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你好,我们不能常常见面,但是我答应你,一有空就会来看你。”他保证道。
“真的吗?”不确定的语气。
童震皱眉。“我什么时候骗过你了?”他向来说到做到,绝不食言。
百媚印象所及,阿震哥哥确实没骗过她,十岁生日说要送她一个跟她身高一样高的泰迪熊,他真的办到了!尽管那时他轧戏忙得分身乏术,他还是请人送了生日礼物给她。
“没有,你没有骗过我,我相信你。”她怕他生气,小媳妇地回答。“你不要生我的气……”
童震摸摸她的头,语重心长地道:“媚媚,我这么做都是为了你好。”
当童震安排好百媚在纽约生活的一切后,便动身到好莱坞赶拍因为恩师韩瑞生病情而延迟的拍片进度。
每隔三到四个月,他会到纽约见百媚,看看她好不好,而每次看见她,就会发现小女孩长大得好快,一转眼就长成亭亭玉立的少女了。
因为年纪小,语言学得快,百媚没有花太多的时间在语言学习上面,也因为新学校的课程很有趣,适合原本就爱玩的她,她调适得很好,慢慢从丧父之痛中回复过来。
而童震来纽约见她时,是她最快乐的日子。
有一回童震来到纽约住处,坐在沙发上闭眼假寐,一副很累的样子,百媚一时冒出个念头──爸爸还在世时,她有时心血来潮会帮爸爸按摩舒解疲惫,说不定童震会喜欢。
于是她站到沙发后头,小手轻轻的在他肩头揉揉捏捏,童震睁开眼,给她一抹笑容,那个笑容令她满脸通红,好在他只对她笑了一下就闭上眼睛,舒服的任她处置,不然她一定会很想挖洞把自己埋起来。
百媚一直都知道自己很喜欢童震,觉得他好厉害,爸爸常常跟她说童震是不可多得的好演员,也好喜欢他在爸爸电影里的表现,那是一个小女孩对偶像的憧憬。
但是在父亲过世后,她的世界变得只因他而存在,她依赖他,期待他的出现,想讨好他,喜欢他对自己笑的样子……
十三岁那年,她知道自己喜欢上大她十岁的童震,是男女感情的那种喜欢。
而后每次见面,她便为了得到童震的疼宠而百般讨好。
他一进门,就为他拿拖鞋。
他一坐下,就为他端上一杯解渴的开水。
他一闭眼,就站在他身后为他按摩消除疲惫。
他一生气,她就低头道歉,尽管她不觉得自己有错。
他不喜欢她哭,她就学会不在他面前掉泪,尽管他对自己有多凶、多严厉,她在他面前一滴泪也不流,可回到房间后却把头埋进枕头里痛哭流涕。
而真正见识到童震的可怕,是在她十五岁那一年。
那年她上高中,总算离开寄宿学校。她早就期待多彩多姿的高中生活了,一甩掉寄宿学校的制服,进入公立高中,每天从波士顿上城区的住所上下学后,百媚完全释放自己活泼爱玩的一面。
西方女孩最美丽的时刻是十七、八岁的黄金时期,年轻貌美的脸孔和发育得玲珑有致的身材充满魅力,东方女孩在这年纪还在发育,根本敌不过人家。
可百媚不一样,喜欢户外活动的她有一身健康的小麦色肌肤,东方人的黑发加瓜子脸,以及前凸后翘的玲珑曲线,一入学就成了拉拉队的一员,姿色不输给那些金发大胸脯的典型外国美女。
童震因为一部大陆剧的拍摄工作延误,他一直到百媚上了高中半年后才有空到纽约看她。
百媚见到他自然开心不已,热情的扑向他,抱着他的颈子笑个不停。
“你来了,我好想你。”
童震被她的打扮吓了一跳,因为她身上穿着细肩带小可爱加超短热裤,而且还没穿内衣,令他无法忽视她从青涩小女孩变成诱人少女的玲珑体态。而且她打着赤脚就来开门,一点也不庄重!
因为是在家里,他也就算了,如果出了家门他可不容许她穿成这样。
但是一个小时后,他就完全笑不出来了。
百媚换好衣服,在晚上十点说要出门。
“我同学办生日派对,我要在他家过夜。”她一边戴耳环一边以英文说。
环境里都是英文少有中文,她已经习惯用英文了,所以,“她”和“他”可以清楚的分辨,童震没有被唬拢住。
“生日派对?在别人家过夜?而且还是个男生?”童震眯起眼,以中文道:“还这一身打扮?”他不赞同的眼神盯着百媚的穿着。
她的黑发扎起高高的马尾,夸张的大圆耳环垂在两侧──她什么时候去穿耳洞的?
刚才那身细肩带、超短热裤换掉了,但是跟刚才比没有好到哪里去。
挖背式亮粉色小可爱背心,搭一件低腰黑色紧身短裙,露出她平坦结实的小腹──她还打了一个肚脐环!脚上那双白色高跟鞋,配上她那一七○的身高,衬得她的腿修长迷人,脚踝还戴了秀气脚炼,怎么看都很诱人。
但因为她的小麦色肌肤,令人不觉得她露得太煽情,只觉得她很健康,适合穿这么辣──尽管现在已经入秋了!
“不好看吗?”百媚紧张地问。
她到了爱美的年纪,会担心自己打扮得不美,破坏自己在喜欢人心目中的印象。
“这么晚了还要出去,不好吧?而且还穿成这样。”童震第一不赞成她这么晚还出去,第二不赞成她穿成这样出门。
一想到那些年轻小伙子会看见她这诱人的模样,他就脸臭不爽。
“没关系啦,我同学人都很好,明天会送我去上学。”百媚笑着说。“阿震,我这样好不好看?”她希望从他的嘴里听到称赞。
当她清楚的知道自己喜欢他之后,她便不再喊他阿震哥哥,改喊他阿震,他没有反对,从此她就这样喊他。
童震一脸的不赞同。“你不怕危险?”
“会吗?”百媚失笑,觉得他杞人忧天。“我上学都这样穿啊,哪会危险?而且我觉得自己很适合这种打扮。”她对自己的身材自信满满。
闻言,童震的眼危险地眯起。“你,上学都穿这样?”
光想到她穿布料这么少的衣服上学,他就一肚子火!
“差不多。”没发现他情绪的转变,她径自说:“还有更少的,我是拉拉队队员嘛。”
“你不知道穿得越少越容易招惹歹徒觊觎?”他淡淡地道,不动声色。
“你少吓我了!我们学校那么多女生穿得比我更夸张不都没事?”百媚觉得他想太多了。
“那是因为你没遇过。”童震眼眸闪过一抹精光。“媚媚,最近我接了一个反派角色,你想不想看?”
“好啊!”她已经迟到很久了,但是为了童震的演技,她可以再迟到一下没关系。
每回童震来,都会跟她提起自己的工作,她从小在电影圈长大,自然对电影感兴趣,尤其童震的演技是那么震撼人心。
“是一部惊悚电影,我饰演一个丧心病狂,连续奸杀少女肢解尸体的变态。”童震说完就变了脸色,阴沉、诡异,眼神飘移不定,全身散发出的气息令人不安,他动作快得令百媚措手不及,才一下的时间就被他从身后抓住。
他力大无穷的勒住她的颈子,像是要勒死她,把她整个人提起来。
百媚害怕得挣扎、呼叫,“阿震,你不要吓我!”
“穿成这样,不就是要引诱我上你?”他发出变态的嘻嘻笑声,下流地说。“别动,再动我就杀了你!”他一手勒住她,一手握着小刀抵在她脖子前,完全不像跟她开玩笑的样子。“闭嘴,不准尖叫!”
他手上什么时候多了一把小刀?她吓得说不出话来。
童震拖着百媚离开客厅,她不断的挣扎呼叫他别玩了,可他面对她的挣扎和呼唤只是低咒了好几声难听的脏话,把她往地上狠狠一摔,令她摔得眼冒金星,在她来不及反应前压住她的腿,像个急色鬼趴在她颈间狂吻,从颈子、胸部吻到小腹,小刀还抵着她脖子,另一手扯掉她的挖背背心,狠狠撕碎。
百媚尖叫着护住自己胸部,会被强暴的想法闪进她脑子里,她顿时害怕得哭出来。“Don't hurt me!Please!”
他不是阿震……他是个禽兽……
“你看,你根本敌不过男人的力道。”见她害怕得哭了,自己的目的达成,童震才不再吓她,丢开小刀,脱下夹克披在她身上。“如果对方拿把小刀威胁你,你连呼救都不能。”用这么激烈的手段吓她,他一点也没有反悔的样子,以一副“就是应该这样”的表情道:“不想被侵犯,就别给人机会──以后不准穿成这样,听见没?”
“呜──呜──呜──”百媚的回答是猛点头,一直哭一直哭。
她真的被吓坏了,因为太真实!她现在全身被摔得酸疼,像被人打了一顿,脖子和胸口还有吻痕,他来真的!童震的演技令她害怕,她真的以为就要被侵犯了!
从那时候起,她就不曾再穿她喜爱的衣服,把自己包得紧紧的,就怕再惹童震生气。因为这次的教训太震撼,她好一阵子才调适过来,生怕他又用演技来吓她。
她喜欢他演的戏,也怕他过于真实的演技,她学会了察言观色,从他的细微表情就看出他的喜怒哀乐。
竭尽所能的讨他欢心,只为了成为他喜欢的那种女孩,用讨好,来弥补十岁的差距。
但是她的百般讨好,换来的却是他对她的不尊重,她的意见对他来说都不是意见,他说的话就是一切,她唯一能做的,只有接受。
第五章
十七岁生日前夕,她打了一通越洋电话给童震,向他要求生日礼物。
“来陪我,一整天你都是我的。”
童震答应她,陪她度过十七岁生日。
前一天童震就到纽约,从午夜十二点起,陪同她到处去玩。
因为她的表现令他满意,他不介意满足她这点小心愿,而且她撒娇的口吻满足了他的大男人心态,所以一切请求照准。
她完全不掩饰对他的爱和崇拜,这也令童震满意,他调教有成,让她从野丫头变成温柔可爱的小女人,乖巧没有脾气,是他想要的妻子。
所以百媚在红着脸说自己喜欢他,并主动、羞涩的吻他时,他没有动怒,他笑着说:“如果你准备好了,等你一满十八岁,我们就结婚。”
百媚兴奋难当,紧紧抱着他的脖子,又哭又笑的说好,说她愿意。
等她十八岁时,他真的信守承诺娶她,只是他们的婚礼很简陋,在一间小教堂,只有两个人在牧师的见证下,简单的公证。
百媚想象中的婚礼不是这样,她难掩失望的表情看在童震眼里,他解释,“这都是为了你好,我不希望媒体骚扰你,你是我童震的妻子,你希望平静的日子被扰乱吗?再加上你这么年轻,你认为那些记者会怎么写我们?”
她当然不希望!也不要讨厌的记者把他们写得难堪,他们是因为日久生情相爱才结婚的。
“听话,好吗?”
因为童震说服她的表情满是不耐,百媚怕他生气,没有继续吵闹。
接着,她忙着大学的申请,她想朝自己的兴趣发展,她对电影有莫名的热爱,想跟爸爸一样当个优秀的导演,但童震却对她早有安排。
“我都安排好了,纽约大适合你,就申请这所吧。”将准备好的申请文件递给傻眼的百媚,童震一脸的稀松平常,像他决定她要念的大学科系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
百媚接过申请书,定眼一看,他要她念的是文学院,而不是她打算要念的戏剧或电影。
打击……好大!
“可是我的兴趣不在这里啊!”她为自己的前途力争。就算她结婚了,她还是想往自己的兴趣发展。
“但是我希望你念文学,你有这方面的才华,只是你不知道。”童震的态度坚决。
“我不喜欢这样!我不想念文学!”她强力反弹。
“百媚,我这都是为了你好。”童震皱眉。“你不听我的话了?”
他口气一冷,百媚就软化。
“好嘛、好嘛,文学院就文学院……”怕他生气,她选择乖巧听话。
如童震所愿,她申请到了纽约大学,但念了一个月觉得没兴趣,最后她还是向哥伦比亚大学的戏剧系提出转学的申请,附上精彩的申请书,她被破例录取了!
她很想学电影、戏剧,但又怕童震生气不准她念,所以她决定瞒着他,偷偷的办理休学,成为哥伦比亚大学戏剧系的学生。
婚后的生活,他们一如之前六年的聚少离多,每一回相见的时候她总是想着要与童震独处,做尽让他开心的事情,先前,是刻意隐瞒他自己转学的事情,心惊胆跳的想着有一天他会发现,可在两年后她二十岁生日那天,收到童震越洋打来的祝贺电话和一套莎士比亚全集,她才清醒过来!
她八年来的顺从讨好,换来了什么?
都两年了,他竟然没有发现她休学又转系的事,连她的二十岁生日也只有一句生日快乐和一套她没兴趣的书!他不会想来看一看她吗?他有没有把她当成自己的老婆啊?!
对童震的不满爆发了,想到这么多年来她压抑自己,当一个大家闺秀,结果她开心吗?
她不开心,她随时随地都想着要怎么做才不会惹童震生气,听着他说他家人的趣事,却不敢问他何时把她介绍给他的家人?
如果他有把她放在心上,他为什么要把她一个人留在纽约?
她也会寂寞孤单,需要人陪伴啊!
越想越对这段婚姻不满,她毅然休学,丢光所有得体保守,童震要她穿的衣服,再买了一堆她喜欢的三点式比基尼,飞到夏威夷度了三个月的假,每天冲浪、游泳,把自己白皙的皮肤晒成了健康的古铜色,回到纽约后看着空无一人的家,她茫然了。
童震竟然没有发现她离家出走!
一相情愿四个字打进她脑子里,当晚她抱着童震的枕头痛哭失声,觉得童震会娶她,不是因为爱,只是因为责任和无可奈何。
“要不是因为他答应过爸爸会照顾我,他根本就不会娶我……”她好想知道,她之于他,究竟是怎样的存在?
于是她毅然丢下一切,飞到台湾来,一来想知道他看见她会有什么反应,一来赌一赌,他是不是很开心见到她。
结果令她失望了,从他的脸上她看不出任何欣喜之情,只有愤怒,对她不听话的愤怒!还有……他不愿公开承认她是他妻子这件事太伤她的心,所以她决定离婚,因为她不想令他为难,她看得出来,娶她,就是对他的为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