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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在纽约的季节  第9页    作者:史桑迪

  “Kay不好,Kay已经昏倒了。”我暂时还不想爬起来。

  “别偷懒了,快站起来。”Mlies一把把我从地上拉起来,两手抓着我往后退,我顺势跟着他溜,一点麻烦也没有,很容易!

  “我还是搞不懂你们怎么能习惯脚下装着轮子,却还能走得那么稳那么好看。”我边滑边往下看Mlies的脚步。

  “很简单啊!”Mlies开始示范给我看,“双脚平行的时候速度最快;如果想减速,就把脚弯出一个角度,像这样....角度再稍微大一点,就可以停下来啦!”Mlies果然顺利停了下来,“懂了吗?”

  我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

  “那你自己试试。”Mlies松开我紧抓的手。

  我试探性地照他教我的方式溜一小段距离,顺利煞住车,回头向Mlies比出一个“V”字型的胜利手势。

  “Kay你让开!!”身后传来芬急促地大叫声,我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一个重物已经压了过来....

  “我不是叫你闪开了吗?”芬在我头顶上抱怨。

  “你再不走开我就要被你压死了!”我在下头没好气的说。

  芬的重量移开后,我才能从冷冰冰的地上爬起来,那个大小姐已经揉着屁股在向Josh撒娇了。

  “连声抱歉都不会说。”我低声自言自语。

  “摔疼了没有?”Mlies在我旁边好像已经站很久了。

  “你见过谁跌到不会疼的吗?”我看看那对兀自上演肉麻爱情戏的肇事者,“他们打算痍平整个溜冰场吗?”

  “别气啦!你又不是不了解芬。”Mlies搂搂我,亲亲我的额头,“她玩起来可是六亲不认的。而且Josh手上拿着相机,她正在拼命找最cool的pose摆,才不管谁挡在她面前哩!”

  “真是误交匪类。”我又嘀咕一句,“我们再继续溜吧!”

  Mlies再给我一个鼓励的吻,开始教我转身。

  示范动作完,我吹了一声长....长的口哨—酷毙了!

  “我觉得我一辈子也做不出那个动作。”我打算打退堂鼓。

  “不试试怎么知道?”Mlies把我拉开围拦,在场中把我丢开,自个儿风驰电掣去了!

  好吧!天助不如自助,我豁出去了!

  练到我可以自在地滑动不跌到,我大概摔了不下十次了;每一次Mlies都会来拉我,像照顾小孩子那样拍拍我、哄哄我,然后把我拉回场中放鸽子,他说:“经验得靠你自己培养!”

  另一头芬和  Josh那对爱情鸟,从天亮着玩到太阳下山,没事还会跑过来对我猫哭耗子一番,简直乐翻天了!

  吃晚饭前最后一次摔倒,我干脆趴在地上不起来,等着别人来拉我;我打赌这个假期我一定会全身酸痛地度过—哎!真悲惨。

  “该去吃饭罗!”Mlies在我耳边轻声地喊。

  “让我休息一下,我快死掉了!”

  “别说傻话。”Mlies一使劲把我拉起来,固定在他怀里,笑着低头看我无奈的表情。

  “你知道吗?Mlies,”我挤出一个笑容,“我已经老到不适合那么剧烈的运动了。”顺便把头往他胸膛上靠,“借我休息两分钟。”

  “休息够了吗?”Mlies下巴顶着我的头问。

  “可以了。”我不情愿地抬起头。

  Mlies和Josh,我和芬各自带开,找地方换衣服。十五分钟后两队人马在顶楼的彩虹餐厅门口会合。

  Mlies见到我,低低吹了声色狼式的口哨;重逢四个月以来,这是我第一次穿裙子在他面前出现。其实这件晚礼服的式样非常保守,咖啡色的天鹅绒贴身地把我包得密不透风,只是....背上开了个....有点大的洞。

  挽着Mlies的手臂入座时,他用只有我听得到的声音说:“我现在才知道你是真的很美—毫无疑问,不需要我多作保证。现在我饿死了,可是一点不想吃饭。”

  我希望脸上的淡妆遮得住突来的热潮。

  食物很精致,气氛是绝对地高雅,和熟朋友吃饭也让我能放心地享受而不怕礼仪出错—这个圣诞节真是棒呆了!

  在第五大道和芬他们分手,Mlies把我抓进怀里,又是一阵热吻....

  “知不知道今晚我想了多少次想这么做?”Mlies贴着我的唇把话说出来。

  大概过了快一世纪,Mlies的唇才从我身上离开。

  “如果不来吃这顿饭,我就要冒个大险了!”他在车上告诉我。

  “为什么?你推掉了什么任务吗?”

  “不是。”Mlies摇摇头,“我以为我爱的是个没有自信的美女,只有我懂得欣赏,现在我才知道要小心防范,因为她的美也可以是形于外的—如果她愿意的话。”

  “你可以放心,我打死都痛恨穿得太花俏,妆扮得太艳丽—那不是我自己。但是我喜欢听你的赞赏—只有你!”

  我抓紧Mlies伸过来的手掌,两人交换了情意深长的一瞥—一切尽在不言中。

  和Mlies在公寓了待了快两天,孔老夫子说“食色性也”,我们做的大概也就是这些事儿;感觉自己很放荡、很逍遥,和Mlies在一起生活好像是一件很不错的事。

  结果MLies开口问我:“你觉得搬过来和我住怎么样?”

  我还是呆了一呆,在餐桌旁失去了所有亲热后的好食欲,拿披萨的手伸在半空中....

  这是不是太快了?

  三个多月的恋情;或许我们的了解已经很够,但是....这样就能一起生活了吗?

  或者....是我太吹毛求疵了一点?或许我该学学芬恋爱的方式?

  哦!老天!我不知道!!

  “再等等,好吗?”这是我的答案。

  Mlies上飞机后,我回自己的小窝,打扫、做功课,认真考虑Mlies的提议—他说一个礼拜后回来再向我要答案;用掉第三天的假期。

  回医院上班,没什么事儿,圣诞节大家都乖乖待在家里,没什么人光顾医院。

  光阴似箭—很老套的形容词,总之日复一日,圣诞假期结束,医院恢复忙碌,我又回到忙盲茫的医生生活,可是没忘记Mlies回来的日子;那天下午我正好没有班,打算上机场去接他。

  好不容易盼到了这一天,忙了十几小时,筋疲力竭地回到休息室,准备要换衣服去接机。和里面的同事打个招呼,我看看表,离班机抵达还有一段时间,我从冰箱挖出我放的甜甜圈,坐下来看看午间新闻。

  头条新闻就把我震得目瞪口呆,整盒甜甜圈洒了一地。

  由温哥华起飞,预定飞往纽约的联合航空八一七号班机,在今天上午十一点十分在蒙大拿州上空失事坠毁,失事原因不明。机上两百四十九名乘客及三十名服务人员下落不明,联邦政府已组成搜救小组,正深入蒙大拿州地区进行搜救。但因暴风雪及地理因素,搜救过程极为困难,本台将继续为您播放最新消息,以下是机上成员名单....

  那是Mlies搭的飞机。

  我急急地搜寻着屏幕上的乘客名单,徒劳地希望那个名字不要出现。

  没有用,Mlies  Douglas,他坐在商务舱....

  我几乎要昏厥过去。

  Mlies

  第十七节

  当你终于找到了你交付真心的人,而他却在你最爱他的时候失踪,那该是什么样的心情,什么样的情景?

  蒙大拿州深山森林的搜救持续将近一个月了。尸体一具具从冰封的高山,千辛万苦地运下来,镜头前死者家属哭成一团,但是没有Mlies,没有尸体、没有碎片、没有零散出现的个人物品;搜救队的指挥对采访的记者说:有些人可能永远也找不回来了。

  我拒绝相信Mlies已经不在这世上了;床头上的相框里,他每天还是笑脸迎接我惺松的睡眼,我还是围着他的大围巾上下班,他的车钥匙还在我手上。每次听完笑话,自己出了糗,或是冒出什么好点子,手就会不自觉地开始拨电话,像往常一样找他分享;然后在第三或第四个号码放下电话。我总在潜意识里习惯性地期待他那不定时的出现,他的吻,他那双“电”我的深蓝色眼睛,他的低语、他的抚触、他的热情....

  该早点告诉他我有多爱他,告诉他他在我心中的无可取代-即使他有时侯好神秘,即使他总闷了一肚子话不告诉我,他仍是我独一无二的Mlies,我最心疼的情人.

  该早点说出来,不管这些话有多肉麻、多违背我的原则,多远离我的形象。

  搜救行动继续下去,虽然能找到的东西愈来愈少,有生还者的机率也愈来愈小。我无法相信Mlies是那血肉模糊的尸块,甚或那一只手、一只脚....他还在这个世界上,我知道、我感觉得到!

  我仍旧正常地工作、上课,做我往常做的事;向来没有什么杂事能够使我偏离运转的轨道。没有眼泪、没有低潮,要求严格的外科容不得一丝疏忽,住院医师陆大夫,博士班的学生Kay  Lu,没有丝毫异常。Mlies  的妹妹Rosa和我联络了几次,她几乎崩溃了,我想。除了亲近朋友如芬,没有人能看出我失去了一个至爱的人。

  于芬用尽一切方法把我拉出家门,不在家傻等Mlies突然出现;她只成功了一半,我和她去校园餐厅吃了顿中饭。

  沉默的一顿饭,两个人都没有什么胃口。

  “我最近一直在想,人到底为什么来走这短短数十载。”我拨弄着盘子里的蔬菜,无意识地说出这句话。

  芬呆看着我。

  “生老病死,哪一件不是大大的痛苦,何苦呢?”

  “为了情,为了爱吧!”芬轻声回答我。

  “爱!那仍旧低档不了命运的操纵啊!不管你多爱一个人,他要走的时候没有多余告诉你....”我叹了一口气,“有时候觉得自己活得好无奈。”

  “你别吓我!Kay,Mlies不会希望你这样的!”

  “别紧张,我只是感叹感叹而已!”我摇摇头,“我还没有那么大的勇气结束一条生命,只有厚着脸皮活下去啦!”

  第十八节

  我开始在梦中惊醒,被那些爆炸、那些尖叫、那些哭声吓醒。很简单,我开始上大夜班,加紧手上的研究。在医院、在实验室待到很晚很晚,让自己累到没有力气胡思乱想。我终于哭了,而且一发不可收拾;开始是一次在实验室赶报告,到深夜不知不觉睡着,醒来时发现了一脸的泪水,然后就干脆一个人在实验室狠狠大哭了一场。这之后我常会没来由地红了眼睛,不论何时何地,心里的那条弦一牵,我就阵亡了。如果是一个人的时候,我就对着Miles的照片尽情发泄,如果我还庸庸碌碌地正在扮演我的角色,我就挤回泪水,做个好演员。

  有一句超级老套的感叹:人总在失去后才晓得要珍惜。以前当它是一句普通的“警世名言”,现在听到这句话,我又要下雨了。

  从来不晓得我是这么脆弱的人,我对芬说。

  搜救到第二个月开始已经渐渐地撤离,只留下几个小组在山区做最后的努力。Miles还是没有出现,只找到一件酷似他穿的烧焦的大衣;指认出大衣那天,Rose哭倒在我怀里。还不晓得要怎么让Emily和老人家知道。

  安抚住Rose,我闯了好几个红灯,红着鼻子到韩渥可,拖着于芬到酒吧灌酒;我是不在人前掉泪的,即使那个人是我最好的朋友也一样。于芬也只是了然地看我一杯灌过一杯,那种辛辣烧过咽喉的感觉,痛呛得我好过瘾!

  “记得以前我们讨论过会爱上什么样的人吗?”我依稀记得在大口大口灌酒时这样问过于芬。

  “嗯....你说你会爱上一个让你真正打心底掉眼泪的人。”

  “很奇怪的论调,对不?”我对于芬举起手上的酒杯,晃着杯子也晃着头,“我不知道他连这个莫名其妙的条件都要符合。”我开始大笑,“他已经太好、太完美了,完美到我都不敢相信自己能拥有他。他竟然用这种方法来变成我的‘梦中’情人,这个混蛋Miles!”我又干了一杯,“我绝不再为任何人掉眼泪了,绝不!”

  之后的事就不大记得了,总之灌了一晚上酒,发了一晚的疯,胡里胡涂地醒在自己床上时已经是第二天中午了。头痛得快爆了!这是意料中的事,那天晚上喝的酒比我一辈子喝的加起来还多。

  餐桌上放了一颗药丸和一杯水,水杯下压了张纸条:

  吃了解酒药再去睡一觉,已经替你请了假。人死不能复生,节哀顺变。

  芬

  不禁苦笑了起来;做梦也没想到这个以前考试考砸后同学间互相调侃的用语—节哀顺变—会有真正贴合原意地用在我身上的一天。

  我真的没有再哭过,但也没有真正再笑过。我想这件事让我死了上亿个细胞,也包括感应快乐的神经,和牵动嘴角的肌肉。总觉得心里也有某个角落死了、完蛋了!

  很正常地继续生活下去,几乎没有任何事能再度引起我情绪的波动。在一种哀悼的心情下,我一步一步地找着Miles留下的足迹。

  会把空闲时间花在漫步校园当中,在我们重逢的那张椅子上坐坐。回家的时候会在门廊上呆个几分钟;去我们当年念的高中看过—很容易又找到和我们当时的生活相似的情景。一个人去吃日本菜—故意试了Miles吃芥末的方法,差点没呛死!去看“七个毕业生”,去看The  fantastics,入夜后跑到中央公园去闲逛—被一个好心的路人给拉了出来。偷偷溜进了Miles住的大厦,带了一小瓶酒在顶楼吹了一夜的风;很走运,竟然没有感冒。又得了个空档,提了溜冰鞋就往洛克菲勒中心去。

  圣诞树早撤走了;四周店家满是情人节的红心装饰—真是讽刺。普罗米修斯像前还是挤满了溜冰的人潮。我把冰鞋一穿,也不知哪来的胆子就直接向场中滑去,重心抓不住,Miles教的煞车方法也忘得一干二净—我摔了个四脚朝天,老天!很爽!站起来稳住身体再试,还不错,比较控制得住了。不过,毕竟技术还待加强,跌倒的次数十分可观;拖着一身湿和痛离开的时候,我觉得自己似乎在享受那些撞击和疼痛!

  做这些事就好像Miles还在我身边,和我分享一切,这会让我好过很多。总觉得他真的在看着我;每一次都觉得身后怪怪的,回过头去又什么都没有;也或许他真的走了,在某个不知名的空间,用他的眼神眷顾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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