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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在纽约的季节  第2页    作者:史桑迪

  “很好啊!他帮了我很多忙,也很照顾我。”

  “不是啦!”于芬不耐烦地打断我,“我是要问你对他有没有感觉啦?”

  “哦!这个嘛....”我故意地头专心埋手上的蛋。

  “怎么样?”

  “很难说。算是一种迷恋吧。我不认为我这个年纪懂得什么叫爱情。”我理智地分析着自己的情感。

  “Kay小姐,你不觉得你已经理智过头了吗?”芬不满地告诉我。看我已经专心在找藏蛋不理她,她又自言自语了一句:“不过我们的计划大概可以算是成功了。”

  “我迅速地觉察到有某件事不对劲,“什么计划?”

  “没....没有啦!”芬陪着笑脸,可是一看就知道有问题。

  “于—芬—”我放低音量,拖长尾音,意思就是告诉她最好不要骗我。

  “也没什么啦!真的!只是关于Mlies去当你的helper这件事,我们事先有经过一些....计划。”

  “你是说,Mlies来当我的helper并不是他自愿的?”

  “呃....不全是。”于芬勉强地承认,随即又加上了一句:“不过这绝对是他本人同意的!”

  “是啊!真是多谢你们替我设想周到哦!”我讽刺的回了她一句,把脸拉下来。

  “Kay,不要这样嘛!我们真的是好心找个和大伙儿都熟的人来帮你适应环境,Mlies又真的对中国满有兴趣的,除了一开始是我们安排好之外,其他部分他都‘真的’很尽力在和你相处,绝没作假,只是....”芬又面带愧疚,不晓得又要说什么亏心事。“后来我们太想把你们凑成一对,玩得过火了点。”

  “我沉默了近两分钟才回答:“芬,我很谢谢你们对我的关心,但是你们的作法也太不上道了吧?!简直是在理应我无助的情况,满足你们操纵别人的欲望。”我的口气不自觉地重了起来,“过去的事就算了,反正我也没受什么伤害,还得到了不少东西。只是,拜托你们以后别再自以为是地干涉别人的生活,OK?”

  “没问题!我保证!!”芬信誓旦旦地承认。

  复活节假期结束后回到学校,再见到Mlies的感觉很奇怪,他头上“英雄”的光环突然消失了,看起来很平凡,像个不相识的帅哥。我们照旧打招呼、上下课;我上体育馆看他练球—那一天Mlies表现不佳,被教练刮了一顿,臭着一张脸和我一起走;在速食店吞了大半包薯条和半瓶可乐,我才开口和他说了第一句话:“嘿!Mlies,前几天芬把你们计划的事全告诉我了。”

  “什么计划?”他闷闷的,没注意是什么事。

  “安排你来当我的helper,以及一些....其他的事。“我很想知道这些作假的行为他参与的程度有多大。

  “你的感觉呢?”他仍旧不动声色。

  “我觉得被骗了!”害我白白编织了那么多恋爱梦,到头来只是被一群人耍了。“我想知道你的感觉,Mlies,为什么你会甘心作别人的棋子?”我又加了一句。

  “你真觉得我所有的表现、言行,我们的相处,全都是假的?”他终于开始认真起来了。

  “不是吗?”我开始想也许事情没那么糟。

  “不尽然,不然他们怎么干涉,我们仍旧是依自己的意愿行事。你需要一个呵护者的角色—至少在前几个月,而我尽力扮演。你不能够独立之后,回过头来骂我们全是混蛋!”哇噻!我不知道Mlies的口才这么好。

  “对!”我哑口无言了;我怎么可以在利用完别人“善意的骗局”大大获利之后,才自命受害者及正义的一方呢?着也未免太混帐了吧—我猝然惊觉。

  “不再是helper和无助的新人,我们还是朋友吧!”我问他。

  “只是朋友吗?你不认为我们之间....存在着某些特别的事?”Mlies问得也太露骨了一点。

  “嗯,或许吧!但是你不觉得我们应该花些时间来确定所谓‘特别的事’是发生在英雄和被保护者之间,或是你和我之间?”我无奈地对他笑一笑。

  “SO?”

  “SO,我们可以试着以不同的角色再相处一阵子。你知道,你真的是一个很棒的mate;有时侯我觉得,拥有你就像拥有了整个世界。”

  “绝不是现在吧?”Mlies玩笑道。

  事实证明,这场讨论其实也可以算是多余的;除去了一个helper和一个无助者的身份,我发觉自己很难再和Mlies相处下去。他是班上的顶尖—我也是,他素描画得好—这点我没话说,他篮球打得好,朋友圈里的Losh、Wilson、Ken也都有一手好球技。而且他们有一个Mlies没有的优点—他们真的把我当朋友。

  Mlies已经很习惯替我听话、替我讲话,甚至自作主张地替我发表意见、擅自替我作决定。这些或许对我初来乍到的我有莫大的帮助,但对已经完全适应的我来说,他让我觉得自己没有任何行为能力。我多么希望我的梦中情人是我的朋友,是我的知己,而不是我的监护人,甚至主人。

  少了“英雄”的保护膜,真实的Mlies很浅、很简单。他是很典型的美国青少年,为分数读书,喜欢摆酷、耍帅,爱玩、爱一些很表面化的东西。他不大在乎社会、政治、国家发生了哪些事,比较担心昨晚睡觉压坏了发型。

  哪一个青少年不是这样?其实我自己也是这副德行,只是在那自命清高到极点的一年里,我是疯狂的观光客,冷眼旁观着周遭的世界,挑剔一些很平凡的事—像是Mlies。勉强相处两个月之后,我和Mlies爆了!他说:“你只是个戴着墨镜的观光客,只想拍拍照、看看风景走人,而我只是你搭乘的交通工具,当你到达目的地之后,也开始嫌弃它的平凡和杀风景,没错吧?”在我数落了他种种缺点后,他说:“我只是个普通的美国高中生,不象你眼中的纽约那么特殊,那么完美!!”

  在我到美国的第九个月,我的梦中情人和我正式决裂—最后连朋友也没当成。交换学生生活的最后三个月,我继续努力融入这个城市,看着Mlies和学生会长出双入对。这场似有若无的初恋圆满落幕,既符合我对男主角的幻想,又符合当初我对美国之行“艳遇”的期待。

  “你的感觉呢?”他仍旧不动声色。

  第五节

  电梯正在全速上升,挤在人堆里颇不好受。不管是透气还是见见十年前的Josh,我都希望电梯快在九楼开门;楼下服务台的小姐告诉我,摄影组在九楼。

  终于到站了!在电梯门关上的前一秒,我终于挤出人堆冲了出去。看看一身,为了这个会面特别穿的套装已经全毁了。算了!管他呢!办正事要紧。九楼是很典型的报社办公室,又吵又忙又乱。我好不容易看到一个闲在一边灌咖啡的金发碧眼的大帅哥,赶紧走过去问他:“抱歉!请问JoshGeiman的座位在哪里?”

  那个帅哥打量了我足足二十秒,久到让我怀疑是不是衣服在电梯里被挤破了(这也太荒谬了吧?!)。然后他才缓缓和开口:“找他有什么事吗?”

  “呃....这是很私人的事,我只能和他当面谈。”我说。

  “好吧!这里太吵了,你到里面茶水间去,我把事情交代完才过去。你自己先倒杯饮料喝吧!”

  “谢谢。”我礼貌地向他点点头,往他指的茶水间方向踱过去,走了三秒才想到,他说的是“我过去”而不是“他过去”,那么“我”不就是....我立刻回过头去看那个正和另一个商量事情的大帅哥—Josh—我今天要找的人。哎!果真是男大十九变,当年他那和我一百六十五的身高差不多的个子,现在至少高过我一个头....算了,待会儿再和他好好叙叙旧。

  五分钟后,金发帅哥—抱歉,我还无法把他和我心目中的

  Josh画上等号—捧着他的空咖啡杯晃进茶水间,,先替他自己倒了杯水才开口问道:“除了FanYu,我不记得自己和任何东方女子发生过‘很私人的事’,So,说吧,她要你来找我做什么?”

  老天!这一点都不象我记忆中目讷和善的Josh,这么尖锐而冷峻。哎!二十六七岁就能在纽约时报占有一席之地,想必受过的历练不是我所能想象的。不过,我还是忍不住想逗逗他。把眼光从大玻璃外迷人的远景调回来,我问他:“先把那件‘私人的事’放一边。你确定你真的不认识我?”

  又一个二十秒,他把我从头开脚再看一遍,包括我过肩的半长发、鼻梁上架的复古式眼镜,咖啡色裤子和一寸高的鞋子;我自觉和高中时期唯一的不同是我的“造型”,所以只能把Josh的迟钝解释为西方人对东方脸孔的“统一性”—他们眼中所有的东方人看起来都差不多。

  没办法!当Josh再用那副痴呆脸对着我,我只好给点启示了:“你还教过我打篮球呀!兄弟!”

  “Kay?KayLu?!真的是你!!”Josh露出了惊喜加不可思议的表情,是嘛1这才是我认识的好朋友Josh,小男孩Josh,给我一个大熊式拥抱的Josh。

  “看起来你混得还不错嘛!”我笑道。

  “还好啦!大学时就在这儿打了四年工,也该有点成绩了。你呢?最近还好吗?你走之后大伙儿还是不时会提到你,常向Fan打听你的消息。我最后一次听Fan说,你已经在当实习医生了,是吗?”

  “嗯!今年夏天拿到了住院医师的资格。不过我打算到哥伦比亚大学继续修博士,同时接受住院医师的训练。”

  “所以,以后可以常见面罗!”

  “应该是吧。”我笑着点点头,决定该是导入正题的时候了。“知道我要和你谈什么‘私人的事’吗?”

  “不只是叙旧?”Josh恢复了警觉性。

  “不只是叙旧,Sorry。”我摇摇头,“我选择到纽约修学位的另一个原因是,Fan的孩子两个月后出世。”

  “芬的什么?”Josh放大声量,倏的从他靠着的墙站直。

  “芬的孩子,也是你的孩子—你应该算得出来。”

  “她没有告诉我。”Josh还处在震惊中。

  “她发现怀孕时你人已经在中东了。她认为她应该留下这个孩子,为了某个‘私人的’原因,直到现在—她正在怀疑当初的决定是否正确。”我发觉自己满适合“冷静的旁观者”这个角色的。

  “芬要你来告诉我的?”Josh露出了捉狭的表情。

  “没错,我承认。”我耸耸肩,“因为她还放不下她那‘伟大的自尊’。依我看你对Fan的了解,应该懂得芬那个色大胆小的大女人主义者—以及她要我来的用意。”

  我笑着把话说完,有一种任务快达成的放松感,“她提过她对你的感觉吧?”

  “有—”Josh向上翻了翻白眼,“每时每刻。”他用一种宠溺的口气说:“我们分手的原因并不在此....”

  “OK!这就是你们自己的事啦!我扔掉手上的纸杯,准备走了。“我还是不懂你们俩为什么会凑成一对?!”

  “是啊!我也不懂。”Josh无奈又甜蜜地笑道,“世事难料,十年前大伙儿都看好你和Mlies的。”

  “嘿!那只是一场高中生的闹剧罢了。我和他的差异太大,况且我们根本连真正的接吻都不曾有过!”

  真的,我笑得很坦然。回首过往,这只算是个成长的小插曲,有点酸酸涩涩,但我能微笑以对。

  “并不是接过吻才叫爱情,你知道吗,Kay?”Josh送我到电梯门口,看我点头又说:“想见见Mlies吗?我们还是死党哦!”

  我摇摇头,“不了,我不想再刻意找回什么,一切随缘吧!”电梯来了,我和Josh握手道别。

  “改天再请你吃饭,现在我得先去找一个人把话说清楚。”Josh笑着目送我。

  “祝你们幸福,Bye!”我在电梯门关上前说完最后一句话。

  哥伦比亚大学医院的工作在九月中旬开始,很陌生、很忙、很乱—很像十年前刚到纽约的情况,而现在没有一个自愿的帅哥处处替我打理。但我发觉,自己还是适应得挺不错的,四周的人都很友善,工作也是自己的专业领域。这不禁让我想到,十年前Mlies和我,如果不是一开始就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地扮起英雄和被保护者,我们会以这么差劲的结局收场吗?还是我们根本就凑不到一块儿?

  Josh和芬现在好得很。两个人决定先不结婚,芬答应适应Josh的工作,而Josh答应在接Case前先考虑他爱的两个人。在芬临盆前的这段日子,Josh寸步不离地陪着她。这下好啦!婴儿房、育儿常识、生产步骤....全不用麻烦我了,我也乐得轻松,早点预习我要主修的医用遗传学。

  “博士班的课程并不重,我只是多了些跑实验室的机会,得抽些时间做研究报告。身处世界上最大的大学校园,我钟情的只是那份当留学生的感觉。因为在“学”所以有“错”的权利,比战战兢兢的工作人自由多了!

  纽约最大的缺点就是天气很冷!尤其对我这个在四季如春的宝岛长大的人来说,它简直像座大冰窖。最恐怖是在医院忙完后要赶去上课的一段路,短短的几百公尺,我又累、又饿、又很冷!!我通常是在白袍外直接加上大衣,用跑百米的速度挟着我的书冲到上课的大楼。不过,很倒霉的是,今天,下雨了—真残忍,老天竟然这样对待我!

  所以,我只好撑着一把快被吹翻的雨伞,抱着用塑胶袋封好的书,不履艰难地走向医学院大楼,当然,人是缩成一团的。不过,奇迹出现了!

  后头开过来一辆车,我让到旁边去,它却在我身边慢了下来,驾驶摇下车窗对我喊:“上来吧!我送你一程!”

  我当然是迫不及待地收了伞进车里去,忙不迭地向身旁的驾驶道:“真是谢谢你。”

  “没什么,顺路嘛!医学院大楼,对吗?”他回道。

  “没错—你怎么会知道呢?”我问道。奇怪,突然觉得这个人有点眼熟。

  “最近常看到一个利用赶上课锻炼身体的人—是你吧?”他笑着回答。这应该是个帅哥没错,还是我最无法抗拒的绑马尾的那种。可惜下大雨,我把眼镜收进袋里去,看不大清楚,不过基本上长得帅的我都会觉得很眼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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