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为什幺不肯送玫瑰进学校?她不明白那是对玫瑰好的吗?”以哲问。
“我不知道她为什幺,平常她都很好,提起这件事就完全不可理喻,”丁范无奈的摇摇头。“不瞒你们,我们每次争执全为了玫瑰!”
“她刚才——为什幺哭?”之颖傻傻的问。
“如果我猜得不错的话,她是因为玫瑰的笑声,”丁范眼中也有泪光,可怜天下父母心!“五年来,玫瑰从来没有像今晚这幺笑过!”
“真的?那天晚上玫瑰也这幺笑的!”之颖叫。
“我知道慧玲那样藏住玫瑰是错误的,”丁范说:“她总是担心别人笑话玫瑰,欺负玫瑰。我知道她爱玫瑰,可是,她的爱使玫瑰变成一朵没见过阳光的花朵,我担心这朵花会凋落得特别快——之颖,谢谢你替玫瑰做的一切,我相信搬来此地住,必是上帝的旨意!”
“别谢我,”之颖有点忸怩,她最不习惯客气。“大家都说我多管闲事,其实,我希望每一个人都好!”
“好心的姑娘必有好报!”丁范挥挥手,大步走下山。
之颖叉着腰站了一会儿,她心中有乱七八糟的兴奋情绪,除了玫瑰,她说不出为什幺,她只是莫名其妙的喜悦。
“好心的姑娘,你肚饿吗?”以哲打趣着。
“喂!不许这幺称呼我,”她瞪以哲一眼。“我有名有姓的,你不记得吗?”
“永远忘不了!”他不认真的笑一笑。洒脱而风趣。“之颖,你说过请我吃饭!”
“放心!妈妈烧的菜包管你涨饱!”她甜甜的挤挤眼——对了,之颖的脸儿说不上多美,却好甜、好甜,尤其当她笑,当她扮鬼脸时。
以哲就那幺似笑非笑的凝视着她——他总喜欢凝视人,因为他是专家?想从她脸上发掘些什幺?
之颖并不在意他的凝视,她坦白得像一张纸,她爽朗得像一阵风。凝视,对她并不表示什幺,虽然她发现以哲的眼光十分特别,十分生动。
“怎幺来了三次,从来没有碰到韦皓?”他问。
“他回家用功了,他发誓不再抄我的习题!”她说。
“这幺说,你的功课很不错了?”他故作惊奇状。
“稀奇吗?”她耸耸肩,很自然的把手交给他握着。“跟我回家去吧!”
山坡下的家里灯光温暖,隐约的菜香味阵阵传来,之颖拖着以哲连跑带跳的奔回去。
“妈妈,我带来一个客人,”她稚气的叫着。“饭菜够他吃吗?”
之颖的呼叫引出来厨房里的淑怡,她带着微笑打量以哲——她刚才以为是韦皓。眼中增添一抹惊讶,好出色的一个男孩子,是那个什幺——以哲吗?
“是以哲,对吗?”淑恰保持良好风度。“如果你不挑剔菜的话,足够你吃三碗饭!”
“挑剔的人不会来得这幺冒然,伯母!”以哲说得很得体。“我在学校是吃大锅饭的!”
“你在读书?”淑怡意外的。
“他有资格做我们教授,”之颖放开以哲。“他在美国学医的,是专家!”
“哦!”淑怡不自觉的再看以哲一眼。
做妈妈的总是这样,女儿带回来的男孩子,不管是不是男朋友,她都得先打量一阵,评评分。若拿以哲和韦皓来比——她怔一怔神,怎幺了?为什幺要用韦皓来比?韦皓和之颖有十几年的友谊,这个以哲才初识,怎幺比呢?
“别听之颖乱说,我哪里是专家,”以哲很谦虚,和在之颖面前的洒脱风趣,又是另一种形态。“我只不过帮忙姐姐办好盲哑学校!”
“帮忙姐姐?”之颖叫起来。“盲哑学校是你姐姐办的?那她——是校长?”
以哲淡淡的点点头,在他心目中,绝不想夸耀什幺。
“她是校长,她学的是教育!”他说。
淑怡暗暗点点头,打个招呼退回厨房。这个男孩子外表很讨人喜欢,又有很好的学历,很好的家庭,很好的背景,之颖和他交朋友——哎!怎幺又想到这里了?之颖和韦皓的感情不是一直很好?
以哲看着淑怡的背影,沉思了一阵。
“你母亲很亲切,她使我想起在美国的妈妈,”他坐下来。“这幺大的人还想家,你会不会笑我娘娘腔?”
“想家是娘娘腔?”她跳上沙发,盘着腿坐着。“没有感情,没有爱的人才会不想家,如果让我出国!嘿!过不了三天就逃回来了!”
“稚气!”他摇摇头。目不转睛的望着她。“你知道多少年轻人削尖了脑袋想钻出国?”
“我永远不会是其中的一分子!”她说得好认真。“我这个人看起来很爽朗,很坚强,其实呐,我心里很软弱,”她放低了声音,一本正经的。“别告诉别人哦2我才舍不得离开爸爸,妈妈!”
她天真无邪的话引起他一阵笑声。她坦白得真可爱,看她圆碌碌的眼睛一本正经的转呀转的,就算有再大的心事,再大的烦恼都会忘了。
她是一株忘忧草!
她永远在帮助人,使别人开心,使别人快乐,尽自己所能的付出所有力量——她往往忘了自我!或者,忘忧草本身是没有烦恼,没有忧愁的,是吗?
世界上没有绝对的事,若有一天,当烦恼、忧愁降临到忘忧草身上时,她会需要另一株能帮助她的忘忧草吗?
四个人—之颖、以哲和之颖父母。吃了很融洽的晚餐。以哲是个很随和、很能适应环境的男孩子,饭后,他竟帮忙着收拾碗碟,和之颖分工合作的做完所有的善后工作。他第一次来,那幺奇妙,他竟赢得比韦皓十多年在之颖父母面前更多的欢心!
“弹吉他,唱民歌?”之颖望着他征求同意。
“不做功课?”他关心的。
“放一晚假,陪你!”她不在意的拍拍手。“其实,又不是中学生,哪要天天做功课的?”
拎着吉他,她领先走出客厅。
夜,是这条岔路——或说小径最美的一刻,美在它的静谧,美在它的安详。难怪之颖总说夜空中孕育着看不见的灵气。真的,当你放开了所有世俗的一切,把自己融入那宁静的夜色中,或者你也能领略、享受那灵气?
她抱着吉他弹出一个音符,他用手更快的压住了她的。
“别出声,别破坏了这份宁静!”他说。
“想做诗吗?”她笑起来。“看你紧张的样子,这宁静,是晚晚相同,夜夜相似,你若喜欢,晚晚都来吧!”
“我想来,怕有人不欢迎!”他半真半假的。
“作怪!谁会不欢迎你?”她放开吉他,躺在地上。
“那边有条小溪,你去过吗?”他用手指一指。
“淡水河?”她看着天上的星星,她又想起玫瑰的眼睛。
“淡水河算什幺小溪?”他说:“就在山坡背后,很窄的一条,不知来自何方,不知流向何处,但很美!”
“这幺好的地方我怎幺不知道?”她把视线转向他。
“你把自己局限在小径里,不知道吗?”他说得有深意。
“瞎扯!”她拔下一把草扔在他脸上。“身体局限在小径里,可是我思想领域广阔!”
“思想?”他笑一笑。眼中有一丝捉弄之色。
“否认不了,”她坐起来。“你学医,读的东西已经狭窄,你又成了什幺专家,思想纹路只有一条,愈专就愈窄,不是吗?而我呢?海阔天空任我行,谁宽谁窄不是好简单的事?”
“尖嘴利牙!”他说了一句并不纯正的广东话。“算你思想领域宽广,去小溪吗?”
“还等什幺?”她跳起来。
他拿着吉他,牵着她的手——很自然,像牵一个小妹妹。走了十码,一阵惊人喧嚣的摩托车声音直奔过来。
“李立奥!”她扔开他的手,迎着上去。她总是对别人的事比自己更关心。
立奥的摩托车停在她身边。他穿着紧身牛仔裤,窄腰花衬衫,领口有一条小丝巾,很新潮,很够味,可是他的脸色那幺坏,几乎像——囚犯行刑前的死白。
“看见今天的报纸吗?”他的声音又冷又硬。
“你和施薇亚——”她说。她看见他唇上的伤口。
“不是那件,另外一件!”他喝着。他的眼光那幺愤怒、那幺绝望,像一堆将燃尽的煤炭。
之颖原谅他的不礼貌,她知道必然发生了什幺特别的事,她几乎完全能了解他的感觉、他的心情。
“没看到,”她缓缓的摇头。“施薇亚本来说昨天要找我的,她没来!”
他咬着唇,阴森得令人心寒,右眼下的肌肉不听指挥的抽搐、跳动着。
“她做错了,她会后悔,她一定会后悔,”他喃喃的说。他是那种刚硬得只会表现欢乐而不会表现痛苦的男孩,痛苦,对他来说就是毁灭。“我告诉她错了,她不信,她完全不信,她真的会后悔!”
“你是说施薇亚——订婚?”她担心的。他看来好不正常,她怕见他脸上的死白。
“她在走向一座坟墓,”他听不见她的话,他的灵魂仿佛已离躯壳而去,他显得空洞。“她会闷死、愁死在里面,没有人比我更了解她,她——做错了!”
“李立奥,我不懂你说什幺!”她天真的。
“你是不懂,世界上有谁懂我?”他忽然放声大笑起来,笑得好狂、好难听——有哭的味道。“连薇亚都不懂,你们算什幺?”
之颖呆住了,他的模样太令人担心了,什幺事情刺激他成这样?仇恨、绝望、毁灭已完全占据了他的心、他的灵魂,一只黑色的魔掌遮住了他的理智,他似乎并不知道自己在做什幺。前几天他还有血有肉,前几天他的真诚和对施薇亚的深爱曾感动之颖,今晚他变了,完全变了,变成一具行尸走肉!
“她折磨我,使我痛苦,我——”他脸上闪过一抹可怕的杀机。“我也会折磨她,使她痛苦!”
“李立奥——”之颖吃惊的叫。
他全不理会她,跳上摩托车,疾驰而去。留下一阵烟尘和掉落的一堆报纸。
他似乎只为这幺发泄一下而来,他完全没有目的,他像一辆失去方向盘的汽车,他像一艘失去舵的船,他像一只无头苍蝇般乱飞乱撞,他已失去主宰!他来得突然,走得也突然,讲了一堆莫名其妙的话,真的,谁懂他?
以哲远远的站在一边,他是个很知趣的男孩子,不关他的事他不会乱加一份。之颖闷闷的拾起报纸走向他。
“李立奥使我担心!”她说得真诚。“他本来就是个火爆的人,我怕他会闯祸!”
“发生了很严重的事?”以哲问。
“谁知道?”之颖打开报纸,借着施家大门上的灯光看一眼,哦!斗大的字印着潘定邦和施薇亚结婚的消息,结婚!没弄错吗?
“似乎是很麻烦的一件事呢!”以哲也看见报纸。
“有什幺麻烦?如果我是施薇亚,我才不选潘定邦,那幺脂粉气重,”之颖稚气的愤愤不平。“如果我是李立奥的话,嘿!我才不要一个变心的女孩!”
“说得好听,可惜你不是他们,这种事也不是说起来那幺简单。感情!对吗?”
“李立奥真可怜,像个热锅上的蚂蚁似的,求生不能求死也不得,或者是他不会说那种婆婆妈妈的软话,施薇亚才变心的!”她皱着眉头。“之颖,我得告诉你一件事,”他善意的。“你管得尽天下所有的事,除了男女间的爱情,你懂吗?”
“我没有要管,我只想帮忙!”她嘟起小嘴。
“你帮不上忙!”他轻轻揽着她的肩。“爱情的事听其自然发展,绝对勉强不得!”
“你懂这幺多?”她睁大眼睛盯着他。“一定有好多次恋爱经验,是不是?”
“不能说没有,却也不多!”他笑一笑。带着她往前走。“我建议你在李立奥、施薇亚的事上只做一个旁观者!”
“从没试过做旁观者,”她咧着嘴笑,牙齿又细又整齐。“我这个人——大概贪心得很,明明没有我的份,也想挤进去做主角!”
“总会有一天你会做主角,”他逗着她。“你会和一个出色的男孩子合演一出很美、很甜、很温馨而且永恒的戏!”
“你在说什幺?古里古怪的!”她嚷着。“专家都喜欢绕弯子说话吗?”
“记住我的话,到那一天你就会明白!”他微笑。
“哪——哪一个男孩?韦皓吗?”她真无邪得紧。
“或者是他,或者不是他,这种事情很难说,”他沉思一阵,神情有点古怪。“我相信连你都没把握!”
“什幺话?韦皓是我男朋友!”她哇哇叫。“我们从小学一直同学到现在!”
“韦皓是你的爱人?情人?”他问。他们已越过了山坡,果然看见一条绿得透明的小溪,在月光下闪耀。
“爱人?”她涨红了脸。她只是个小女孩,别人的事她可以管得面不改色,提起自己,她也羞涩。“不许说这些字眼,羞不羞?”
“真爱里没有羞耻!”他正色的。“男朋友和爱人不同,这点都不明白?”
“我从来不讲什幺——爱不爱的,好肉麻!”她笑得有点憨,这孩子!“哎——就是这条小溪吗?水是绿的?怎幺这幺清澈?你怎幺发现的?”
“那幺多问题,叫我先回答哪一个?”他摇摇头。拉着她一起坐在溪边。
“别回答了,”她满眼眶的喜悦。“听那水流声,它美得好象——好象——”她说不下去。
“好象什幺?”他打趣的笑了。“一个外交家,能好象了半天还没有下文吗?”
“外交家可不需要做诗!”她俯着身体凝注溪水。“这溪水怎幺绿成这幺透明,有个小溪仙住在水底?”
“小溪还有仙人?”他摇摇头。“我也不明白为什幺绿成这样,我叫它翡翠溪!”
“好名字!”她拍起手来。“一个医生有这幺雅致的想法,明天美联社可发新闻!”
“别一竿子打死一船人,不是每一个学医的人都死板、生硬啊!”他摊开双手。
“医生像你——嘿!不是蒙古大夫也差不多少了!”她叽咕的笑着。
“说说你和韦皓的事!”他突然转开话题。
“我和韦皓?”她想一想,在她,简直没有不可讲之事。“我们从小学同学到现在,我们个性很相像,爱好也差不多,我们是好朋友,好同学,我们玩得很好!”
“还有呢?你们玩些什幺?”他很感兴趣的望着她笑。
“玩——爬山,打打球,夏天游水,喂,你会游水吗?”她说得好孩子气。“我喜欢弹吉他,喜欢唱民歌,但是韦皓不喜欢,他喜欢热门音乐,尤其是汤姆琼士!”
“我听说台湾一般大学生都很喜欢开舞会!”他说。
“我们也参加过,不好玩!”她拾起一粒小石子,轻轻的投入溪中,绿色波纹一圈圈扩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