我的顽劣,一时之间眯起眼,放在身侧的双掌巳成拳。
我承认我孬,赶紧说道:
“开玩笑、开玩笑!每天要三大笑,才能延年益寿啊!由我来想吗?真是太美妙的梦……”原来,不但解谜,而且谜题由我想啊。如果天天都作这种梦,我也是不反对啦。
我自言自语:“要想什么呢?我没见过古人轻功飞来飞去耶,还是要你来个利掌劈砖呢?算了……你是古人,多少有点研究吧?”习惯性想搔头,却被官帽阻挡。当了官,处处受限啊。
“研究?”
“一个人本来很正常,可是从某天开始,就不对劲了。她一直作梦,简直是身历其境在梦,喂,你别告诉我是日有所思、夜有所梦,我确定我没有思什么,你认为是什么原因让她作起怪异的梦来?”
他微微偏头沉思,装作很努力在思考,最后开口:
“也许,是被人下咒。”
“下咒?”我摸着下巴,有胡子,真……恶心。“你说的,我也不是没有想过,不过,我人缘这么好,谁敢下咒呢?”
“章大人,莫非您真被人下了咒?”
我睨了他一眼,冷笑一声。心里知道他表面殷勤,骨子里巴不得抓住这变态老头的把柄。
我没直接回答他,又问:“下咒的方式有哪些呢?可不要告诉我下降头啊!我住在台湾,我周遭的人还算单纯,没有人会狠到这种地步。对了,也不要告诉我,是苗疆蛊毒,那种东西离我太遥远。等哪天我穿越时空飞到古代,再来考虑。”
他愣了愣,随即力持脸色的平静。
“下官对咒术所知不多,如果不是针对身体下咒蛊,也许,是有人将某样奇怪的东西放在大人房内?”
我一听,跳起来击掌。
“对啊,我怎么没有想到?可能是我带进了什么怪东西,才会让我这几年里过得这 与众不同啊……”
眼角瞄到聂沧溟想要说话,我马上斥退他,让他带着碔砆尽速离去。他是个聪明人,知道何时该抓住机会,立刻头也不回地奔出去。
“对了,谭碔砆之所以能顺利带走那少年,也是因为我啊!”我忍不住擦了擦口水。
“原来,我才是真正的谜题关键哩!”
“他也没花什么代价,不肯对谭碔砆明说,就是要她以为欠下天大的情吧,好样的!姜果然还是老的辣啊!”
马上叫来奴仆,吩咐下头谭碔砆若要带走谁,任由她带,不必再来问。
“不知道什么时候我才会醒来……”我脑中正打着坏主意。
“听说,这里有很多美丽的少年……”
“糟,我的脸皮好像不能控制,为什么嘴角一直横向发展呢?”
“如果我去看看他们……偷看一眼就好了,不看白不看……”
“要不然,我一定后悔一生一世的……是一生一世耶,不是一天两天
耶!”
“好吧,既然是一生一世,这么严重的话,我还是不要后悔吧!”
我擦擦口水,下定主意大步走向门外。
此时,我的身体突然剧烈摇晃。
摇到我大叫:
“完也,地震!”
“再等我十分钟啊!”
***
“等你个头!”
我张开眼睛,呆呆地看见BL收藏家嗤之以鼻:“电话啦!”
生平头一遭,我如此地恨!恨自己竟然这么快被摇醒。
我悲伤欲绝地接完电话后,突然想起梦中的对话,立刻冲进房里找寻奇怪的物品。
找了半天,一个也没有找到。
“难道是书吗?”我的床头上摆了许多的书籍,都是睡前看的,不乏二手书。
“二手书……有没有可能第一手的人动了什么手脚?”
一时问,各式各样的灵异事件窜进我的大脑,诸如书中附魂、书中沾血之类的。不消说,我动作很快地搬下那些书,让床头一件东西也不留。
我笑眯眯地拍拍双手灰尘,环胸看苦床面。
“就到此为止了,感谢聂沧溟。”
当然,这段小小的异梦,只是一段微不足道中又透露小小线索的插曲,可惜,在当时的我,并没有察觉到。
故事仍然没有结束。
紫色的捕梦网,依旧静静地悬挂在床头上。
我的实验品
因此,我改变自己的写法与习惯,尽量摆脱言情小说的文笔,当然啦,文中也有粗鄙的举动或脏话--因为实验品,所以可以为所欲为嘛(这个理由我用得很理直气壮)!
作者:于睛
如果你能看完坚本故事,而没有半途阵亡的话,我得说,你,绝对是我的读迷。
这是一本实验性质的短文集。在下笔之初,我设定的读者对象,并不是喜欢看于晴言情小说的阅读者,而是欣赏我诡异幽默感的读者(说是冷笑话,我也不反对)。
刚开始,我是一个绝对的新人,写写停停,尤其不能扯列爱情,那真是让我痛苦得要命,即使,我是一个写情写得很淡的言情作者,但文中缺乏了爱,那就像是四肢被点穴,丝毫动弹不得。
我从来没有发现,不创造一个以爱征服地球的故事,我竟浑身不舒服。难道,这就是我的致命伤吗?
我只能告诉自己:“好吧,没有人从婴儿时期就能飞天遁地,那就重头开始再练吧!”
金钟罩、铁布衫就是这样练成的。
于是,我放下手头以爱为名的稿子,开始专心在我的短文集了。
短文集,写什么都好,只要跟爱情无关、只要里头不是写着“混水摸鱼”四个大字都ok,这是老板下达的唯一条件。
比起任何一次套书,视野都还要宽广,因为这是一本实验品。
所以,当我选择犯了言情小说大忌的第一人称时,我安慰自己这又不是言情小说,不用管它。
所以,当对白不够多、十句里有七句都是小胖内心的冷笑话时,我告诉自己,如果实验品下去好好实验,只做讨喜文字,那就太浪费这次机会了。
因此,我改变自己的写法与习惯,尽量摆脱言情小说的文笔,当然啦,文中也有粗鄙的举动或脏话--因为实验品,所以可以为所欲为嘛(这个理由我用得很理直气壮)。
而我,也必须坦承,会选择这样的题材,是因为我不擅写属于我个人的心情记事。
一直以来,在序或后记,我只谈书,不谈人。是因为,我靠笔写故事,读者欣赏故事就好,没必要特意认识本尊的个性如何或者其它,即使有心要探索作者,那么,就在书中寻找吧。
不管有意、无意,付诸于书中的观念、写法,哪怕只是一句无关紧要的对白,也有可能是作者本人内心最不欲人知的一面。
过去,我一直是这么想着的;而未来,如果哪一天你看见我曝光自己到你都觉得必须来信抗议的时候,那就是我改变想法的时候了。
总之,《小胖的异想天开》提笔时,就像定婴儿初生强练武;写到中途,婴儿幻化成少年,开始有了恶搞的心情,脑中一堆实验品纷纷飞舞,顿觉四肢百骸无一下顺;行至尾,因为太畅通了,终于恶搞了。
请不要骂我不尊重读者,专门恶搞。通常,一有恶搞行径,表示我认真过头了。
也请新人看向这边,我已经很久没有当新人了,第二次当新人的经验是,先锁定目标写出来再说,当你咬着牙写出来后,你会发现很多点子都在你体内产生了,不写就永远停步下前,只能望着别人出书,然后自己躲在棉被里槌墙。
对了,《小胖的异想天开》,就真的是异想天开,因为是作梦,所以有不合理之处都属正常。本来,于晴不写后记,会让这本书更完整也更有趣地结束,不过老板的一句话,改变了我的初衷。
“也许,有人会想看你创造这本短文集的过程心情。”
毕竟,这算是我的第一本,所以,我就写下来啦,很新人的心情,希望将来再有机会,我能小小地晋升一下。
拔辣番外
于小胖的生活日记--
那一天,我的早餐vs社会文化......
那一天,是一个大风吹的日子,无雨,风大,天白刺眼──至少,对于小胖我这种通宵熬夜的人来说,那种白色简直就像闪光灯一样,时时戳着我的眼睛。
说到这里,得先说明,敝人在下我有个良好的习性,如果通宵熬夜过隔天八,九点之后,因为鸡母皮很不快乐的关系,会自动自发拨动家里的闹钟响到全家惊吓而起。(呃…..有时也会打电话响不停)
那一天,就在过八点闹钟响彻全屋,小胖我饱受拳打脚踢的凌虐之后,偕同BL收藏家出门寻觅早餐。
小胖家附近的早餐店位于斜坡之下,可以说是各家店门都林立于此,那时正值选举时期,三不五时会听见某某候选人如何如何。
至今,我都还是记得十分清楚,当时老板夫妻在吵架兼煎蛋,对街的快餐店正缓缓拉开铁门──
远处,是不知名的音乐,由于小胖一向不爱东张西望,于是很认真地盯着铲下的生蛋……激动的歌声愈来愈近,那把铲子缓缓从平锅上起身──
四周有人兴高采烈拿出成串的鞭炮,我心里一惊,目不转睛地瞪着那串鞭炮移到早餐店门口。
我慢慢回头(请想像电视里的慢动作),很呆滞地看见那斜坡上有一串车队以堪称慕容迟的速度前进中。
“那是什么?”请原谅我彻夜未眠,头脑开始罢工。
“XX候选人的竞选团队出来了。”以BL漫为昨日终结入眠的BL收藏家精神饱满的说。
“一大早?”有没有天良啊!
此时,车队以龟速经过我面前时,小胖我那惧光的眼不由自主地眯起,抬起那蜡黄的脸看着某候选人向四周高喊求票,此时──
对街那快餐店里素来板着一张脸的白发老头子,竟双手高举,一路从店内奔出欢呼,并绕着宣传车狂跑数圈──
喂喂,有必要这么奔放吗?你不就是那个常骂你家媳妇的凶狠老头子吗?拜托,保持一下形象吧!(请想像赛跑选择冲破终点的奔放跑法,再想像一下选手是白发苍苍不苟言笑的老头)
当时,小胖我真是目瞪口呆。一回头──
早餐店的老板娘正含笑高举铲子挥手致意。
喂喂,老板娘,我的荷包蛋快焦了吧!你有必要一直挥手吗?
早点店的老板高举我那二片可怜的吐司拚命挥手──
老板……你们实在不像是每次我来,吵个半死的夫妻啊!不要再面带微笑了,那让我很容易遗忘你们凶狠想拿对方做早餐的样子。
算了,自从小胖我满二十之后,选举期间候选人跟选民一起走火入魔的样子又不是没见过,只是每次候选人一看娃娃脸的小胖,就立刻跳过……
算了,只要让我带着完好的三明治回家入睡就好。
就在我认了的同时,有人点起鞭炮来。
嘿,不怕,捂住耳朵,反正还有一段距离──
霹雳啪啦,霹雳啪啦,我没听见我没听见……我什么都没听见……><~~~
咻──
一道犹如光速般,疑似‘子弹’的东西擦过我的头皮,至今在日记中回想,仍然可以感受到那微微的灼热感。
我与BL收藏家同时往地上看去。
“那是什么?”头脑还是在罢工状态中,我问。
“炮屑吧。”昨天以BL漫喂饱睡虫的BL收藏家,依旧以十分饱满的精神回答我。
“你……刚才好像以不可能的速度闪到我的后头,对吧?”
“因为我比你矮啊。”
“……如果我娘把我生得高一点……”
“那你就可以顶着朱砂痣到处趴趴走了,很炫吧。”
一夜未眠,小胖我的火气自然不小,当宣传车的候选人转向早餐店挥手致意时,敝人在下我扳着一张脸,做了一个‘我绝不会选你’的手势。
“千万不要!”BL收藏家连忙冒出来拉下我的手。
“为什么不要?选贤与能,我要选的是一个有作为的人,不是一个七早八早出来扰人睡觉的xx!”当睡眠不足时,小胖就会化身为道明寺小胖!>︿<~
“现在对你而是七早八早,但对别人不是。何况……”收藏家很严肃地说:“昨天热腾腾的BL漫刚到手,我想一边吃早餐一边好好欣赏。”
“你那跟这件事有什么关系?”小胖我一头雾水。
BL收藏家仍然维持惊人的严肃,解释:
“因为,我不想一边吃早餐一边跑厕所!”下巴努了努早餐店老板夫妻。
“……”
“害人之心不可有,但防人之心不能不有,尤其是选举期间,连夫妻都能闹离婚,何况我们只是路人甲。就像是我,小胖,哪天我们理念不同时,我会在背后捅你千刀万刀的,这道理都是一样的!”
“……你说的是,我一定一定会留意的。我会火烧你的BL漫,让你痛不欲生。”我黑着脸说,早就料到BL收藏家对我早有怨言。
& & &
我还很记得,那一天天气很阴,风很大,在我回家的路途上,仿佛走不完似的,每走一步,遍地炮屑随风起舞……
那一天,始终,宣传车队没有后续动作来清扫。
亲爱的候选人,虽然,现在是一个声音愈大愈能引人注意的社会;虽然,现在是一个马屁拍得愈精,愈能往上爬的社会;虽然,现在是一个花招耍得愈多,愈能引人注目的社会。可是,我相信,还是有一部份的选民,很认真的看着你们真正的政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