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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侠偷腥  第14页    作者:了草

  “不,我不是这个意思。”轩辕荐一摇了摇头,轻轻地叹息着,“其实我应该明白的,你离不开这个世界,这里有你太多的牵挂,即使我强行带走了你的灵魂,也带不走你的意志、你的心。是我错了,我一直都错了。”他错了,他早就知道的,只是他不愿承认,他是那么希望丛觉留在他的身边,他实在太孤独了。

  第一次听到他承认自己错了,丛觉竟然失了神,怔怔地看着他,久久发不出声。他承认自己的错误了,那是不是就表示——

  他可以这么期待吗,他会放过他,他们不再敌对?

  “我来等你,最想知道的是你好不好。我很想带你走,真的,很想很想,一开始我就是这么打算的,不管你愿不愿意,我都会带走你,即使是天御剑也阻挡不了我。”轩辕荐一右手一抬,丛觉腰间的佩剑脱鞘而出,飞到了他的手上,此刻的天御剑平凡无奇,和普通剑没有两样。他轻弹了下剑身,长剑发出低鸣,听声音判断,是把好剑。

  丛觉看到他眼里有笑。他笑,为什么?

  剑在他的手中,显得有些不伦不类,他是一个俊雅的男子,不适合拿这样的古剑,他当然也不适合杀人,正如他所说的,他那双手是不可以杀人的。

  他把剑还给了丛觉,眉稍稍扬起,黑眸如深潭。“我已经没有勇气再向你出手了,一次不成功,就再也没有第二次机会。我不愿失去你,但如今,我不得不宣告放弃。你有一个爱你的妻子,还有一个了解你的小叔,更甚者,有人在暗中庇佑着你,我根本没有胜算。”而相较之下,他是那么孤立无援,孑然一身。

  静静地听他说完,丛觉的心中五味交杂,有松了一口气的解脱,有发自内心的感激,也有说不出的不舍与心痛。“你并没有失去我,你会永远在我的心里,那份感情我不会忘记,你不是孤独的。”

  “我会记住你的话。”有他这句话,也够了。

  “你会去哪儿?”

  轩辕荐一的眼睛望向远处,幽幽地、缓缓地开口:“我会去寻找那个可以挽救我的人,天御剑真正的主人,雪央雍。”

  “挽救?”丛觉不解。

  他笑了。“我是一个需要得到救赎的人,雪央雍把天御剑给你,正是想告诉我这一点吧。”

  给他剑的人?雪央雍?丛觉皱了下眉,回想不起来那是什么人?是天御剑真正的主人?

  但不管那个人是谁,如果他能让轩辕荐一获得救赎,他便不会——那么担心了。

  孤独,比死更为可怕。

  有一个明确的目的,至少心不再是空荡荡的。

  雾谷是回不去了,寻找雪央雍,应该是唯一的去处。

  事情就这样了结了,平平淡淡的,出乎任何人的意料。风轻轻的,不知怎么的,冬天的风居然也变得这么柔顺、这么温情。

  “如西,我没料到会是这样的结果。”丛生摇着头。

  “我也没料到,平和得让人不可思议。与其说他们是在对决,倒不如说他们在谈天。”连她都有点羡慕他们之问那种融融的气氛了,可不能让他们在一起待太久,她担心轩辕荐一的美色和柔弱会俘虏了心软的觉。

  嘻嘻地笑着,她的手不由自主地抚上丛生的头,揉着他柔软的发。

  “你在干什么?把我当小狗吗?”他瞪她,却没有拒绝她的碰触。

  “我高兴呀,事情圆满地解决了,明天我就可以放心地当新娘了。”

  “明天?你和觉?不是你和轩辕荐一吗?改得可真快啊!”

  “怎么,这样子不好吗?”

  “好!怎么会不好!不过……”丛生一本正经地托起了下巴,瞅着她,很严肃地说:“我在考虑一个很实际的问题,丛觉娶你,他要把你娶到哪里去?不会是他入赘凌家吧?而且我非常怀疑他懂不懂婚嫁的规矩?你家请的客人可不少,到时候闹出大笑话可不好吧。”

  小小孩子,想得可不少,还挺有道理的。

  月如西看着他,似笑非笑的。“说吧,你有什么主意?”听他说了一大串,她就知道他话中有话,这孩子心眼不少!

  “我啊——”他笑得可爱,“好主意可没有,歪主意倒有一个。”

  “说来听听。”她有了兴致,歪主意比好主意有意思多了。

  “你是丛家的媳妇,当然要进丛家的门,丑媳妇总要见公婆的,我建议我们还是得回丛家去。”

  月如西笑弯了眉,“丛生,你很恶毒呀!”

  “怎么会?我不过顺着丛觉的心愿说罢了,他也不会反对的。”恶有恶报,是到复仇的时候了,他不会忘记那些混蛋加诸在他身上的种种屈辱,他会讨回一切。

  这次的露面,只是让他们知道他和丛觉的存在,有意思的会在后面等着他们。不过,让一个十来岁的孩子做那样的事情,恐怕有些牵强呢!呵呵,如果他快些长大就好了。

  闲闲地咂了咂嘴,他看向不远处的丛觉,“至于婚嫁的规矩嘛,我会负责在最短的时间内向丛觉说明的。另外我还在想,明天二拜高堂的时候,高堂的位子我可不可以占一个?”

  “呵呵,这个呀——”月如西笑着,手掌握成了拳,置于他的头顶。

  “哈、哈哈!”丛生干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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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轩辕荐一离开了,带着平静的心绪。

  走在静谧的丛林里,他的步伐很轻,偶有几片枯黄的叶子落到他的肩上,他没去理会,任它自然飘落。

  他是轩辕荐一,一个生来就注定属于丛林的男人。喧嚣的人世,不是他的归宿,亦不是他愿意待的地方。

  他喜欢安静,喜欢那种安逸、那种超脱。

  他静静地走着。

  为什么放弃了自己的希望?他默默地在心里问着自己。是真的想清楚了吗?

  不可否认,丛生和月如西对他想法的改变是很有影响的。一个孩子和一个女人,他们懂的都比他多。他是一个鲜少去思考的人,也不想去管什么是对、什么是错,他只随性地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本来这次也不该例外的,但命运无常,偏偏天御剑出现了,偏偏他与丛生和月如西短短地相处了几天,而这短短的几天让他开始思考一些东西。他确实已经没有勇气再对丛觉出手了,做出那个决定,他挣扎了很久很久,而一旦行动失败,再做决定便很难很难。不忍见他痛苦,不忍见他惊惶,一次的阴影让他无法再狠下心肠。所以,他放弃了,尽管他是那么不愿意。其实,不放弃又如何呢?他们相距得太远,无法走到一起的。

  想通了吗?也许吧,至少不再那么执着了。

  正是因为你执念于自己的身世,你才无法成人,也不能成佛。

  成人还是成佛?他能成人吗?如果不能,那便成佛吧,只是像他这种不人不妖的东西,能成佛吗?所以他才想去找雪央雍,因为只有他才救赎得了他。

  一个雪白的东西跑到他的脚边,他低头一看,是一只很小的、雪白的兔子,有着一双红色的眼睛,正仰头看着他。

  他微微地笑了,蹲下身子,将它抱到怀中,轻柔地抚摸着它一身的雪白,它舒适惬意地眯上眼睛,很安然、很放心地趴在他的怀里,一动也不动。

  “你从哪儿来的?”他轻轻地问它,“你有家吗?如果你是一个人,那就和我一起吧,我们一起去找雪央雍,你说好不好?”

  兔子当然是不会回答他的,而他就当它默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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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冰冷的寒风扬起丛觉银色的长发,月光下,他抱剑而立,仰望星空。

  他感觉到阵阵寒意,这样的夜晚,他本不该站在外面的,但他还是出来了,只有他一个人。

  “你不会孤独的。”他低低地说道,“希望你能找到你要找的人。”

  从此以后便是各奔东西了吧?以后或许再也不会见面,数十年以后,他可能已归于尘土,而他——轩辕荐一,应该还是那副模样吧,温文尔雅、不食人间烟火的。

  但记忆是永不磨灭的,曾经的欢笑早已印在他的心里,而那些不愉快的记忆就让它随风而逝吧。他从没有恨过他,现在留在他脑海的也只是他对他种种的好处。

  轩辕荐一是一个让人恨不起来的男人,不管他做错了什么,不管他做得有多错,谁也恨不了他。一个人若能如此,便不再像人了。

  轩辕荐一——是人吗?他当然不是,人会老,他不会;人没有法力,他有;人有七情六欲,他的心是冷的,感情太淡。

  他为什么不是人?他为什么会在雾谷?他为什么那么孤独?他究竟是谁?

  一连串的问题,在丛生那里,丛觉得到了答案。

  轩辕荐一是个半神,他的体内流着一半人的血、一半神的血。凡间女子与神界男子相恋,为了能厮守终生,他们隐居到雾谷,可惜人类太容易老了,随着岁月的流逝,那凡间女子的容颜变老、变丑,终于有一天,她无法再忍受与恋人之间的差距,选择了死亡。而那神界男子痛不欲生,竟追随她去了,他们唯一留下的便是他们的独子——轩辕荐一。面对双亲的先后离世,他并没有伤心难过,他认为是他们遗弃了他,他们是不值得他原谅的。从此以后,他就是一个人,并且他认为他从来都是一个人。

  是啊,他独自一人生存了那么久,怎么可能不孤独?

  丛觉轻叹,孤独了那么久,当轩辕荐一第一次看到从外面世界来的他,心情想必是雀跃的吧,而他终是无法伴他长久,他有他要做的事情,有他要守护的人,他毕竟只是一个凡人。

  风愈加冷了,剑也是刺骨的冰凉。

  他忍不住瑟缩了下。

  “告诉我吧,你还要在这儿站多久?”月如西站到了他的身后,凉凉地问他。她的手里拿着一件白色的披风。

  他回头,静默了一秒钟,转过身面对她。

  “怎么出来了?外面很冷。”

  “怕你冻着,给你送披风过来,要是把你冻病了,明天没人娶我怎么办?”她开着玩笑,为他披上披风,系好了带子。

  “你给我披这个……颜色?”他拉了拉披风,看到那亮眼的白色,觉得有些不自在。以前他穿惯了黑衣,今天月如西给他换了件青衫,而现在,她居然为他披上了白色披风,感觉好怪。

  “是啊,白色应该是属于轩辕荐一的颜色。”月如西笑笑,拉过他的一只手揉搓着。天,他的手可真冰!“不过,我觉得你穿白色也很好看,和你的发好配,看起来也好高贵、好温和,可亲多了。”

  “有点怪。”丛觉咕哝了一句。

  “会吗?没关系,习惯就好了。来,把剑放下,另外一只手给我。”

  他依言,感觉到了温暖。

  “丛生说你有很多钱,很多是什么意思?”她突然问。

  他想了想,回答:“不多,大概可以买下两座凌府的样子。”

  月如西对他翻了个大白眼,“这还叫不多?你以为凌府是平常人家的小宅子吗?即使是王公贵族也不敢夸下海口说要买下凌府。”

  “要打垮丛家,那还不够。”

  “你要那么多钱,就为了这个目的?”

  “以前是的。”他将她抱进怀里,轻吻了下她的发,“现在有了变化,我想我应该先买栋大宅子让你住,我不会让你受苦。”

  “那丛家的事怎么办?”她可不要他为了她把自己的正事给耽误了。

  “那件事急不得,我和丛生得先立事业,在商场上站稳了脚,才能与丛氏布行拼一拼。”

  “丛生也要参与吗?”

  “他会是当家的,他有天生的经商头脑,而我不行。不过,现在他还小了些。”

  对此,月如西倒也有兴趣,“我可以参加吗?我可以为你们管帐,当你们的帐房先生。”

  “当然可以,你是我的妻子。”

  “错!现在可不是,等明天才算。”她淘气地伸出一根手指,点了下他的唇,“说,你已经做好娶我的准备了吗?”

  “我不会给你丢脸的。”在丛生摧残了他的耳朵大半天之后。

  “我期待着。”她笑了,紧紧地依偎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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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光匆匆,流水不止,转眼已过了七个年头。在这七年之中,商场上出现了一名商业奇葩,以其八面玲珑的手腕、准确果敢的判断眼光,一手经营起名震江南的丛月山庄,严重威胁到素有“江南首富”之称的丛氏家族,而此人才刚及弱冠。

  据说,这位年轻的丛月山庄庄主俊逸非凡、才智过人,各方面堪称人中之龙,且有一手令人赞不绝口的好厨艺。也有人说,他已娶得一名貌似天仙的富家小姐,夫妻恩爱,还育有一儿一女。更有人说,他其实是丛家的宿敌,他成立丛月山庄的目的就是为了打垮丛家。

  总之,众说纷纭,而事实到底是怎样的?

  “风儿,你在练字?”题名为“陋竹小筑”的书房走进一名蓝衫男子,他剑眉星目、气质卓然、高大俊挺,而他正是已长大成人的丛生。

  七年的时光,让他成长为一介伟男子,他成熟多了,也稳重多了。

  书房里有一个小男孩,他叫丛风,是丛觉与月如西的第一个孩子,他今年六岁,长得相当漂亮,神韵气质像极了月如西,但显得乖巧得多。

  此刻,他正跪坐在书桌前,执着一枝粗大的毛笔,认真地写字。见有人喊他,他抬起了头,放下了笔,乖乖地喊了一声:“丛生哥哥好。”

  按辈分算,丛生比他长了两辈,但在丛月山庄没有人计较这些,丛风爱叫他哥哥,他便是哥哥。

  “风儿乖。”丛生走过去将他抱起,“怎么只有你一个人?筱儿呢?又跑去玩了吗?”

  “没有,娘在为她洗澡,她玩了一整天,身上脏脏的。”

  筱儿是丛风的妹妹,丛觉和月如西的爱女,刚三岁,淘气精灵得很,没有一刻的安宁,比起乖巧懂事的丛风,她实在令大人们头疼。

  “爹呢?”

  “那边的丛家把爹请去了,说是有事相求。”丛风回答得很清晰。

  丛生一听便明白了,是他的那帮兄弟子侄又想求丛觉劝他放过他们了,真是可笑啊!更想让他们死的人应该是丛觉吧?他们居然天真地求他帮忙。不过也对,所有的事情都是他在做,丛觉在暗中做的事情他们是看不到的,他们当然会觉得丛觉可亲些。

  他笑了笑,又问:“你一个人在这里,不觉得无聊吗?”

  “不会。”他摇摇头,“娘说了,丛生哥哥会来找我的,我可以和丛生哥哥一起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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