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我们不用他,是他一个字也不肯改。他写的那么古怪,不会流行的。”叶和田说。
“他是最好的。”葛米儿说。
“说不定他已经江郎才尽了,最好的日子,已经过去了。”叶和田冷漠的说。
“不。”葛米儿说,“我能够把他唱得比以前更红。”
本来是:没有林方文,也就没有她。他把她从那个遥远的岛屿召唤回来。他是她的知音。
今天是:有她,也就有林方文。她把他从那个满心挫败的世界召唤回来。她是他的知音。既出于报答,也出于欣赏。有谁会怀疑林方文是最好的呢?他只是欠缺了新的刺激。
终于,林方文抛下了他的佛经、他的漫画,还有教堂的彩绘玻璃和那些卡通片,重返那个他最爱的、既令他快乐、也令他痛苦的世界。
看见他重新提起笔杆写歌词,看见他再一次拿着我很久以前送给他的那把乐风牌口琴,吹出每一个音符,我的心情竟然有点激动。有那么一刻,我巴不得把他藏在我的子宫里;那是一个最安全的怀抱,他不会再受到任何的伤害。可惜,我的子宫太小了,而他也已经长大了。
这一刻,他的头枕在我的大腿上。我问他:
“我把你放在我的子宫里好吗?”
他的脸贴住我的肚皮,问:“环境好吗?”
“不错的,到现在还没有人住过。”
“要付租金的吗?”
“算你便宜一点。”
“地方太小了吧?”
“那么,你变成袋鼠吧!”我说。
“袋鼠不是更大吗?”
“你可以把我放在你的怀中的袋子里,你去哪里,也得带着我。”
“这样太恐怖了。”他跳起来说。
“你不愿意吗?”
“夏天太热了。”
“但是,冬天保暖呀!”
“香港的夏天比较长。”
“你是怎样也不肯把我放在口袋里的吧?”
“我宁愿住在你的子宫里。”
“真的?”
“现在就住进去。”我跳到他身上。
“你会不会爱上葛米儿?”我问他。
“我为什么会爱上她?”他露出一副不可能的神情。
“她了解你的音乐。”我说。
“她不是有威威了吗?我才不要住进的子宫里。”他说。
林方文真的愿意长留在我身上吗?有时候,我会宁愿我们比现在年老一点。年纪大了,也没有那么多的诱惑,那就比较有可能共度一辈子了。这种想法,会不会很傻?竟然愿意用青春去换取长相厮守的可能。
18
一天大清早,我在西贡市集里碰到威威。他正在买水果。俊俏可爱的他,很受摊贩欢迎。看到我时,他热情地拉着我,问我为什么会在那里出现。我告诉他,我在附近采访。
“记者的工作好玩吗?”他问。
“可以认识很多不同的人。”我说。
“有工作真好。”他说。
我差点儿忘记了,他在这里是不能工作的。
“葛米儿呢?”
“她出去了,今天大清早要到电视台录影。”
“那莫札特呢?”
“它胖了,现在有四斤半啦!可能要减肥。”
我陪着他逛市集,他又买了牛奶和面包。大家都认得他是葛米儿的男朋友,对他很友善。
“怀念斐济吗?”我问。
他重重的点了一下头:“我怀念那里所有的东西。妈妈做的菜、爸爸的烟斗味,甚至是那个从前常常欺负我的同学。”
“欺负你的人,你也怀念?”
“他是我小学和中学的同学,他常常骗我的钱。”他幸福地回味着,“从前很讨厌他,现在却希望回去再被他骗钱。那里毕竟是我的故乡。”
“为什么不回去看看?”我说。
“米儿太忙了。”他的神情有点落寞。
“她在这里发展得很好呀!”
他笑得很灿烂:“是的,她现在很快乐,她可以做自己喜欢做的事。”
那一刻,我深深被威威感动了。为了自己所爱的人的快乐,他承受了寂寞,也怀抱着乡愁。望着他的背影没入挤拥的人群之中,我忽然明白,没有牺牲的爱情,算不上爱情。
后来有一天,威威在我的办公室出现,他变憔悴了。
“我是来跟你道别的。”他说。
“你要去哪里?”我问。
“回去斐济。”
“那葛米儿呢?”
“我一个人回去。”他的眼睛也红了。
“威威,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没什么的,只是我不适应这里的生活。”
“是真的吗?”
他低下了头,良久说不出话来。
“我们去喝杯咖啡吧!”
我把他拉到报馆附近的一家咖啡店。那里可以看到海。我想,在大海的旁边,他的心情会好一点。
“是不是太思念故乡了?”我问。
他摇了摇头:“我是不舍得她的。可是,我们的世界已经不一样了。”
葛米儿从一个藉藉无名的女孩子摇身一变,成为一颗明星。一点也没有改变,是不可能的吧?
“你不是答应过要陪她一起追寻梦想的吗?”我说。
“我也许想得太简单了。”悲伤的震颤。
“她知道你要走吗?”
“我们谈过了。”他笑了笑,“我们终于找到时间谈一谈我们之间的事了。我留在这里只会妨碍她。”
“是她说的吗?”
“不。她并不想我走。”
“那不要走好了。”
“可是,她已经不需要我了。”
“你还爱她吗?”
“我当然爱她。”威威说着说着流下了眼泪:“但是,她已经改变了,不再是从前的她。我们在斐济的时候,生活快乐得多了。”
“你是不是后悔来了这里?”
“我怎会这样自私呢?留在斐济,是埋没了她。”
“威威,你真好。”我说。
“我一点也不好。我没有才能,也不聪明,人又脆弱。”
“但你懂得爱人。”
“我也爱得不好。”他的眼泪簌簌的流下来。
“你什么时候要走?”
“今天就走。”
“这么急?”
“米儿今天要工作,我们说好了,她不要来送机。我会哭的,我们从来没有分开过。”
“要我送你去机场吗?”
“不,千万不要。我害怕别离的。”
他又说:“我听人说,离开了自己的家乡,会有乡愁。然而,回去家乡之后,又会怀念那个自己住过的的城市。这样的话,总共就有两次乡愁了。”
我难过得说不出话来。
“我还有一件事情要告诉你。”威威说。
“什么事?”
“我——”他红着眼睛说。
“到底是什么事?”
“我把莫札特吃了!”
“你吃了莫札特!”我不敢相信。
“你一定觉得我很残忍吧?”
“你怎舍得吃它?”
“米儿舍不得让它走,我也舍不得让它留下。我走了,米儿又没有时间照顾它。把它吃进肚子里,那么,它便可以永远留在我身上。”威威一边抹眼泪一边说。
我不也是曾经想过要把自己心爱的人藏在子宫里,长留在身上的吗?爱情,原来是凄美的吞噬。但愿我的身体容得下你,永不分离。
我同情莫札特,只是,它的主人也许没有更好的选择。它是不应该叫莫札特的,天才横溢的莫札特,是短命的。
告别的时刻,威威久久地握着我的手。他是舍不得的。我曾经以为,相爱的人是无论如何也不会分开的,也许我错了。当生活改变了,爱也流逝了。如果他还能够感受到爱,他是不会走的吧?故乡是近,已然流逝的爱,却太遥远了。
19
“程韵,我刚巧在附近,你有没有时间出来喝杯咖啡?”我在家里接到葛米儿打来的电话。
我们在咖啡室见面。架着太阳眼镜的她,看来有点累。
“威威走了。”她说。
“我知道。临走的那天,他来找过我。”
“是吗?”她很关心。
“只是来道别。”
“你知道他吃了莫札特吗?”
“他说了。”
“他是个野人!”伤心的语调。
“这是他可爱的地方。”我说。
“我不知道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她哭了。
“他觉得不快乐。”我说。
“我以为他会和我分享我的一切。”
“他分享不到。不是想分享便可以分享的。”
谁不渴望分享自己心爱的人的成就和快乐呢?可是,对方的成就和快乐,有时候,却偏偏变成大家的距离。愈是努力想去分享,愈觉得孤单。
“他走了,我很孤独。”葛米儿说。
“你会慢慢习惯的,每个人也是这样。”我忽然想起了她从前说过的话,我问她:“你不是说斐济有一种魔法可以把心爱的男人留在身边的吗?”
“骗你的!如果有的话,便不会有人失恋了。”
没有失恋者的世界,是不是会比现在美丽一点呢?也许是不会的吧?如果没有失恋,我们怎会了解爱情,我们又怎会长大?
“你想家吗?”我问葛米儿。
她点了点头:“可是,我更喜欢这里。在这里,我可以做许多事情。威威本来说过要和我一起追寻梦想的。”
“他会永远怀念你的。”我说。
葛米儿终于忍不住伏在桌子上呜咽。
一个梦想把这两个人从那个遥远的地方送来,营养着他们的爱情;然而,同一个梦想,也把他们分隔了。
威威真的如我所说的,会永远思念葛米儿吗?还是,回去斐济之后,他会娶一个女人,生一窝孩子,或者再养一窝鹅,过着另一种生活?我们总是宁愿相信,两个曾经深爱过的人,分开之后,是仍然有一条绳子连系着的。寂寞或失意的时候,我们会拉紧那条绳子,想念绳子另一端的人,他现在过着怎样的生活呢?他爱着谁呢?离别之后,他会不会为了使我刮目相看而更加努力?他会思念着我吗?还是,这一切的一切,只是女人一厢情愿?我们总是希望旧情人没法忘记我们,一辈子受尽思念的折磨。多么善良的女人,在这个关节眼上,还是残忍和贪婪的。
“威威真的会永远怀念我吗?”葛米儿含着泪问我。
“是的。”我说,“直到你不再怀念他,他仍然不会忘记你。”
我同时也是说给自己听。
第二章 爱随谎言消逝了
1
“你会不会爱上葛米儿?”我问林方文。
他望着我,没好气的说:“我为什么会爱上她?”
“她可爱呀!”我说。
“你更可爱!”他用手拍拍我的头。
“像土著一样的女人,不是有一种特别的吸引力吗?”我说。
“你也是土著!”
“什么土著?”
“香港土著!”他说。
这样问,是因为林方文告诉我,他要去学潜水。
“是跟葛米儿学吗?”
“是参加潜水店的课程,学会理论之后,还要在泳池实习,然后才可以出海。那个时候,葛米儿便可以教我了。”
“会不会很危险?”我担心。
“每一年,溺毙的人比潜水意外死亡的人多很多。”他说。
“那是因为游泳的人比潜水的人多很多呀!”我说。
“放心吧!不会有事的。”
我没有问他为什么要去学潜水,他这个人,可以因为兴之所至而去做任何事情。只是,这一刻,我不知道他是为了兴趣还是因为葛米儿的缘故。如果威威没有离开,那该有多好?
我为什么会担心和怀疑呢?是我对他没有信心,还是这种想法根本是很正常的?对于出现在自己所爱的男人身边的任何一个稍微有条件的女人,我们总是有许多联想的。他会被她吸引吗?他会爱上她吗?一生之中,我们重复着多少次这样的忧虑?这些微小的妒忌,本来就是爱情的本质;可以是毫无根据,也毫无理由的。
2
沈光蕙终于和比她小三岁的余平志开始交往了。她自己大概也想不到吧?还是一名中学生的时候,她爱上了比她大三十六年的体育老师老文康;许多年后,她却爱上了一个比她年轻的男人。命运真爱开她的玩笑。
她说:“很久没有被人追求了,有一个也是好的。”
沈光蕙好像从来不会很爱一个人。这些年来,我也从来没有见过她痴痴地爱着一个男人。每一次谈恋爱,她也是有所保留的。后来,我终于了解她。当一个人曾经被爱情出卖和玩弄,怀抱着恨;那么,她唯一最爱的,只有自己了。
余平志有一位很爱下厨,也很会做菜的妈妈。她没有一刻可以闲下来,心血来潮的时候,她会做许多美食拿去给朋友品尝,沈光蕙也吃了不少,而且赞不绝口。那天晚上,沈光蕙就捧着一大盘余平志妈妈做的醉鸡,约了朱迪之一起来我家。
那是我吃过的,最美味的鸡。
“味道怎么样?”沈光蕙问我们。
朱迪之竖起大拇指说:“为了我们的幸福,你千万不要跟余平志分手。你跟他分手了,我们便再吃不到这么美味的菜。”
“她做的咖哩鸭比这个更好吃呢,那种味道,是我一辈子也不会忘记的!”沈光蕙说得眉飞色舞,“我怀疑我不是爱上余平志,而是爱上他妈妈做的菜!”
从前的人不是说,女人想要攻陷男人的心,要首先攻陷他的胃的吗?然而,这些也许过时了。我记得我看过一段新闻,一个女孩子常常被她的厨师男朋友打得脸青鼻肿,终于有一次,她熬不住了,打电话报警,救护车来到,把她送去医院。
记者问她:
“他这样打你,你为什么还要跟他一起?”
那个两只眼睛肿得睁不开的女孩子微笑着说:“他做的菜很好吃,每次打完我之后,他也会做一道美味的菜给我吃,求我原谅他。”
这就是她爱他的理由。她也许是天底下最会欣赏美食的人。为了吃到最好的,她甚至甘心捱打。肚子的寂寞,比心灵的寂寞更需要抚慰。爱欲和食欲,是可以结合得如此凄美的。
沈光蕙说:“他妈妈是烹饪神童,她很小的时候已经会做蛋糕。”
“说起神童,你们记得我们小时候有个神童名叫李希明的吗?”朱迪之问。
我怎会不记得呢?他的年纪和我们差不多。我在电视上看过他表演。他是心算神童,他心算的速度比计算机还要快,几个成年人全都败在他手上。那个时候,我不知道有多么羡慕他。为什么我不是神童呢?我真的希望自己是神童,那么,我的人生便会很不平凡。
“他现在在我们律师行里当信差!”朱迪之说。
“不可能吧!他是神童来的!”我说。
“真的是他!他并没有变成一个不平凡的人。而且,他计算的速度也跟我差不多。”朱迪之沾沾自喜的说。
“难道他的天赋忽然消失了?怎会这样的?”沈光蕙问。
一个曾经光芒四射的神童,结果成为一个平凡的人,甚至考不上高中,这个故事不是很传奇吗?我问朱迪之:
“我可以跟他做访问吗?”
“我试试看吧。他人很好的,应该没问题。”
李希明爽快的答应了我的要求,我们相约在律师行附近的咖啡室见面。他来了,神情很羞涩。我对他的容貌,开始有点记忆了。这位当年我既仰慕又妒忌的神童,已经长大了,就坐在我面前。我以为他会痛苦,然而,对于往事,他似乎并不留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