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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地方见  第3页    作者:卫小游

  我不好意思再吵他,可我又想:可以吗?这样子……跟一个陌生人共躺一张床,恐怕不太好吧?

  我半睁着眼,看着天花板,想到过去的种种如今都要抽离出我的身体,渐渐遗忘,心里顿生某种不知名的情绪,有点哀伤,又有点释然,但都很不踏实。

  均匀的鼻息从身旁传来,我翻转过身,看见他的睡颜。

  他紧闭着眼,那张老爱说一些不中听的话的薄唇微微张开,呼息中带有酒气。

  像个大孩子一样。

  原来外表再怎么刚硬的男人也会有这样放松的时刻。

  他的轮廓鲜明,五官出色。

  我不禁好奇起他所经历的是怎样的情伤。

  我伸手摸他的脸,他没有醒,我更肆无忌惮的用手去感觉他脸上的每一个线条,揣想男人的心灵世界。

  我不懂男人。

  就是不懂,所以家豪才会离开我吧,因为我不懂他。

  此刻我有种同病相怜的心情。

  突然觉得好寂寞,我叫醒他:“喂,你醒醒好吗?”

  连续叫了几次,他才苏醒过来。他揉了揉惺忪的眼,乍然在黑暗里见到我,他似乎忘了我这个陌生人是谁。

  他叫我滚,说:“我今天没兴趣。”

  没兴趣?真不晓得他把我当成了什么。

  我提醒他:“你带我来的,忘了吗?”

  他仿佛有了点印象。说:“是吗?”

  我肯定他的疑问,见他眼皮又合上,我连忙又推他,怕他睡了。我需要人陪伴。

  他勉强又睁开眼,眼里透着不耐烦。

  “喂,陪我。”我说。我讶异我怎会这么说。大概是喝了酒的关系吧,我脑袋有些混乱。

  “别烦!”他冷硬地拒绝,并且翻过身去睡。

  我挨上他的背,摇晃他。“不要睡啦,陪我说说话。”

  他卷起床上唯一一条棉被蒙住脸,不搭理我。

  渴望着人体的温度,我不顾羞耻的贴住他的背。

  “棉被分我。”

  他被我烦到火大,索性把整条棉被扔给我,自己抱着枕头,蜷着身体睡。

  我得到了棉被还觉得不够,我把棉被分一半给他,跟他交换条件说:“陪我说话。”

  他没有反应。

  我则当他听见了,自言自语:

  “他是我第一个男朋友,我真的信任他……”

  我开始叨叨絮絮地把过去我跟家豪的交往经过一点一滴地向他倾吐:

  “我们第一次约会是到淡水,那一天傍晚突然下起了两,我们都没有带伞,被雨淋得一身湿,风一吹就冷得直发抖。家豪他怕我冷,将我抱进他怀里,用他的体温温暖我,那时候我页的觉得自己好幸福,我甚至认为这幸福能一直持续下去,直到,直到我们都老得不能动的那一天……”

  我一直讲一直讲,讲到喉咙干了、哑了还停不下来。

  不晓得为什么,我想让人知道我曾经爱过,我很怕错过了这个机会,以后说不定连自己都不能够确定我是否真正爱过一个人。

  我边讲,眼泪忍不住边流下来。

  我讲到分手的那一天,家豪送我的那条蓝宝石项链。

  我说:“如果早知道那是分手的礼物,我就不收了……”

  我知道我又哭了。

  一只手臂突然横了过来,揽住我的腰,将我抱进一具温暖的胸怀里。

  暖意随即包围住我全身,我不再颤抖,依偎着那具陌生的胸怀,停止了断续的抽噎和我几乎以为即将要流干的眼泪。

  我捉着他的衣襟,问说:“你呢,为何她不选你?”

  他抱着我,似乎没有回答的打算,正当我这么想的时候,他开口了。

  但我怀疑他曾经说过话,因为他的声音低沉沙哑,轻得像一片在春天随风飘舞的白棉絮。他仿佛是这么说的:“也许是因为我不够好吧。”

  不晓得为什么,他的话令我有些鼻酸,或许这正是天涯沦落人大多能够互相怜惜的缘故吧!某一方面来说,我们有着共通的心灵。

  家豪不爱我,也许也是因为这原因

  而一个人要承认自己不够好,需要勇气。

  我伸出我的手,抱住他的腰。

  他也抱住我,互相依偎取暖与舔舐伤口的感觉让一切不踏实的心情渐渐得到平复、补偿。

  我在他的拥抱里渐渐睡去。

  从前我一直很难睡得安稳,但奇异的,在这个陌生人的怀里,我好像找到了我一直在追寻的、某种我还不知道那究竟是什么的感觉。

  这感觉,令我异常心安。

  §  §  §

  早晨,秋阳从未拉紧的窗帘缝隙透了进来。

  我醒过来,偌大的床上只有我一个人,没留下任何一丝有其他人曾经存在的痕迹。

  显然,他走了。

  我与他只是偶然遇见,不曾有过念头要认识彼此,所以以后大概也不会再有见面的机会。

  我低头打量自己——

  身上的洋装绉得像一团咸菜干,头发也像个疯婆般披散着。

  宿醉延续到今晨,我揉着额际企图减轻头痛,但显然没什么用。

  我挣扎着走下床,到浴室做了简单的梳洗。经过水蒸气一番蒸腾,四肢百骸感觉精神许多。

  回到床边,发现我的小提包就搁在床头柜上,我怔愣愣的在床边坐了好一会儿,细想昨晚所发生的一切。

  尽管醉酒,但我隐约还记得某些片段。许多画面在眼前闪烁而过,认真想捕捉,却无法完整的拼凑。

  微凉的风从半敞的窗子吹进来,我起身将窗帘拉开,看着天空的云朵与骄阳。前阵子灰蒙蒙的天气已经转晴了,现实与梦境不断地交错重叠,一切都显得不真实。

  我抚着额头,幽幽叹息一声。

  是否昨夜的经历只是另一场梦?

  §  §  §

  走出饭店,室外的阳光和煦地照在我身上。

  我看着闪烁在身上的光辉,突然觉得应该要打起精神来。

  是啊,天地万物是这么样的美好,我为何不能保持开朗的心情来欣赏呢?

  只不过是一次失恋,总不能老在追悔过往的回忆,我该认真地计划自己的将来才对。

  于是我下定了决心要好好地一个人过。

  我打电话到出版社请了一个礼拜的假。

  我觉得自己需要出去走走,转换心情,摆脱掉过往的阴霾与不堪。

  出版社正缺人手,本不欲放行,但我请假的决心坚定如山,老编拿我没辙,批了我三天假,还嘱我尽快归队。

  我可不会自作多情的以为他有多器重我,他不肯放行,只是因为社里的工作量太大,人手又不足,新进员工大多进来不到一个礼拜便喊吃不消,纷纷走人,再加上经济不景气的关系,薪资大大缩水,很多老手干脆退休回家给老公养,不愿再卖命……种种因素凑合着,我又有去意,突然间,我这只不老也不菜的中鸟在老编心中的地位便膨胀起来了。

  我只拿了三天假,没再跟老编讨价还价。事实上,人家难处也不少,我讨了便宜也就不再卖乖。三天就三天,不过三天后回不回来,要看本姑娘高兴不高兴。

  回头便打理几件简单的行李,旅行去。

  没有特别的目的,只想一个人躲起来几天。

  很文艺小说式的选择。大概是审了太多这样的稿件,连带着我的行为也跟着文艺起来。小说里的爱情看来总是那么缥缈不真,每个人心底也都清清楚楚的,但又有哪个女人愿意放弃作梦的权利?真若有,也只是少数吧。大多数女人有着不切实际的幻想,做着悖离现实的梦。

  我亦不例外。

  我从台北车站搭北回线接花东,往东海岸的方向走。

  来到东台湾,在宜兰租了一辆汽车,接下来的几天,我沿着太平洋海岸漫无目的地开。

  公路傍山而筑,一侧是陡峭的山壁,一侧是险峻的山谷与断崖,断崖下方就是浅浅深深、琉璃色的太平洋。

  山里气候变化莫测,在山下时,阳光仍明媚;到了半山腰,山岚云雾渐渐往山谷拢聚;继续开往更高的山路,蒙蒙山雨已经下了一段时间。

  刚巧碰上雨停,我将车停在公路的休息站,走到车外,在避雨亭下看着远处的山海景观。

  阳光从云层后又露出脸来,远远的,一道弧形的虹就跨在海平面上。

  我呼吸着带有水气的风,整个人觉得清爽许多。

  冷不防,山岚冷雾向这边飘来,四周便笼罩在一片灰蒙蒙的雨雾中。我回到车里,打开车灯,破雾而行。

  一路上我开得惊心胆颤,因为下过雨的缘故,地面湿滑,有时一不专心,车子便险些要冲出公路的围栏,飞进太平洋里。

  我在浓雾中小心翼翼地驾驶。浓浓的雾气不再如远望时妩媚,反而一改形象,化作追逐旅人的魔鬼。

  突然,身后一束刺眼的探照灯打照过来,从后视镜看去,只看见两只圆圆的,散发着诡异光芒的眼睛,不怀好意地朝我奔来。

  是一辆大卡车。

  车道很窄,大车却有要强行超车的意图。

  我才将车速加快到一百四,大车却已等不及地要超越。

  “叭叭叭!”催魂一般的喇叭声刺耳地鸣起,我吓了一大跳,握住方向盘的手打滑,整辆车失去控制地往断崖边滑去——

  §  §  §

  趴在方向盘上,我惊魂未定。

  看着大车超车后还得意洋洋地扬长而去,心里悄悄地诅咒它一百回。

  老天!就差一点点,差一点点我就要摔下去了。

  幸亏煞车踩得及时。

  我的心跳到现在还未能恢复正常,我抚着胸口,很讶异地发现我对生命竟还有这样多的眷恋。真正是死里逃生,我的天……

  我交臂环抱住自己,在车里待了好一阵子,等到气息平稳,才重新发动车子上路。

  这回在浓雾中,我更加小心翼翼地驾驶。

  公路沿着山势蜿蜒,随着车行,我来到一处山谷。

  山谷的气候跟山上又大不相同。

  如台湾一般荒溪型的河川面貌,干枯的河床上只有几道细细的流水。鹅卵石遍布整个河床,河床两岸是灰色的沙地,沙地上种植了不知名的爬藤类瓜果,正开出小小的黄花,为深秋增添不少媚妩。

  我将车停在路旁,滑下小山坡到河床上闲步。

  附近有几间屋舍,我猜想是住家。

  沿着河床走了一小段路,远处几个原住民孩子看见我这陌生来客,漆黑的大眼追着我的身影,那带着好奇的善意眼神似在询问:你是谁?为什么来到这里?

  但我不知道我是谁,我不知道我为什么到这里。

  我对他们微微笑,孩子腼腆地跑开了。

  没留意到时光的流逝,黄昏在无声无息中到来。远方天际被夕阳染成红紫色,馀晖从浅浅的云层缝隙透出,一束束金色的光像洞开的天门,无私而慈悲地洗礼这一片大地人间。

  我深深为眼前所见的景象感动。

  二十六个年头,我忙碌于生活里大大小小的琐事,在遇见家豪之前,我的生命只是为求生活的短暂安定。

  我曾经有疼爱我的父母,也有一个可爱的小弟,但九年前一场空难意外,夺去他们的生命,也夺走我的幸福——就在东岸的这一片太平洋上,一切灰飞湮灭。

  十七岁那年,我无法承受失去亲人的打击,精神恍惚了一段时间,在疗养院待了半年。

  出院后,我用父亲生前为我置的一笔基金完成学业。半工半读拿到大学学位后,我便出社会工作,用我的双手,一点一滴地将破碎的过去搜集、缝补,但我仍严重缺乏安全感。

  我寂寞。

  家豪是我另一段生命的开始,他带着阳光般的温暖走进我寂寥惨澹的生命里,所以失去他我才那么难以承受。

  但是此刻我却觉得,再怎么样难以承受的伤痛,时间久了,也会渐渐褪色,不再是痛在表皮,而是沉淀进心灵的深处,原来无法承受的,这时却能够承受了,我想这就是生命的韧度吧。

  原以为我已是一条弹性疲乏的橡皮绳,遇到紧要关头,才发现我还有办法弹痛最脆弱的心。

  我蹲在干涸的溪床里,看一株从石缝里钻生出来的不知名小花。

  我静静地看着。

  突然有只手拍了我肩膀一下,我抬起头,迎向一双友善的黑眼眸。我从他眼角的细纹得知,这双眼的主人是历练过风霜的。

  眼睛的主人已有些年纪,深邃的轮廓应是遗传自山胞的血统。

  他开口说:“小姐,风雨要来了。”他指指后边山头一片黑压压的天空。

  我站了起来,顺着他指的方向看去——

  云层很低,分明山雨欲来。

  §  §  §

  我在新结识的阿美族朋友雅各家中滞留了一个礼拜。

  雅各年近四十,汉姓是黎,他是一个小村落的族长,他的妻子尼桑也是阿美族人,据说是个公主,年纪大约三十五、六岁,皮肤黝黑健康,笑容像太平洋上升起的朝阳一样灿烂。

  他们的孩子——隆多和雅美——名字是从他们父母亲的父母亲得来的,这是原住民命名的传统——孩子继承祖父母的名字,父亲的名字则传给孩子的孩子,所以有一天,等雅各有了孙子,也会叫雅各,代代相传的血缘变得浓郁而化不开。这种传统对我来说是非常稀奇而令人讶异的,因为我是一个没有传统可以继承的人。

  雅各一家四口在花莲山区经营一个小型果园,种植文旦柚和释迦。他们还有一片山坡地,种植金针花,每逢夏季金针开花,他们全家人便会和工人一起上山采金针。我不是夏季来访,没能亲眼看见那满山都是金针花的景象,但雅各一家人都是说故事的高手,透过他们生动的描述,我仿佛真见到那片夏季的金色花海。

  他们的生活简单而充实,我在他们热情的招待下,过了一周与城市生活截然不同的山居岁月。

  白天,我随雅各家人上山照顾果树;夜里,雅各偶尔会领着族里的壮汉上山猎飞鼠,好奇之馀,我跟去了一次。

  那是个令人难忘的经验——我被迫生吞下一块飞鼠的肝脏,新鲜肝脏的腥味我想再过十年我也忘不了。

  一个星期的滞留,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规律生活让我几乎忘了怎么去做一个都市人。

  我想我的生命在这一星期中已经全然不同了。

  我以为我已经摆脱掉过去存在的那些阴影,假若没有,我也应该能克服它们。我的心灵意外的平静。

  夜里,大伙聚在小院里围火、饮酒、唱歌。

  雅各刚刚高歌完一曲,赢得众人掌声,一个英俊的年轻人接着唱了一首传统歌谣。我听不懂他们的母语,只能感受旋律在空气中跳动的感觉。这时候,若说有精灵的存在,我相信,因它仿佛就在我眉梢、我发上调皮地跳动。

  年轻人歌声未歇,又跳起舞来。

  他舞着舞着,舞到了我面前,预藏在他背后的小花突然地降落到我眼前。我讶异地看着雅各,怕这举动于他们别有意义,但他只是微微一笑,我于是呐呐地接过那朵花。

  年轻人露出一朵灿烂的笑容,身边的人挪出一个空位,他就在我左手边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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