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生一心向善就是为了服侍我。”他好脾气的笑笑,“我没有需要服侍的人。我是至高无上的唯一。”他一弹指,“小虫的声音太吵了。”
一直激励他们的战歌突然停止,远在亚里斯的使君被震得弦断吐血。
“春神的使徒吗?”上神静静的交叉手指,“真是太吵了,太吵了。”
一种深沉的恐惧笼罩着他们,有种晕眩的疲劳,像是往里掏空一样,几乎想弯膝下跪。
“这种把戏我看了不少年了吧?”重华的声音打破恐惧的魔法,“上神,把极翠还我。”
“重华,你越来越美了…”上神的眼睛出现饥渴和爱慕,“不管是兽神的真身,还是夜神的人身。你是浑然天成,没有一丝瑕疵的…”他的声音宛如丝绒般魅惑,“夜神,你悔改了吗?”
“我没有什么好悔改的。”重华狞笑,“如果是要躺在你的床上才叫做悔改,我永远没有可以悔改的地方。”
“我是至高无上的存在。”上神的声音变得森冷,“没有任何众生可以违逆我。”
“上神是女的吗?”狐鬼惊骇的问。
“你眼睛怎么长的?”恩利斯嘴巴也张得老大,“我是听说过神族恋爱不分男女…”
“你就为了这个愚蠢的原因禁锢我千年濒死。”重华伸出剑,“我宰了你这个虚伪的神!”
“你有胜算吗?”上神只用眼神就逼住他的攻势,“你没听过神之怒就是天之怒吗?!”
“但是到了这个节骨眼也没办法了呀。”狐鬼冲上前。
“对呀,没办法了。”恩利斯开始唱咒歌试着突破上神的结界。
人间的百姓不知道发生什么事情了,只知道大地震动,众兽悲鸣乱窜,天空一片通红,像是失火了。家家户户惊叫闭门,所有的人都在祈祷。所有的法术突然都失效了,不管呼唤什么神祇都没有出现。
魔族怪物反而收敛影迹,蹲在巢穴里发抖。万年战争的伤痕还深深留在众生的深沉记忆里。
使君忍住全身的疼痛和肌肤撕裂的出血,正在修复竖琴。
伐神,是这样大的罪吗?只剩下一口气的狐鬼,发现血尽继之以鲜碧的精气。
为什么这样邪恶的神…触手的玉柱冰凉,他看到自己的族人。应该是活生生的被作成标本吧?没有因为死亡而沙尘化,就这样灵魄腐朽在玉柱里。
为什么这样的神…会是众人信仰爱戴的至高之神?
重华满身是血,是唯一站得起来的人。“把极翠还我。”
“怎么翻来覆去,就是这句话?”上神终于发怒了,“这种人魂…这种卑贱的人魂…为什么可以得到我要不到的东西?!你为什么不能心甘情愿的臣服于我?宛如众生一般?!”
“因为众生不知道你的真面目,我早就知道了。”重华举起剑,“把她还我。”
战歌又起,他全身像是充满了精力一样,所有的疼痛都远去,他凶猛的攻击,战斗到现在没有受过伤的从容上神,居然让他划过脖子。
摸着浅浅的血痕,上神的震怒到了极点。
“你为了这种卑贱的东西,居然伤害我?伤害你至高无上的主宰?”
他捏碎水晶瓶,魂魄哀叫着也化成碎片。“我才是唯一你该信奉爱戴的真神!不是一个卑贱的人类!我要她不再有不灭的灵魂!”
我的极翠…就在他面前碎成千万个碎片,闪闪的像是银河,每一点都像她的眼泪。
极翠。
后来发生什么事了?他完全想不起来。只知道自己似乎狂乱的破坏了些什么,见到什么破坏什么。不管是有生命还是没有生命的,他只有破坏而已。
如果可以,他希望可以破坏自己。
这场破坏,延续了十天。上神之城全毁,受了重伤的上神被赶来的军团救走,悄悄的隐匿。
果然是天界最强的神祇。狐鬼远远的看着还在发狂的夜神,默默的雨,又开始下了。
天界也会下雨呀?
破坏过的玉石板路,居然跟着润雨,长出小小的苗。原来天界跟人界也没什么两样,一样有美丽的小花。
他抱着膝盖哭了起来。只是美丽的小花…极翠永远看不到了。
她不灭的灵魂已经消失。
恩利斯昏迷不醒了好几天,狐鬼小心的看护着他。神族孑余看到他们俩,比看到瘟神还害怕,逃得无影无踪。
神族,原来也没什么了不起的。
呻吟一声,恩利斯痛苦的张开眼睛,“…好痛喔…”狐鬼扶着他,“要不要喝水?”
他啜饮了两口翡翠叶盛的水,“…我觉得,人间的水比较好喝…”
一说到人间,狐鬼又泪盈于眶。
“你会哭会笑了欸。刚认识你的时候,我觉得你好象是假人似的。”
他酸痛的坐正,“是极翠的关系吧?我们这趟旅行,没有到目的地。
却改变了我们大家…”摊开自己的掌心,一块碎片柔和的发亮。
“这是极翠灵魂的碎片。”
“只是碎片…”狐鬼激动起来,“我要杀光所有的神族!可恶!”
“杀光有什么用呢?极翠也不会回来。”恩利斯望着碎片,“大母神啊…请给予我们恩典…”
“什么神都一样,都是残酷的!不要呼唤她了…她没有救我们…”狐鬼抱着他大哭。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呼唤她也没有响应。”恩利斯望着远远的沙尘和破坏,重华还在发狂。“再这么下去,天界要毁了。”
“这种腐烂的地方,毁了也好。”
“但是,会对人间有不好的影响吧?再说,也有尽心尽力执行神职的神祇呀。像是春神…”他思索了一下,“我相信大母神说的,人类有不灭的灵魂。”
回来吧…极翠…你不回来,我们都在哭啊。你最爱的重华,已经发狂了,变成恐怖的凶神,正要毁了这个天界。然后没有东西可以破坏了,他会不会把人间也搞得天翻地覆哪?
你回来吧。你可以的…你回来吧。
碎片柔和的光更强了,像是被光吸引着,碎片渐渐的围绕着光,越聚越多,像是笼罩在金色的风里头。
像是无形的拥抱,反抱尽是虚空,心里却被盈满着。
金色的风刮向恢复真身的重华,环绕着,眷恋着。
要等我。不管多少世的努力,我一定会找回所有的灵魂碎片。你要等我转生。我只是需要时间…
所以。不要哭了。重华,请你不要哭了。我和你约定,一定会回来完成旅程。我们的旅行…还没有结束。
“极翠。”他流下血泪,“我等你。你一定要回到我身边。”他停止破坏,“你还没看过我化成人身的样子吧?”他恢复成人形,“你还喜欢吗?”
我喜欢。我好喜欢。我喜欢重华的一切…我最喜欢重华了。
金色的风吹过,破坏过的废墟,因为春神的法器缘故,纷纷的开放了自然的花朵。
***
神族自此关闭天穴,除非到人间执行神职,也不在人间无端出现。受此战争重创的天界,默默的韬光隐晦,等待恢复的那天。
神族暂时退出人界的舞台,属于人界的短暂和平,终于到来。
没有神族的干预和驱策,大地沙漠化的干涸,反而得到缓解。水源丰沛了,粮食变多了,人类就不再往山林开垦,跟魔族的冲突,也因为相互尊重而变少。
高高在上的神族信仰松绑,魔族也有人悄悄的信仰。魔族若尊重人类的法律,也可以进入人类的社会里生活。
魔族得到在人间活跃的机会。精灵恩利斯记下这一切,于胜历(万年战争神族胜利那天为元年)二○○二年六月十六日。
后记
第一次见到他,苹苹是没有记忆的。
她只记得他有双很美的眼睛,帮她捡起玩得脏兮兮的小球。之后的事情,都是爸妈告诉她的。
他一直望着苹苹微笑,问她的妈妈,可不可以把苹苹让给他。苹苹妈打量了他半天,总觉得他漂亮的太过分,“喂,先生,你是魔族吧?
我们家是没啥钱,也还没穷到要卖小孩。你想拿我们家苹苹干嘛?我告诉你喔,我们家是有狐王神庇佑的,小心我拿狐王神赐的水泼你喔。”
这时距离“灭神”已经两百多年了,世代居住在云梦大泽的冯家和其它村民一样,都信奉狐王神。自从灭神以后,魔族出现的机率就变多了。有些魔族还在人类的聚落开店买卖,大家相处得还可以。只要不为非作歹,通常都相安无事。
在云梦这里,大家都把魔族人看得跟外国人一样,没什么害怕的。这是因为法力无边的狐王神庇佑的缘故。
但是苹苹妈还是不太放心。
那个魔族却没有生气,反而笑得很温柔,“你很爱你的女儿?”
“这不是废话吗?”苹苹妈保护的抱着苹苹。
“那,她的父亲也爱她吗?”本来不想搭理的的苹苹爸正在磨镰刀,听了这话冲出来,“喂!你到底要干嘛?我怎么会不疼自己的女儿?
滚远点!这里是狐王的地方,魔族可不要乱来喔!”
他却笑得这样喜悦,这样美丽,“谢谢你们,谢谢。”他转身,“我十年后再来看她。”
原本以为只是爸妈吓唬她不可以跟陌生人说话的故事,没想到十五岁的时候,苹苹真的又见到那个魔族。
第一眼就知道他是谁。满身的风尘仆仆,却丝毫不掩迥异于人的俊逸和出尘。“你现在叫苹苹吧?”向她伸出手,“你愿意跟我走吗?”
哪有第一次见面就这样的?!这家伙一定不安好心眼!
“谢了!”苹苹气呼呼的叉腰,“我都快嫁人了,为什么要跟你走?
!你不要以为长得好看点就有什么了不起的。我可不是以貌取人的女人喔!”
他却没有生气,温柔着,“那,你现在幸福吗?”
什么问题嘛,“我每天忙死了,怎么有那些时间想幸不幸福?!”看他渴求答案的眼神,她搔搔头,“哎呀,没有遇到什么不幸的事情,应该算幸福吧。”她不知不觉跟他聊起青梅竹马,秋天就要结婚的男朋友,村里的收成,春天的祭典,以及牧羊时望着云梦大泽的舒畅心情。
“你啊,”她忍不住说他,“不要无所事事问人家幸不幸福嘛!就算是魔族,也该找点事情做啊,这样才知道努力滴下汗水的幸福啊!”
“我知道了。”他拉过苹苹的手,倒了些黄金粉末给她,“这是幸福的粉末,希望你终生都这么幸福。”
什么感觉也没有啊?这魔族真爱骗人。
她在生活的忙碌和婚礼的兴奋里,渐渐忘了这一天的邂逅。
但是二十五岁的时候,他又来了。“你现在幸福吗?”他还是满脸温柔的笑。
“你没看我巴不得长出三只手?!”她刚生了第三个孩子,手忙脚乱的煮饭,“你有空问这种蠢问题,不如去帮我汲水和砍柴吧!巴克忙着种田,没人有空帮我啊!天啊~汤满出来啦~”
看着她红扑扑的脸蛋,那魔族只是笑了笑,默默帮她砍柴汲水,安抚两个大的小孩,喂他们吃饭,擦脸,哄他们午睡。
“得救了。”她把喂过奶的孩子放进摇篮,瘫软在摇椅上,那个神秘的魔族递了一杯水给她。
“好啦好啦,不要这样看着我。”我又不是什么天仙美女,又生了三个孩子,青春都耗完了,魔族的嗜好真是奇怪。“我很幸福,可以吧?巴克很勤奋工作,孩子也还算乖,我们粮仓里…”忍不住跟他聊起琐事,看着他美得惊人的眼睛,不知道为什么看起来这么寂寞和温柔。
“你要努力呀,好好寻找你的幸福吧。魔族也会有幸福的。”放柔了声音,苹苹拍拍他的肩膀。
他渴慕又感激的一笑,“还是给你幸福的粉末吧。”她苦笑着接了那些一下子就不见的金粉。
三十五岁时,她笑着告诉他,最大的孩子已经结婚了。四十五岁的时候,她把孙子抱给他看。五十五岁的时候在他怀里哭,因为巴克过世了。
这个奇怪的魔族,一直固执的信守某种奇异的约定,每十年就会来。
她总是期待他的到来。一种…说不出来的熟悉。
六十五岁的时候,她连曾孙都有了。过了六十岁,她开始多病,这几年收成不太好,多她一个病人,对家族都是负担。家人虽然都温柔的孝顺她,她却在心里小小声的说,对不起。
对不起。让我再捱一些时候…我想再看看那个魔族。我想亲口跟他道别。对不起,对不起…
到那一天,魔族来的时候,她微微一笑。“啊,你真的来了。你不用问了,我这一生,真的很幸福。”
他美丽的面容一点都没有改变,还是那样温柔疼爱的笑着。
“总是你问我,现在轮到我问你了。”老妇人干枯的手轻轻摸他的脸,“你叫什么名字?”
他像是得到什么宝物一样,握紧她的手,“我叫重华。”
“重华?这名字好熟喔…”她昏晦的眼睛眨了眨,“你为什么总是会来?”
“因为你在这里。”
她不解的皱眉,“我已经老了…我跟魔族不同,很快就老了。”
“你的灵魂还是一样的美丽。愿意跟我走吗?”重华对她伸手,“愿意吗?”
“你要一个老太婆跟你走?!”苹苹笑起来,声音沙哑,“你的嗜好真奇怪。”她想了想,“走吧。我跟你走。吃了我也没关系,起码家里人会多口饭吃。”
重华在镇上买了最好最舒服的房子,像服侍自己母亲一样服侍苹苹。
家人虽然讶异,不过重华解释是报恩,这些单纯的村民也没多想。
但是她几乎享受不到房子有多舒服。她只是躺在床上,重华温柔多情的握住她的手,像是望着自己爱人。她也忘记自己的年纪,痴痴的望着他。
“我还是不懂。”弥留的苹苹声音很微弱,“我到这种年纪才跟你走。我丑陋衰老得很可怕吧?为什么要这样看着我呢?”
“我在你出生前就认识你。”重华眼角含着泪,水样的温柔。
“但我完全不记得你。”她觉得有点歉疚,“你对我的好没有意义。”
“不。你的这一生…一直很幸福。父母疼爱,丈夫温和,子女孝顺。
你幸福的走完凡人的一生,对我就是最大的报酬。你不用记得我…我记得你就可以了。”他把费心找来的碎片撒在她的手心。
“…我曾经有个名字叫极翠,对不对?”她的声音已经几乎听不见了,“如果再转生,我一定要记起你的。对不起…对不起…”
“你很努力了,我知道。”他将死去的老妇抱在怀里,撕裂的疼痛和甜蜜。
这不是你的错。你的灵魂一直没有完整过。十一次了…我找到你时,你曾经怎样痛苦,我都知道。你第一次转生只活了一天,连四肢都没有。虽然这么痛苦,你还是一次次的转生又转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