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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在纽约的季节  第5页    作者:史桑迪

  形单影只地在酒会里晃,我倒也挺享受这吃东西看人的乐趣。芬抱着她的宝贝儿子到处献宝。Luke真的是个漂亮的Baby,把他妈咪爹地东西方的美全融合了进去,加上富裕的家庭环境,想必又是一个天之骄子。

  大家抢着抱Baby,和Baby照相,芬好不容易才得了个空档,抱着Luke晃到我这个角落来,可怜的小娃娃,被那么多人又抱又亲又捏的,已经趴在妈咪的肩上睡着了。

  “呼!养孩子真累!”芬长吁了一口气。

  “怎么会?我看你挺乐的。”我故意糗她。

  “哎!苦乐参半吧!”芬爱怜地轻拍怀里的孩子。

  “我以前总觉得没办法想象你当母亲的样子,没想到现在看起来那么自然,那么合适。”我诚心地说。

  “我也很难相象你当妈咪的样子啊!怎么样?和Mlies什么时候生一个来抱抱?“

  “拜托!八字还没一撇呢!”我不禁失笑,“在一起才一个月,还只是‘微温’而已。”

  “才微温呐?我的天!我和Josh重逢两个月就开始同居了呀!”芬夸张地叫道。

  “我是不是听到有什么人在叫我啊?”Josh也凑了过来,很有默契地接过芬手上熟睡的儿子。

  “芬在嫌我谈恋爱的速度慢。”我对Josh说:“各人属性不同嘛!我们是保守派,你们是行动派!”

  “又不是生物学,还有什么‘属性’的。”芬不喜欢我的理论,“说真的,那家伙上哪儿去了,怎么没和你一起来?”芬说的是Mlies.

  "忙公事罗!”我耸耸肩,“大概又要消失一阵子了。”

  “难怪你们进展的速度那么慢。”芬说。

  “不是我们慢,是你们超速超得太严重了。”我向芬瞪了瞪眼。

  “别提这种交通问题啦!”Josh出来打圆场,“什么时候大伙儿约出来吃饭,聚一聚,看看高中同学长大后成什么样子了。”Josh指的是Mlies和芬还没见过面。

  “那就得看Mlies什么时候有空啦!”我摆摆手,“不过你们可有得等了!”

  第十一节

  Mlies“忙”了两个多礼拜了。

  我在医院值大夜班,大概是上班前睡得太饱了,到一大早八点钟交班还神清气爽的,精神抖擞地走回宿舍。

  远远的,在我的门廊下,有一个熟悉的身影,让我加快了速度往自己的宿舍赶过去。

  我轻手轻脚地走过去,靠近看他的睡脸。向来扎在后头的微卷长发散了好几绺到前面,紧闭的双眼下有明显的黑圈,脸色很差,人也像是瘦了一圈,加上刚冒出来的胡碴....

  这个男人看起来好不憔悴,不晓得什么案子把他折腾成这个样子。

  Mlies倏的睁开眼,迷蒙的蓝眸中有一丝紧戒。

  我没有让他吓倒。“嗨!Mlies,”弯着嘴角向他打招呼,“早啊!”

  蓝眼睛眨了几下恢复清醒,他用格外低沉的嗓音也回了我一句:“早啊!”

  “很累,是不是?案子结束了?”

  “还好。昨天判决下来了,加上一些善后工作,一忙就忙到深夜。在办公室里将就了一下,天一亮就过来找你;我知道你一向早起。”Mlies直起身来,伸了伸懒腰。

  简简单单的顺了顺他的头发,给他浅浅地一笑,转过身去开门,“进来坐一下吧!我去弄早餐,你一定饿坏了!”

  看着Mlies靠上沙发后,我就进厨房去开冰箱,打算弄顿“大型”的—他活像饿了一天一夜似的。

  没想到Mlies居然也跟进来,我没回头,一边打蛋一边对他说:“你确定你不要再睡一下?”

  Mlies没有回答我的问题,“我没有看过你在厨房的样子。”他说了一句毫不相干的话。

  “我也很少待在厨房的,相信我;绝大多数只有在我饿的时候才会进来找东西吃。”

  “可是你在这儿看起来很搭调。”他的声音变得好近,近得我都可以感觉他说话时吁出来的气息。

  “高中上过家政课,简单的烹调还难不倒我。”我把裹了蛋汁的土司下锅,回头去看Mlies,“但是别想奢求我做出一顿大餐来请你。”

  不回头还好,这一回头,我就被卡在一堵厚厚的胸膛和流理台之间,和近在咫尺的Mlies对望着,厨房的温度渐渐在上升....

  我及时转过身,把快焦掉的土司翻面,同时对Mlies说:“你出来好好接着,否则这顿免费早餐报销的机会很大哦!”

  “我不在乎!”他从后头圈住我的腰,脸在我的脖子上蹭啊蹭的,让我脑筋短路了半秒,同时心脏开始慢跑,也顾不得锅子上的东西,因为他的碰触实在教人心猿意马。

  拖拖拉拉弄好早餐,我从厨房追打着Mlies出来,同时把他的早餐放上餐桌—真是得来不易,用了半条面包才煎出两片法国土司,其他的火腿、马铃薯一样灾情惨重,不过....我也不在乎,反正我也难得煮顿饭煮得那么火辣辣,香艳刺激....(好象太夸张了一点)。

  押着Mlies在餐桌前坐下来,我顺手开始按摩他纠紧的颈部肌肉和背肌—这几天他的工作压力一定很大,肌肉硬得几乎揉不开。

  “你不吃吗?”

  “六、七点饿了的时候,已经填过肚子了。”

  他没再说话,静静地吃将了起来。早晨的阳光射进我小小的斗室中,气氛温馨,就好像是电影中幸福家庭的早晨,男女主人熟捻自在地相处,分享这一刻的宁静。很诗意的画面,让我有股把这个好男人锁在我身边,永远陪我每一个早晨的冲动!

  “我吃饱了!”Mlies将一大盘早餐一扫而空,擦了擦嘴对我说道。

  我掐着Mliesy依旧不听使唤的肌肉,把他抓到沙发上去,接续刚刚梦幻式的电影画面,我们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

  “Mlies?”

  “什么?”

  “改天....我可不可以上你的办公室看看?”

  “没问题!”奇怪,他的声音怎么模模糊糊的。

  “再下来几个礼拜,你是不是又随传随到了?”

  “嗯!”

  “你不在的这两个礼拜,我想了好多事。”

  “嗯!”

  “我总觉得虽然我喜欢和你相处,喜欢你追我的方式,但是我觉得轻飘飘的,不很踏实....”

  “....”

  “直到今天早上看到你站在门廊下,我突然好想好好抱抱你,那种心里的悸动....很不一样....”

  “....”有点不对劲。

  “  Mlies?”我停下手上的动作。

  “....”

  我绕到他身前去看,不知道该生气还是笑。这个爱逞强的傻瓜男人,他错过这个打死不讲恶心话的女朋友第一次有点肉麻的表白—不支倒地了!

  所以,有人相伴的日子又开始了。

  我很明白地告诉Mlies,不要溺爱我—不要把我养成小胖妹,也不要丢下工作来送我上课—让我做我该做的事,而他,只要陪在我身边,我就很满足了!

  “终于有点反应了!”Mlies叹了长长的一口气,把我搂进他的怀抱中。

  “你该不会是在暗示我是个木头人吧?”我对着他的衬衫指控地说。

  “很接近了。不过没有木头人会比你迷人。”

  Mlies很擅长说这种教人发窘的话,这或许和经验有点关系,或是民族性使然。但是他说话时眼睛会直直地对着我,用那两泓深蓝色的水中闪烁着的真诚,来倾诉他的真挚、他的执着。

  我怎么可能没有感觉呢?

  Mlies是个很容易让人喜欢上的好男人,他英俊、成熟、稳重,虽然偶尔会出现在他脸上硬邦邦的线条和冷冽的目光会吓死不少人,但是绝不是在面对我的时候,而且他很好玩,很臭屁,很懂得用他的眼睛“电”得我分不清东南西北,他也毫不保留他对我极大的关注和赞赏。

  奇怪的是,他对我很有分寸,我们之间最亲密的举止,也仅止于接吻—甚至从没吻超过一分钟的,而他很清楚我是个绝不反对婚前性行为的人。总觉得他有所隐瞒,却又是不容置疑地全心全意待我。

  我没有反应吗?我有,我当然有。只是,老实说,我不太知道要怎么表达,告诉这个男人,他在我心中有着不容忽视的地位....

  这一切来得太快,让我好迷惑。到美国才三个多月,我和一个当年的梦中情人再见面,景物依旧,人事全非,但是“非”得让我又开始把心一点一滴地交出去,修正,是“第一次”把心交出去。

  大部分时候,我是个很冲动,甚至可以说是“鲁莽”的人,怎知道这一次,我迟缓得有点奇怪;是为着那些不确定吧?我想。Mlies还没能完完全全把全部的他交给我,我也是。有点怕迈开大步,整个人就陷进去了。

  “嘿!Mlies,”我靠着他的肩,斜着身看着长岛海岸的外海,“你为什么要追我?”

  “我不知道。”Mlies也看着远远外海的那一方那颗即将坠入海中的夕阳,“再见到你的时候,你让我眼睛一亮,可是说不上为什么。”

  他将我的脸板向他,“后来我开始觉得,不去真正了解你,把你搞清,我可能会后悔一辈子。”

  “有这么严重?”好奇怪,这一次我没有发窘,还能和他开个小玩笑。“你可能不知道,像我这样的女孩子,台北街上一抓就是一大把。”我严肃了起来。

  “不,”Mlies摇摇头,“你自己不知道,你有你的风格;你只穿你爱穿的衣服,你只吃你爱吃的东西,只做你认为对的事。你,”Mlies顿了一下,用食指压住我的鼻尖,“是绝对不同,绝对有个性,有你自己的style的,对我来说,这就是美,懂不懂?”他像在指导课堂上的小学生。

  我没有回答,只是静静地看着他,思索着我还有没有不往下陷的希望。

  “咖啡吧”在东村一家教堂的地下室,是间很有味道的小店,群集了不少纽约的上班族,在这儿享受“夜生活”。它的另一个特殊之处,是提供小型的艺术表演给创作者和欣赏者,包括音乐、小型舞台剧、个人脱口秀等等。Mlies和我到的时候,台上的表演者是一个音乐团体,演唱着一些早期的流行歌曲,在我这个年纪听来,颇能勾起学生时代的回忆。

  我们没有像专程来欣赏表演的人那样围在舞台边,只在吧台边挑个位子坐下来,闲闲地喝酒聊天,偶尔才抬头看看有点距离的表演。有时也只是沉默不语,各自享受自己的思考空间。

  “我没有来过这种地方。”我对Mlies说。

  “没有?台北没有夜生活吗?”Mlies惊讶地问我。

  “台北的夜生活可丰富罗!改天再带你去见识见识。”

  “那你怎么可能没去过类似的地方?”

  “当然台北也有现场演唱的Pub啦,钢琴酒吧啦,餐厅这些,我也去过几次。可是在纽约—这是第一次。”

  “我以为十年前你把整个纽约都踏平了;听于芬说,你连时报广场上的色情书店都去过好几回。”

  “小时候一心想把旅游书上记载的特殊地点全都走过,就像你所说的那种‘观光客’的心态,盲目地看过一个接一个的地方;太贵的,去不起,旅游书上没有的,我不知道。很笨的一种旅行方法,所以错过了不少好地方—像是这里。另一个原因是,使六岁的小女孩,所有的大人都禁止我入夜后一个人在纽约市乱逛。”

  “看来我有不少献宝的机会了;记得我说过,我是个很不错的向导吗?”

  “Sure!我想看看真正纽约人生活中的去处。”

  “那你是找对人了!”

  我们又静了下来,很奇怪的是,这种沉默一点也不令人尴尬,反而有点“享受”的感觉。

  舞台上,演唱者正在唱一首旋律极为优美而轻快的歌。

  我不自觉地低声跟着哼了起来;这是首七零年代中期的老歌了—当时我还在学小猫小狗跳,但即使十几年后我听到这首歌,也很难不去佩服歌词中的豁达和潇洒....,En、gland  Dan  &  John  Ford  Coley的I'd  re-ally  love  to  see  yon  tonight....

  “  让我猜猜,又一首你喜欢的歌?”

  “嗯。这首歌曾经是我奉行不渝的爱情观。”

  “曾经?”

  “对。小时候会很理智地把想谈什么样的恋爱、什么情况、什么对象都假设好。听到这首歌的时候简直是‘惊为天人’,因为那正是我要的那种爱情,不拖泥带水,而且买卖不在仁义在—谈不了恋爱还是可以做朋友。”

  “后来你的爱情观改变了?”

  “交往过几个人之后,我发现了一件重大事实,”我边点头边说:“我是个‘我爱你’和‘再见’不能并存的人;我无法在对一个人说完‘我爱你’之后说‘再见’,隔多久都不行。”

  “为什么?”

  “一种责任感吧?我想。说出那三个字,代表我对彼此的感情和付出的感动必须负责—对我来说,这是经过审慎思考和磨练的,它甚至可以代表永恒。”

  “你在追求天长地久的爱情吗?”

  “不,”我摇摇头,“现实的环境很难造就出来完美的恋情;只能说,我很认真在谈感情,当我真正爱一个人,我会永远拥有这种心境,但不见得我只爱这一个人。”

  “你的爱情观有点矛盾;想法很浪漫,做法很实际,情感很执着,但对象却不专一。”

  “你不介意吗?”突然想到在和我聊天的这个人是我现任的男朋友。

  “这是你,不是吗?你肯把自己的心理告诉我,代表你对我的信任,为什么要介意?我想问你的是—你曾经对多少人说过那三个字?”

  真的不介意吗?口是心非的家伙,我在心里暗笑,“一个也没有。”还是老实地告诉他。

  “噢!”他那副松了一口气的表情让我又忍俊不住。

  “谈谈你吧!你的经验丰富,爱情观应该比我的更圆融而实际才对。”

  “我就是那首歌里面那个玩游戏的人;我对每一个人说过‘我爱你’,也说了再见’。”

  “你是在提醒我要小心吗?”

  “或许吧?!谈了愈多次恋爱,我反而愈不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但是换个角度来说,我愈能在缘分到的时候,毫不迟疑的去追求。我不会自我设限地寻求什么特定的对象或情境;感觉对了就可以。”

  “你比我还像中国人,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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