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痞子大侠  第12页    作者:董妮

  “真的?”

  “总之我跟你保证,柳怀犀是什么问题也没有,可以了吧?”

  “我就信你这一回。不过……你好像对柳公子的事情非常清楚,那份密旨连我都是到了苏州才知晓的,怎么你却全知道了?”

  “天下第一情报组织‘灭天’的主人就是我,我没跟你说吗?”

  她恨恨地瞪他一眼,两根手指化成两道虚影,拧住了他的耳朵。“你从来没说过,而且……你取的名字也太难听了吧!”

  “那我现在说啦!”说实话,好久没被她拧耳朵了,时隔四年再重温旧味,真是……痛与乐并俱啊!“还有,我取的名字哪里难听了?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于是我以‘灭天’为名,行大义之举,我觉得很好啊!”

  “偏激、偏激。你圣贤书都读到屁股上了,恶事都是人在做,与天何干?况且先人有云:人善人欺天不欺。你不敬天地,不服五常,又岂能为人?”

  “妈的人善人欺天不欺啦!我说是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就拿岳父来说好了,他一辈子干过什么坏事吗?穷一生之力为武林谋福,他得到了什么?再说先前被我弄垮的王家,从老到小,没一个好货,却享尽半生荣华。你说说,老天还有长眼吗?不该灭了它吗?假使凡人皆有百岁之龄,行善者得辛苦九十九年,方得最后一年的安稳。那为恶者却可安享富贵九十九年,最后一年才得报应,任何有脑袋的人都知道是为恶较划算啦!”

  能这么算吗?好像很有道理,但却……大违常理。要说对人情冷暖的体会啊!十个丁叮也辩不过曲笛。

  曲笛赶紧拉她拜堂。他现在学聪明了,不像十二岁时那样笨,明明看准了一个爱人,还傻傻地等着她长大,等啊等的……差点把人给等丢了。

  他再也不会犯同样的错误了,赶紧把人抱进怀里先,至于其他的礼教道德方面……让它们全见鬼去吧!

  第十章

  丁叮直到全身衣裳被脱去大半,才猛然醒觉,她似乎又上了曲笛的大当了。

  “你又拐我!”她再度习惯性地拧他耳朵。

  “唉呀!”曲笛闷哼一声,停下扯她腰带的手。“堂都拜完了,接下来不就是洞房吗?怎么说我拐你了?”

  “我说过,没与柳公子退婚前,不能跟你成亲的。”

  “反正他一定会退婚的,我们早一天成亲、晚一天成亲又有什么关系?”没真正拥有她,他心不安啊!

  “这是道义上的问题,尤其柳公子又救过我的性命,好师弟,我一定会嫁你的,你别逼我这么紧好吗?”算她求他了。

  他恨恨地握紧拳头、松开、又握紧、再松开,足足有半刻钟那么久,他长叹口气,翻个身,躺到草地上,仰望那蓝蓝的天空,清凉的风拂过树梢,带着几许草木清新的气味。

  这片林子是他们小时候最喜爱游玩的地方,春天,他们在这里掏鸟蛋;夏天,他们爬到树上捉蝉;秋天,他们在漫天飞舞的落叶中击剑;冬天,他们拿来丁还的藏酒在树洞里偷偷地喝……

  每一景、每一幕都是那么样地欢乐、平和,宁静到他以为这样幸福的日子会持续到永久。

  奈何,天下间没有什么是亘古不变的。

  一场惨剧结束了他的梦,毁去的不止是他的生活,更是他对人生全部的信念。

  他再也不敢相信世间的一切人事物,哪怕它们曾经美好到极点,也终有一天会消失无踪,他一个渺小的凡人又能真正捉住、守护得了什么?

  他只能在有限的时间内,尽可能地享受那得来不易的幸福啊!

  “师弟,你生我气吗?”她轻轻地握住他的手,拉到唇边,谓柔地亲吻。“我爱你,我可以对天发誓,这份爱永远不会改变。只是,你得给我一点时间,让我去处理过去的那些麻烦。”

  他叹口气,把她抱到自己身上,轻轻地吻着她的唇。“我相信你,只是……我担心……你晓得的,人生中总有无数意外,倘若四年前的悲剧再度重演,我们对抗得了吗?”他摇摇头,甩开那恐怖的画面。“好吧!我给你时间处理柳怀犀的问题,但就这么一回。我对什么富贵荣华都没有兴趣,只想跟你一起快快乐乐地过日子,我不要任何人事物打扰到我们;之后倘若再有不轨之徒妄想破坏我的生活,我会不择手段毁灭他们。师姊,你能够承诺我,假使真有那么一天,你会全心全意信任我吗?”

  看着他玉般的容颜衬着那泛着银光的乌丝,上头闪着点点的星霜,她终于知道一直以来他在怕些什么了。

  曲笛其实是个很热情的人,他爱这个世界,从一个人到一株小草,一旦投入了惑青,他都会全心全意去维护。

  然而,命运的捉弄让他失去了太多的东西,他没有父母,小时候甚至连三餐温饱是什么滋味都不晓得,因此养成了他掠夺的性子,只要看上一件东西,就一定要紧紧揽在手上,不能有丝毫的松解。

  他努力爱着他所爱的人事物,奈何长久以来,从来也没有人回应过他,哪怕是口口声声说爱他的她,也不曾全心全意去感受他那既深刻又悲痛的爱情。

  “对不起。”她感到无比的心痛,要多少的绝望与失去,才能将一个大好青年变成这个样子;而这些都是她不曾替他想过的。“也许你说的对,人生总有无数的意外,谁也不敢保证下一刻会怎么样。而我既然已经嫁给了你,就不该再执着那些礼教道德。”

  “呃!”他眨了眨眼。“你是什么意思?”

  她抿唇,轻轻一笑,如桃花盛开,迎着春风,送来阵阵芬芳的气味。

  他感觉浑身一颤,脑袋瞬间变成一团浆糊。

  她低下头,吻上他的唇……应该是这样做没错吧?天知道,她从来也没做过啊!不过在柳家的时候,听一些下人们提起过男女情事,不外乎亲亲小嘴、拉拉小手,所以……接下来就是牵起他的手了,然后……

  她不知道了,疑惑的眼望住他。

  他呆愣住,对于男女情事,他其实也没有任何经验,毕竟,他拜师之前还太小、而且太穷了,去哪找女人教他这等事?

  后来结识了丁叮,一心认定她就是他未来的娘子。

  曲笛又是死心眼的性子,决定了一件事就死活也扭不过来,这辈子就只要丁叮一个女人,哪怕曲敏儿貌若天仙,对他又情深意重,他始终不动心。

  这……既然是两个情事上的初手,那么该如何行这周公之礼,就只好……一切依循本能了。

  四唇交接,用力地猛吸,某个人一个不小心让牙齿与另一个人的唇瓣发生了太过亲密的接触。

  “好痛。”

  “啊,见血了。”

  “怎变办?”

  “没关系,呃……舔一舔吧!J

  这舌头一舔,就像在火炉中添了炭,情焰轰地一声烧了个惊天动地。

  两人的衣服一件件地抛飞,赤裸裸的身体在晴空下、草地上翻滚着。

  一切完全就是本能,不讲浪漫、没有温柔,只懂得用自己最大的力道去揉捏、吸吮、抽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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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散雨歇,曲笛和丁叮并肩躺在草地上仰望顶上蓝天。

  两人赤裸裸的身体上都布满了青紫瘀痕,有些地方还因为抓咬过力而破皮、渗出点点血丝。

  他们看着天空,一朵云飘过去,接下来又一朵、再一朵……不知道飘过了多少云絮,他揉着破皮红肿的唇,哑着声音开口:“感觉如何?”

  她想了好久,声音同样的沙哑。“好痛,而且好累,真不明白为何那么多人喜欢做这种事?”

  嗯,好神圣的问题,值得探讨一下。

  他思考片刻。“大概就像动物每到春天就会发情一样吧,人也是会发情的,所以要做这种事。”

  “可是我以前听说书人说过,很多男人几乎是天天上青楼的。他们每天都做这种事,难道是因为他们每天都发情吗?”

  “这个……青楼我也去过几回,都是同人谈生意时去的,大家一起喝喝酒,听几个小姑娘唱唱曲子、跳几支舞,然后……生意谈成大伙儿就散了,没见过有那种天天发情的人啊!”幸好四周无人,否则让之前在商场上被曲笛的阴险手段坑过的人听见,非吐它三大口鲜血不可!

  “也许改天我们应该一起上青楼看看,为什么他们每天发情都不累?我们还是练过武的,身体理当比一般人强壮,却搞得这样疲倦,太没道理了!J

  “我想想,苏州最有名的青楼应该是锦绣坊,我们不妨去那里看看。”他也认同了她的提议。

  就不知道这天下间有没有哪家青楼是肯接受一对小夫妻观摩,学习这房中术的?

  “唉!”她抚着酸疼的腰,懒洋洋坐起来。“虽然还是觉得好累,但一些该办的事还是得办。”

  “办什么事?”一日夜的洞房搞得他全身骨头都快散架了,虽然睡了一天,但他还是倦得很,啥儿事都不想干。

  “你少来。”她玉腿横伸,踹他一脚。“陪我上柳家退婚。”

  “有必要这么急吗?我现在很累耶!”

  “我已经无声无息离开柳家快一个月,再不捎个信息回去,他们会担心的。”

  “我让人去通知一声不就得了。”

  “难道退婚的事也要别人代说?柳公子可是我的救命恩人,我对他已失义在先,绝不能再失礼于后。”

  “知道了、知道了。”他长叹口气,跟着爬起身。丁叮不愧是丁还的女儿,一样的老学究啊!

  “那你还不快点儿?”

  “再快也没用啊!”他苦笑地拎着那已成片片碎屑的破衣。“我们总不能穿成这样去见你的救命恩人吧?”

  “那怎么办?山上可没地方买衣服。”

  “你忘了四年前我在庄子后院建构的密室啦!里头不仅饮水、干粮、衣物俱全,就连玲珑门历代的典籍、我们一起炼的那些丹药、小机关也都保存完好。我们先去洗个澡,然后进密室吃点东西、换好衣服,再去找你那位柳大公子退婚喽!”

  “那密室没遭破坏吗?当年……”忆起那夜惨剧,她至今仍感心神震荡。

  她就快满十八岁了,不再是昔日的无知小儿,自然清楚能让丁还打开机关,相迎入庄的都是些什么身分的人。而凭着他们的实力,以及吸血大法的强烈诱惑力,他们在焚尽白云庄后,难道还会放弃这唯一可能收藏典籍的密室,而没试图劫掠?她不信。

  “就凭那几根废柴想破我的机关,再等一百年吧!”他成功离开密室后,葬了丁还,并在山里搜寻她整整一年;期间也遇过几波不明人士用尽各种手段想打开密室,但皆无功而返,反被他的机关、毒药弄得损兵折将。“告诉你,这里现在已经变成武林众所周知的鬼域了,任何想谋夺密室宝藏的人都会不得好死。”

  她跟着他走到密室前,左看看、右看看。“没看到什么新的机关啊,你又做了什么手脚?”

  他指着她脚下一株小草。“西域有名的金龙草,本性至阳,沾上丁点,焚筋毁脉,再配上苗疆的蛊毒、南洋的黑美人……嘿嘿嘿,哪怕是少林十八铜人亲至,也要让他们全部直着进来、横着出去。”

  “那如果人家用火药炸呢?”看他这么嚣张,她就是忍不住要为难他一下。

  “我其实很希望有人可以想到这一点,毕竟,我在这密室底下埋了五百多颗的霹雳子,想想,一点火药、加上五百多颗的霹雳子一起爆炸,那场面……我敢保证,哪怕是宫里一年一度的烟花节都没这画面壮观雄伟。”至于密室会不会受到波及而损毁?不必担心,这密室可是他用尽心思建造的,一层铁、一层寒玉、一层砖……全部加一加,总共搞了十来层,这整座山头都被炸崩了,密室也不会完蛋。

  她只有两个字送给他:“疯子。”

  “感谢。”

  她伸手,狠狠拧住他的耳朵。“你这个笨蛋,你把密室弄得像龙潭虎穴,我们怎么进去?”

  “很简单啊!”他咬破舌尖,喷出一点鲜血。“那些毒草、毒虫都是用我的精血喂养的,它们只要闻到了我血液的味道,自然会让路。”

  仿佛是奇迹一般,随着那点鲜血的滴落,丁叮脚下的草枯了,灰黑色的密室四面外墙也恢复了它原本的青蓝色。

  敢情墙壁变色,不是因为大火焚烧,而是因为这些毒物?

  她忍不住打个寒颤儿,望向曲笛的眼神也变得有些古怪。武林谱上曾传,丁还是数百年来玲珑门第一奇才,年仅双十,已仗手中三尺青锋打遍天下无敌手。可是这个记录到了曲笛身上……也许是需要改写了。

  曲笛大步踏向密室,在那青玉砖上连拍三下,力道三次都不同。密室门洞开,奇异地,没有霉味传出,反而是冲出一抹寒凉气息。

  曲笛微一耸肩。“一年前,我偶然得到一块万年寒冰,传闻它避尘、避水、避火,可保物品万年不坏,便拿来这里放着,看来功效不错。”

  丁叮理解地轻点头,跟随他的脚步走进密室,里头果然纤尘不染,各式杂物收拾妥当。甚至……她还看到几块自己绣的帕子,旁边是曲笛绣了一半放下的百鸟朝凤图,一枝竹笛、一只草扎的蚱蜢、两只风筝……无数的童年回忆闪过心头,它们被好好地放在那块万年寒冰上。反而是玲珑门一些珍贵典籍、吸血大法的秘笈、几把宝剑,是被随意地扔在墙角。

  丁叮的手不禁抚上那些小玩具,人生当中什么是最宝贵的?不是那举世无敌的武功秘笈、不是稀世珍宝;这些充满欢乐回忆的东西,才是人生无价宝啊!

  曲笛取了一件外衣披在她肩上。“小心点,这万年寒冰的冷气可是很强的,你别着凉才好。”

  她借着回头的瞬间,悄悄抹去眼角的泪,伸手拧住他的耳朵。“废话,你这么大块寒冰……都可以做一张床了,往一间小小密室里放,里头能不冷吗?”这傻瓜,真的傻,这样的稀世珍宝啊!却用来保存这些无用的小玩意儿。但是,她好喜欢、好喜欢他这份傻劲儿。

  “我找不到小块的啊!”他无奈地大声喊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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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丁叮一直以为得费很大的工夫才能说服柳怀犀与她解除婚约,毕竟,柳家也算是书香门第,他俩的婚期都发布了,却突然取消,对于柳家的名声可是莫大的伤害。

  偏偏,柳怀犀却二话不说地应允了她的要求,甚至,他脸上还出现如释重负的表情。

  丁叮不免怀疑,柳怀犀是不是撞到鬼了,又或者……她询问的视线抛向一旁的曲笛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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