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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因你无悔  第1页    作者:苏倚楼

  序

  那夜的记忆,我不曾忘记!

  高三那一年家里的那株未曾开过花的昙木,一口气冒了十余个花苞。即将面临联考的压力及粗心大意的个性,使我错过于伴它走向“灿烂”的机会。

  我注意到它时,已经是它“待放”的当天傍晚了。我想,在它由花苞到绽放的这个过程,我已错过太多!不想连这最末的一段也错过。于是,我几乎每隔一段时间就往花圃里走……

  当晚的月特别亮,柔和的月光和着微风洒了昙花满身灵气!

  层层白纱般的花瓣微透着圣洁的白光,一尘不染的开在月光下、微风中……我的心中。那一霎时中,我体会了什么叫灵气逼人,什么叫“不食人间烟火”!

  花杂在凌晨一点左右开得最灿烂。虽是深夜,我仍徘徊不忍离去。因为我知道“好花易凋”,假使我错过了这几个小时,明天我所看到的将是灿烂过后的慨然……

  一夜的明媚,换就千古垂残,值得吗?

  虽说花落来年能再发,但是对我而言。每一朵花,自花苞到开花、凋零都是一个生命。每一个生命都该受珍视!

  开在深夜里的县花,有多少人愿意为它抛舍睡眠,陪它度过这用一生所换得的短暂美丽严想到此,我不禁为它的痴傻感到不值。

  此时站在我身旁的ChenChen听我如此一说,不禁淡然一笑,“它是心甘情愿的!用一生等生命中最重要的过客,纵然天不见怜。一夜的绝色也足够它傲然的了!就算是天明花残,它也是潇洒的!”

  再陪昙花一会儿后,我和ChenChen并肩走进屋子。脑海中反覆着ChenChen方才的话。

  隔天,我牵着脚踏车经过花圃,依恋的看着那十余朵曾经美丽过的残县。心想:“不知它昨夜是否遇到生命中最重要的过客?”

  第一章

  又是个雨天!

  真不知道这样的天气要持续到什么时候。

  窗外的花盆早就积满了水,就连草坪也是如此,只有绿草的末端才“得见天日”的冒出水面。

  海棠花被骤雨打得七零八落,地上满是点点落花;柄上的绿叶即因雨水的滋润而茂盛不少。

  这样的天气、这样的情景,都令岳永昙不禁起李清照的(如梦令):

  昨夜雨疏骤,浓睡不消残酒。

  试问掷廉人,却道海棠依旧。

  知否?知否?应是绿肥红瘦!

  她叹了口气,甩手在氤氲的玻璃上瓷意乱画。

  温婉柔弱的气质,几乎成了她给人的第一印象!她的浅笑带了几分忧郁的气质。红楼梦中形容林黛玉“病比西子胜三分”,若用此话来形容岳永昙,倒也恰当。

  从小,她就学会将心中的话说给自己听,她相信自己更胜于别人。倒不是她对自己充满自信,而是害羞、内敛的个性使她不知如何与别人相处。

  她的母亲生下她之后就去逝,她与父亲相依为命。她是父亲的精神支柱,因为,她长得像母亲。

  永昙,这个名字也是父亲为了纪念母亲而取的。

  昙花是炫丽短暂的,犹如岳普祥的爱情——美,却有憾!所以,他希望心中的遗感能因女儿而无憾,因此替她取名为永昙,希望用永恒来弥补这份缺憾。

  岳普祥虽视岳永昙为掌上明珠,在物质上给她最好的,但是,他却常常因繁忙的工作而忽略了她。

  他是个远近驰名的外科医生,有太多的病人、关多的研究会议,再加上他是一院之长,真的没有太多的时间留给女儿。而岳永昙从小就乖巧听话,品学兼优。一点也不需他操心,因此,他更加专注于自己的事业。

  岳永昙真的很寂寞。在学校,她没有什么朋友,唯一的一个好友万淑以,又是个活泼好动的女孩,没办法时间刻刻陪着她。在家,她更是寂寞,除了一些花花草草,她便一无所有;淑以就常笑她,在家中养了一大堆“解语花”。

  花真能解语?是自己在骗自己吧!

  花若真能解语,她心中为何有着欲向人倾诉的千言万语呢?

  花若有情,又怎舍得她眉宇深锁?

  二十一个年头匆匆溜走,这个属于青春欢笑的年龄仿佛与她无关,她总是站在角落看着别人挥洒青春、扬着笑容。其实以她的容貌,绝对不是站在角落、乏人问津的一群;但是,又有谁愿意和一个“花瓶”为友?她就像个木美人,只是多了口气罢了。

  记忆中,她没有痴,也没有狂过;如果说“人不痴狂枉少年”,那她可真是枉了少年了!

  有时候,她也想“解放”自己一下,可是不知怎么地,她就是玩不起来、疯不起来。如果沉默是金,她早成了大富翁了。

  大学的生活并没有使她变得活泼,她的世界依旧只有她一个人;一个人的舞台,她仿佛有意思继续独演下去。

  下午第二节打了下课钟后,岳永昙收拾了书本准备回家。

  “喂!晚上有个舞会,你去不去?”尤淑以回过头,礼貌性的问。其实,她可以肯定岳永昙的回答百分之一百是否定。

  果然,她向淑以摇了摇头,“我不想去,谢谢你。”

  尤淑以和她并肩走出教室。

  一阵阵的微风吹起,扬起了岳永昙的长发,她垂着头漫步在校园中。尤淑以从侧面窥视她,在心中起了一阵不小的震撼——多美的女子!

  同为女子的她都有如此心神俱醉之惑;更何况是异性?

  此刻,在尤淑以心里正浮现“闭月羞花”四个字。

  从前她读到这四个字时,总觉得古人用字虽妙,却都形容得不切实际;如今她才晓得:美人之美,有时并非得用夸张的字眼形容,才能舒发心中的震撼之感。

  但是,这样一个美人,却被赋予一个封闭的个性,上苍未免有些捉弄人!

  “为什么不去参加舞会?舞会很有趣的。”

  “不喜欢。”岳永昙浅笑着说。

  “不喜欢?你从来没参加过,怎能说不喜欢?”

  “没上过月球,也知道它的存在吧!?”

  “纸上谈兵和实际战争是有天壤之别的。”尤淑以停下脚步,幽默的加了一句:“起码不会死人。”

  “多可怕!我还是选择‘纸上谈兵’。”岳永昙投给她一个微笑,“祝你晚上玩得愉快!”她挥了挥手,坐上来接她回家的轿车。

  岳永昙回到家中,洗了澡,吃了晚餐,便又缩回自己的小世界。

  她的房间极尽豪华、完善;这便是父亲给她的“爱”。

  钢琴、哪音响、影碟机、电脑……这些奢侈品并不是每个家庭都有能力拥有的,但是,她一个大三学生却都拥有了;更令人吃惊的是,她有一个专属的大书房!

  这便是岳普祥用来弥补他无法全心照顾女儿的作法——什么都给她最好的;只要用钱买得到的。

  但是,他又怎么知道,当他慷慨解囊的同时,岳永昙真正想要的是什么?

  她想要的是父爱啊!她想要的是父亲多一点的关心,多用一些时间陪她。

  她多么渴望自己是生活在一般家庭,每逢假日大伙能到郊外踏青、郊游,沿途唱着歌,任轻风拂面而过……多惬意!多快乐!

  可是,这对恨不得一天有四十八小时可用的父亲来说,是多大的奢求啊!?

  她完全可以了解父亲的辛苦,因此,她也从不向他要求什么。她知道,就算说了也等于没说,只会成了个不懂事、不会体恤父亲的女儿罢了。于是,她学会了一切都往心里藏。

  她心血来潮地打开存放日记的橱子,随意拿起一本翻阅。一摊开日记,她便翻到这页……

  一九九一六月二十七日天气晴

  昨天没有写日记,因为想起发生的事,握在手中的笔依旧不听使唤的抖动。

  我再也不留在学校晚自习了!

  昨天晚自习结束,我一如往常的到校门口等着王伯伯的车,不知怎么地,都逾下课时间半个钟头了,还不见他的踪影。捺着性子,我又等了半个钟头。

  十一点了,我只好自己到公车站等车,等了半天,公车也没来。

  忽然来了两个男子,样子很可怕,血盆大口的仿佛笑得要咧开了。其中一个问我这么晚了怎不回家?另一个表示要送我回去。我吓坏了,二话不说拔腿就跑。我一跑,他们居然跟了上来,跑到最后,我把书包也扔了。

  我想我当时大概吓呆了,居然忘了喊救命!只是没命的跑,真到我被人行道突起的红砖绊倒。正在绝望之际,有个人把我扶了起来。

  “你没事吧?”那个男孩子问。

  “救我……有人……有人跟踪我……”我吓得魂不附体,连说话的声音都颤抖了。

  说着,我匆匆回过头;方才那两个男子正站在五、六步之外,他们一看到这情形便悻悼然的走了。

  忽然,我双腿一软跌坐了下来。

  那个救了我的男生替我捡回书包,并表示愿意送我回家,在别无选择的情况下,我上了他的车。

  沿路上他并没有和我说话,我也因刚才惊吓过度而一路沉默;直到下了车才想起,我连他的大名都不知道!但是,他那俊俏不群的脸却令人一见难忘!我想,下次再见到他时,我应该还认得出来……

  的确,虽然事隔三年,那晚救她的男孩,岳水县只要一闭上眼睛,他的脸立刻清晰地出现在脑海。

  岳永昙阁上日记,将它放回橱于。

  记得那件事过后的几个月,她总会莫名的、习惯性的去翻开那篇日记,久而久之,那本日记只要一摊在手上,便会自动翻到那页。

  这是在提醒她什么?

  一切仿佛在冥冥之中都安排好了……

  优雅的气氛下,人们尽情享受着精致可口的晚餐,空气中弥漫着迷人的旋律,以及客人们低声交谈的声音。

  服务生们个个精神抖擞,笑容可掬地等候着客人的差遣。

  一位身材短小的男服务生,行色匆匆的跑向站在大柱子下的另一位服务生。

  “仲宇,不好啦!孙伯伯来了,他要你去见他。”

  那位名唤孙仲宇的服务生皱了皱眉头,迟疑了一会儿,还是去见那位指名见他的老人。

  孙仲宇走到饭店门口,看见他家的劳斯莱斯正停在门口,车后座的门是打开的,隐约可见里面坐了一位满脸怒色的老人。

  孙仲宇缓步走到车旁,低声唤地,“爸。”

  老人目光如炬地投向他,大声怒斥:“脸还没丢够?上车!”

  “爸……现在是上班时间,我不能——”

  “我叫你上车你就上车!孙家的脸给你丢得还不够多?”孙冲不给儿子任何借口。“上车!”

  孙仲宇无奈的上了车。他太了解父亲强横霸道的作风,他说一是一,绝没有转环的余地。他若再坚持不上车,到时下不了台的一定是自己。

  孙冲太精明、太厉害了,他能在商场上叱咤多年并非偶然。只是,他有时的手段未免有失正道,行为流于卑鄙。身为次子的孙仲宇虽然深感佩服,却也不敢苟同。

  而他的长子孙仲志就颇有乃父之风,手段强硬、行为霸道,只要看上的生意,用尽手段也志在必得。

  “告诉我,孙家是养不起你这个二少爷,还是令你三餐不得温饱,累得你晚上要到饭店兼差当服务生,丢孙家的脸?”孙冲气得脸都胀红了。

  “我只是想独立,想靠自己的双手养活自己。”他撒着谎。

  “孙氏企业的经理不当,去当个服务生?大学毕业去当个服务生?笑话!老子活了六十多岁,竟养了你这个笑话!”

  “爸!职业不该分贵贱的,我只是想体验一下不同的生活;更何况……我想出去闯闯。”他垂着眼睛,紧握双手,不想提起他代侯胜兼差的事。

  “闯闯?当服务生?你的志向可真是‘远大’啊!”孙冲冷哼出声。

  “爸!”

  “明天起不准你到这里上班!否则——你再也别认我这个爸爸,我当没生你这个儿子!?他横着眼看儿子。‘听见没?’

  ‘是。’孙仲宇极不悦地回答。

  孙冲对他这个小儿子从小就头痛。没三、两天就闯祸,不是打伤人就是逃学;最令他不解的是,这样的孩子成绩该不好才是,偏偏他每一科都强!高中、大学念的都是一流学府。

  脑筋好的孩子在商场上应能得心应手才是;更何况他是孙冲的儿子,照理来说,一定很有乃父之风,偏偏他却是个异数!往往提出一些与其父相左的意见,而这些意见对生意人来说,无疑是败笔。

  孙促志就不同了,他从小就无需父亲操心,品学兼优,师长更是个个赞不绝口,说他将来必成大器,前途无量。

  虽然天下父母心,对父母而言手心、手背皆是肉,但孙仲志所得到的父爱就显然比孙仲宇多!

  孙仲志从小就被父亲培植成孙氏未来的继承人,任谁也看得出来孙氏企业早晚要落到长公子手上;至于次子嘛……充其量也只是个小配角。知道孙爱‘内情’的人,无不为孙仲宇感到不平。

  孙冲在三十岁时娶了大家闺秀许婉玲,夫妻恩爱,唯一的缺憾是,夫妻俩结婚十余年始终没有任何儿女。

  在某次应酬时,孙冲结识了当时的红交际花林依兰,两人有了出轨的行为。

  在一回云雨之后,林依兰告诉他已有身孕的消息,并要他回家与许婉玲摊牌;这时,孙冲才知自己闯下了大祸。

  他和林依兰的情怎及得上他对许婉玲?就算无情,十余年的夫妻也有义吧?更何况许婉玲娘家也不是好惹的,要他与她离婚,实在是万万不能!

  但是,林依兰又逼得紧,还扬言,假使她进不了孙家大门,就要把孩子是打掉。孙冲在不想失去孩子的情况下,只好乞求许婉玲谅解。

  许婉玲就算个性软弱、与人无争,又怎么有这个度量与别的女人共享一个丈夫呢?丈夫的不忠令她心灰意冷。

  当孙冲为了‘孩子’的事求着妻子接纳别的女人时,他又怎知许婉玲也身怀六甲了?!

  许婉玲在心中交战了许久,她想过用自杀来抗议丈夫对她的不忠,可是,又何忍让腹中的小生命见不到外面的世界就矢折?

  善良的她一思及此,不由得也想到同样怀着孙家骨肉的林依兰。倘若她不允林依兰进孙家大门,那岂不是要打掉腹中的孩子?孩子无辜的啊!

  考虑了许久,她还是点头让林依兰进门了。

  数个月后,林依兰产下了一个男婴,取名为仲志;再隔三个月后,许婉玲也产下了个男孩,取名为仲宇。

  原本该是‘真命天子’的孙宇,因而失去‘身价’。

  也许,当初许婉玲不该心软让林依兰母子进孙家的门;引狼入室,祸患无穷!

  孙冲今天六十五岁大寿,在饭店大宴宾客,绅士淑女云集,受邀者都是有头有脸的人,有政府官员,也有生意上往来的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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