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这一切确确实实是真的。
原来在危急时得知有人正为自己赶来,是一针如此有效的镇定剂;那是她第一次有这样的感觉,因为向来都是她赶去为别人解决事情。
她心里当然很感激他的帮忙,不过她不可能肉麻兮兮地拉紧他的手,一边流下感动的泪水,一边语无伦次地道谢兼忏悔自己曾对他有过的种种不友善。但当时的心情,就算此刻回想起来,胸口仍会涌上那种温温热热、奇异又陌生的感觉。
她因而低下头,不悦地皱起眉。
是什么原因使自己有此反应她并不清楚,却非常确定自己不喜欢这样的不由自主。
Stephen当然没察觉她的情绪波动,只是很不服气地反驳她的话:“我才不是小孩子呢,我比舅舅还棒!舅舅都没带过女生回家,我带过Linda、Lisa、Lucy……”
“看来你对L这个字母有特殊癖好。”显然她对此话题不怎么热中。“带朋友回家玩,也不是什么了不起的大事,用不着到处宣扬。”
“不是朋友,是女朋友啦!Girlfriend!妈妈也知道!”他抬高下巴,万分得意。“你不要小看我,我不差喔!”
看他那副老气横秋的模样,她不禁发笑。小小年纪就自命风流?啧啧啧。“你才几岁啊?史蒂芬小朋友。”
“不要叫我小朋友啦!”他不悦。“也不要叫我史蒂芬!是Stephen!Ste——phen——”
“史蒂——芬——这样吗?”
他皱眉噘嘴,终于察觉。“你故意的对不对?”
“怎么会?”她双手一摊,状似无辜。“我在台湾长大,英文不标准是情有可原,你英文讲得这么好,真令人羡慕。像你刚刚说那串人名,念得好溜,什么琳达、丽莎、露西……”
“Stop、Stop、Stop!”他着恼了。“不跟你说了,我要吃饭。”
苏曼竹耸耸肩,含笑不发一语。
片刻后,徐谦回来,为那隐隐透着古怪的气氛而微一挑眉。不过拿一碗汤的时间,他错过了什么?将汤碗放在桌上,他拉座位坐好,含笑问她:“所以结论是?”
她才想起他刚才留下的称谓问题。“尚在估量。”
不料小孩倒有意见了。“舅舅,你们是朋友,那我应该叫‘阿姨’才对啊!”他当然没忘记徐谦那句“跟‘阿姨’比起来,女人比较喜欢被叫‘姐姐’”。
她抬高眉,看Stephen根本连视线都不愿对着自己,不由得好笑。好吧,谁教她无聊到去欺负小孩,被讨厌也是理所当然。“既然负责称呼的人都开金口了,我似乎只能认命。”
徐谦的目光在二人身上一转,不难看出这一大一小不大对盘。见苏曼竹面前始终只有一杯饮料,他问道:“你不拿东西吃?”
“我在饭前祷告。”她煞有其事地闭起眼。“感谢这世界还没完蛋,感谢人类还没灭绝,感谢我终于交稿,感谢我还有钱吃饭喝水住房子,感谢这所有的一切。”张开眼,颇认真地点点头。“阿们。”这才自椅上起身,迈步走向食物区。
徐谦忍不住笑,卷了一叉义大利面放入口中,目光望着她在远处取食的身影。
Stephen也跟着他看了好一会儿,才满脸困惑地转头。“舅舅……她好奇怪喔。你真的喜欢她吗?”
徐谦持叉的手一顿,有些诧异,收回视线看向他。“谁说的?”
“不是吗?”Stephen更纳闷了。“可是你刚才明明一直在看她。”
这是什么逻辑?徐谦不禁失笑。“那我现在一直看着你,也是因为喜欢你?”
“不是啦……是那个……那个……anyways,男生看女生是不一样的。”下完结论,他认真地点点头。
徐谦笑着轻敲一下他的头。“什么一不一样!你这个小大人。”
“舅舅,那你为什么没有女朋友?”
啊,好耳熟的问题,连小Stephen也好奇起来了?徐谦微笑未答。
他这年纪,不仅未婚,连一个稳定交往的对象都没有,看来或许真有点异类。
年少时对爱情并非没有过憧憬,求学期间也谈过几场短暂恋爱,快乐有,负担也有,如今回忆起来,他很难说得上喜欢或不喜欢。
回台湾自行创业之后,生活上除了工作还是工作,难得空闲。这几年不如创业初期忙碌,闲暇多,却不代表空虚多,他向来能自得其乐,因此每天仍过得充实。
他十分满意现况,对姻缘一事选择顺其自然,而母亲虽勤为自己介绍对象,却没有遇上投缘的。
若将生活喻为一块蛋糕,爱情该是上头的巧克力碎片,一种有点甜、有点苦的点缀,若选了不合口味的品牌,添加后无法使蛋糕变得美味,又何必要?
“哇!舅舅,你看、你看,她拿了好多吃的!”
Stephen的惊呼打断思绪,他抬头一看,苏曼竹正踩着不疾不徐的步伐,捧着满满一盘食物走回来。
接着他才发现,她的吃相很斯文专注,动作很迅速,而且能吃很……非常多。
解决掉最后一块巧克力蛋糕,她餍足地面露笑容。他见状,不禁扬唇,没想到她是个这么容易满足的人。
确认三人都已吃饱,他正欲伸手招侍者埋单,却被她摆手阻止。
“我结过帐了,上次说好要请你吃饭。教你几句谚语,‘拣日不如撞日’,‘相请不如偶遇’。”
未料她会有此举,他微愕,瞄眼身旁的Stephen,有些过意不去。让她多请一人总是不该,何况这餐厅的消费并不便宜。
看出他的想法,她耸耸肩。“不用感到亏欠,反正儿童半价。”见他未因此而释怀,她有些受不了地吁了口气。“算了算了,看就知道你这人有够婆婆妈妈。这样吧,地下室是电动游乐场,你请我去玩玩就算扯平。”
Stephen在旁听了,眼睛顿时发亮。他中文是不好,但“电动游乐场”几个字倒是知道,于是举手高喊:“我要去!我要去!”
徐谦笑着摇头,他还能说什么?“那就出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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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谦从不是喜欢打电玩的人,因此不知道电玩除了娱乐功用,竟还能使人化敌为友。
远远地,就见一大一小各据一方,目不转睛地盯着大型荧幕,同心协力击毁敌机。他坐在休息座上,说真的有点无聊。耳中充斥嘈杂声,瞄眼外头,天色已开始昏暗,两个电玩迷却仍欲罢不能。
不知又过了多久,Stephen忽然爆出一声欢呼:“0h yeah!赢了赢了!赢了赢了!”接着跳下座椅,夸张地手舞足蹈起来。
苏曼竹也自椅上起身,舒展筋骨,如同真经历过一场大战。
不等徐谦前来询问,Stephen迫不及待地冲到他面前,比手画脚详述刚才的危急战况,说着说着,当然不忘提到盟友:“阿姨真的好厉害喔!那个boss的散弹她都打掉,然后我不停丢芭乐——”
“原来你们在玩水果大战?”
“不是啦!”Stephen哈哈大笑。“‘芭乐’就是手榴弹啦!”想当然尔,这两个词汇都是苏曼竹所教。
徐谦笑望苏曼竹。“看来你很有一手。”
她在他对面坐下,耸耸肩,倒不觉得这有什么值得称谟。
“你常来这里?”看她热门熟路的。
“卡稿时会来。”意即常来。
“什么是‘卡稿’?”Stephen好奇发问。
“卡稿是件比被芭乐炸爆还痛苦可怜的事。”
“那为什么会卡稿?”小孩总喜欢打破砂锅问到底。
她叹了口气,摸摸他的头,语重心长地说:“等你长大点再告诉你。”
徐谦忍俊不禁。跟她说话时你来我往是种乐趣,听她跟别人说话则是另一种乐趣。是否正因如此,所以跟她在一起时,自己的心情经常是愉快的?
初次见面,他对她纯粹只有好奇——好奇于她的莫名敌意;然而随着接连的巧遇,那份好奇渐渐转为兴趣。
每一次碰面,他就对她多了解一些。
这女人会替朋友收拾烂摊子,接收一条生命的重任;会跟长辈闲聊解闷,并主动买东西孝敬她们。她的嘴巴很坏,脾气很差,起床气更是不得了,但也有可爱的时候。今天刚得知的则是她的饭前祷告很另类,她很会吃,而且很会打电玩。
往后还会再有什么新发现?不知为何,他竟为此兴起一丝期待。
“不说就算了。”Stephen不大高兴,小孩都不爱听那种标准的敷衍话。不过他的注意力很快被其它事物吸引。“舅舅、舅舅!我们去那里照相好不好?”
徐谦顺着他指的方向看去,见到一台拍照机器。
“你去就好了。”他早过了拍大头贴的年纪。
“不要啦,大家一起才好玩啊!”Stephen霸道地抓起他的手,执意拖他一道。
拗不过他,徐谦只好跟他一起走入那台如梦似幻的粉红色机器。
“Wait a minite,我去找阿姨来。”
徐谦挑眉,不认为她会来。岂料五分钟后,门帘被掀开,二人走入,他微讶,顿时佩服起外甥的神通广大。
Stephen调整好选项,笑咪咪地挤在两人之间。“笑一个!”
徐谦瞄向苏曼竹,果然没见她有笑容。他凑近她些许,将声音压得极低,在她耳边说:“我猜你一定在想:为什么我要干这种蠢事?”
她侧头看他,微微一笑。“我很惊讶,你居然变聪明了。”
他笑道:“我一直不笨,是你没发现而已。”
“你要是不笨,又怎会再三高估自己?”
“只怕是有人低估了我。”
“啊!你们两个干嘛一直讲悄悄话啦!”有人终于发飙了。“都over了……你们根本没有专心嘛!”
机器发出一阵声响,成品终于出来了。
Stephen拿起照片贴纸仔细端详。“舅舅、阿姨……你们两个为什么要一直眉目传情啊?”
苏曼竹为他的话瞬间瞪大眼。
徐谦也大为错愕,皱眉道:“你从哪学来这句?”
“妈妈看电影的时候常常说到啊。”Stephen困惑地抬头问他们:“这样用不对吗?”
“废话!”
“不对。”
同时开口的二人转头对望一眼,第一次极有默契地决定不再谈此话题,毕竟对一个小孩——而且是个中文不好的小孩,实在多说无益。
此时,徐谦的手机铃响,他接通后,说了几句便结束对话。“家里催人,我们得回去了。”
Stephen失望地扁嘴。“我不饿……我想再玩一下嘛。”
“你不饿?外婆可是做了你最喜欢的粉蒸肉。”
“啊?真的吗?那我饿、我饿!”小孩果然容易改变心意。
徐谦微笑,转向苏曼竹。“顺便送你回去?”
“不敢劳驾。”她有些无聊地用拇指轻轻一弹掌上的代币,代币高高跳起,在即将落回她掌心之际,忽然有只手从旁伸来,奇准地将其劫走。
干什么?她诧异地看他。“我实在很担心你的常识不够,所以得提醒你一下,这代币在外头是不能花用的。”
“我知道。”他笑着将代币收入口袋中。“所以才说你低估了我。”
“但愿如此。”她翻白眼。“那么这位自认被低估的先生,可不可以稍微解释此举的意义?”
“请待下回分晓。”
好家伙,居然盗用她的台词。她扬眉,目送那一大一小转身离去。
接下来的时间,她用剩下的代币又打了几场游戏,才心满意足地决定撤退。
一走出建筑物,夜风拂面,她闭上眼,感受那微微刺肤的凉。
抬头望着黑蒙蒙的夜空,她不觉忆起方才那男人怪异的举动。
他到底有什么企图?下次见面,她一定要好好问个清楚。思考的同时,她并未发觉,自己已将“下次见面”这件事视为完全的理所当然。
第五章
苏曼竹到家时,那放鸽子女王依然人影不见。明明记得她今日没排班,那肯定又是跟男友或哪个酒肉朋友出去混了。对好友的此类行径早已习以为常,她也不以为意,到冰箱中取出装菊花枸杞茶的塑胶壶,为自己倒了一大杯。
坐在沙发上,她打开电视,无聊地啜着茶,随意转到新闻台。
仔细想想,跟雯君的孽缘至今仍未断绝,还真有点不可思议。
她俩自幼就是邻居,双方父母交好,有要事时常将小孩互相托付,因此她从小就像有个妹妹跟在屁股后,怎么赶也赶不走——虽然她们其实同年。
从幼稚园开始,两人上学、放学、上补习班,几乎全在一起,因为父母都崇尚“互相照应”那套,直到二人高中各自升学,生活圈才渐远。高中生涯结束后,二人分别考上台北和宜兰的大学,负笈离乡。她从不是主动的人,而雯君交了许多新朋友,每天疯狂玩乐,自然更疏于联络。
大学毕业后,她在北部工作;雯君因为向往台北这花花世界,也北上求职。父母知悉此事,命她好好代为照顾,其时她租赁的房子正好租约到期,于是她们便顺理成章找房子一起住了。
几年岁月改造,雯君不复以往,变得很时髦,爱追流行、爱玩。一开始她对其感到陌生,不过后来却慢慢发现,骨子里,她还是那个喜欢撒娇,有时可爱有时任性的女孩,半点也没变。
一直以来,两人的个性就是南辕北辙,曾被不少人质疑过,她们怎能安然生活在同一个屋檐下?
她也没有答案。
可能是自己已习惯了吧。习惯在她难过时看她哭,习惯在她高兴时看她笑,习惯照顾自己时顺便算她一份。
因为那个长不大的女人,就像自己的亲妹妹一样。
虽然她常为自己找来麻烦,但也有贴心的时候……例如自己现在喝的茶。
菊花和枸杞都是雯君某日兴匆匆带回来的,她听说那对眼睛好,一口气各买下一大包。当时雯君发下宏愿,要每天泡给她喝,以减轻她长期用眼的疲劳。不过王大小姐的耐性有多少众所皆知,结果当然是不了了之,现在变成她偶尔心血来潮时自己泡一壶来喝喝。
即使如此,她仍能感受到那份真实心意。
而她不会忘记,自己刚投入写作这行时,曾受到雯君多大的支持。
当初她因为工作不顺心,考虑再三,终于决定辞职,在家中努力创作。父母得知此事,皆不表赞同,每在电话中谈及,总免不了产生口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