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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小无嫌猜  第10页    作者:席绢

  “啧!有说等于没说。”季曼曼嗤声道。

  “逢朗?”还是指望由正常人来说明比较简单明了易懂,不致于听完后还得吐出三桶血抗议。

  白逢朗正要说明,但已收功完毕的殷佑已发出凄厉的哀嚎,哇哇大叫不已--“怎么会这样?臭父王!怎么可以这样对我?可恶!可恶!不去冥界救你了!?哇--呀!”

  话说很久很久以前,在很远很远的地方(也就是狼界),有一个金狼王子,名叫殷祈。在取得全族的支持后,决定统合狼界各族;资源共享,福祸共担,制定统一的律法,不再姑息任何一族去包庇犯罪,也不再容许恃强凌弱的事件不断上演,搞得狼界无一日安宁,仇恨绵延了世世代代。

  身为一个天才型的修行者,他不到一千年的时间便已是全狼界法术最顶尖的人,更可怕的是他独创了许多前所未见的咒术,要不是殷祈生性淡泊,又以玩乐为重,若兴起君临天下之野心,也不是达不到的事。

  殷祈的观念是这样的:连他这么个旷世奇才,无与伦比、谁与争锋的人都没想当狼界至尊了,其他那些三脚猫,既无德又无能更无智的家伙若敢去妄想,岂不是存心侮辱他?

  所以他只好一一收服了来,强迫那些自以为强国的部族签下联邦同意书,并以王血为誓。相较于两、三个强族的不乐意,弱小的部族可说是欢天喜地了。

  狼族五百年的盛世,可说是殷祈强力运作出来的。

  于是,当他心爱的妻子有了身孕,并吐得死去活来时,他便已推算出来自己将得付出什么代价--恐怕将会从他的儿子开始,下一代的金狼族子民都必须承受逆天而行的后果--度得过,生存;度不过,灭族。

  夫妻俩商量后,决定让自己的孩子去担起全族的劫难。而殷祈更以毕生之力去加强这胎中孩儿的承受力,反正他逆天而行的事件已太多了,不差这一件。

  殷佑能够活着出生,可以说是命大,因为在殷祈施法护他的同时,全金狼族的祈咒师也将全族的运势危厄导向王后的腹内,由小金狼一点一滴的承担。这过程里,死胎的机会是百分之九十。

  所以殷佑退化回数万年前的狼胎模样出生,可以说在胎儿时期便已打了一场艰苦的仗。

  当祈咒师将厄运送绘胎儿承受时,便无法反向的施予祝福,或助他蜕身。然后,殷佑这身护体的皮毛,同时又成了限制他习法的障碍。

  如果殷佑没能在出生的五十年内完成蜕身,那么当他修行的层级愈高,身体便愈负荷不了,最后仍是得暴毙而亡。而不修行,则只有十年的寿命......

  所以当狼王夫妇苦思着解决办法时,也就放任独生爱子成日顽皮捣蛋,没强迫他天天学习。最后还是顽皮的殷佑因为误闯了人界,开散了与人类的缘分,才让殷祈觅得一线生机。

  殷佑在人界所遇到的那一对人界情侣身上具有祈咒师的潜质,很少很少,但对殷祈而言却够了;特地将狼王令交付,就是为了藉此导引出他们的特质,相信长期蕴化下去,他们的下一代将能拥有辅助殷佑蜕身的能力,同时令牌也能保护他们不被邪异所扰。

  好啦!儿子的小命确定已能保住了之后,殷祈又开始忧国忧民起来了。

  他跟长老们关在会议室三天三夜,虽然是四十九票对一票,但他很没有民主素养地宣布:“儿子是我的,你们反对无效。”就这样,他独裁的下了一道决定!将全金狼族族民们的一灵一魂寄生在小王子身上,以皮毛掩护,封印咒令下在殷佑的眉心印堂。

  这种做法是为了以防万一。倘若金狼族注定了要灭族,那殷祈偏要藏起族人的一灵一魂,随着殷佑共存亡。

  在狼界,每一个死亡的人皆必须魂魄完整才会被冥界接引走,若是不完整的灵魂,就会停伫在原地,脱不出肉体,即使是死亡,也像沉睡一般。

  倒楣的殷佑不仅是个退化过的胎儿(请想像现代人生出北京猿人的模样),后来还因他的金毛有遮蔽作用,再加上他在人界受过伤,方便藏住封印,全族人的小命就放在他身上了。若有个万一,殷佑便是数万生命的刽子手......

  逆天之举可说是罄竹难书,也难怪冥王坚持要请他到冥界作客。

  但对殷祈而言,“规矩”这东西太没道理。所谓的“天规”,是用来挑战以求进步的。如果他能用方法使周遭人过得更好,那他会做;如果有法子可以守护他的族人,逆天又何妨?

  没被揭发是好运,就算被揭发了,至少努力过就好。

  一如他知道自己的孩子将要受苦,但他会努力让儿子得到生存的机会。而他也争赢了,不是吗?

  即使因为身上带有守护族人的封印,让殷佑原本只要睡一百年,却成了睡五百年......好命苦的殷佑啊。

  莫怪他要哇哇大叫了。

  第七章

  不知何故,竟然从沉睡中忽地转醒。

  她张开渴睡的迷蒙眼眸,眨了眨,确定仍是属于睡眠的夜,阗黑是天地里唯一的色彩。

  细细的鼻息在寂静襄特别明显,而那不是她的吐呐声。她微偏了下头,看到床的另一边有着凸起物,大剌刺地分享了她的单人床。要不是她靠着墙内侧睡,怕不早被挤下去了?

  “佑佑......”不是他,还有谁!以前她与他都睡在一起的,但自从他变身为少年之后,全部的人都反对他们再同居,也就分房睡了。

  今夜他这样摸上她的床,要是被璇他们知道了,必然会让他“好看”。

  “啊......你醒了?”他已经极力轻手轻脚,不发出声音了,怎么还扰醒了她呢?因压低音量而显得沙哑的言语,添上几许懊恼。

  “怎么还没睡?”她习惯性的偎近他,让他的头颅依靠在她颈窝。当他是小狼与小孩时,他们都是这么亲近的,没有任何的绮思遐想,只是纯粹的依靠着彼此。

  “不想睡。”他咕哝着。在她手指无意的抚弄下,通体舒畅,连话也讲不清楚了。

  她喜欢抚弄他的金发,有时兴致来时还可以编出上百条的辫子,让他顶着黑人头示众一整天。

  “心情不好?”她低笑了声,在他抗议之前亲了他额头一下,消去他满腹的委屈。

  “哼......”他轻哼了声,表示余怒末消。

  “气了一天一夜,也够了吧?”“在我身上做了那么多事,却又不告诉我,真过分!我至少有权利知道。”害他还真信了别人谣传的说他人形狼形皆俱,是天赋异禀、旷古绝今的明君......结果,哼!他之所以会两体皆俱,只因他是历尽沧桑一金狼,几乎九死一生才得以存活下来的可怜小孩。

  他是不介意自己活得如此坎坷啦(只有一点点哀怨),但至少他有权利知道是吧?

  “你现在知道了呀。”

  “我希望一开始就知道!至少可以掌握自己的命运,不必被耍弄得这么惨。”反正就是很不爽啦。

  “你后悔遇见我了吗?”

  “不是啦,别扯这个--”

  “我好喜欢你是小金狼的模样呢。”

  “很可爱对不对?”他点头同意,并且傻笑......不对!很快的甩了甩头,觉得话题走偏了。“哎呀,我要抱怨的是父主的坏心啦!”

  “不管如何,事情总是走到这里了。何况若不是睡了五百年,想必你遇见的就是别个管家少女了。你是在抱怨这个吗?你想遇见很美、很古典、很优雅的古代少女,而不是我--”

  “悠悠--”他差点跪地求饶。“我没有那样想!我高兴死了遇到你,但原本只睡一百年就好,却睡了五百年,只因为身上有三万多个寄生虫--”

  “是寄生的魂魄。”她轻拍了他一下纠正道。

  “是的。他们分享了我的灵力--”

  “所以他们才能以睡眠的状态存活下来。”小器鬼!她的语气很明显的对他人格产生质疑。

  “我才不是小器鬼!毕竟我生为王子,承受族人的苦难理所当然,但不该是一无所知的。悠悠,你了不了解我到底在生气什么啊?!”

  于悠的双眼已适应了黑暗,当然也看到了殷佑的脸孔正抬在她脸蛋上方几公分处,大小眼的瞪她。

  她忍不住失笑,还伸手扯着他脸颊,作出各种怪表情来娱乐自己。

  “你们狼族都是经由修练来提升法衡层级,很多事不必别人来说,你自己就会知道了,只要功力够,这十年来你不就是一一推算出这几百年来的事了吗?昨夜你蜕身完,便由高深的法力算出了这件事的始末,可见不必别人说的嘛。而当年,你那么小,即使你父母告诉了你,你页能记住吗?就算记住了,又如何?只不过让你从此成了一个忧国忧民的苦瓜脸王子罢了。我可不爱我的佑佑长着一副阴沉、冷漠、仇恨的性情。你现在这样多好哇!顽皮、乐观、爱玩,就算生气,也鬼吼鬼叫完就没事了。”

  殷佑差点又忘了自己正在哀怨中而晕陶陶起来了。

  “嘿......不对!什么没事,我还在生气。”

  “别气了嘛。”她拍拍他的头。“我总认为一件终必须解决的任务,你可以选择以各种心态去面对它。好啦!你并不是抱怨这些责任,而是生气不被告知,有点被耍弄的感觉。你看,我们快快乐乐的生活了十年,又幸运的得到狼王令,一路走来,危险又刺激,你还受伤了呢。可是我们大伙都相处得很愉快不是吗?如果打一开始你就知道你身上的担子那么沉重,你还玩闹得起来吗?来,想像一下你脸上长出一枚苦瓜的模样。”她建议道。

  “不要,我又不喜欢吃。”

  “对啊,我们都不喜欢,所以,幸好你父王没一开始就告诉你,让我幸运的遇到我可爱的佑佑。”她搂住他肩头,柔嫩的脸蛋磨着他的......“咦?”她猛然叫了声。

  “什么?”正被揉得舒服欲困的殷佑当下被拖回迈向周公的脚步。

  “刺刺的。”怎么会这样?有暗器!她坐起身,拍开床头灯,大眼盯牢他向来白净的脸,用力搜寻。

  殷佑躺平在床上,伸手抚了下脸颊,耸耸肩。

  “喔,胡渣子。”

  “你长胡子了?”怎么会?!他还只是她的小佑佑啊。

  “悠悠,我跟着你的成长步调长大,如今你十六岁了,我当然也是呀。”有哪个少年不冒胡渣子的吗?

  “可是......我以为......”她低呼:“我以为胡鬓是老公公才有的,还有,胡渣子是流浪汉本会长的。”她的意思是!她从没意识到他!她的佑佑......是个......男人。

  男人耶!好奇怪喔......

  于悠一整个上午都心不在焉的上课、考试(竟然还可以考到七十二分)。听到了中午的放学铃声响起,她也跟着其他人机械般的收拾手袋,鱼贯的走出教室。

  基于一种不知何时养成的习惯,跟男同学擦身而过时,她会屏住呼吸,因为怕间到可怕的汗臭味。

  这样狂猛的大热天,光是来回一趟福利社就足以汗流浃背;而那些汗液湿透了衣服,再由着燠闷阳光蒸发的过程,会发出一种很可怕的味道,所以她一向支持男女分班的校规。

  可惜暑期辅导似乎成了来电五十大联谊,硬是拆散原班人马,来个男女合班。

  不知道学校在想什么?害她老是憋气憋得好辛苦。

  人家佑佑身上就不会有这种臭味!哎......怎么又想到他了。想了一整夜还不够吗?

  很难分得清心中是什么滋味。好像直到昨夜,她才认知到她与他之间,除了是好朋友、好玩伴、亲密不可分的人之外,她与他,还是女人与男人。

  好讨厌喔,怎么会这样!“哈罗!管同学。”一只肌肉纠结、黝黑得发光的手臂抵在墙壁上,也堵住了她的去路。

  她抬起黑白分明的大眼,看了下周遭。这里是校门口,而如果她再不过去排队,恐怕挤不上十二点十分那一辆公车了,这人挡着她干什么?好臭耶!这位运动猛男不很高,但很壮硕,短袖子卷到肩膀上,露出胳肢窝那丛生长过盛的杂毛,并隐隐散发出异味(有人说是麝香,有人唤作狐臭);运动T恤湿得可以拧出一桶水,及膝短裤下是两根黑毛萝卜杵着。

  他是谁啊?

  “我是康乐股长王康乐。同班半个月了,我想你还不认得我吧?”这位王康乐自我介绍道。秉持着时下年轻人看对眼就上前“把”的性情来说,他的速度确实很快。

  “有事吗?”啊......公车来了。

  “是这样的,我长话短说好了。事实上昨天我们几个干部(叽哩呱啦、叽哩呱啦......),基本上我个人深深地认为白河的莲花绝对比桃园的荷花有看头,当然也比檀物园壮观啦,哈哈哈......所以我们讨论去礁溪温泉,可不是想吃女孩子豆腐哦,可是倒不介意女孩子买豆腐去吃就是了。很好笑,对不对?哈哈......”

  “你的结论是什么?”唉......公车走了。下一班要等三十分钟才来。

  “咳!是这样的,你同意这礼拜天跟大家一齐去联谊吗?”觉得两人已然由很陌生混到很熟悉的男子立即提出邀请,并道:“不必担心安全问题,一切有我罩你。”

  “谢谢你的邀请,我不想去。”

  “你这样不合群是不行的喔,管同学,我觉得你太安静了,平常也不跟男同学聊天,太自闭了啦。这样你就交不到男朋友了,以后可能会变成老处女、单身公害、变态......呵呵呵......”自以为幽默的家伙笑得像枚呆瓜。

  他才变态呢。

  为什么这些同年纪的男孩都言语乏味得像大脑专事生产豆腐渣似的,却又自以为聪明伶俐酷且炫?也许这样的比较并不公平,但她的佑佑真的好他们太多了,即使佑佑有时也很无聊,不过他的可爱抵得过一切缺点。

  “如果你说完了,请容许我过马路等公车。”

  “啊?喔,我有机车可以载你。”

  “你有驾照吗?”她凝眉。

  “哎呀,你别逊了,那不重要吧!”他夸张的拍了拍头,一副要昏倒的样子。

  不理他了,这人怪怪的。她绕过他,走自个儿的康庄大道。

  “管于悠!我、爱、你--”

  平地一声雷,响彻云霄,轰动校门方圆十公尺内!噢......老、天、爷......

  她无力而恼怒的转身面对一张沾沾自喜的蠢脸。她知道时下哈日风很盛,但这里是校门口又不是顶搂阳台,他在演那一出戏呀?想出名也不必拿她开刀嘛,大笨蛋!“跟我约会吧!”他踱步过来,满意全世界霎时集中过来的眼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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