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人是因为妒火中烧!”之颖涨红了脸,她也不明白为什幺要帮立奥,“何况,凡打人的都是太保,这句话不合逻辑。”
“何必为别人的事那幺激动?”爱莲轻轻地说,“之颖,我发觉你对别人的事远比对自己的关心!”
“我自己有什幺事要关心的?”之颖指着自己。
“没有吗?”爱莲轻盈地站起来,“我先回去了,韦皓交还给你,我的任务完了!”
“要我说谢谢吗?”之颖开玩笑。
爱莲没回答,苗条的身影迅速消失在门后。
韦皓怔怔地望住那扇门,有些感慨。
“爱莲真是个奇怪的女孩,她怎幺肯替你来陪我?”他说得好稚气。
“因为我和她是好朋友!她义气!”之颖回答得也稚气。
韦皓有些不信,有些怀疑——罢了!别胡思乱想,爱莲或者真是义气呢?
一夜之间,施廷凯夫妇的遭遇,震动了全台北市的人,他们的名字又活跃在街头巷尾每一个人的唇齿间。昨日的招待记者,使今晨的报纸有了最佳的头条新闻。
埋藏了十年的凶案,今日仍然那样震撼人心,施廷凯夫妇毕竟是那幺出名的人物。除了议论纷纷之外,大家不免又在猜测,年轻的凶徒是什幺人?动机是什幺?为情?为仇?为怨?猜测尽管猜测,却没有人能肯定答案。
报纸上登载的和廷凯告诉之颖的差不多:行凶的情形、凶徒的模样,以及静文毁容后又整容。最引人注目的,是用特大的标题写着“大律师将重获光明,亲自辨认凶手并绳之以法”!
许多人感叹之余不禁又为他们庆幸。静文能恢复容颜,廷凯能重见光明,真是不幸中之大幸了!
之颖坐在草地上,她看完整版新闻,却没有庆幸的感觉,她反而担心!是的!真的担心。报纸这样大肆渲染,说明了廷凯可以重获光明,不是太危险吗?他是唯一看见凶徒真面目的人,他会是警方最有力的证人,当年的凶手必然会担心,担心万——被捕后廷凯来作证。那幺,若她是当年凶手,她会怎幺做?
她忽然打个寒颤。她不愿这幺想,但——这是最可能也是唯一的途径!!凶手会在他眼睛复明以前先杀了他!
报纸上不是明明说要一两个月后才施手术吗?天下最笨的凶手也不会等到被人来指证。那幺——廷凯难道不明白,他的招待记者已把自己暴露在最危险的地方!
之颖摇摇头。一个出名的大律师必定有最细密、最聪明的头脑,是廷凯因重获光明的兴奋而忘形?他可以等到医好眼睛才宣布这件事啊!
他现在仍会在黑暗的世界中一个月或两个月,一个瞎子怎样去对抗一个凶徒?当然,阿保能帮忙,可是阿保不能二十四小时守着廷凯,而且凶手是在暗里的!要怎样去防暗中的一枝枪或一把刀?
之颖好担心,虽然不关她的事,但廷凯——是个朋友,是个瞎子,是个无辜者,她怎能对身边发生的事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呢?
她应该去提醒施廷凯的,她想。
她再不犹豫,从草地上跳起来,说做说做,现在就去找廷凯!刚走两步,小径上走来两人,是爱莲和韦皓——韦皓?他怎幺又来了?
“之颖,”韦皓快步走向之颖,“快换衣服,我有两张票,我们去听歌!”
“听歌?”之颖怪叫一声,“什幺时候变得这幺糜烂?”
“糜烂?”韦皓不服,“你以为我要你去歌厅?真没良心,是南施威尔逊在中山堂的演唱!”
“南施威尔逊?”之颖呆了半晌。美国的黑人歌后,半世纪来最杰出的歌唱家,一曲《黑是美》令人百听不厌。之颖记得报上说她经过台湾,演唱一场的事。“你怎幺弄到票的?真的?”
“谁骗你?所以我一回家就立刻赶来,主办人是爸爸的朋友,票是送的。还不快换衣服!”韦皓说。
“哎——现在去?”之颖有些犹豫。在她心中,施廷凯的生命远比南施威尔逊的歌声重要!
“难道等散场了才去?”韦皓着急。
“我现在有点事!”她摇摇头,在这方面她很固执,决定要去见施廷凯,别的事就吸引不了她,“如果你能等——我就去!”
“等多久?”韦皓有点意外,“你知道南施威尔逊只唱一场吗?这次以后,可能再也不来台北。”
“等一个钟头,或者不需要这幺久。”她淡淡地说。
“怎幺了?之颖,你在开玩笑?你知道有人为买一张票而站了一整夜?”韦皓有些生气,“你叫我等一小时,你到底有什幺天大的事?”
“我要去见施廷凯!”之颖理直气壮。
“见施廷凯?”韦皓又好气又好笑,这不荒谬吗?“之颖,你简直昏了头,每一分钟都可以去见施廷凯,听南施威尔逊亲自演唱,生平可能只有一次。”
“你不懂,不听南施威尔逊不会死人,不见施廷凯可能会死人!”之颖正色说。
“你——说什幺?”韦皓完全听不懂。
“韦皓,你若能等,就等一会,如果时间来不及——你就带爱莲去吧!”之颖指一指在灌木树边的爱莲,“爱莲代替我听也是—样!”
她不再理会韦皓,大步走向施家别墅。
开门的仍是阿保,他寒着一张脸没有任何表情。
“你找老爷还是小姐?”阿保问。
“找施伯伯!”之颖老实地回答。
“他不见你,你别来麻烦他!”阿保毫不客气地预备关门,他那模样真是——油盐不进。
“听着,阿保!”之颖涨红了脸,“我不是麻烦他,也不是多管闲事,你知道他现在很危险吗?”
“危险?”阿保呆了一下,这个奇怪的女孩子一本正经,不像在开玩笑,“我不明白!”
“让我见施伯伯,否则你会后悔!”之颖慎重地叫。
阿保似乎不再那幺坚持,考虑半晌,终于让她进去。这个看来与其它女孩不同的之颖,不是危言耸听吧!
之颖走进别墅。客厅看来似乎没什幺不同,光亮了一些而已。光亮——每一幅窗帘都深垂着,只有墙壁上微弱的灯光,怎幺光亮得起来?走了几步——格、格的脚步声随着她,她停下来,四下张望一阵。哦!她释然地笑了,原来是满铺着的地毯收藏起来,难怪显得光亮。为什幺要把地毯收起来?天气太热?他们不是整幢屋子开着冷气吗?
有钱、有名的人总是有点怪癖的,她想。
站在书房门口,正预备敲门,里面响起廷凯的声音。
“进来!是之颖吧!”他说。
之颖对自己摇摇头:好灵敏的听觉。
“施伯伯,怎幺知道是我?”之颖走进去。书房里的地毯也不见了。
“听见门铃声,”廷凯说“我们这儿没有客人!”
之颖坐在他对面的椅子上,看见他手上又是拿着三枚飞镖。他真这幺喜欢这玩意?
“看见报纸了吧?”廷凯问。他喜欢之颖,那几乎完全是凭感觉的。
“看了,所以才来,”之颖正色说,“施伯伯,我觉得你做错了!”
“错了?为什幺这样说?”廷凯微笑,仿佛在等候着看一出好戏上演的模样。
“你没有想到过,凶手会趁你没有复明前来行凶灭口?”之颖说得好严重。
廷凯没出声,她以为廷凯会怪责她这幺说,谁知房门一响,施薇亚走进来——廷凯早听见了!
“我同意你的说法,之颖,”薇亚一定听见之颖的话,“爸爸这幺做真傻!”
“你们女孩子——懂什幺?”廷凯平静地说。“我不相信有这幺大胆的凶手,这是法治地方!”
“凶手若怕法律,当年也不会行凶。”薇亚又气又急,显然她也正为这事担心,“我真不明白,等你眼睛好了再宣布为什幺不行?你已等了十年,多等一个月也不肯?”
“我——自有道理!”廷凯还是那幺平静。
阿保站在门口听,忠心耿耿的他自然也关心这事。他很有分寸,知道自己的身份,所以站在门口。
“阿保,你也认为我招待记者错了?”廷凯忽然说。他的耳朵实在太厉害了,阿保几乎连一丝声音都没出。
“我想——两位小姐说得对!”阿保答。
廷凯的眉头皱起来,沉思了好半天,才慢慢说:
“我相信没有错!”他肯定地说,“这是我考虑和计划了很久的事”
“爸爸,我不明白”薇亚叫起来。
廷凯脸上出现一抹痛恨、愤怒、仇视的神色。
“我要亲自对付凶手!”他坚定地说,“对付那个冷血的忍心伤害静文的凶手!”
之颖、薇亚,甚至阿保都呆住了,他要亲手对付凶手?一个瞎子?
“爸爸——”薇亚吃惊得说不出话。
“是的,我要亲手对付他,”廷凯双手互相紧握着,“当年他怎幺对付静文和我,我也要怎幺对付他!”
“老爷,你不能这幺做——”阿保着急地叫。
“你会犯法,施伯伯。”之颖忍不住说,“虽然当年他伤害了你们,你该把他交给警方!”
“我要自己对付!”廷凯一拳打在书桌上,砰的一声巨响,一把裁纸刀跌落地下,“我一定要亲自对付!”
“爸爸,之颖说这样做是犯法,你没听见吗?”薇亚说。
“拾起裁纸刀,”廷凯朝地上指一指,他指的正是裁纸刀的所在。他真厉害,他知道什幺东西跌落地下,他还知道跌落在什幺地方,“没有人比我更熟悉法律,十年前的凶徒杀人灭口,而我——自卫!”
薇亚担心又无能为力地看看之颖,她知道凭自己的力量无法改变父亲的意志,任何人都不行,除了——静文!
“若妈妈——肯说话就好了!”薇亚低喃。
“静文?”廷凯的脸一下子变得好柔和,好柔和,没有愤慨,没有激动,没有仇恨,只有那浓浓的爱和情,“静文不会阻止我,她一定赞成我这幺做,她从来不反对我的!”
薇亚的脸上掠过一阵奇异的难堪。她沉默着不再开口,是因为提起了母亲?
“静文是世界上最美的妇人,”廷凯自语着,“十年前她的声音美丽,柔和,稳重,有教养,受伤以后——她一直不说话,一句话都不说,她是个沉默的美人。之颖,你知道,她的沉默也是那幺美!”
之颖无言地点点头。提到静文,他们每个人的神色都有些奇怪,为什幺?另一个故事?
薇亚轻轻扯一扯之颖,示意她一起走。事实上,廷凯这
“但是,他该明白我已经不理他,他看见我和定邦在一起!”薇亚用手支撑着两颊,显得可怜兮兮的。
“我问你一件事,你——爱他吗?”之颖冷静地问。她发现自己在爱情的事上十分冷静。
“那是——以前的事!”薇亚说得好勉强。
“我是问现在!”之颖不放松,“他?或是潘定邦?”
薇亚脸上掠过一阵难堪。她怔怔地望着之颖,在之颖清澈的眼光下,她不能也不愿说假话。
“我说不出,我——不知道!”她垂下头。
“施薇亚,若我是你,我就不逃避。”之颖衷心地说,“你有权利选择男朋友,但你要勇敢地正视事实。你能逃避一次,不能逃避一辈子!”
“我——你说我该怎幺办?”薇亚很惶恐,似乎立奥就在旁边似的。
“告诉他!”之颖斩钉截铁。
“不,不能!”薇亚痛苦地掩住脸,“之颖,你知道——我怕他!”
之颖沉默一阵,她无法明白这种感觉,从小到大她不曾怕过任何人,尤其是男孩子,她觉得这简直不可思议!
“施薇亚,像你这样的女孩,我相信要嫁一个绝对、百分之百爱你、容忍你、保护你的男孩子才行。”她笑一笑,“你虽然很美,若我是男孩,我不要你!”
薇亚怔一怔神,喃喃自语着。
“百分之百,绝对爱我,容忍我,保护我的男孩?你是指——定邦?”她说。
“我不指任何人!”之颖摇头。
“谢谢你告诉我,我会考虑!”薇亚说。
“那——我回去了,”之颖想起韦皓可能还在等,他是个死心眼的男孩,她不愿浪费他两张票,“我要赶去听南施威尔逊演唱!”
“南施威尔逊演唱?”薇亚看看表,“已经开始了,你赶去恐怕正好散场!”
“哎——是吗?”之颖耸耸肩,“好在票子是送的!”
薇亚送之颖出去,在大门边,薇亚很真诚地说:
“有机会——我愿意告诉你关于我和——立奥的事,你或者会了解我的感觉!”
之颖看她一阵,摇摇手,大步走回家。
许多人都愿意把一些事告诉她,像立奥,像廷凯,像薇亚,为什幺呢?是因为她爱多管闲事?是因为她热心?或是因为她诚恳?她永远不随便对第三者说起?
推开客厅门,一个人都没有,她忍不住大声嚷着。
“妈妈,韦皓呢?”她问。
淑怡从寝室里出来,手上拿着红色原子笔,她正在批改学生作业。
“韦皓今晚来过吗?”淑怡反问。
“他约我去听南施威尔逊演唱。”之颖四下张望,“他没进来吗?”
“去问爱莲吧!”淑怡挥挥手。
之颖冲出草地,跳过灌木树,站在爱莲家门口。
“爱莲,文爱莲,你在吗?”她一声比一声大的叫。
爱莲母亲出现在纱门边,有些诧异地望住之颖。
“之颖?怎幺你没去?”爱莲母亲说。
“去?去什幺地方?”之颖傻傻的。
“爱莲晚饭都没吃,说跟你们去听演唱会,不是吗?”爱莲母亲大惊小怪地问。
“哦!我有事,她跟韦皓去了!”之颖耸耸肩,不在意地跳过灌木树回家。
是她自愿放弃机会,怪不得他们。毕竟,这种演唱可能一生中只碰到一次呢!难怪爱莲饭都不吃就去了——饭都不吃?那表示爱莲一回家就去,韦皓并没有等之颖一阵,是吗?
好个韦皓!为了听南施威尔逊连等之颖一阵都不肯,真没道义!
她回到家里,胡乱地吃了一点东西,抱着吉他走到草地上。他们去听南施威尔逊,她可以唱南施威尔逊的歌,不是吗?她唱南施的那首《黑是美》的名曲!
之颖的歌喉一向不错,尤其适合唱民歌。但是唱这种有爵士味道的歌,就失色了。或者这类爵士音乐只适合黑人歌星唱,他们歌声里有一种别人无法模仿的味道。似乎黑人都有唱歌天才,像南施,像戴安华薇,像尊尼马沙士,像纳京高,谁能学到他们的韵味?
唱了一阵,突然觉得星星一闪,她诧异地停下吉他。她在唱歌,低着头的,怎能看见星星在天空闪耀?萤火虫吗?四周望望,毫无动静:她摇摇头,是看花了眼,她再开始弹吉他。
过了一阵,又觉得星星一闪——哎!不是星星,有什幺东西躲在灌木丛里。她仍然弹着,唱着,一边小心地搜寻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