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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灵丫头  第1页    作者:若零

  楔子

  繁华的古都洛阳,人才辈出、各竞风流。若论知名度,当首推洛阳四大世家的嫡传子弟“洛阳四公子”是也。他们分别是东方蔚、南宫寒、朱敬祖和韩应天。

  东方世家是历史悠久的书香门第,各代皆有人出仕做官。且家教严谨,族内子弟无不知书达礼、恪守读书人的本分。因此东方家一向得朝廷器重,与朝中大臣们的关系极好。这一代的继承人东方蔚更是了不起,十二岁时参加科举中举,十五岁在金銮殿上殿试中被皇帝御笔钦点为状元。据说其文采旷古绝今,人品可为当世楷模,长得又眉清目秀、风度翩翩,深得当今皇上和太后的喜爱,特赐他随时入宫觐见的权利,还准许他出入后宫,常常引得众位公主为了争夺他的注意力而大打出手。可惜人不能太完美,这位东方蔚公子据说自小体弱多病,须医药常备,还不时得到别院中静养。因此不能当官为朝廷效命,只是偶尔被皇上召进宫聊聊天,顺便指导一下太子的功课而已。

  南宫世家基本上是平平凡凡的百姓人家,特殊一点的是他们家中人人会武。据粗略统计,近二百年来出过八位武林盟主,十三名称得上“绝世高手”型的江湖侠客,在江湖中地位超然。南宫家的子弟出去闯江湖,从来不靠家族的力量,所作所为皆由自己负责。这一代的杰出人物南宫寒也是如此,他十六岁通过家族考核,出道以来至今为止还没有落败的记录,最著名的一战是在华山巅峰打败了邪派第二高手——天魔尊。所以尽管整日寒着一张俊脸,冻得人不敢靠近,南宫寒仍然是江湖中排名第一的英雄男儿,侠女浪女们心目中的如意郎君。

  提到朱家,很多人便会撇嘴了。它的财富举世闻名,其一毛不拔的吝啬也是众人皆知的。历代来,朱家人用精明的理财手段和市侩刻薄的作风积汇起满山满谷的财富,却仍坚持“勤俭节约”的祖训,一文钱也掰成两半用,吝啬得让世人为之绝倒。但这一代的朱敬祖是个异类!谁都知道这位朱公子最喜欢花钱,惟一会做的事就是想办法花钱(尤其是遇见漂亮的女孩子时),简直以散尽家财为己任。可想而知,被称为“散财金童”的他有多么受欢迎!笑咪咪的俊脸、一掷千金的气派、有点“短路”的智商,吸引着一大票口水直流的人跟在后头,伸出双手等着接钱。朱父几次为这个独生子气得差点爆血管,直懊恼着当年不该为了省钱只养了一个孩子,到如今赶不得又留不得。

  韩家是鼎鼎大名的医药世家,连皇宫里的御医皆出自其门下。尽管历代名医辈出,但在这一辈,韩应天的光彩绝对可以盖过前人。八岁时,韩应天随父亲拜访丞相府,一眼断出相府老夫人久治不愈的眼疾的病根,且开出的药方两个月便治好了老夫人的眼疾,名声大震。随后几年不断创造奇迹,十六岁时离家游历四方,医术也愈见高明。但他性格怪异,除了医术药草外对任何事都没有兴趣。据说他从小与一具人骨骷髅同眠,卧房里还摆有各类肌肉筋骨脾脏。他身上常年带着一股浓重的药味,相貌俊美得不像凡人,白肤红唇黑眸,美得简直像带有妖气,再加上他看人的目光似乎只把人当作一副由血肉构成的躯体,让人不寒而栗。所以,除非逼不得已,没人愿意接近他,女孩子们更是对他避之不及。

  四大世家的公子各有特色,举国上下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因他们皆是洛阳人氏,故合称为“洛阳四公子”。

  在上天的某种机缘巧合下,这些家风截然不同、个性相差十万八千里、看起来应该老死不相往来的洛阳四公子,居然成了生死之交。

  于是,也就产生了许多有趣的故事。来来来,现在我们就来看看韩应天——

  第一章

  人们都说他是没有一丝人气的,浑身不带半点属于人的热度,更不存在什么情感。虽然他所做的事是将别人的性命从阎王手中抢回来,但他本身看起来更像是一个俊美无俦的妖异!

  是的,他拥有一副无可挑剔的五官,一雕一划皆令人叹为观止,这种完美已经不应该属于人间的了。他还有一副最标准的身材,每一处线条都体现着造物主的智慧;还有最悦耳的男性嗓声,吐出来的每一个音符都会直击入人的内心,再飘荡开来,隐没于空气中。此外,他的肌肤白皙得晶莹剔透,他的眼眸漆黑如夜,他的红唇艳得欲滴血……

  最不寻常的是他的双手,这一双如白玉琢成般的手,似乎天生带有某种神秘的魔力,可以将人的血肉随意组合,可以轻易将人命从鬼门关前召回。

  总之,上看下看左看右看,他——韩应天根本不像一个凡人,更像是一个误坠凡尘的妖灵!

  假使有一天,某个人可以找出证据来证明韩应天根本不是人类,相信也没有多少人会感到惊讶的。

  然而事实上呢,至少有三人会坚信,韩应天只不过是一个普通男人,而且是一个有点无聊、有点白痴、有点幼稚、还爱扮高深的庸医!

  这三人当然非洛阳四公子的其他三人——东方蔚、南宫寒、朱敬祖莫属了。此刻他们正聚在南宫世家,为南宫寒的婚礼庆贺。

  当然,为了不吓坏众人,他们稍微改变了一下自己的容貌,这种叫“易容”的小技巧是洛阳四公子其他三人认为韩应天不是一个彻底的废物的依据。

  为何东方蔚等三人会那么鄙视韩应天呢?其实他们的理由也是很充足的:

  首先,韩应天在某种角度上的确是一个庸医!不骗你,因为他小病治不来,重病才会治。换句话说,韩大神医寻常的药理知识其实是很烂的,原因是他总是去钻研那些重症绝症或怪病。如果你患了感冒伤风这类小病,千万不要去麻烦韩应天!他会将你整个人剖开,细细察看完你的五脏六腑,才能确认你的病源。所以呢,韩大神医是不肯医治轻症的病人,总是要拖到人家性命垂危,再把人家从地狱门前拉回来,以此骗取所谓“神医”的称号。

  其次,韩应天在生活上简直是一个废物,只会饭来张口,衣来伸手,根本不会打理自己。即使是叫他收拾一下自己的书桌,也要在两三天后才能看得到结果,因为他要先研究清楚每一样东西的属性,理清它们之间相生相克的关系,再来决定它们的方位和距离……所以东方蔚他们怀疑,韩应天就是因为这样才能每天偷懒不干活,才能养得这么白白净净的。

  还有,韩应天不善言语,整天闷葫芦一样;不懂与人交往,只好与小猫小狗为伍;个性孤僻,不讨女孩子喜欢;此外还是个大路痴……

  综上所述,大家了解为何病家眼中的救命菩萨、医家眼中的偶像,韩应天韩大神医会被了解他的三位好友视为敝履了吧?

  最后还要郑重声明一句,上述观点纯属东方蔚他们三人的个人看法,所列事例也是以他们的角度去看的。不一定正确哦!至少韩应天本人就坚信是他们三人妒忌他的天赋,才这样拚命诋毁他的。

  *  *  *

  南宫寒的婚礼上。

  “天哪!南宫今天真反常。”朱敬祖喃喃自语,他简直要怀疑那个新郎倌到底是不是真身了。

  “废话少说,这谁看不出来?”东方蔚觉得这一趟没白来,“不知道新娘子到底是什么样人呢?”他好奇死了!

  “要不要到新房去探探?”韩应天认真地考虑着。

  朱敬祖兴奋地一拍他,“好兄弟真是心有灵犀,我也这么想!走吧,我知道南宫的院子在那边。”

  “这,这不太好吧?人家的隐私耶!”东方蔚还算有道德心(如果不把他首先迈出的脚算在内的话)。

  于是,非常关心好朋友的他们往后院摸去。

  半个时辰后,东方蔚忍不住一拳揍向朱敬祖,“白痴!你怎么搞的,找了半天找不到,还敢说你认识路?”

  朱敬祖低头闪过他的拳风,颇感委屈:“南宫的院子本来就很偏僻的嘛!就像他的个性一样,老是躲在旁人难以察觉的角落,我能记得大概方位就不错了!总之就在这附近,再找找看。”

  “已经找遍了!照理来说新房中应该有喜娘在唱祝贺词,会很热闹才对,怎么这里静悄悄的?”东方蔚还是觉得他找错地方了。

  朱敬祖很不爽:“喂,你那是什么眼神?怀疑我啊?我又不是路痴韩应天,怎么会连这个都记错。”虽然他只来过一次,可是凭他超强的记忆力一定不会错的。

  韩应天阴森森地一脚踢向他,“你说就说,干吗扯上我?”他的方向感是差了一点,但也不用这么经常拿来说吧。

  “不服气?我说的是事实!”

  “现在是你找不到路,还敢说我?”

  “喂!你们吵什么吵,新房到底在哪里?”

  “你何不来问我?”一道寒冷的声音插入争吵中。

  咦?正闹得下可开交的三人转头望向背后,“哈,哈,南宫兄,新婚大喜,恭喜恭喜!哈哈!”

  南宫寒抱胸冷冷看着他们,“三位找我的新房有何贵干?”这三个混蛋,特地凑来看热闹也就算了,还敢摸到他新房前来吵架。

  “也没什么重要的事啦,”朱敬祖打着哈哈,“南宫兄一定很忙,就不必特意过来招呼我们了,我们会自便的,不用劳烦你,哈哈。”南宫的脸色不好哟,跟新娘子吵架了?还是被他们打扰了不高兴?虽然非常的好奇,但现在似乎不是解惑的好时机。

  东方蔚和韩应天也萌生退意,来日方长,何必硬去招惹脾气不好的新郎倌!“既然我们的祝福已经送到了,也就不多扰扰了,我们告辞。”

  “何必那么急着走?”南宫寒挡住他们,皮笑肉不笑,“三位贵客难得上门,小弟怎能不好好招待一番?走吧,前厅开席了,三位一定要多暍几杯水酒。”

  耶?千杯不醉的南宫寒拚起酒来是很可怕的!三人苦着脸被带往宴席,一边还依依不舍地望着新房。呜,还没看到新娘子呢!

  *  *  *

  清脆的鸟鸣此时听起来像催命锥,韩应天呻吟一声,艰难地睁开眼,却被暖暖的阳光射得刺痛。半天后再次睁开眼睛,才看清了目前自己所处的环境。

  咦?这是哪里?斑驳的青砖瓦房,几样简陋的家具和自己身上所盖的一张旧毡。很明显不是韩家也不是南宫世家。

  韩应天抱着欲裂的头坐起来,努力地回想。是了,昨天被南宫押着去拚酒,拚到最后四人都带着七八分醉意了。后来他们三人相携着跌跌撞撞出了南宫世家,并且在半路上分了手,然后……他就在路边睡着了吗?

  门此时“咿呀”一声被推开,一道娇小身影走进来,“大叔,你醒了呀?”

  大叔?韩应天呆望着眼前这个清秀的小姑娘,她大概十四五岁的模样,如果他没记错的话,他好像没那么老吧?

  小姑娘把手中的食物和水放在小桌上,“大叔,你昨夜昏在我们家门前,幸好我家阿黄发现了你,不然你在外面睡上一晚定会着凉的。”

  她说着把一只八角碗端到他面前,“来,这是姜茶,喝了它吧,可以醒酒的。”

  韩应天皱眉看着那碗乌漆抹黑的东西,虽然他很口渴,但……

  “不要客气,暍呀!”小姑娘甜笑着把碗往他推了推。

  韩应天迟疑一下,终于接过,一气暍完。幸好味道不像看起来的那样恐怖,而且喝完后似乎真的舒服一点了。“谢谢你。”开口道谢时才发觉自己的嗓子哑得可以。

  “不客气,大叔,以后别喝那么多酒,很伤身的。而且‘借酒消愁愁更愁’,酒醒后也会很难受。酗酒根本解决不了问题,大叔只要振作起来就一定能够想出办法来的。”小姑娘温言劝慰他,眼中闪着真切的关心。

  “谢谢你,我知道了。”他韩应天竟然被一个小姑娘劝解。

  小姑娘羞涩地笑了:“对了,你饿了吧?我煮了粥,趁热暍。”

  韩应天接过那碗青菜粥,试探着舀了一点入口,居然十分可口,于是几大口喝干净。

  小姑娘接过粥碗,“厨房还有呢,我再给你舀一碗。”

  韩应天看着她飞快地离去,他眼花了吧,刚才他似乎在她眼中看到了满满的……同情?以前从未有人把这种目光放在他的身上呢。

  小姑娘又飞快地跑回来了,端着一个更大的碗,递给他,“来,暍吧。”看他迟疑地接过,遂以微笑鼓励他。

  韩应天只好再喝了下去,好饱!

  “还要下要?我可以再煮。”

  “不,不,我很饱了。”韩应天连忙摇头,这小姑娘好心得太过头了,“小姑娘,你叫什么名字?家里的大人呢?”

  “我叫钟灵儿,家里就我和一个弟弟,没别的人了。”她有些黯淡。

  “哦,这样呀。”不善与人交谈,韩应天只好沉默,心里觉得这小姑娘也未免太大胆了,只有两个小孩儿在家也敢收留一个大男人。

  钟灵儿见他沉默,以为他累了,“大叔你再睡一觉吧,睡醒后你的酒就全醒了。”

  韩应天也真的还在头昏,于是顺从地让她扶着躺下。然后看着她细心地帮自己盖好被子,关窗掩去有些刺眼的阳光,再收拾碗筷,轻手轻脚地走出房间。嗯,细心的小姑娘!他微微一笑,闭眼坠入梦乡。

  再睁开眼时头真的不再痛了,韩应天掀被下床,伸了个懒腰,走出房门。仰望天色,已近中午了呢。

  他回身打量自己所处的小院,简陋的两间并排着的房间,右侧是一个放杂物的棚子,左侧的矮屋上冒着炊烟,应该是厨房了。

  韩应天走近厨房,却听到里头传出对话声。

  “姊姊,我也要吃鸡蛋。”一个稚嫩的男音。

  “小敏乖,姊姊下次买给你吃。”钟灵儿的声音。

  “我不,姊姊好不容易回来一次,下次再等到什么时候?姊姊,我要吃嘛!”

  “小敏不要这样,你看那个大叔多么可怜,面黄肌瘦的,又借酒消愁,还无家可归地睡在大街上,一定是遇到了什么不幸的事情。小敏听话,这次把鸡蛋让给大叔补补身子,下次姊姊再买给你。”

  韩应天眉头紧缩,面黄肌瘦的大叔?指他吗?他什么时候沦落到跑来跟一个小男孩抢鸡蛋吃了?

  低头看看自己,韩应天恍然,原来他昨日易容去参加南宫的婚礼,扮相正好是一个落泊消瘦的中年大叔,难怪被人误会。

  正想着,钟灵儿端着餐盘走出厨房,“大叔,你醒了吗?正好吃午饭了,来,坐这里。”她引他到院中的小桌凳上坐下。“小敏,给大叔拿双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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