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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为小女人  第19页    作者:谢上薰

  我点点头。

  “我从头说,说我为什么喜欢你,你愿意听吗?”

  他的声音几近恳求,我猛点头。

  “有一次我生病了,你带了自制的蜜枣糕来看我,虽然是被星座骗来,你不但没有生气,还能自我解嘲,也许就在那时候,我动了心,你是真正温柔又开朗的女性,不是装出来的。”他又强调:“真正的温柔。我下定决心要跟你相处看看,所以下楼拦住你,半逼迫地要你来上班,将你安插在我办公室里,要你打扫家里,我的目的只是想使你慢慢改变对我的看法,让你看清我的真面目。我想过了,我跟樊明珠之间缺乏的就是了解。”

  “对不起,我从来没有想到。”我喃喃道。

  “不要紧,我也不对,我的态度不够明确,可是我又怕把你吓跑,直到最近,你可以轻松的同我说笑,我想你已经心无芥蒂了才敢开口。”

  “不是你舅妈生日?””

  “我舅妈生日在下个月,这个礼物没有白买。”

  我点点头。

  “爱丽丝,你愿意和我交往看看吗?”他诚挚的问。

  “我……现在脑子里好乱……”我语无伦次。

  “愿意考虑吗?”   .

  看见他澄清的眼神,谁也拒绝不了。

  “好。”这是我的回答。

  “爱丽丝,如果你考虑的结果,答案是肯定的,也好,否定的,也好,我以后不会再烦你了,也不会勉强你替我做事。毕竟,这种事是无法一厢情愿,早点说明白少受伤害:”

  我又想起邱杰夫和熊好,微微领首。

  路华随即论及别事,我安静的聆听,同时也好好看一看他。第一次,这么仔细的看他,端正的五官,坚定的眼神,三十岁,正是男人慢慢迈向成熟的阶段,我跟得上他吗?也许是独生子,母亲又早逝的关系,他显得沉稳又可靠,不像时下被宠坏的年轻人,周身找不出几根硬骨头。

  可是,我万万没想到他居然会看上我。当然,我并不讨厌他,甚至渐渐有了好感,但这完全是两码事。他应该与凡凡或唐路兰这类型的女性匹配才对。——我一直是这么认为的。

  怎么“爱情”完全不是我想像的那样?

  大哥与王掌珍?凡凡与程春野?爱情,真令人捉摸不定。

  (或是我大没经验,想像的与现实偏差太远?)

  路华是能干的,路华是精明的,路华是有主见的,路华是可靠的。路华是坏脾气的,路华是厌恶家事的(但不乱丢东西),路华是有点霸道的。

  他明显的优点和缺点,我全清楚——或是他刻意让我看明白——我不排斥他,却也说不上特别喜欢(应该说没有想到要喜欢吧)。啊,我的脑子乱烘烘,不能再想了。

  怀着一颗志怎不安的心回家,立刻将自己锁在房里。我真害怕明天,我要给路华什么样的答案?

  今天换了是陆星座,我可以置之一笑,立刻拒绝。但路华就不行了,他不是会开这种玩笑的人,他是认真的。

  我害怕受伤害.也不愿伤害人。

  我是一个胆小鬼,换了凡凡,她可以很快做下决定吧!

  在床上一翻个身,我触及一个最切身的问题!我拒绝路华之后,他说过不会勉强我替他做事了,那就是说从今以后不必再去征信社上班,也不再见他的面了,果真如此,我会乐意吗?

  路华,路华,你为什么不一开始就表现得明白点,我不至于迟钝到一无所觉啊!

  我拚命回想过去四个月来有任何蛛丝马迹可寻?好像有,又好像没有,当时既不曾特别留意,现在叫我怎么想得起来?(难道我对于爱情真的特别迟钝吗?)也许以后我会慢慢回忆起来吧!   、

  明天要上班,明天就给他答案吧!(来得及!!或许!!我慢慢想吗?怎么办?我愈想愈乱,愈乱愈不知从何想起,四个月仿佛太短,四年,长得我不知该从那回忆起,路华的转变又是从何时开始?

  陡然闪,找灵光一闪,我怎么忘了“旁观者清”这句话呢:

  我去敲二哥房门,他说“进来”,我推门进去。他正在收拾衣物。

  “哦,爱丽丝。”他没有停下来的意思。

  “哥,要不要我帮份?”

  “不必了,一点小事我自己会做。”

  “哥,你真的要住在公司宿舍?”

  “没办法,通勤太累了。”

  信良哥退役回来的第二个月,便去应征食协公司物化验部门,地点在南没县的埔里,颇有名气的。

  我坐在他床上,看他把需要的衣物放人大旅行装,拉好拉链,搁在墙边,然后好整以暇的看着我,说道:

  “这么舍不得哥哥啊?”

  “不是啦,”我扯着他的被子。“哥,我想问你一件事。”

  “好啊,我给你问。”他很快活的说。

  “如果……有一位女孩子跟你说她喜欢你,你怎么处理?”

  “这算什么问题?”信良哥大笑。“我会高兴死了,然后跟她交往看看,反正目前我也没有固定的女朋友。”

  “可是你对她并没有那种感觉呢?”

  “不试一试怎么知道?”

  “哦。”我还是没有得到启示。

  二哥拉把椅子靠近我,审视的打量我。

  “你今天怎么问我这个?”

  “没有啊!”我随便说的。

  “才怪。是不是那个男生冒昧的跟你说他喜欢你?”

  我望着他,震惊。   .

  “我猜中了?”他直率的说,“愿不愿意告诉我,也许我可以给你一点意见。”

  好诱人的提议。我开口正要说出来时,猛想起路华曾经很在意的一件事。

  “不行啦,他以前说过我有,恋兄情绪,我否认了,现在他要是知道我自己拿不定主意,反来求助你,一定又要生气了。”

  二哥若有所恩的点了点头,一下、二下、三下,停。

  “你怕他生气?”

  “有一点,他脾气不太好。”   !

  “那表示你在乎他罗,要不然何必担心他脾气不好。”

  我在乎他吗?我要想一想。

  二哥问:“他会乱发脾气吗?”

  “不会。但不是不会发脾气的人。”

  “大你多少?”

  “八、九岁,所以我才吓一跳。”   .

  “相差不到十岁,不算什么嘛。记不记得小时候玩新郎新娘游戏,你每次都说要嫁给大哥,因为他比较大。大哥大你几岁?八岁吧!”

  我笑了起来。

  “二哥,你还记得啊?”

  “当然,因为我当伴郎当得好烦哦!”

  他这么一起哄,奇怪地,我渐渐轻松起来。

  “因为我觉得你不像新郎嘛。”我勾起有趣的回忆。“那时候我念小学,头发很长,姨妈常常忙着早餐,都由你替我绑头发,当然没想到要嫁给你啊。”

  “哦,你当我是妈妈的化身。”他哈哈大笑。

  笑声中,我在他脸上亲一下。

  “谢谢二哥,我现在好多了,自己会拿定主意。”

  当我走出门口入他突然说了一句:

  “爱丽丝,条件好的男人其实比估计中的少。”

  “你不用担心我,说不定我会比你早结婚哦,你们三兄弟该加油加油了吧!”我朝他扮个鬼脸,跑下楼去。有个人可商量事情真好。

  安安稳稳睡了个美容觉,第二天是微带寒意的星期三,忙了一上午,中午时问,花点工夫略施脂粉(平常大都只抹些防晒霜,涂点口红),换上浅紫衬衫,深紫色百花宽裙,配咖啡色饰金腰带,自觉娇俏又不失端庄。

  天气渐冷,带了外套御寒,拿了皮包下楼,姨妈在看重播的连续剧,正目不暇给,我匆匆道声“拜拜”便走出家门。

  到达公司时,已逾一点半,路华瞧见我来便站了起来,用一种奇怪的口吻说:

  “我以为你不来了。”

  我想说“‘那你是不是又要打电话跟我吼:爱丽丝,你又在搞哈飞机?‘”但这不是开玩笑的时候,我默默走向自己座位,放好衣物,慢慢的,我走到他面前。

  “金钥匙、”我伸出手掌。

  “什么?”

  “今天不是礼拜三吗?”

  他笑了,眼睛也在笑,好像天上的星星,闪烁出一种光芒——看见他也有这一面,我更安心了。

  “这就是你的答案?”

  “是。”我点一下头,选是不自然的红了脸。

  他把钥匙递到我手上时还乘机将我拉过去,在我额眉之间印上他的记号。或许他是一时冲动,我却吓了一跳,原来他不是个木头人啊,我心湖泛起甜蜜的涟漪。

  “谢谢。”他低低的说。

  “你的动作真快。”我挣脱他,措起钥匙,脸红红的走出去。还好,没有别的人看见。

  事情的进展极为顺利,只要两个人(一男一女)有心维持一段恋情,热情能使两块冰渐渐溶为一条爱的小溪。

  哲学家爱问:爱情这玩意儿我懂,但永恒是什么?

  有一次周日约会,我便拿出来问他,他说:

  “爱情的永恒是互相容忍、体谅和了解,自古以来的美好婚姻莫不如此。”他替哲学家解答了对爱的困惑。

  “我很担心一件事。你是不是工作狂啊?”

  “你那来的怪念头?”

  “因为我突然想起程春野设计图失窃那晚,你晚上刚赶回台中,立刻就问明我的存在,打电话给我不是吗?”

  他最近很爱玩我的手指,说话时也不放手。

  “小姐,那是为了你啊。星座同我说他认出了你,我想由简小姐身上牵出有关你的事,比较容易引你上门,”他笑了笑。“当时我第一个念头就是:好啊,这一次你可跑不掉了吧!”

  我抽回手,他立刻又枪过去。

  “好啊你,知不知道差点吓得我魂飞魄散?”

  “你胆子这么小,天生不是做坏事的料。”他还取笑我。我却只有赞同的分。

  “我还是不明白,樊小姐为什么要用这种方法退婚?”

  他放弃研究我的手指。我们沿着公园划船的湖缘漫步,年开己近,今天是较暖和的日子,紧接着来的便是大哥与王掌珍的婚期。

  一阵沉默,路华终于回答我:   .

  “樊明珠大概想做名人的妻子吧,若由她开口退婚,朱家也不会要她,但退婚的因素在我的话,情况又不同了。这是我的猜测。在调查俞震亚的风流史时,我发现樊明珠在跟我订婚期间便和他有所交往。”

  “她真是奇怪。”我不懂,一个风流鬼有何可取的?

  “她有她的梦想,我只能这么解释,因为我不想再和她有所瓜葛,自然不会去问她。在退婚的那个月里,我便把她的东西全部销毁,退回来的首饰也变卖掉,总而言之,她在我心中已经消失了。”

  我握紧他的手。

  “她来征信社的那天,你故意支开我吧?”

  “我怕你尴尬。怎么样,我很不错吧!”

  我甜蜜一笑,指着脸颊:

  “你真好,让你亲一个。”

  他照办,有过之而无不及。

  第九章

  姨妈的心愿达成,她的长子终于将在今日完成人生大事。以后她再也不必跟人解释她的儿子为什么还不结婚。

  喜宴设在一位姑表亲戚所开的大餐厅,取名“御缮馆”。关于这点,王掌珍表示了一点意见,她认为“全国”较好。但姨丈说“我们这边的亲戚都知道御膳馆的菜精致好吃,你们女方亲人就在全国请好了。”

  另外,住的问题也是争论的焦点。姨丈、姨妈当然希望长子守住这个家,可是新嫂子似乎不愿意。不过她没亲口说,只是由大哥表达“维持现状”的意思。

  不管怎样,婚还是结了,姨丈、姨妈还是欢欢喜喜的准备了这一切。信实正好放寒假,回来当伴郎;信良表哥除了作伴郎外,顺便把他新交的女朋友方小姐带回来炫耀一下,听说是同一公司会计部门之花。

  我的男朋友自然在座,西装革履,真有男性魅力。他来得早,看见我穿着他帮忙挑选的淡紫色冬季洋装,说一句:“也只有你穿起紫色衣服特别好看。”从西装口袋里拿出一只蓝色绒盒,打开来,是一条式样简单大方的紫水晶项链,短短的,中间有一颗较大的坠子,呈心形。

  “我母亲留下来的。你戴戴看。”

  是他母亲的遗物,那一定是真品。

  “不要、那么贵的,万一弄丢了怎么办?”

  “不会的。扣子很牢。”他霸道的为我戴上,在我耳后吹气、“帮你选这袭洋装时,我就想到这条项链。”

  “好吧,就借我漂亮一天。”

  “送你。放在银行保险箱也没用。”

  “不要,保管起来好麻烦。”

  我不是贪心的人,也不敢在没有婚约前接受贵重的礼物。

  “爱丽丝,你真奇怪。”

  “我说真的一我没有理由要这么贵重的首饰。”

  他没有再坚持,后来凡凡和程春野一身引人侧目的打扮出现,我便忘了这回事,上前招呼,笑问她穿的是什么啊?她开口便数落我“老土,不多看看杂志”。我那里老土了,实在是他们打扮得太鲜艳,又是什么毛又是什么皮。

  我注意到路华和程春野只是点头之交,显然不愿和房客套交情,或者该说道不同不相为谋也?的确叫我唯一看出他俩相同之处,只是“男人”这一点。

  婚礼进行得很顺利,新嫂子很漂亮,一连换了四套礼服,有宫廷式的、流线型的、晚澧服、旗袍。

  一天下来,新人累了,家属也迸发“狂喜后疲倦症”。大哥、大嫂到订好的饭店休息一晚,明起四天将南下度蜜月。一这又是一个问题,大嫂的心愿是出国度蜜月,可是大哥说要存钱买房子!既然她不愿跟公婆住在一起的话。(路华说信介哥结婚后对妻子的要求会严格一点,大嫂不太可能再像婚前一样不做家事、常常晚归。)

  既然没有住一起,新婚夫妇之间如何沟通,或因此吵嘴,我们难以深究,睁只眼闭只眼,随他们去吧,总有一天他们会找到两人之间的平衡点。——我曾听姨丈、姨妈私下在讨论大哥会不会有幸福的婚姻。

  不管如何,我总是有了一位大嫂,彼此没有深厚的感情,也能维持普通的礼貌。亲戚之间大都如此,不是吗?

  以后,大哥不会再模我的头,疼宠的唤我“小妹妹”,他要以他的新家庭为重了。——我有了这样的感触。

  从餐厅回家的车程中,我向路华阐述我的心情。

  “还离不开哥哥吗?”

  “不是,只是突然觉得好寂寞。”

  “这是难免的,很快就会过去,哥哥还是哥哥,其实并没有改变什么。突然多了一位新嫂子,你难以接受吧?”

  “我试过了,我和她之间培养感情很困难。”

  “既不住在一起,你也不用伤脑筋了。”他不愿再讨论别人。“下个礼拜就过年了,我们想想到那玩好。”

  我提起精神。“就找附近的好了,免得塞车太辛苦。我提议一个,去新天地滑草、划船。”

  “听起来挺不错的。”

  “那里有好大一片草地,可以放风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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