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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在纽约的季节  第3页    作者:史桑迪

  “没办法,我怕冷。”我耸耸肩。医学院大楼很快就到了,下车前我谢了又谢,才赶紧进大楼上课去。

  第六节

  大雨过后是个大晴天,恰好又是个舒服的轻松日;我一整天没课,而医院的班只到中午,真是美妙极了。中午一下班,我就捧着难得奢侈一下叫来的外卖寿司,在校园里找了张椅子坐下来,翻着当天各大报的艺文版,想等空下来的下午找个好去处。

  “介意我坐下来吗?”当我盯着百老汇的戏码研究,嘴里还咬着半个寿司时,耳边飘来了这样的声音。

  我放低手上的报纸,咬着寿司往上看—哇塞!昨天那个好心的大帅哥!我赶快清掉堆在身边的档案和报纸,让出空位说道:“不介意。你请坐!”同时吞掉令我声音含糊的寿司。

  他笑着坐下来,拿出他自己的三明治吃,看到我在看的版面时说道:“现在才买今天的戏票,恐怕来不及罗。”

  “哦!是吗?”我偏过头去看他,今天戴着眼镜“清楚地”看感觉不大一样,因为他太象一个人—实在太象了!世上没有这么巧的事吧?一样的黑发、一样深蓝色眼睛、一样的浓眉....不,他不是Mlies,Mlies的脸柔和得多,还不时带点稚气和笑意,感觉上没有那么老成和深重。“没关系,我只是想找件事打发空闲的下午。”我及时收神讲完话。

  “刚到纽约?”他问我。

  我收起手上的报纸,打算下午去逛逛纸醉金迷的第五街—有让我的荷包大出血的准备;回答他道:“算是吧!不过很久很久以前在这儿住过。”

  “难怪以前从没见过你‘锻炼身体’。”他笑道:“你是医学系的教授吗?”

  “我不好意思的笑了一笑,“还只是个学生而已。我在医学系修博士,同时在大学医院当住院医师,你呢?”

  “喔!看不出你是位医生呀!失敬!我是纽约第检署的检察官,习惯到这里的图书馆找资料,也算做功课。”

  “很棒的人民保母哦!”

  “没这么伟大啦!尽忠职守而已。找到你下午的去处了吗?”他看我还在翻报纸。

  “我打算上第五街逛逛,看看那些久违的美丽橱窗。”

  “可惜我下午有事,否则我是个很不错的向导喔!纽约还有不少值得玩的地方。”

  两个人都解决完了午餐,一起沿着草地上的小径走,我答道:“谢了!纽约可以玩的地方,我大概都玩遍了,还是谢谢你的好意。”草地到了尽头,我打算道别了,Bye,很高兴再见到你!“

  “Bye。呃....还有....”他迟疑了一下,“你知道吗?我觉得你长得很像一个人....”

  帅哥话还没说完,我脚下一个踉跄差点滑倒,幸亏他眼疾手快抓住了我,但我手上的东西就没这么幸运,全散到地上去了,只得蹲下身一样一样捡。帅哥也蹲下来帮我捡,我问:“你刚刚说我很像一个人?”

  “没错....”他边递给我最后一个档案夹,我们俩一边站起来,但是他瞪着我档案对面的角落,突然呆住了。

  “有什么不对吗?”我不解地问。

  “那是你名字的缩写吗,K.Lu?你叫Kitty、Kathenrial或是什么?

  “对,K.Lu是我名字的缩写,而我叫Kay,KAY。”我答得自然,心里却开始有种发毛的感觉。

  “所以你真的是Kay罗!”他兴奋地叫道:“你知道我是谁吗?”

  我最恨别人和我玩这种“猜猜我是谁”的游戏,平常是因为我一定猜不到,而这回是因为我已经知道答案了,但我不知道该怎么去面对那个人,那个叫MliesDouglas的人。所以只好耸耸肩,无奈地答道:“我知道。”

  第七节

  “所以,你当了检察官。”我又在哥大校园里散起步来;没办法!我不能对一个十年前曾是朋友的人说:对不起,我不知道该怎么面对你,所以请让我们彼此假装没看见对方,好吗?

  “而你当了医生。”他笑得很自在。或许我该学Mlies,忘掉我们之间一些复杂的情结,只做久别重逢的朋友。

  “很难相信。我总觉得你应该会成为运动明星或是电影明星之类的,毕竟你的外貌和体格都棒呆了。”我再笑看着他,没错,是Mlies。轮廓不变,一样的帅脸,成长的痕迹却相当明显,证明他这十年没白活,真的成熟了不少!

  “我自己也曾有这样的念头。你知道吗?我是拿篮球奖学金进大学的,原本打算一直打下去,打进NBA。”

  “后来呢?是什么改变了你的志向?”

  “大学里的某些事,让我觉得打一辈子篮球不是什么好主意,而且我认为该替世界做些更有用的事。并不是说打篮球无益于世界,只是我觉得我还可以做得更好;另外一个原因是....你的话。”他笑得有点不好意思。

  “我的话?我们吵架那次我说的话?”我很高兴我不是唯一记住那次吵架的人,不过我记的是他说的话。

  “没错,你让我觉得自己是个一无是处的大白痴,而我想证明我不是。”他像个小男孩一样抓抓头。

  “噢!你该把我的话忘掉的!你知道吗?你说的对,当时我是个看不清东西的观光客,拼命挑剔着平常的事物,很愚蠢,对不对?而且也许是因为你是我的梦中情人,我把所有我要求的完美标准全都加在你身上,Sorry!我告诉他当时我的心理状况,很抱歉地向他耸耸肩。

  “你有没有想过?是我自己想达到那个标准—你的梦中情人的标准。”他定定地看着我,看得我低下头去自顾自地继续走,因为我不知道该有什么反应。窃喜吗?是有一点。不过大部分只觉得让他看得很窘。

  他跟上来,我们沉默地走了快三十秒,然后我抬头问他:“你是怎么认出我的....我是说,在你看到名字以前。”

  “你并没有什么改变嘛!只是把头发放了下来—你以前总是绑着马尾,T恤牛仔裤球鞋换成大衣西装裤和短跟皮鞋,就这样啦!起先我只是把你当成一个很像Kay的人,因为你瘦了不少,像是Kay照比例缩小的样子。”他比手划脚地形容他对我的印象,“对了,你呢?”

  “我?我根本就知道你是Mlies,只是不肯相信罢了。你知道,你穿上大衣西装看起来成熟多了,而且....你的气质....不一样了。”我说。

  “看来我们都算是....”“长大了!”我们同时笑着说了出来。

  学校下午一点的钟声在这时响了起来,“我们是不是该说....后会有期了。”我伸出手想和Mlies道别。

  他没有和我握手,而是在我脸上亲了一下—像十年前他每次送我回芬家的道别吻....“后会有期。”他说。

  Mlies那个道别吻让我呆了好一会儿。说老实话,这十年来还没有男孩子和我进展到“亲吻”的程度。

  跟一个....好吧!算是旧情人重逢不是件普通的事,尤其当彼此都有些让对方惊喜的改变的时候,“重逢”是个很值得深思的时刻。但我没有什么时间可以深思;外科的工作本来就不轻松,秋末冬初的时序好像又特别容易发生意外,让我忙得一个头两个大。最近手下又多了个新来的实习医师—很桀傲不驯又自以为是的新人。现在我已经不再跑步去上课;适应了纽月的天气是其次,已经没有力气了才是重点。

  终于结束了忙碌的一天,我最想做的莫过于回宿舍泡个热水澡,吃顿热腾腾的晚餐,然后赶快倒上床梦周公去。去他的报告,去他的手术,去他的ThomasMoucler—那个混蛋实习生....一切明天再说!想到这儿我不禁加快脚步,想赶快回宿舍完成我的计划。

  我在宿舍区的路口看见倚在专门边等人的Mlies时,并没有太大的惊讶。我用原来的步伐晃到他身边;短跟皮鞋在空旷的柏油路面制造了满大的声响,奇怪的是他并没有回过头来。挺拔的背影在黄昏的路灯下,有一种不可思议的诱惑力。

  “嗨!等人?”我站定在Mlies面前,开门见山地问道。

  “对,等你。”他也直接说明了来意。

  “有事吗?”我问。

  “有,请你吃饭。”

  我考虑了两秒钟,“一定吗?如果你不坚持的话。我今天真的挺累的....”

  “噢!拜托....”Mlies发出了恳求的语调,“你总要吃饭吧?有什么比和老朋友闲话家常好好吃一顿更能让人放松呢?而且我保证绝不烦你!”Mlies一本正经地对我承诺。

  我在考虑要不要告诉他,和一个能令我心跳加快的迷人男子吃饭是不可能让我放松的—当然我没有说出口。最后我还是答应了他的邀请—本人向来是不拒绝有免费晚餐吃的机会的。

  第八节

  当车子转进我熟悉的街角时,我就知道Mlies要请我到哪儿吃饭了;Bob’s,一家典型的美式家庭餐馆,十年前篮球队吃薯条喝可乐的地方。

  我问Mlies:“怎么会想到带我到这儿吃饭?”

  “这是我们最熟悉的地方,而且绝对没有让你心烦的餐桌礼仪!”他的话让我笑了;Mlies还记得以前我向他提过我不敢在“韩渥可”的餐厅吃饭,因为搞不清那一大套仪式。虽然十年后已经练就了不少“餐桌经验”,上正式餐厅吃饭还是会令我坐立不安。

  Bobs还是没变,一样的卡座,一样的中学生集散地,一样温暖而亲切的气氛。我点了我的最爱—双层起士堡和巧克力奶昔、薯条,Mlies照旧吃他的鱼堡和可乐。

  “看来我们都没改变我们的喜好。”Mlies说。

  “记得我以前教你数学时常说的一句话吗?”我猜他一定记得,“有些事是永远都不变的!”我们同时说了出来,也同时笑了出来。这就是老朋友的好处;你们之间永远会有一种默契,一份同样的欢乐和回忆。

  食物来了,我们边吃边聊,Mlies告诉我他现在还住在他家原来的公寓—和他离婚的妹妹和三岁的外甥女,他父母三年前到佛蒙特州养老去了。他在地检处的工作,还有他打算当法官的计划。同时也透露了一些他的恋爱史—不出我所料,这个好看的家伙的“过去”是非常辉煌的,不过他“现在”没有约会的对象。我则告诉他我选择当医生的原因;我和芬十几年友谊的维持方式;我被抓到纽约的那个“主要原因”;还有我忙碌而单调的医学院生活—有一点缺乏恋爱经验。

  这是个很棒的夜晚,熟悉的话题、轻松的气氛、迷人的男伴;我已经不记得有多久没这样好好地放松、说说话了。我喜欢Mlies现在的样子,非常非常喜欢。

  在送我回宿舍的路上,Mlies突然问了我一个问题:“你知道十年前你在我眼中的样子吗?”

  “无助的中国娃娃吧?我想。”我不加思索地回答。

  “那只是一开始。后来我发现你也是个没耐性的数学天才,一个东方世界的专家,一个对纽约充满好奇和幻想的小女孩,一个视我为英雄的崇拜者,而到最后是....”

  “一个挑剔的观光客?!”我替他接了下去;很刻薄,但很贴切。

  “对,我并不是不知道你的能力、你对纽约的适应,只是我太沉迷于英雄这个角色,直到有一天那个‘观光客’告诉我,我根本没有当英雄的资格。”Mlies无奈地笑一笑,没有看我。

  “Sorry!我当时是不是太残忍了一点....”哎!年少无知。

  “嘿!别自责,那只是受创的自尊心作崇。我还得感谢你让我重新审视我自己,找到我要走的路。”

  “现在呢?你还喜欢当英雄吗?”我问他。

  “不,”他摇摇头,“我决定做回我自己,做一个我喜欢的自己。”他对我笑了笑,眼神中有成熟、世故和了然—一些比“帅”更让我无法抗拒的特质。

  “那么....我现在在你眼中是什么样子?”我大胆地问他。

  “你说呢??”他的眼中闪过一丝狡黠。

  这算什么答案嘛!

  宿舍区到了,Mlies送我到门廊,该是道别的时候了。

  “今天我的表现如何?”他一只手撑在门框,把我夹在他和门之间—典型“泡马子”的姿势,我在电影里都已经看到不想看了—同时用一种很“不羁”的口气问我。

  好吧!陪他玩玩,“嗯....不错。这是个美丽的夜晚,所以,再....”

  Mlies不等我把话说完,就印下了他的道别吻,简单利落地结束,留给我一句:“再见,我再打电话给你。”丢下瘫在门口呆掉的我,开车走了。

  这个狡猾的家伙,道别吻竟然亲在我的唇上....

  当我一大早踏进诊疗室,匆匆收到芬进了产房的口信,又匆匆赶往位于下城的那家医院时,已经距我和Mlies去吃饭那天快两个礼拜了.我想大概是我自己自作多情,或许Mlies只把这对我来说不怎么寻常的相遇视作单纯的老友重逢.总之,我是不该妄想能发展出什么剧情的,所以我不介意他消失了十三天十二小时十分又零八秒,一点都不介意!

  芬是难产;当初她的医生没说错,她的骨盆太小,而宝宝太大,让她痛了整整一天。Josh从头到尾陪在她身边,好像痛得比她还厉害。我也不敢离开,怕错过我干儿子的出世,更怕芬会出什么意外。打了电话回医院和学校请假,自己也进产房去帮忙,虽然只能穿着手术衣和走廊上的Josh一样干着急。

  下午五点半,芬的儿子总算肯出来见这个世界了。还不错,三千八百公克重的胖小子,、只是累坏了他妈妈,还有他老爸和干妈。见过我干儿子后我就离开了,留给他们一家三口相聚的亲密时光。虽然自己也有接生小孩的经验,好友的生产过程还是让我莫名地感动。

  当地铁驶进哥伦比亚大学站时,我很惊讶一下车就看见Mlies焦急的脸—在他消失了差不多整个两礼拜的时候,他劈头就问我:“可以告诉我你这一整天有什么重要的事吗?”我心里有点恶毒地在幸灾乐祸。

  “你知不知道我一早就打电话要约你,结果学校、医院、宿舍全找不到人时我多担心你会出什么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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