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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人的巧合  第1页    作者:秋风醉

  楔子

  苏曼竹本来以为那天跟平时没有什么不同。

  她照常在计算机前坐了一下午,头发照常因苦恼而快被拔光,却仍是什么都挤不出来。六点一刻,肚子照常响了。肚子不填饱,事情难做好。没考虑太久,她毅然关机,抓了钱包、钥匙,出发到巷口的便当店。

  她喜欢鸡腿便当,跟她同住的王雯君喜欢排骨便当。

  虽不确定雯君晚上会不会回来,不过多买一个也不打紧,大不了当消夜。熬夜飙稿是她的强项,消夜更胜提神饮料,未雨绸缪有其必要。

  提着购物袋回到大厦,检查信箱──晚报不在。

  “哎呀,苏小姐,不好意思、不好意思!”

  听见这话,就晓得管理员老林又把她的晚报拿去看了。她看着老林自柜台后走出,赧笑着将晚报递上,心里多少有些不爽,但想想还是算了,所以并没有跟他计较。

  “苏小姐,王小姐刚刚也回来了。”老林勤找话题。“她还带了个礼物回来呢。”

  “礼物?”她脸色微变。“什么礼物?”

  上回雯君自作主张买了台跑步机回来,也被称作“礼物”。天知道楼上的单位才多大,住两人已嫌拥挤,再放台跑步机……见鬼的礼物!她立刻押人带货上门退钱,跟店家争论半天,最后不仅要不回全款,还得再花钱请人运走,简直得不偿失。这回,又会是什么样的“礼物”?

  “嘿,不行、不行,她特地交代我不能说……啊,电梯来了!”他笑咪咪地帮她按住按钮。“快上楼吧,我想你一定会有惊喜的。”

  她冷着脸,实在很难有雀跃的心情;进电梯内仰头看着上升的楼层数,试图安慰自己,却徒劳无功,眉头愈皱愈紧。

  叮!五楼到,电梯门打开。

  她紧握着钥匙,走向家门前,深吸一口气。

  然后拿起钥匙对准锁孔,正要插入──

  “汪!”蓦然传入耳的声音使她瞬间僵凝,久久没有下一个动作。

  那是……什么?

  “汪汪!汪汪汪……”这回,更清楚,也更猖狂了。

  她瞪着门板,知道自己惨了。

  第一章

  一颗毛毛的头在她脚边磨蹭,有点热,有点痒。

  那是只金黄色的博美狗。

  “小姐,你不认为欠我一个解释?”她瞪着自浴室走出的友人。

  “啊?解释?”王雯君傻笑。“什么解释?我以为一目了然耶。”

  的确。“那,很抱歉,请两位一起离开。”她微微一笑。“此处禁畜生。”

  “喂,别这么无情好不好!”王雯君嘟嘴走近,蹲下身轻抚小狗。“你看它多可爱啊。难道你不觉得吗?”

  “是啊,非常可爱呢。”她笑容更深。“可惜无论多可爱,或是──漂亮,一样都得走路。”

  那句“漂亮”,自是针对王雯君了。王雯君中等身高,细腰、翘臀,一张脸虽称不上美艳,但清纯可爱,唯一自认不满的地方是胸前不够伟大;兴趣是逛街Shopping,专长是爱美和招蜂引蝶──末句当然是苏小姐的评语。

  相较之下,苏曼竹姿色平庸,松垮T-shirt搭褪色牛仔裤的邋遢赶稿服,赤铜边框眼镜下的双眼悬挂着熬夜奖品,唯有齐腰长发增添几分女人味。偶尔有人被她长发飘逸的背影吸引,待她一转身,那张不饶人的嘴却立刻使人退避三舍。

  “曼竹……”

  苏曼竹挥手制止她的发言。“别把我的名字叫得这么恶心。我不是男人,脑子长在上面,发嗲发情皆无效。”

  王雯君微恼跺脚。“你啊!老这样说话,怪不得男人都给吓跑了。”

  “错。他们如蝇扑粪,前仆后继匍匐在你裙下,哪轮得到我。”

  “那倒是。”王雯君笑嘻嘻。与她相识已久,早练就一身无视讥讽的铁布衫。

  苏曼竹翻白眼。“好了,自恋狂,你们可以走了。”

  “喂!”王雯君可怜兮兮地挽住她的手臂。“你真要赶我走啊?”

  她拍开她的手,面无表情。“不是你,是你们。”

  “为什么?小可爱这么可爱,让它留下有什么关系?”

  好样的,连名字都取好了。“你可以继续装傻没关系。”她上前拉开大门,脸色很冷。“不送。”

  “别这样嘛!”王雯君委屈扁嘴。“这栋大厦又不是不能养狗,房东也没规定……你又不讨厌狗,不是吗?”

  “谁说的?”她冷冷道:“我讨厌没节操的动物。”低头瞄眼那兀自在她脚边不熟装熟的家伙。

  王雯君双眼眨巴眨巴着。“可是你不讨厌我啊。”

  “就算你现在忽然有了自知之明,我也不会点头。”

  “哎呀,不管啦、不管啦,我养定了!”王雯君决定耍赖。“房租我有分担一半,我也有权决定啊。”

  她看向王雯君,嘴角要笑不笑。“小姐,我知道你蠢,不过你该不会天真的以为我不会生气吧?”

  唉,惨了,那是她气炸的表情。王雯君垂下头,不敢再造次。

  “你的记性一向很差,我可以体谅,所以现在再教你一次:或许很多男人会乖乖跟在你屁股后,但实际上地球并不是以你为中心在运转的。懂不懂?”

  王雯君咬唇绞指。“我是真的想养狗嘛……”

  她瞥她一眼。“理由?”

  “我下礼拜生日耶……就当送我生日礼物好不好?”

  她一时无语,按额头疼。用这种烂招绑架她的同情心?很好!这女人最可恶的地方就是懂得怎么让她心软。

  “我……我有时会寂寞嘛……想养只狗陪我……”

  “够了。”她叹了口气,无奈地关上门。

  王雯君小心翼翼地看她。“那……你是同意了?”

  她不答,走近沙发坐下。“说吧,为了什么?”

  王雯君眨眼。“啊?就刚刚说的啊……我想要狗狗陪我嘛……”

  “放屁。”怕寂寞?以为她们第一天认识啊?还是以为她的智商跟她一样低?“我没时间听你掰。给你一分钟尽人事。”

  “唉,好啦!什么都瞒不过你。”王雯君在她对面的单人沙发坐下,手指玩弄着发尾,神色含羞带怯。

  苏曼竹顿时明白了──肯定跟男人有关。

  果不其然,下一秒,王雯君开口证实:“其实就是……上次我不是在外面玩通宵,早上才回来?我从捷运站走回来时,路过公园,看到一个超帅的男人。后来我观察几天,发现他每天早上都会到公园遛狗,所以……所以……”低头羞笑。“我对他一见钟情啦!”

  苏曼竹斜躺在长沙发上,手指有一下没一下的轻叩椅背,不言不语,那模样让王雯君有些惴惴不安。

  “曼竹,我知道你人最好了,帮帮我嘛!”

  苏曼竹轻哼。“说这句话代表你发情过度,仅剩的稀有脑细胞被侵蚀殆尽,彻底没救。”

  “人类本来就是随时都能发情的动物嘛!”王雯君不在意地嘻笑。“我一定会好好照顾狗狗的,绝不麻烦你,好不好?”深知苏曼竹非常重视私人空间,她又保证:“还有,我绝对、绝对不会让它上你的床。拜托啦!看在我们从小认识、交情深厚的份上嘛。”

  苏曼竹皮笑肉不笑。“大小姐,你没创意大家都知道,不过相信你不知道同样的招式用这么多次,再深厚的交情也没用。”

  “干嘛这样说!”王雯君起身走近她,磨来蹭去,采取贴身攻势。“你肚子饿不饿?我去买你最喜欢的卤味给你吃?”

  “谢了,我真怕又像上次一样等到饿昏了还不见人影。”

  她可没忘上次雯君猜拳输了,负责跑腿买卤味,结果意外在卤味摊见到一位帅哥,立刻沉迷不返,还得劳驾自己去押她回来。

  “不会啦,我已经跟他拆了,再没瓜葛。”王雯君举手保证。

  苏曼竹轻嗤一声。“有句话叫狗改不了吃屎。”

  “哎呀,反正我去买卤味啦!这次不会再迟回了,我以人格保证……好啦、好啦,我知道你要说我没人格啦!”

  “嗯哼。”苏曼竹点头,乐得省下几句话。

  王雯君走至门前穿鞋,苏曼竹远远叫了声:“喂!”

  “知道啦,我会记得不要加辣。”怕她在自己出门时顺便把狗丢出去,王雯君动作迅速,难得不拖泥带水。

  不过苏曼竹只说了句:“记住,你今年的生日礼物已经没了。”

  “……喔。”唉,怪不甘心的,可是为了帅哥也没办法。

  大门关上的声响传来,苏曼竹懒懒地躺在沙发上,一点也不想动。

  忽然有种毛茸茸的感觉窜过双腿间,然后一股重量压在小腹上,她抬眼,就见那只麻烦动物正张着一双无辜大眼在看她。

  “笨狗,很重,下去。”

  但笨狗若听得懂就不叫笨狗了。

  她叹息,吸了口气,大吼一声“下去!”才总算把它吓跑。

  以后她宝贵的生活空间里真得多只笨狗?

  这份生日礼物,好像太贵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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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一定会好好照顾狗狗的,绝不麻烦你。”

  “还有,我绝对、绝对不会让它上你的床。”

  印象中,似有人这样跟她说过?还是她记错了?

  自那只笨狗进驻,至今正好一个月,王雯君的确有遵守承诺──但仅限于前半个月。早该知道那女人天性喜新厌旧,对任何事物的热度都不可能持久,但她竟还是那么笨那么蠢那么白痴的相信这样的人会有改过自新的一天。活该自己倒霉受罪!

  腿上的那股重量慢慢上移,践踏过臀部,停在腰际,严重打扰她的睡眠;更惨的是她才上床不到一小时!

  第几次了?连日来经历的“狗压床”!

  决定了,以后不管室内通风多差,她也绝不再留半条门缝。

  “滚开。”有气无力的话听来要死不活,无怪对方置若罔闻,不动如山。

  她咬牙切齿,火大了!“我叫你滚开!”

  腰间骤轻,她将头深深埋入枕间,打定主意就算天皇老子来叫也不起床。但当那团热呼呼的毛球钻入被窝中,开始在她怀中磨蹭时,她的决心开始崩裂。

  一阵像是哀鸣的声音呜呜响起。

  喂,她才是最悲惨的那个好吗?它凭什么发出那种像被全世界的人辜负的鼻音?

  她痛苦地睁眼,撑不开的狭窄视线首先映入的是一双水汪汪的大眼,其眼神的可怜度直逼最高指数。

  “冤有头、债有主,去找你的主人,别烦我。”她咕哝,用力闭上眼,命令自己要置若罔闻。

  为什么?为什么不能让她好好睡一觉?为什么一个像她这样从不危害社会的良好公民,要在好不容易自赶稿地狱中爬上来、最筋疲力竭的凄惨时刻,对一只笨狗自言自语?

  对,她知道它很可怜,被一个缺乏耐性的主人买下,这半个月来吃喝常被遗忘,没人带它出去散步,只能每天在向晚时分非常可怜地在阳台落地窗前凝望渐渐西沉的夕阳,以落寞背影无声抗议。

  但,这一切究竟关她鸟事?关、她、鸟、事!

  “关我鸟事啊!”终于无法再忽视那只畜生的存在,她大吼一声坐起身,跟身前趴坐的狗大眼瞪小眼。

  很好,看样子她再怎么凶也没用了,显然它已免疫。

  对峙片刻,她冷冷道:“装可怜是白费力气,我可是出了名的铁石心肠。”

  回应她的,是一声悲戚低鸣。

  将心一横,她拿被单将自己从头到脚包得密实,打算以此杜绝所有外来骚扰。

  “滚开点,我要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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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阳好大,天空万里无云,蓝得刺眼。

  女人走在路上,未睡醒的双眼不堪阳光折腾,快眯成了一条线。

  手中牵着一只横冲直撞、因重见天日而兴奋不已的笨狗,加上她昏昏沉沉、被牵着鼻子走的模样,实在很像盲人与导盲犬的组合。

  在险些吻上一根电线杆之后,她用力甩头,想使自己清醒。

  “笨狗!走慢点!”忍不住咒骂出声。

  明明下定决心要蒙头睡自己的,偏偏那一咪咪尚未死绝的善心作祟,可恨!

  这只笨狗究竟想上哪儿去?穿越马路,她决定再过五分钟,无论它想去哪,她都要使高压手段将它带回。

  所幸五分钟未到,一人一狗已抵邻近公园。

  公园,原来是公园。喔,对,差点忘了,雯君当时说什么来着?她为了那个什么什么的,要每天到公园遛狗?

  “汪!汪汪!”

  几声狗吠入耳,她低头瞄眼脚边的狗,奇怪那声音怎么显得有些距离?下一秒,另一抹金黄矮影窜至眼前,她定睛一看,才晓得那是另一只博美狗的叫声。

  两只狗像是旧识,一见到彼此,兴奋地奔前,使她险些拉不住系绳。

  “喂!安分点!”她拉紧系绳,很不温柔地命令。

  然后,耳中忽闻疑似招呼的男声。“早安。”

  谁?她抬头,一道修长身影入眼。

  男人身着一件红黑格子长袖外衫,里头衬着件纯白T-shirt,下身是深黑牛仔裤,整体打扮大方又不失帅气。他的发打薄削短,发长未过眼,显得精神;五官端正,最引人注目的该是他翘长的睫毛,无需凑近也能清楚见到;他左耳上戴着一只银色耳环,为休闲感添了分时髦。

  她眯了眯眼,一大清早见到这种人物,跟太阳的刺目度难分上下。

  他右手牵着绳,绳端系处显示他是那只博美狗的主人。

  男人本来垂眸望着爱犬,此时才抬头,看清她的面目,明显一愣。

  她则脸色微沉,显然已明白他是何方神圣。

  雯君肯定就是为此人才养狗……不,该说是买钓男工具。而她此刻不能与周公相会,得在此苦命地遛狗,也跟他脱不了关系。

  对,她也承认他是个帅哥,且还是个清爽有型的帅哥,但他同时也是间接的罪魁祸首。她的起床气向来不小,迁怒功力更是一流,此时脸色自然难称友善。

  “你好。”他很有礼地先开口。

  好?她哪里好了?她困得很。虽然很想发狠骂他一顿,却缺乏力气,当下看也不看他一眼,扯扯手上绳子示意走“狗”。

  “你是王雯君的朋友?”他问。

  并不打算回复他的好奇,她又拉拉狗绳,才发现那只笨狗根本无视于她的指示,正跟另一只狗好生亲热。“……你的狗,公的母的?”

  “母的。”

  “原来如此。”怪不得这只公狗等不及要来这公园,原来跟买它的人一个样──发情无界线。

  “喂!走、了。”

  她的不高兴任谁都看得出,男人微感有趣。自初见面起,这位小姐对自己就隐约展现敌意;若他没记错,他们的对话明明不超过五句吧?

  他不着痕迹地打量她。

  深蓝色套头上衣,灰色棉裤,白色运动鞋……是比先前那位小姐有遛狗的样子。第一次见到王雯君时,他惊奇竟有人穿那么高的高跟鞋遛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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