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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寻美丽情人  第1页    作者:雷逸

  序

  我和雷逸的初遇

  岚逢

  第一次见到雷逸,就是很奇妙的缘份。记得与她初次见面是在两造船所和电机所两栋建筑物间的一片大草地上,差不多是中午时分,烈日当空,让人恨不得躲在冷气

  房里,典型的南台湾夏日光景,我却还要苦命地出门去接这个从来没见过面的小学妹。

  背着一个大大的班尼顿彩色背包的她,削得短短的头发,远远看起来就像个小男生,走近一看才知道是个可爱的女孩。一场奇妙的邂逅就此展开。

  后来,我带她到我的研究室,一进门,她咚咚咚地就跑到一部桌面是养眼裸女图的电脑前,(那是我的电脑,一点也不怕羞,真是败给她了!)大剌剌地坐下指定:

  “我要用这部电脑打字!”

  接着,她就一个人对着荧幕噼里啪啦打起字来,还不准别人靠近看她在忙什么,怪怪的。整个暑假她几乎天天都来我这里报到,大家还戏称她是我们工学院和法学院联合指导的研究生。原本还以为她辛苦打字是为了学术论文,以为她的指导教授虐待她,丢一大堆事情给她处理;(理工科系的研究生都是这么可怜的,我也不例外,呜……)可是每次打字的时候,她又总是神神秘秘的,不愿意给别人见到她在忙什么,全身上下都透着一股古怪。

  直到有一天,一边打字的她突然问我:“学长!你的名字借我用好不好?”

  “干嘛?不会是要做坏事吧?”对于总是有些古灵精怪想法的她,我实在有点担心,什么时候被她卖了都不知道。

  “不要问这么多,到底借不借?”看我不太乐意,她有点凶凶地问。

  “好啦……”事到如今,不好也不行了。

  于是,就在这段无厘头的对话之后,我的名字就被她用作前一部作品的配角,唉……(才只是配角而已呀,也不想想我是平常最疼她的岚逢学长!)不明不白的就被出卖了。不过她还算有良心,稿费下来的时候还请我喝了下午茶,顺便告诉我事实的真相。

  天啊!她竟然是罗曼史的作者,想不到在她的手下竟然创作出了一名又一篇的爱情故事,真是出人意料之外!

  这篇序也是她硬拗着我写的,真是搞不过这个学妹……不过不管怎么说,小逸出的一定会是杰作,我相信读者们一定会有同感的。

  一份勇于追求的爱情

  雷逸

  找岚逢学长写序,基本上,是要冒着身份被揭穿的危险的。

  长久以来,就一直不敢告诉别人我在写爱情小说。不为什么,总觉得自己笔下那些谈情说爱的场面被认识的人看见了,总是有些尴尬;所以,以往请人写序,也只是找同行的季蔷帮忙。

  而这一次,会找岚逢学长写序,是连自己当初也没想到的。总觉得这本书既然是在这里完成,(而且绝大部分是在他的研究室,用他的电脑遮遮掩掩地完成的)所以我找一个在这里最帮忙逸、照顾逸,也把原本就够像小男生的逸变得更像男生的罪魁祸首来写序。

  岚逢学长一直很照顾逸,陪着逸找房子、熟悉校园,伙同三、四个大男人押着胆小怕痛的逸去看医生……就连他的女友或斐姐也很疼逸。因此,如果这本书不让他写序,依他那种有仇报仇、有恩报恩的个性,难保不会指着前一段逼问逸——

  “喂!小逸,我的名字都借你用了,难道还不算是在这里最照顾你、最帮忙你的人吗?为什么要叫那个阿永、阿田写?为什么不是我?”

  为了确定以后的下午茶、麦当劳早餐不会就此消失,虽然岚逢学长在忙着考预官、期末考,逸还是硬着头皮去央求他了。

  “啊?你在写爱情小说?要我写序?”先是对我的工作大吃一惊,随后,红着脸的学长还是答应了下来。

  然后,前面那篇短短的序就产生了,而逸也可以在心里偷笑,以后的每一顿下午茶和点心,逸还是可以大大方方地出席。

  好了,简单地交代了这个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男人之后,再来谈谈这次的书吧!

  从书名《追寻美丽情人》就可以看得出来,这是一本描述“追求”的书。(啊?什么?一点也看不出来?!)

  这本书原先预定是“雷氏情人”的第二本,却不知怎么地,无论如何都写不顺手,总觉得无法将一个女孩对青梅竹马的思念描述得完整和真切,于是其他两本都写完了,这本才一再地修修又改改,终于完工。

  大体上,这是女主角的个性比男主角强烈许多的配对,所以由女主角采取主动,也算是个性使然。一个怀着对远方情人恋慕的女孩,经过长久的等待,才终于发现,

  “等待”并不是最好的方法,于是决定主动去追求这份感情。

  许多感情,往往除了缘分之外,还需要主动。如果故事里的齐璋没有冲动地回到台湾来看雷楚,也许两个人的距离会永远都那么遥远;如果雷楚没有决定主动追求齐璋,也许两个人不会有任何结果……一份勇于追求的爱情,才具有无限的可能和活力。

  算算日子,等书出版时,该是过年后了。在此向各位读者拜个晚年,虽然逸的出书量并不多,还是希望新的一年可以再有一些大家都喜欢的作品,请各位读者也多多照顾雷逸。

  第一章

  秋天的台北市,位于天母的一个小公园里,一群年约七、八岁的小朋友正在沙坑里玩着堆沙子的游戏。其中为首的小男孩正挥舞着一把小铲子,有模有样地指挥着另外几个“喽罗”拿着塑胶小水桶搬运泥沙筑城。

  “快!还有那里、那些石头!”瞧他虽然小小年纪,却俨然有大头目的气势了。

  一旁的小朋友则忙碌地听令援着“建材”。虽然只不过是堆筑小小的沙堡,但是在他们的心目中,重要性可比盖摩天大楼不知道超过多少倍。

  一群人正玩得不亦乐乎,“大头目”一转头,看到了那个自始至终都坐在沙坑旁秋千上的小朋友。

  那个小朋友大约十岁左右,是比堆沙堡的小孩年纪大了一些;不过由于身材并没有那些小孩高大,所以看起来并不显得老成,甚至不知情的人,还很容易将他误会为比其他的小朋友年纪还小一些。

  不过引人注目的并不是他的年龄身形,毕竟正在成长中的小孩子,成长的速度原本就不一定;真正教人眼光忍不住停驻的,却是他的外表。

  坐在秋千上的孩子穿着浅蓝色的衬衫,领口规规矩矩地扎了一个红色的领结,配上红色的短裤、白短袜,脚穿黑色的皮鞋,一旁的地上则放了一个金发碧眼的洋娃娃,手中还拿了一本画册专注地看着。

  虽然是小小年纪,但这个孩子已经有着足以让成年男女嫉妒的长睫毛,卷曲的程度足以放上一根火柴棒。小孩专注地看着画册,看到有趣的时候,唇角还勾起了一抹若有似无的微笑。再加上从短袖衣衫外露出的白皙肌肤,配上粉红的脸颊,百分之百是个足以迷惑众生的美人胚子。

  “大头目”望向秋千上的小孩,不自觉地揉了揉眼睛;秋天的公园里不时有黄叶飘落,再加上秋千上坐着的美丽小朋友,他觉得自己就像是看到了故事书中的小公主。而他小小的心灵在一阵短暂的迷惑之后,便转而变成孩子气的不服——

  爱装模作样的讨厌鬼!

  他总觉得肯安安静静坐在秋千上看书的小朋友看起来是那么地像大人,和他们这些还在沙堆里玩的小孩子一点也不同。

  心中气不过,他开始对坐在秋千上的人大叫:“小璋!来玩沙子!”

  “不要。”坐在秋千上的齐璋摇摇头,用一贯斯斯文文的口气解释着,尚未变声的童稚嗓音甜腻动人得惹人嫉妒,“我要等小楚来,不能和你们玩。”

  今天早上,大哥齐尧才替他换了干净衣服,如果现在玩沙子一定会弄脏的;而且他正在等雷楚练完钢琴。早上他才和小楚约好了练完琴要陪她玩洋娃娃的,等一下小楚还要带他去看昨天她散步时发现的鸟窝呢!

  “雷楚不会那么早来,你先来玩啦!”小男孩一心想和比洋娃娃还漂亮的齐璋一起游玩,不过年纪尚小,不懂得如何确实表达心里的感受,说出来的话还是充满了“大头目”式的命令口气。

  “不行,我的衣服会脏掉。”齐璋还是拒绝了。

  “爱现!”愿望无法达成的小男孩,还是只有七岁男孩会有的反应。

  丢下了小铲子,他跑到了秋千边,两手抓着秋千的吊绳,故意居高临下地取笑坐在上面的齐璋,“有好看衣服穿就爱现,只会和女生玩!”

  “我没有爱现!”面对比自己高上半个头的小孩,齐璋有些害怕;他放下了手上的画册,连忙从秋千上站起来大声辩解。

  “没有爱现就来玩啊!”小男孩还是不相信。

  “可是衣服弄脏了,我哥哥会不高兴的。”记得上次他就是和他们去爬树,把一件白上衣沾得全部都是青青绿绿的树汁,哥哥虽然什么话也没有说,可是他知道那天晚上哥哥洗衣服洗了好久……

  齐氏兄弟从小寄人篱下,虽然迄今不曾受过什么委屈,但是今年十三岁的齐尧已经有着超出同龄小孩的成熟,从小就教导小自己三岁的弟弟绝对不可以替养育他们的雷家人多惹事,因此齐璋也自小养成了不愿意麻烦他人的习惯。

  “衣服脏了又怎么样?穿得再漂亮还不是没有人要的孩子!”听到齐璋的回答,当头目的小男孩又不服气地以话语欺负他。齐璋那一副故作成熟的模样,相形之下,他变得更像是个小孩子。

  而全天下所有的小孩,最讨厌的事情就是别人认为自己是个小孩子!

  “我才不是没有人要的孩子!”任再怎么听话安静的小孩,一旦听到别人这么说都会生气的,齐璋也不例外。

  “本来就是!我妈妈都告诉我了!”另外一个小女生也开始帮腔,还把自己的妈妈搬出来。妈妈说的话一定都是对的。

  “对!”又有一个小男生说话了。“我妈妈说,你是雷叔叔在垃圾场捡到的,是被自己妈妈丢掉的孩子!”

  “齐璋没有人要!”

  “齐璋是在臭臭的垃圾堆捡到的!”

  小朋友开始围着齐璋,左一句右一句地取笑他。

  “才不是!”齐璋不甘被众人讥嘲,却又因为自己身材太矮小、力气不够,无论怎么冲撞都逃不出十多个小孩子包围的人墙,已经急得快哭出来了,只能徒劳无功地一再否认着,大大的眼里饱含着泪水,让平日就美丽的脸庞更多了几分楚楚可怜。

  “我不是……”说到最后,齐璋终于忍不住哭了出来。因为他自己也很清楚,他和哥哥真的是被雷叔叔、雷婶婶捡回来的。

  可是,他才不是没有人要的孩子!雷叔叔和雷哥哥们都对他很好,就连年纪比他小的雷楚都会把糖果分给他吃!

  不过,他是真的没有爸爸和妈妈呀……

  “齐璋哭了!”当大头目的小男孩看到齐璋哭了,有一点心虚,低低喊了出来。

  “齐璋哭了!齐璋是爱哭鬼!”不知道是谁喊出了这句话。

  “对,齐璋是爱哭鬼!”又有人应和。

  一群小孩子当中,只要有一个人开口,就一定会有人接着帮腔。

  “爱哭鬼还绑红领结!”大头目也开口了,伸手粗鲁地一把扯松了齐璋的领结。

  “羞羞脸!只有女生才用红色!”年纪还小的孩子们,总觉得红色是女生的颜色。

  “对,齐璋像女生!”每一个小朋友都知道齐璋长得比洋娃娃还漂亮,却又不懂该如何形容他的美丽,结果说出来的话就变成了充满恶意的嘲笑。

  “还像女生绑缎带!”猛然间,一个小男孩伸手就抢走了原本被拉松的缎质领结。

  “还我!”齐璋急得大叫。

  看他一脸着急的样子,小男孩索性抓着红缎带跑得老远,一边还挑衅地对他挥舞着,“来啊,来啊!你抓不到我!”

  那是哥哥用零用钱替他买的缎带!

  心焦的齐璋想要追上前,其他的小朋友却恶作剧地左阻右挡,让他根本穿不过人墙。

  “抓不到!抓不到!”拿着红缎带的小男孩还在外围对齐璋恶意地扮鬼脸。

  齐璋一急,伸手一推,就把一个小男孩推倒了。趁着人墙露出空隙,他急急地向前冲,其他的小孩就跟着往齐璋追去。

  被推倒的小朋友不甘心,看到了放在秋千下的洋娃娃,趁着齐璋忙着追缎带,企图引起他的注意力。

  那是小楚的洋娃娃!

  “还来!”齐璋急了,放下红缎带,改回过头追洋娃娃。

  “羞羞!男生还玩洋娃娃!”抓着洋娃娃的小朋友一边在前头跑,一边还回过头来嘲笑齐璋。

  “那是小楚的,还我!”齐璋一边跑一边辩白。

  那是小楚最喜欢的洋娃娃,她每天都会和它玩家家酒,如果没有拿回来,她一定会哭的。

  他可以不要哥哥的红缎带,可是一定要帮小楚拿回洋娃娃!

  好不容易,齐璋终于追上了前头的小朋友,他一扑过身,就把那个小朋友压在地上,一把抢回了洋娃娃。而趴在地上的小朋友也不甘心,又伸手想要抢回来,洋娃娃在两个人这么一拉一扯之间,就被拉掉了一只脚。

  洋娃娃的脚被拉掉,再装回去也就行了,可十岁的齐璋哪里懂得这个道理,他看到手中残破的娃娃,又望着地上小朋友手上拿的那一只脚,直觉地就认为洋娃娃弄坏了。

  小楚最喜欢的娃娃被弄坏了!

  “你把娃娃弄坏了!赔来!”

  发怒的齐璋开始用力捶打躺在地上的小孩,小拳头一个接着一个落在那个人的身上。

  “好痛,走开!”被打的小男孩也开始抵抗。

  一边的小朋友看到两个人开始打架,自然是站在自己同伴的那一边,也你一拳我一脚地打齐璋。

  “打死你!”

  “打死你!”

  众人的拳头纷纷落在齐璋身上,原本个子就小的齐璋,就算再怎么努力也拼不过十多个人的乱拳,再加上方才追着大伙跑,早就累得没有什么力气了,没有多久,他就被全部的人围住,只有挨打的份。

  “放开他!”

  突然,一声粉粉嫩嫩的娇喝传了过来,接着就看到一个娇小的身影疾速穿过众人之间的缝隙,挡在齐璋的身前。

  那是一个六、七岁的小女孩,比在场的每一个小朋友都娇小,穿着一件牛仔布的吊带裙,留着整整齐齐的短发,一双清灵的大眼此时正盛满了愤怒。

  “你们又在欺负齐璋!”雷楚不悦地朝其他人大喊。

  这些人明明知道齐璋不会打架,就爱乘机欺负他!

  “女生走开啦!”大头目开口了。男生打架,女生管什么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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