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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鬼  第1页    作者:古灵

  狸狸的心情手札

  阿苇去当兵后没多久,家里顿时安静不少。

  QQ常常在家就抱着扫把扫地,原因:因为大哥不在,好无聊,都没人跟他抢电脑,这样玩电脑就少很多乐趣了。

  妹妹最近也常常跟朋友出门往外跑,原因:因为大哥不在,没人跟她吵架,好无聊,所以只好出去跟朋友吵。

  哇咧!真是够了……这两个小鬼!

  这样平静的日子过了几天后,某天,老妈突然把一篇序扔给我,叫我修改一下,因为那篇序的作者的国文造诣真的是太……不,是超级可怕!

  好像是因为前阵子小狸一直玩拖拖乐,所以老妈决定叫阿苇代笔,气死那只死狸,哪想到她的宝贝乖儿子也太不争气了,一篇序写到老妈看完差点吐血倒地、疯狂暴走。

  原本老妈还想说自己改一改就好了,可据说她光是第一段就改了整个下午,另外还嗑了一大包头痛药,最后实在受不了了,才决定把烫手山芋扔给小狸。

  当时老妈边把序扔给我时,还边碎碎念,“厚~~早知道那个混蛋囝仔不喜欢念书,但也不用拿这篇序证明自己书念得真的不多吧!天啊……再看下去,挖A目珠A灰灰企!”

  “A灰灰企哟!?不是已经老花眼了?”

  啪!

  头上肿一个包的小狸回到房里后,就迫不及待的打开磁片想看看阿苇写的序到底有多惨烈,一看之下乖乖不得了,从第一字看到最后一个字,小狸的血像喷泉一样涌出,在倒地的前一刻,小狸心中突然顿悟:难怪人家说男生跟女生的表达方式很不一样,原来就是这样的强烈对比啊!

  像小狸跟老妈就比较喜欢把一件事情详细的叙述完,可是阿苇常常只简单用几句话交代就过去了,不然就是赘述一堆,却完全抓不到重点,而且他的形容方式还常常吓到人。

  但小狸并不是说他的文章很短,说实在的,他整篇文章写得比小狸还长,只是大概有五分之四小狸要思考再思考顺便反省自己怎么那么笨,都看不懂他到底在写什么,之后,才会在恍惚之中突然领悟他写的是什么,简直比无字天书还难懂,听起来很玄对不对?!

  像他其中有一段,“其实我也有想过是不是因为我被诅咒……不过后来我去他家告诉他说我也要当兵时,我在他房间看到几根草,那草是黄色的……”

  看到这里,小狸当场傻掉,因为他说的那个白目死党,我们家的人都认识,小狸当然也知道。

  可是阿苇的那个好友就算再怎么白目,也不像是会抽大麻的人啊!

  后来小狸才想到,阿苇可能是想写某个白目偷偷在家里打小人诅咒他,才会害他提早去报到,不过他的文笔真的是有够给他shock的!

  总之,整篇序修改到最后,小狸已经快要虚脱挂点滴了,幸好阿苇也只有写了一页多一点,不然的话小狸可能就要直接杀到军队里抓狂了。

  但是,为了满足各位的好奇心,如果想知道阿苇的序到底是有多惨不忍睹的话,有兴趣的人可以来信到老妈的信箱索取。

  信箱位址:[email protected]

  嘿嘿……保证各位看到毛骨悚然、惊吓万分喔!

  楔子

  当他看见那个浑身是血的女鬼以极快的速度飙过来时,即本能地退步躲到邮筒后──让灵体穿身而过并不是一项美好的经验,还是少经历为妙;当然更希望她不会停在他面前──即便是无害的灵体,他也不喜欢这种毛毛躁躁的家伙。

  俗话说的好,欲速则不达,呷紧弄破鼎,莽莽撞撞绝对没好事,他敢拿所有的身家财产来下赌注,她必然是因为个性太急躁才会接到死亡天使的聚会请帖!

  但很不幸的,她还是在他前面停下来了,他今天的运势果然不太好……不,她好像是被邮筒挡住了路,还顺势滴溜溜地飘到了他身边定住。

  该死的邮局,他从不曾在这里寄过信,没事干嘛摆个邮筒在这里妨碍世界运转……不对,这个女鬼会被邮筒挡下来才叫奇怪,通常灵体是不会被任何东西挡住的说。

  不过……算了,什么样的妖魔鬼怪他没见过,会被区区一个邮筒挡住的女鬼应该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了不起就是笨了点,横竖在他眼里,无论多骇人的景象都吓不死他,现在,就先来看看她有什么需要帮忙的,权当日行一善积阴德,帮完了再去买乐透,搞不好一买就中!

  女鬼扶在邮筒上喘了好一会儿,然后回过头来瞪住他。

  果然没错,他心想,她确实需要帮忙。不过他还真是纳罕,这个女鬼究竟是怎么死的?明明看上去好像并没受到什么伤害,却全身血淋淋得好似被泼了一头黑狗血呢?

  “你这人怎么搞的,看不见我需要帮忙吗?”女鬼说话了,而且是非常生气的语气。

  她干嘛对他发飙?又不是他害死她的!

  心里嘀咕,但他仍习惯性地对她露出最最温和友善的微笑──俗话说的好:好汉不吃眼前亏,虽然人怕鬼三分,鬼怕人七分,但真遇鬼的话,识相一点才是上上策,惹鬼发火可不是一件有趣的事。

  “我知道,所以你可以告诉我你有什么冤屈,或者有什么未了心愿希望我帮你达成的,祇要我办得到,我一定尽量帮你。”

  女鬼瞪大了眼。“你说什么?”不可思议的神情。

  想来她大概是头一回碰到见了她不但不害怕,又主动愿意帮助她的人,所以会如此讶异吧?

  “我是说,如果你是被人害死的,你可以告诉我是谁,我会设法把他揪出来,但我不敢保证我一定做得到。”他很有耐心地做更详细的解释。“或者是你有什么未了心愿,譬如有什么话没来得及交代之类的,请告诉我,我会帮你转达。之后,你就可以安心上天堂了。”

  “上天堂?”女鬼的眼睛瞪得更大,从一片汪洋血脸中冒出两股凶狠的火花,像极了咒怨里那个嗜好爬楼梯的女鬼,看上去非常狰狞恐怖,真让人怀疑她是不是会突然变脸把人拉进邮筒里啃个精光。“谁说我要上天堂了?”

  他皱眉。“难道你做了什么坏事必须下地狱吗?”瞧她那副凶恶的模样,确实像,而且是一拖拉库。“那也没办法,你必须赎罪,懂吗?”

  “什么天堂地狱的,你见鬼了是不是?”女鬼尖吼。

  他是见鬼了呀!

  “啊!难不成你……”他恍然。“不知道自己死了吗?”真糟糕,他最怕碰上这种有健忘症的鬼了,想要说服这种鬼她已经死了并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

  “我死……”女鬼不敢置信地尖叫,顿住,咆哮。“你才死了呢!”

  看吧!她果然不信。

  他不禁暗暗叹气,再见那女鬼依然死瞪住他不放,仿佛在威吓他如果不帮忙的话,她就要抓他进邮筒里去了,于是他立刻决定效法过去曾试过的办法,以渐进的方式诱导对方回到过去的记忆,让她自己想起来自己已经死了,这是最快,也是最“安全”的帮忙方式。

  “好吧!那我能不能先请问一下,你究竟是如何……”他上下挥着手,不自觉又退了一步,实在不知道该如何形容她那一身……狼狈。“搞成这样的?”

  “这还用问,霉星高照嘛!”女鬼忿忿道,红唇一撅半天高。“今天下午我第一堂就有课,可是昨天我又熬夜到今天早上才睡,没想到闹钟竟然吭都没有给我吭一声,一觉醒来我连脸也来不及洗就拿了书本冲下楼……”

  “啊!我知道了,”他弹了一下手指,恍然道:“你跑太快,结果跌下楼摔断颈子了?”就说吧,太急躁的报应!

  不过,摔断颈子会流这么多血吗?

  “谁摔断颈子了?”女鬼怒叫。“我的确是因为赶时间所以拚命跑下楼,可也没拚到那种不要老命的程度,但是当我一冲出公寓,也不晓得哪里的哪个死小孩把这个……”她往下看,他两眼也跟着往下掉──

  两只血淋淋的运动鞋踩在一支血淋淋的滑板上。

  “……扔在公寓大门口,害我一脚踩上去,我又不会这玩意儿,所以就开始往前滑……”

  “滑去撞墙壁脑袋开花了?”虽然不同方式,但同样是太急躁的后果。

  “你才被人打爆了头!”女鬼再吼。“麻烦你先听我说完可不可以?”他赶紧摆出投降的手势,她满意的点点头,继续。“总之,我开始沿着行人道一路往前滑,然后被经过的轿车……”

  “撞死了?”他忍不住又脱口道,心想这回应该猜对了吧?

  “你他妈的给我闭嘴,你到底要不要听我说啊?”女鬼横眉竖目地喷出酷斯拉的火焰,他连忙又摆出抱歉的姿态,女鬼哼了哼,再继续。“我是被经过的轿车喷了一身泥浆,OK?之后又撞翻装潢工的爬梯,结果……”

  “被榔头或砖头砸下来K死?”这种死法好像有点可笑,但也不是不可能。

  “我K你喔!”女鬼咆哮,并怒气腾腾地空出一手来挥舞着血淋淋的拳头,呼呼有声,另一手犹自抠紧了邮筒的投信孔。“我撞翻了装潢工的爬梯,结果被油漆工淋了一桶红油漆……”

  “红油漆?”他喃喃重复,终于觉得有点不对了。

  “……我一路尖叫着希望别人拉我一把,可是每个人都反而越跑越远,好像我是AIDS带原者似的,最后我就懒得叫了。后来我在十字路口那边……”

  “被巴士压成肉饼?”最好是,否则他就难看了。

  “信不信我把你扁成叉烧包!”

  女鬼咬牙切齿地吐出她的威吓,血淋淋的脸上一片血淋淋的狰狞愤怒,还真不是普通的可怕,咒怨女主角都要甘拜下风。

  “抱歉!抱歉!”他喃喃道歉,额头上开始出现黑线条。

  “后来我在十字路口那边看到你,只有你不像别人那样老远就一溜烟消失不见,我还以为总算碰上一个真正有风度的男人了,没想到你更白目,居然说我是鬼!”

  “呃,我……我……”她……真的不是鬼吗?

  “不过现在先不用管这个,总之……”

  女鬼再次往下看着脚底的滑板,径自用力抓住他的手臂以稳住自己的平衡──货真价实温热的手,跟他的手一样,全都是活生生人类的手,虽然她的手“血淋淋”的又湿又粘。

  “……你能不能先帮我从这玩意儿上下来?”

  原来她真的不是鬼!

  他尴尬地呆住了。

  好极了,这下子连乐透都来不及签,他所有的身家财产已经全输光了!

  第一章

  如果说庄小乔是世界上最抠的人,这话一点也不为过,因为世界上富有的人不少,但小乔绝对不是其中之一;世界上穷到极点的人更多,庄小乔百分之百可以肯定是其中之一。

  所谓时势造英雄,环境逼人穷,当天要绝你时,不抠就活不下去了。

  “装肖ㄝ,今天晚上,一千。”

  “抱歉,我今天晚上要帮阿翠代班。”

  “两千?”

  “非常对不起,我已经答应……”

  “三千?”

  “成交!”

  “喂~~”阿翠吼过来了。“那我的班呢?”

  “对不起,价高者得,”庄小乔脸不红、色不惭的把阿翠的班迎面扔回去。“麻烦你另外找人代!”说完,当作没看见阿翠又跳脚又冒火的表演猩猩求偶,她若无其事地转向另一位同学。“你的报告好了。”

  这边正在一手交钱一手交货,那边又叫过来了。

  “装肖ㄝ,星期天拍照去不去?”

  “多少?”

  “五千。”

  “露多少?”

  “三点不露,其他全露。”

  “一万,三个钟头,不准摸、不准碰,口水也不准滴到我身上来,另外,变态姿势拒绝!”

  那位色迷迷的男同学抚着下巴,两眼先盯住庄小乔那张使她不费吹灰之力便荣登系花宝座的明艳五官上片刻,再往下落在那副足以爬上世界名模排行榜的魔鬼身材上做更“审慎”的评估,又过了半晌……

  “OK!”

  庄小乔立刻翻开行程记事本登记上去,后面又有人拍住她的肩头。

  “装肖ㄝ,从蛋糕里跳出来的兔女郎干不干?”

  “多少?”

  “五千,外加一首生日快乐。”

  “没有余兴节目?”

  “没有。”

  “干了!”

  这就是庄小乔的半工半读生涯,专门替同学代班打工赚取高额代班费,或者写报告抄笔记,打扫房子客串临时保母,甚至于那些一般人不屑做的低级工作她也照单全收,只要价钱够满足她的贪婪胃口,什么杂七杂八的工作都没问题。

  若是有人问她为何不找个打工正职,她会理直气壮的告诉你──

  “那种薪水不够养我。”

  这回答很现实,但也许普通打工的薪水的确不够养活她,因为她得靠自己付房租、伙食费、杂费和学费,可也用不着饥不择食到什么工作都接的程度吧?

  “我的开销很大。”这回答更简单了。

  “那你干脆下海去捞不更快!”

  “喂喂喂!少瞧不起人好不好?本小姐还没有堕落到那种地步,我要是真去做那种事,我老爸会从坟墓里爬出来掐死我的!”

  是的,她什么钱都赚,但仍是有她的基本原则。

  “去找你姑姑要嘛!”

  “老爸一去世,她就把我爸爸遗留下来的一切全都拿走了,你以为她还会再拿出来吗?”

  “她不是有给你生活费吗?”

  “一个月两万能干嘛?”

  没错,一个月两万哪够她花的,两眼一眨就没了,姑姑家里那只宝贝贵宾狗一个月的美容费用就不只一万了。所以她必须更加努力去赚更多的钱,不能计较工作性质,祇要能赚得越多越好,越多越好……

  啧,为什么她买乐透从来不中呢?

  ☆ ☆ ☆

  这世上有完美的人吗?

  没有,这世界上绝没有人敢拍胸脯自夸完美,不过这世上倒是有很多人喜欢追求完美,言柏尧就是其中之一。

  因为追求完美,所以诸多挑剔,言柏尧正是这样一个人,明明看上去挺随和,人也满风趣的,事实上却有着世上最高档的挑剔性格,特别是与自己有关的人事物,更是吹毛求疵到了无药可救的地步,但有一件事他绝不去挑剔。

  人的外表。

  无论你有多痴胖、多丑陋、多畸形,或者多肮脏、多污秽、多邋遢,他都不会多吭上半个字,甚至一丝一毫异样眼光都不会有,仿佛人家原本就该是那样痴胖、那样丑陋、那样畸形、那样肮脏、那样污秽、那样邋遢似的。

  这点倒是很奇怪,因为他是个有洁癖的人,双手一天起码要刷洗个十几二十来次,早晚必得洗两次澡,除非旅行,否则绝不在外头撇条,也不欢迎人家到他家里去污染他的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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