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利累得摊在沙发中闭目养神,再睁开眼,总算注意到客厅里还有另一个男人的存在了。瞬间,他所有的滑稽搞笑全都褪下,换上的是一副男人该有的气势与形貌。
“他是谁?”两个男人同时问。
严至昊打量胡利很久了。从他那种不寻常的出场方式,他知道他绝非常人,却也猜不出他该是何许人。他的外表颇具……古意,一袭白色的长衫衣着,像是民初的诗人,但一头束在脑后的中长发,却是浓浓的现代雅痞味;还有那一双眼,凌厉得很,绝不像他外表所呈现的那样温文儒雅。
胡利也打量着这个“不速之客”。能成就那一股王者的气势,想必他也是个顶尖的男人;自信满满却又能霸气内敛,是个厉害的人哩!
“你──”刘枫食指尖尖,直截胡利的胸口。“请把你的狐牙狐爪藏好,免得坏了你大仙的形象。还有你──”她无形剑气一点,指向严至昊:“请拿出你平日的精明睿智,别一副目瞪口呆的蠢相,省得下半辈子我都拿这个当把柄笑话你!”
“这样可以吗?”胡利马上挤出一个最迷人的笑容给刘枫看。他笑得出来,是因为他一眼就看透了严至昊的“底细”──不是情敌,当然就是朋友了。既然大家是朋友,他也就不必摆出那种吓人的样子。
“我们没有深仇大恨,你不用笑得那么‘勾魂’,想迷死我吗?”明明就被他迷人的笑容所惑,刘枫还是“死鸭子嘴硬”地故作不为所动。
“娘子教训的是,我是不该随便抛媚眼的,但是,我也身不由己啊!谁教我是狐狸精呢?”没了外患,胡利又是一副“小男人”的样子。
“是!还是一只千年狐狸精,功力特别高强咧。严至昊,你别一副不耐烦的样子,胡利没有精神病、我也没发疯,他真的就是那种动物,没骗你。”
刘枫知道严至昊在想些什么,但是,她也只能加强语气地说明,而不能加以证实。
“要不要我掏出尾巴来证明?”
“你有尾巴?我怎么没见过?”严至昊是不置可否,倒是刘枫先沉不住气。
“人家没兴趣看就算了。我们是自己人,有的是机会看,你想看哪里都行,改天我脱光光让你瞧个够,好不好?”胡利说得很认真,仿佛他脱光了让刘枫看是一件光荣的事一样。
“少无聊了,你有什么好看的。”他的“恬不知耻”让刘枫红了一片脸。唯恐他会愈说愈无耻,她赶紧转移话题:“老大,不管胡利他是什么身份,对你来说都无关紧要。至于唐侬的来历,就如同她刚才所说的,她是一千多年前的大理国靖西王府家的大小姐,今年十六岁。我不知如何证明这件事的真实性,但是,事实上就是如此。你还有什么问题吗?”
“她会回去吗?”他不知未来会是如何发展,但是,他确定自己不接受什么“只要曾经拥有,不在乎天长地久”这种鬼话。
“原则上是不会。”胡利“保守”地回答。毕竟,天有不测风云嘛!
“阿侬,你也想留下来吗?”严至昊问。
唐侬点点头。
“那以后怎么办?”严至昊提出了这个现实问题。
唐侬才十六岁,往后的口子还长得很。
“我可以去上学吗?”
唐侬满怀希望地问。
“对,上学!”刘枫大腿一拍,马上赞成。
“老大,你家不是开了一家学店吗?安排一下吧!”
“什么学店!一家综合中学行不行?好歹它也是一个作育英才的文化摇篮。”
“是是是,是作育英才的摇篮。那,从国一开始,她跟得上吗?”刘枫很怀疑唐侬的能力。虽然,唐侬棋琴书画无一不精,但是,其它──没有其它了,其它根本一窍不通。
“她又不需要文凭,只要基本的算数和外语会就行了,其它的课就当作是消磨时间好了。”严至昊已有了主意。
“那间学校在郊区,可不可以住校?否则,我家既没有司机、也缺个厨娘的,她的交通问题和三餐可是十分麻烦的事。”刘枫有自知之明,除了泡面之外,只剩下蛋炒饭这项厨艺,她不忍心让唐侬受此虐待。
“学校离我家近些,家里也还有几个空房──”严至昊“邀请”之意,浅显易懂。
“那阿侬就住你那儿吧。府上有管家佣人吧?阿侬是十项全不能,请你多费心了。”
胡利也不客套,顺水推舟地把唐侬这个包袱丢给严至昊。
“胡师父、大姐,……”唐侬轻声地叫着两人。他们的“迫不及待”让她有被“甩掉”的尴尬,人家大哥才起个头而已,胡师父就“大事底定”地决定了一切。
“阿侬,你不愿意吗?”严至昊问。毕竟,当事人的意愿最重要。
唐侬只是脸红得低下头。教她如何能够亲口答应,她要搬去和一个男人同住呢?这是形同“私奔”的行径,多难为情啊!
“今晚就搬过去可以吗?”他再问。
她依旧脸红低头。
“就今晚好了。我先打个电话要他们整理一下房间。”严至昊果断地替她决定。
“老大,记得我们所说的哦!”刘枫提醒着严至昊──关于结婚一事。
严至昊点点头。
他的点头是代表着一个重如泰山的承诺。
***
她发誓,她绝对不是特地替他送茶、水果的!她只是正好路过这个他每天摆摊”铁口直断”的公园,真的只是顺道而已。
刘枫提着两杯冰茶和一些小点心,边走边替自己找借口。其实,要她承认自己喜欢他,也不是太困难的事,只是很不甘心而已。
他是对她不错啊,只是每回见他算命摊子前围绕的那一大票女生,她就无法给他太好的脸色!
瞧!他的算命摊子前,不就正好又有一个美女黏在那里了?
说那是个摊子,是太抬举它了。因为,他只是在公园的大树下那青石桌椅上一坐,然后,”铁口直铁”四个大字的白布条往背后的枝牙一挂,就人潮不断、财源滚滚而来。
她应该去市政府检举他的!他竟然利用公地、公有物赚钱又不缴税,算什么好公民嘛,呃……算了,反正他也不是什么公民啦。
“又在信口雌黄地骗钱啦?”也不怕他会被拆招牌掀桌子的,刘枫就以认定他是江湖术士的口吻说话。
“娘子,你来看我啊!”胡利顾不得和他的客人正说到一半,他眉开眼笑地看着刘枫。
其实,这个美女井不是“客人”,而是他的同门,专程来劝他回头的。
“只是路过,顺便来看看而已。”刘枫半是心虚地低下头将手上的茶点在青石桌上摆好。
因为她低着头,所以也错过了一幕惊险的镜头坐在胡利对面的女人,竟然趁着胡利一心都在刘枫身上的时候,掌中寒光一闪,一线白光直朝刘枫的眉心飞去!算是刘枫命不该绝,也是胡利技高一筹,他手指一弹,正中目标,那丝白光被弹个正着,转个弯,飞高之后直没人他身后高高的材于中。
“抱歉,今天不营业了,你请回吧!”胡利嘴里淡淡地说,眼中却是凌厉的杀机涌现。
那美女一看出手失利,脸色马上沉了几分;再见胡利眼中的杀机,她鼻中“哼”一声,拂袖而去。
“你那是什么态度,居然把钱往外推?”浑然不知危险至身的刘枫,还在为那尚未入袋的钱财可惜。
“今天赚这些够了。”一次一百元的蝇头小利,他居然也赚了四千多块钱。胡利布条一收,马上就是一副公休的样子。
“唉!我读那么多书于嘛呀,一天到晚东奔西跑风吹日晒的,竟然比你这个不学无术、只会在树下纳凉动动嘴皮子的人还不如。”刘枫看他手上的那一叠纸钞,她心中就有气。
可见今天又有一大堆的女人来看过他了。她猜想,若是把胡利关在笼子里,拿去展览收门票,大概也可以捞上一票吧?她就不相信,哪来那么多爱算命的女人?说不是为了看他,骗谁呀?气闷之余,她话也就说得刻薄。
胡利只是笑笑,他当然知道她心中想些什么。不过,她是冤枉他了,虽然,他还不至于神通到上知天文、下知地理般无所不知,但绝对不是不学无术的。
“我早求你嫁给我,你就是不肯。”胡利一手拿冰茶喝,一手还忙着替靠在他身上的刘枫捏肩捶背。
“等你赚大钱了再说吧。”她随便敷衍一句。这种温柔体贴的男人快绝种了,她知道,只是,他太特殊了,她有心结。
“我赚大钱,你就嫁我?”胡利认真地追问一句。
“再考虑。”刘枫看他一眼,看见了他眼中的认真。她突然觉得自己很好笑。“我好像成了唯钱是问的拜金女郎了。”
“钱财是一种保障嘛,何况有钱又不是什么坏事。”
“一个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居然也会讲这种人话?”她瞪大眼睛看他,语气中净是诧异。
和他同居三年,只见他衣食简单、无欲无求,他要钱干嘛?
“入世有人世的作为嘛。”他说得简单。
入世,对常人来说是天经地义,出世才算奇异;可对胡利来说,简单的“入世”两个字,却是他几经挣扎、万般考虑,且不顾众人的反对所做下的重大决定──对他来说,是一种天惊地变。
“是喔,入境随俗嘛。”
她不让自己想得太深太远,只是懒懒地靠在他的身上,静静地享受着这当下的幸福感觉。
明日愁,明日再解吧。
***
上学十多天了,她正努力地学习如何做一个现代的国中生。
一头及腰的长发在上学的第二天她就请李管家带她去剪短了,目前的她是及肩的发式。
班上的同学也由初始的惊艳好奇,慢慢地习惯成自然;不论她的万事无知,还是她的诸多反常。
十六岁的唐侬,有贵气而无骄气;不经世事风霜的外表,虽然有着超龄的柔顺婉约,但也有一份天真与稚气。因此,同学虽然觉得她“与众不同”,却也不排斥,甚至对她是好过了头。
她写得一手好字,却才在学习如何拿原子笔;她琴艺称绝,却没见过五线谱和豆芽菜;她不懂什么叫英数理化,却会作诗填词──这些对一个现代人来说,都是一种反常。
也因为她的反常,同学们更是热心地想让她变“正常”。举凡国中女生该懂的、该会的,她们都倾囊相授,不管是幼稚的、愚蠢的,还是实用的。
因此,她学会了上网。认识了照片中的木村拓哉,“一O九辣妹”这名词也听过,也终于知道了二嫂念念不忘的“杜老爷”是一种冰淇淋品牌,而不是一个人。
最重要的是,她知道了“命运掌握在自己的手中”、“想要的,就勇于争取”这种积极的生活态度。
对于新生活,她适应地相当良好,除了偶尔会想家之外,算是幸福美满的。
“大哥,回来啦。”门口的身影让她放下了手中的书本,迎向他。
“在这里看书光线够吗?”多年不曾回家吃晚饭的严至昊,为了唐侬,他最近都尽可能地挪出晚饭时间陪她。
严家的住宅是欧式的,每个房间依照功能的不同而设计出不同的照明设备。挑高的客厅除了一盏华丽的水晶吊灯之外,每个角落只有一座立灯当辅助照明。
此时的客厅,仅开了那盏水晶吊灯,太阳色的光线,气氛十足,却不够明亮。
“在这里才能看着你回来啊。”唐侬不掩饰她等待的心情。
“肚子饿了吧?”他笑了笑。
“还好。下课后李婶先准备了水果点心给我吃。”唐侬窝在他的身边,语气是很满足的。
在严家的生活,感觉上和从前在大理时并没有太大的不同,一样的茶来伸手、饭来张口,凡事有人张罗齐全,全不劳她费心。
“今天在学校好不好玩?”严至昊是学校出钱的老板,他交代要特别照顾的人,当然没人敢怠慢。只是,他想知道她的感觉。
“今天上体育课,找第一次跑完操场一圈耶;还有,国乐社的老师说我琴弹得好,要我帮忙教同学。
娇生惯养的大家闺秀,端庄温柔是她们的最高行为准则,跑步这种不优雅的动作,她们是绝少用到的。因此,她虽非体弱多病型,但是,刚开始就要她一次跑完四百公尺,那也是强她所难了。所以,今天能跑完操场一圈对她来说也算是一件破纪录的“壮举”了。
‘那我们家是不是也该买一张琴,好让你有表现的机会?”他喜欢听她说话,那软软绵绵的声音能服贴在人的心上一般,让人平静心安。或许,她的琴声也有一样的魔力。
“真的?我好想念大理家中的那一张琴耶。虽然,电视很神奇,这些书本也很好看,但是,我也想偶尔弹弹琴、画些画什么的。”唐侬真的很高兴。虽然,她不知钱财的重要性,也不知严至昊为了照顾她,需要花多少的钱。但是,严至昊对她的尽心照顾,她却是心知肚明的,因此,她觉得自己若是还有要求,那就太得寸进尺了。
“那我们明天就去买。”是他疏忽了。人都会恋家的,何况是来到一个天差地远的陌生环境?纵使新环境有万般的好处,但是,那个生长的地方仍像心上的丝线般,时时扯动着思乡的情绪。
“最近都看些什么书?”严至昊瞄了一眼那成堆的书本。小小的一本,看不到封面。
“‘是同学借我的,她说是世界名著。”她拿起一本翻开白色的封皮,露出一页绚丽的彩图,《来自远方》的四个大字龙飞凤舞着。
“世界名著?”他看着她手上的那本漫画,声音中掩饰不住他的高度疑问。
“它不是吗?但是同学说这套书很有名,她们都看过了,还说这是少女必修的学分,没看过的不算是国中生哦!我不知道原来上学这么有趣,连书本都这么精采。早知如此,三年前就该跟胡师父来了。”她颇有和漫画书相见恨晚的遗憾。
“这时代好看的书不只是这种‘世界名著’,明天我们去买琴,也去买一些适合你看的书。”他将散成一堆的漫画书收拾成一叠,随手翻看几页,净是科幻神怪的场面。他忍下了摇头叹息的冲动。
他不是对漫画书有偏见,只是唐侬刚到这个世界,该学的事太多了。他不希望她的某些重要知识,在不了解之前就被“不正常的讯息”混淆。她就如同一张白纸般,有很多真真假假的现象她还分不清楚。比如,她看电影中的狗狗会说话,还会问他为什么不教家里的狗狗说话,是不是“菲力”太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