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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奇  第14页    作者:亦舒

  “一点也不乖,尽在想别的女人。”我温和的说。

  “唐,生命太短。”她的头靠在我肩膀上,“能够爱就要爱,不能够爱不要辜负别人的爱。”

  爱是一个礼盒包,若不能接受,应该原璧奉还。若果可以接受,应该好好保存,为何我要活到第三十六年,才发现这个真理?

  “我爱你,珍珠。”我说。

  “我相信你,唐,我很幸运,我在你心智成熟的时候遇见了你,”她笑,“现在你经得起诱惑了。”

  不不,珍珠,不是诱惑,是良知。是良知,珍珠。

  心之色

  她背着我坐。

  穿的衣服没有什么特别,闪光的钉亮片晚服,人各一件,没有什么了不起。发型也普通,垂至肩膀的直发,连发夹也没有。

  直至有人叫她:“吉永,吉永。”

  她转过头来。她并没有连肩膀一起转动,只是缓缓的把面孔作四十五度角的倾斜转过来——

  哗,看到她的五官,我便屏息。

  天底下原来真有美女这回事。

  我一向不喜白皮肤,偏偏她的肌肤胜雪,一双眼睛黑瞳瞳,似冒出灵精,长睫,浓眉,鼻子很小很挺,嘴唇是肿肿的,象征感情丰富。

  不过她的神色是冷漠的,一副不起劲,叫她的人趋向前去同她说话,她亦没有什么表情。

  我拉住同学会主席问:“吉永是谁?”

  “陈吉永?”主席反问:“你住在亚拉斯加?连陈吉永都不知道?陈吉永就是陈吉永。”

  “愿闻其详。”

  主席笑说:“这就是在外国一住十五年的结局,明天看报纸吧,明天她的摄影展览开始。”

  我问:“她是摄影师?”

  “不是,是那么简单就不是陈吉永了。”主席拍拍我肩膀走开。

  我顿时心痒难搔。

  这时候吉永站起来,我看清楚她一身装扮,丝织的短窄裙,黑色鱼网袜,掠皮高跟鞋,都不是我喜欢的打扮,但在她身上,看上去就觉得华贵熨贴。衣服要配合场地,这是种礼貌。

  我最喜欢女人穿男朋友的大毛衣,与贴身牛仔裤,俏皮中带性感,挑逗中又不失天真纯朴,那才真的有味道。浓妆的女人一向给我恐怖的感觉。

  但是此刻的吉永正是蓄意打扮过的,又该怎么说呢。

  我拉住同学甲,“帮我介绍一下,我想认识陈吉永。”

  同学乙诧异,“你不认识她,快来。”

  〔吉永!”

  吉永抬起眼睛,向我一扫描,我顿时慑住。

  “这是林秋里。”他们介绍,“林是六八年的,是你的学长,吉永。”

  她向我点点头,并没有太在意。

  〔吉永,这么快走了?”

  她歉意的说:“我有点累,先走一刻。”

  “有没有人送你?”

  “我自己有车子。”

  她竟没有再向我看一眼,便扬起衣袂走了。

  我目送她的背影。

  拉住旧时的同学,“来,告诉我,关于吉永的故事。”

  “背后说人?”他们笑。

  “谁背后不说人?别假撇清了。”我推他们一下。

  “吉永是艺术家。摄影绘画音乐无一不精。”

  “她最擅长是什么?”我问:“一个人总有他一门技艺,这往往是他的职业。”

  他们困惑,“可是吉永没有职业,是不是?她什么都不做,又什么都做,但是她从来没有上过班。”

  “那么她何以为生?”

  “她丈夫剩给她一大笔款子。”

  “剩?”我的心一紧,“怎么,他过了身?”

  “是的,很不幸,三年前过身,他们极之恩爱,世事往往如此,打打杀杀反而可以做一辈子的夫妻,以他们相敬如宾的一对璧人,就不得长久。”

  “他做什么?”我问。

  “是个医生,家里很有名望。”

  “有没有孩子?”我继续追问。

  “没有。”

  “那么她目前的时间如何打发?”我很担心。

  “开展览呀,一个接着一个……她有朋友吧,总可以消磨。”渐渐声音弱了下来。

  大家都觉得很乏味,很惋惜。牡丹忽然不见了绿叶,多么难堪,以后的日子便寂寞下来。

  那么美丽的女人,忽然失去了伴侣,一个人守在间屋子里,滋味如何?不过已经三年了,最坏的时刻已经过去,真亏她熬下来的。

  “她先生是怎么过的身?”我问出最后一个问题。

  他们苦笑,“癌。”

  我缄默。

  第二天看早报,看到文艺版大页刊登着有关陈吉永的摄影展,题材非常特别,是世界各地的孩子。我极有兴趣,跑去看了。

  成绩平平,一般摄影师用好相机好底片,选个专门题材,都可以使观众略为惊喜一下,开开眼界。手法也还细腻,把孩子们拍得活泼可爱。

  她特别喜欢孩子哭的一刹那,猎取不少宝贵的镜头。

  正当我在欣赏的当儿,一抬头,发觉她站在门口招呼客人,今天她的打扮完全不同。

  平跟鞋,球衣胡乱加外套,一条粗布裤,头发用一条橡筋东起,面孔素净,忽然年轻了,少了那种沧桑,一双眼睛仍然闪亮有神。

  我身不由主的走过去,“吉永。”我叫她。

  她看着我,展览厅中的光线柔和而充足,我连她的眉毛都可以数清楚。我那一见钟清的神采必然一览无遗,声音温柔得连自己都不置信。

  她一霎时没把我想起来,但是她礼貌且矜持地看牢我,一边努力思索。

  “林秋里。”我提醒她,“昨夜同学会才认识的。”

  “哦。”她应了一声。

  我搭讪,“很精彩,要跑遍大江南北才能得到这些照片。”

  大概有点陈腔滥调,她没有作答。

  我忽然觉得自己站在她面前是多馀的,但仍然鼓起勇气问:“吉永,可要喝杯咖啡?”

  “我走不开。”她说。

  “我买上来。”我说。

  她很犹疑,“不用客气。”

  “我这就去。”我匆匆下楼。

  买了两杯咖啡,像是干什么神圣的任务,从来没有那么高兴过。真是神经兮兮的。

  匆匆再上展览厅,把饮料递她手中。

  她坐在窗口,缓缓喝一口,说:“正想喝热东西。”

  听在我耳中,真是比任何赞美之词都管用。在这个上午,忽然之间,我发觉我在恋爱了,事情发生得这样突然,迅雷不及掩耳,连自己都震惊得呆呆的,行为举止没有平时一半水准。

  我终于放下纸杯子,跟她说:“我要走了。”

  她轻快的抬起头,“再见。”

  她并没有告诉我她的电话的意思。我逼得老起面皮,同她说:“我怎么跟你联络?”

  她几乎有点讶异,像是想不出有什么跟我联络的必要。

  我屏住了呼吸。

  终于她说了一个号码。

  我拚死把它记住,发誓一辈子不会忘记。

  “再见。”我说。

  我像个傻子似的走下去,一直走一直走,忽然站住,抬头一看,唉呀,停车场在另一头哪,走错路啦。

  我又往回走。心里面有大大的忧虑,小小的喜悦。

  我爱上了陈吉永,但是她不觉我的存在。我怎样唤醒她?我如何开口?

  我到同学会去商量请吃饭。

  主席说:“阿林,一共三百多个会员,试问你怎么请?就算全体人马出席,你也没有时间与吉永说话。”

  我怔住,“为什么要这样说?谁说我专请陈吉永?”

  “唉呀,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你瞒谁呢?爱情与咳嗽,忍都忍不住,那天你初次惊艳,那神情谁看不出来?”

  我涨红面孔。

  “为什么看上吉永?”主席问。

  “你不觉得她美?”我很神往的问。

  “情人眼里出西施,”他笑“美是非常主观的一回事。”

  “可是她是那么美,”我悠然地说:“任何不相干的人都会发觉。”

  他还是单笑不说话。

  我吁出一口气。

  “我教你一个法子,好教你有藉口接近她,她打算将是次摄影作品出一本集子,你与她联络,说你可以承办这件事,不就得了。”

  “可是,”我急说:“我并不会设计呀。”

  “说你老实,真的老实,你可以帮她介绍给设计公司呀。”他笑。

  “她自己为什么不同设计公司联络?”我问。

  他答得理直气壮,“你太不明白女人,事事亲力亲为,女人要男朋友来干什么?”

  我丈八金刚摸不着头脑,“做这么琐碎的事?”

  “这算琐碎?这简直是大前提呢,我认识一位仁兄,每星期买冰淇淋到女友家去,就得开二十公里的车!那家冰店在乡下,可是她女友非那家不吃,你瞧瞧。”

  我目瞪口呆的坐在那里。

  难怪这么多年我还做着王老五。这些女人真会作贱男人。

  随即心平气和起来,如果吉永叫我去买一毛线小吃,我也同她去,只要她高兴,只要她扬一扬嘴角,我已经得到应得的报酬。

  真的,我不会介意她差使我做些什么。

  我跳起来,“一于如此!”

  主席笑着摇头,“恋爱的滋味不好受,苦乐参半。”

  我哪里还听得进去,别说参半,参百分一,千分一,也只好这样子,谁叫我爱上了她?

  我拨电话上她家,她又一次忘了我是谁。但当我提起那本摄影集的时候,她的兴趣渐渐来了,她不太爱说话,措辞往往非常简洁,只有三五个字,不过我已经非常满足。

  我们约好周末见面,在她家里,进行选择相片及文字工作。

  事先我做足功夫,先找到杂志社中的朋友,商量一番,免得届时一点头绪都没有,然后才更衣沐浴,专程上她家去。

  选衣服的时候挑了又挑,选了又选,终于穿一件掠皮夹克,我不想大隆重,也不想太轻佻。

  她前来应门,穿着一件旧的丝棉袍子,抱只热水袋,热水袋上还有只碎花巾套子,我见了她这种打扮,先是惊喜,一阵温暖跟着缓缓袭上心头。

  这是我母亲年轻时代的打扮哩,松松的袍子,滚两道边,因室内热水汀不敷用,都抱一只胖嘟嘟的热水袋。

  我一直在微笑,掩不住心中的喜悦。

  吉永一定在想:这个人好不奇怪,怎么这样爱笑?

  也顾不得那么多了。

  我与她坐下,佣人斟上热茶。

  屋子是半新旧西式洋房,家具亦半新旧,大方整洁朴素,像她的人。

  她取出底片与我研究,我把我那自朋友恶补来的三道班斧施展出来:

  “——照片一概放一个尺寸,文字我去找专人来写,以访问记的形式最好,写一万字足够,说明就得由你自己负责。本人照片要不要登?”

  她考虑很久,“不必吧,我怕人家认得我的样子。印多少本呢?又要卖多少钱呢?出书之前,要不要先发一些新闻稿?我当然想有人买,筹得现款,捐给保护儿童基金。”

  “太好了。”我说:“我会安排的。”

  “个人宣传越少越好……”

  “艺术是很私人的,不宣传个人,难道宣传群众?”

  她笑出来,我看到她笑,整个人便如沐浴在春风里,暖洋洋地,有说不出的舒服,单是盯着她的一颦一笑,已经心满意足。

  她说:“也不必假撇清了,就这么办吧,选照片恐怕要一段时间,我手头上有一万多张照片。”

  “我们一起挑选。”我道出了醉翁之意。

  她竟不拒绝,“那太好了,多一双眼睛会客观些。”

  我如饮了醍酬似的,浑身飘飘然。

  这时候电话铃响了,她前去接听。

  她没有说什么,但是在眉梢眼角中可以看得出,这个人是时常打电话给她的,她的双目中有期待的喜悦,无法抑止,我看得呆了。

  这是她的男朋友,一定的。

  她背着我,“嗯,嗯,我有客人在这里,好,一会儿见。”放下了话筒。

  就这么简单的几句话,但声音是轻绵绵的,直到回到原来的座位,嘴角仍然荡漾着笑意。

  我为之销魂,这个幸运的男人是什么人?

  我是否来迟了一步?

  不行,在这个阶段,仍然不知道鹿死谁手,我不能气馁,不能放弃,一定要斗到底,何况我已经得到这样好的机会,可以与她一起工作。

  吉永跟我说:“那么大概什么钟数你比较方便?”

  我说:“下了班比较好,我一天来两个小时,恐怕一星期之后,便可以把照片选出来。”

  “太感激了。”她说。

  “不算什么,大家做善事耳。”我说。

  她送我出门,看样子她是约好了人,就要赴约。

  我到门口,才发觉自己有多么可笑,我竟也恨不得廿四小时与她在一起——这就是人们结婚的原因吧,相爱甚深,以便一有馀暇便聚在一间屋子里。

  林秋里,我同自己说:别太贪心,明天你就可以见到她了,你也算得是个幸运的人,一星期下来,恐怕有所进展也说不定。

  我把好消息报告主席。

  他说:“这就看你的了,你这个人傻呼呼的,唉,早三五十年,还有出路,现在的女人,都喜欢有点邪气的男人。”

  “不是吧,”我为自己抱不平,“不会吧?哪有自讨苦吃的道理?”我张大了嘴。

  “唉,女人是很愚蠢兼天真的,她们要把一个邪气的男人训练成一个好男人,以证明她们的魅力,你想想,有这个可能吗?前仆后继,女人!”

  “不是吧,不会吧?”

  “不会?你怎么解释那种绰号叫大嘴巴、粗口王的男人也找得到情妇?”他笑。

  我无言。

  “秋里,拿点劲出来。”

  “是是是,”我又问:“什么叫劲?”

  “真拿你没折。”他摇头。

  其实只要给我机会看见她,已经很满足了。只要踏上她的门槛,已经心跳,更何况她在屋内等我。

  在以后的那个星期,是我人生中最满足的一段日子。每天下了班准时到她家,先喝杯热茶松弛,随即工作,她准备了清淡的小菜叫我留下吃饭,饭后说几句才告辞。

  照片比我想像中的还要多,我不想对她不起,把我的审美眼光尽情施展出来,真的不能下决断,便带回去问我的出版社朋友,渐渐我成了半个专家。

  唯一的荆棘便是那个神秘客人一到七八点,便会打电话来。

  吉永扑到电话机那头去的神情,像一种小动物,轻快活泼,与平时的举止完全不同。

  我会竖起了耳朵来听,通常他们的谈话不会超过三分钟,通常以“一会儿见”为结束,我的心很受刺激,快速地跳动,这到底是谁?竟与我分享了她的时光。

  吉永的话随着时间渐渐增多。

  说到以前的感情生活,她告诉我:“……其实他在生的时间,我们的感情并不见得特别好,他女朋友很多,我常常为这个生气——”

  什么?有了她还要女朋友?

  她说下去,“那些女人简直离谱,猖狂得厉害,他去世前,我已立意要同他离婚,他竟要跟一个什么才女去同居!我发觉的时候,他们往来已经有五年了。”

  我觉得不可思议之至。

  “但是他不肯离婚,嬉皮笑脸的同我拖,结果一直到去世,那个女人还到医院去看他。”

  “这件事很多人知道?”

  “怎么不知道?同学会里传为佳话,”她苦笑,“就你一个人不知道而已,不过人都死了,给我留个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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