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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代艳姬  第1页    作者:欧阳青

  序

  量一量,爱有多深?

  欧阳青

  明末清初,动乱的时代,苦闷的中国人。漫长的五千年岁月中,中国人总是快乐的时候少,忧苦的日子多,所以养成了中国人乐天知命、惜福惜缘的特性。

  我常在想,自己前世一定是失落在中国某一朝代的古代人,每每见到电视剧中出现古装人物就会兴奋不已,幻想自己就是剧中主角;最爱那种衣袖飘飘、我欲乘风而去的浪漫;最爱那种刀光剑影、霞光纵横的侠客义士。

  “豪气干云天,哪怕世道人心险,恩恩怨怨化飞烟,谈笑中江湖,云破天开续前缘,结庐山中共缠绵。”

  爱情不分古今,不论贵贱,不计贫富,只要因缘成熟了,任何时候都可能在你我眼前轰轰烈烈上演。谁规定刻骨铭心的爱恋只能发生在门当户对、歌舞升平的金童玉女身上呢?

  我绝对相信“一生只爱一回”!见多了时下“不在乎天长地久,只在乎曾经拥有”,只强调过程、不管结果的短暂爱情后,我更肯定了感情的纯净与彼此相属,惟有真正彼此相属的两人才是最幸福的。

  恋爱中的人究竟会为对方做到何种程度的牺牲?若只追求短暂如流星般、只摧璨在那一刹那的感情,那牺牲必然是有限的。诚如书中的男主角明骥贝勒,他能为无欢牺牲一切,功名、权势、财富、地位,甚至亲人,这才是爱至深处无怨尤啊!

  恋爱中的你,做得到吗?容我轻声地问一问,正在恋爱的你,会为心上人做到何种程度的牺牲呢?

  楔子

  清  顺治三年  扬州城

  扬州城门紧闭,城内人心惶惶。

  “鞑子兵快来啦!大家快回家去闩紧门闩,别再出来了!”城内“宾来客栈”的伙计小四,拿着锣四处敲打嚷嚷着。

  “宾来客栈”钱老板只来得及拉着他问了一句:“怎么来得那么快?不是说还远在百里之外吗?”

  “可不是吗?昨儿个夜里鞑子兵悄悄拔营,今儿早上已经移到城外二十里处了!城头上各位军爷们正严阵以待呢!我堂兄阿武说,史阁部已经有三个晚上未曾合眼睡觉了。”小四边跑边回头,话未说完,人已经跑进东大街奔走相告了。

  隋炀帝开凿运河后,扬州城处运河之中,为苏浙漕运必经之地,经历数代富商大贾的聚居,此刻的扬州已是富甲天下、人口众多,城内的繁华富丽并不亚于京城。但这些日子以来,清兵大肆南下,攻城的危机弥漫在百姓心头,就连平日笙歌达旦的瘦西湖畔歌楼舞榭,近来也是生意清淡、门可罗雀。

  扬州城上官兵们手执枪盾,小心戒慎地望着城外二十里处的鞑子军营。绵延了好几十里的鞑子军营声势浩大,光是迎风招展的大旗就有上百面,这回他们是铁了心要来攻城的。

  此时,城头上出现了一位身着军服、威风凛然、眉眼之间又极富文人气息的武官。守军将领上前躬身行礼:“史阁部,鞑子兵目前还没有动静,看来今天是安全的了。”

  那被称为史阁部的,正是明朝末年忠心守城护国的史可法。明朝崇祯皇帝在煤山自尽殉国后,北边江山已被满清占去,但江南却因为扬州城守得紧,清兵屡攻不下,故这次清摄政王多尔衮,偕同满清第一大勇士鳌拜亲自攻城来了。

  史可法轻捻青须,拢紧了两道浓眉,那斯文俊秀的脸庞满是忧郁的神情:“他们在城外扎营就是要向我们示威,等我们士气低落、人心涣散的时候,就准备要一举攻城了!”

  那将领双眉扬起,一拍胸膛:“阁部放心吧!弟兄们早已将生死置之度外,个个都是奋勇备战,打起精神来守城!这一回城要是破了,大家一块去见阎王吧!”

  史可法见他英气勃勃,笑了笑以示赞许,但忧郁的神情丝毫未减。

  “鞑子兵派了十万大兵来攻城,这回是否能像以往几次那样顺利击退来军,实在要看上苍护不护佑我大明了。城破,我们一死而已,但大明最后的一片江山可就不保了。”

  那将领嘿了一声:“阁部,你看这次咱们守不守得住?”

  史可法沉默了许久,才开了口:“城在人在,城亡人亡。”

  倏地,远方的鞑子军营发生了变化,那将领瞪大了眼失控得惊呼:“鞑子兵要攻城了!”

  史可法心中一惊,凝神望去,远方烟尘滚滚,马声哒哒,鞑子兵高举帅字大旗直冲而来。天边山头红日将尽,余晖将大地染得一片血红;鞑子兵狰狞的面孔、闪亮的刀锋此刻在他的眼里看来全是一片殷红,就在这扬州城上展开了一场惊天动地的兵戎死战——满汉决斗。

  不久,清兵入城!

  §  §  §

  典雅肃静的韦家庄,在昏黄余晖的照耀下,显得格外的诡谲与不安,原本充塞在高楼庭阁、秀丽花园的吟诵诗词声、下人低语干活的笑闹声,此时全不复闻,只感到一阵山雨欲来前的无语静默。

  突然间,一个急促高亢的声音如裂帛般的破坏了这片宁静。

  “老爷,夫人,不好啦!鞑子兵人城来啦,老爷!”一个家仆扮相的年轻人边跑边喊地穿过重重庭院楼阁,气喘吁吁地冲进大厅。

  韦家庄上上下下、老老小小三十余口人,全都神色惊惶地聚在一起,听到这骇人的消息,都不知如何是好,望着庄主韦志华,等他下决定。

  韦志华搂紧了怀中最疼爱的小女儿,沉着地问:“怎么会这样?鞑子兵怎么来得那么快?史阁部呢?韦福,你快说说城里的情形到底怎样了?”

  那名唤韦福的年轻人喘了一口气:“鞑子兵在傍晚时候攻城,城头上的守军抵挡不住,不到一个时辰,城门就大开了,史阁部殉国而亡!现在鞑子兵正在大肆屠杀百姓,城内有好几处都起火啦!老爷,我们快逃吧,再迟就来不及了。”

  韦志华倒吸了一口气,咬咬牙恨恨地说:“鞑子兵如此可恨,我们跟他们拼了!”

  韦夫人闻言心中大恸,垂着泪说:“相公,你不顾念我们,可也要看在孩子的份上,保住性命吧!”她两个儿子已在与清兵交战时阵亡了,她如今只想好好守着这一双小儿女,别无他求,没想到清兵还是来了。

  韦志华心中一软,望着怀中红嫩嫩的苹果脸蛋,柔声地问:“小怜,你怕不怕?”

  小怜是一个七岁大的女孩,绑着两条乌黑的发辫,是个颇为漂亮的小姑娘。她不知愁为何物,柔嫩的童音扬起:“爹爹在,小怜不怕。”

  韦志华叹了一声:“小怜真乖!来,跟着爹爹。汉阳你也过来,我们往南方走吧!”他抱起小怜,拉过一个十二三岁的大男孩,准备出城了。

  韦福跟在一旁背着包袱,急急忙忙地说:“老爷,只剩下东门还没有鞑子兵守着,我们往那儿走吧!”

  可是来不及了,他们一打开大门,清兵就如同洪水一般涌入,见人就杀,妻妾仆奴顿时死成一片。韦志华见情势危急,匆忙之间将两个孩子推进了芍药花丛。扬州芍药冠绝天下,韦家庄的花更是枝叶繁茂,疏落有致,那两个孩子身形尚小,躲在花丛间一时也看不出来。

  韦志华只来得及低声叮咛了一句:“汉阳,照顾小怜。”俯身吻了吻那两个钟爱的孩子,便转身迎向鞑子兵了。

  小怜浑身战栗地望着爹爹被鞑子兵的刀砍得身首异处,她慌得大叫,却马上被哥哥的手捂住了小嘴。她可以感到小哥哥的手也是冰凉且颤抖着的。她疯狂的泪奔流在小哥哥的手上,死命地盯着眼前犹如噩梦般的情景——爹爹、娘、嬷嬷、杏姑、韦婶婶,每个人都被恶魔似的鞑子兵砍得身首异处,血溅在她往常好戏游玩的庭院!她小小的心灵第一次感到了死亡的残忍,她也开始尝到了恨的滋味。

  清兵入关以后,在扬州等地遇到了汉人强烈的抵抗,扬州尤其久攻不下,如今却在一夕之间手到擒来,清兵恼恨这座城的军民顽强不肯屈服,所以一进城不分老幼,见人就杀,一连杀了十天,史称“扬州十日”。

  偌大的一座繁华富丽、美似天堂的扬州城,此刻变成了一个修罗场,遍地尸首、战火不断。此后月余,竟成了人人口中的死城。

  第一章

  “明月如霜,好风如水。”一位身着蓝色长衫,眉目英挺俊秀,举止高雅的满清贵族子弟,正站在这柳絮翻飞、萧条肃穆的瘦西湖畔望月兴叹着。

  他正是大清镶蓝旗旗主鄂比泰亲王的儿子明骥贝勒,当今清皇顺治的亲堂兄。他此次奉命渡江至京口犒赏攻下江南的八旗军,路过扬州见到这冷清清的月色,不禁想起来朝苏武的这两句词,感叹了许久,一将功成万骨枯呵!

  “贝勒爷,起风啦,咱们还是快赶路吧!风大船不容易渡江,咱们又得等到明天了!”随身侍卫卓尔莽见他站在这湖边大半天了也没动静,心中一急,忍不住出声劝着。这位小贝勒爷年纪虽还只是十五六岁,但处事明快、随和仁厚,让他素来都是敬畏有加。

  明骥点了点头,却不出声也不举步,犀利黝深的眼眸还是望向湖心被风吹起的阵阵涟漪,皱眉不语。

  卓尔莽迟疑地望了望他,又再次开了口:“贝勒爷,咱们这一路上游山玩水地来到江南,已经耽误了不少时间。这回在扬州又没遇到咱们大军,还得追过江去。到京口这段路途虽然不远,但总是不能再延迟啦!”

  明骥挥了挥手,淡淡地说:“不急,皇上派我们来江南,并没有限定何时回宫复旨。我早在汉人的书里读到了江南风景之美,借着这次南下我正好可以看个够。你要是嫌闷,就先过江去吧!”

  卓尔莽摸了摸头,讷讷地开了口:“贝勒爷,奴才不是嫌闷,只是这断垣残壁,墙倒桌翻的又有什么好看?”

  明骥轻声地笑了起来:“青山隐隐水迢迢,秋尽江南草未凋。二十四桥明月夜,玉人何处教吹萧?”

  卓尔莽是个虎臂熊腰、身强体壮的王府护卫,他肚子里的墨水有限,怎么听得懂这文绉绉的话呢?他搔了搔头,不解地问:“贝勒爷,您在念些什么啊?奴才一点也听不懂。”

  明骥微笑着,把诗中的大意解释了一番:“这是唐朝一位诗人写的。诗中说的是扬州游乐的地方很多,山明水秀,就算秋天到了尽头,江南还依然温暖,草木依然青翠。我在关外的时候,老是想不出秋天还能见到青草会是什么样的情景。如今看到了这大片的秋菊,我终于领悟到了南国风光的美。”

  “这都是汉人的玩意儿,他们汉人最会编话来骗人,贝勒爷不必认真的。咱们这一路走下来,汉人的东西也见了不少,他们的确是比咱们会玩、会生活,但不就是生了两个眼睛一个嘴巴吗?没什么了不起。”卓尔莽撇了撇唇,不以为然地指了指,“扬州不也就是这个样子吗?一堆破石头、旧瓦片的,有多好看?还不如咱们老家白山黑水的豪迈险峻呢!”照大清的律法,奴才是不该当面反驳主子的,但明骥为人随和,又跟着他学武功,所以主仆之间常不论尊卑地各抒己见。

  “你不懂的。前些日子你不也说汉人的酒好,种类多,喝的花样也多,等我们回京城要去大醉它三天三夜,不是吗?”明骥的脸上维持着那一抹淡淡的笑意,使他看起来备感亲切。

  卓尔莽一想到碧绿清澈的竹叶青、绍兴名酿女儿红,忍不住喝了一声彩:“对对,光是闻闻那些酒香,就令人回味无穷了。我这些日子以来,一直在盘算着如何把路上看到的这些酒全买下来,拉回京城去呢。贝勒爷还是帮奴才想想吧!”

  明骥抿抿薄唇,揶揄着说:“原来你陪我南下犒赏八旗是假,喝酒才是真的!罢了罢了,谁教我也爱喝呢?这样吧,我们回京去的时候,不骑马改搭车,每一种酒拉上一坛,一路拉回去,总有个几十坛了吧!”

  卓尔莽放声大笑:“还是贝勒爷了解我!哈哈哈。”

  突然间,从草丛中传来一阵呻吟,卓尔莽快步冲了过去,拨开杂草一看,原来是个小女孩披头散发地蜷卧在地上,浑身污秽不堪。

  随后跟来的明骥“咦”了一声,便俯下身去抱起这小女孩,用衣袖轻柔地拂去她脸上的灰尘,露出了她光滑细致的脸颊。她双眼紧闭睫毛甚长,是个很讨人怜爱的孩子。

  明骥心中漾满了柔情,他低声唤着:“小妹妹,你是哪里不舒服?快醒醒吧!”

  卓尔莽在一旁大皱其眉:“贝勒爷,这孩子身上脏得很,也不知道有没有染上什么病。您还是离她远一点吧!”

  明骥摇了摇头,又在轻唤着。只见这小女孩口中呓语着:“小哥哥,小哥哥……”声音既低微又模糊,明骥仔细听也听不出什么,只好放弃,他抱着她站了起来。

  “贝勒爷,您不会是想要带着这孩子渡江吧!”

  “她病了,这么晚了倒在这草丛里,想必是没什么亲人了。我们好好照顾她吧,反正也没什么重要的事。”明骥脱下身上的披风,细心包裹着她瘦小的身体。

  卓尔莽心里极是不悦:“可是,看她这一身的打扮,准是汉人的小孩,我们带着她会不方便的。”

  明骥叹了一声,语重心长地说:“我早看出来了,说不定她是扬州城的人,侥幸逃过了这屠城的劫数,又幸运地教我们碰上。我们大军在各地残暴杀戮,造成了不少汉人家破人亡。我们救这孩子也可稍赎些罪过。”

  卓尔莽知道主子宅心仁厚,尽管在他看来,两军交战,死伤在所难免,但要明骥接受这想法,那是千难万难。就像现在要明骥放下怀中昏迷的小女孩一样,是绝对不可能的。

  “贝勒爷,让奴才来抱她吧。别弄脏了您的衣裳。”

  “没关系,我来抱她吧!”明骥摸了摸她的额头,“哎哟,她发烧了!我们快找个地方让她睡下,替她请个大夫。”

  “喳!贝勒爷,奴才这就去办。”

  §  §  §

  卓尔莽在这残破的扬州城里走了好大一圈,也找不到一个大夫,再加上清兵刚屠城不久,汉人一见到他们鲜明的满清服饰,说什么也不肯指点他们。气愤填膺的百姓们更是恨不得剥他们的皮、吃他们的肉,几次都是靠着卓尔莽惊人的武功才冲破重重的包围。

  明骥见扬州城不能再待了,立刻带了这小女孩,渡江到了京口,才找到清摄政王的临时居所,住了下来。

  有好几次,这小女孩都快没呼吸了,所幸靠着明骥细心的呵护与衣不解带的照料,才使她有惊无险地撑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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