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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王不敌太后  第1页    作者:凌淑芬

  序幕

  这是他一生中最完美的骄傲!

  梅教授静静端详自己的女儿。

  执教鞭近三十年以来,他得过国内外学术界的奖项无数,发表的论文不计其数,几本文史的著作至今仍然为多家大学系采用为教科书,甚且获邀到几间知名的外国大学做过演讲。然而,这一些外在的光环,在他眼中的重要性,都比不上眼前这个年轻女孩。

  他心爱的女儿,是上天赐给他最珍贵的礼物。

  由于太过醉心于中国文学的钻研和探究,生命中的前三十年,他都浸淫在校园里。在二十六岁那一年,他跟着国民政府来到台湾,当时已经拥有一个复旦大学中文博士的学位。到了台湾之后,他进入T大继续延修,再度取得一个史学硕士及中文博士。毕业不久,系主任顺理成章将这位学经历比许多教授亮眼的高材生延揽进来,成为师资名单上的一员。

  梅教授深知,常年做学让自己显得酸气十足。一袭长袍马褂,一度在校园内成为好奇探视的目标。但,他悠游于中国文学的美妙领域里,从来不觉得生命中缺少什么。

  直到系主任为他做媒,而结识了稍后的梅夫人。

  三十五岁结婚,在当时是嫌晚了一些。不只当时,即使在现代,也仍显得“太不负责任”了一点,但是等待是值得的。

  他遇到生平中的挚爱。

  结婚几年下来,妻子腹中迟迟没有动静,两人存着缘来缘去尽是喜的心情,安然若素,并不费尽心力求得子息。

  上天对万物的安排自有其缘法,在他四十将届的那一年,妻子突然有了身孕。夫妻俩满心热切地迎接新生命的降临。

  由于家人在战乱时尽已失散,梅教授对人生无常已有一番领悟,香火传承在他心中并非首要之务,安生安养即是福。因此,当妻子生下来一个珠圆玉润的小女婴时,他并未如其他同事那样微叹一声,拍拍臂膀说:“下次再生个男孩。”

  为父之心,欢喜逾恒,并无任何遗憾。

  妻子身体不好,夫妻俩并未试图再怀胎生子,只是用尽心血,细细培育这株好不容易得来的梅香。

  他们夫妻俩都是中人之姿,奇特的是,女儿却生就一张国色天香的娇颜。

  “定是承到她奶奶的美貌了。”梅教授抱着学步中的女娃儿呵呵笑。“她奶奶可是南京当年名闻遐迩的一抹风景。”

  女娃儿诞生于腊月,姓的也是“梅”,于是他取寒梅“玉色铁心”之意,为女儿命名为“玉心”,这下子,从名到姓,整个玉人儿正正是一株白梅了。

  他只盼女儿人如其名,外颜清艳如花,内心坚韧若铁,永不轻易摧折。

  妻子身弱,在玉心十二岁那年便癌症去世,常年下来,身为父亲的他专心于教授一职,女儿则专心学业,闲暇时学学古筝和笔墨;偶或三五好友过来小酌一杯,女儿便弹琴娱宾,父女俩过的俨然是与世无争的现代隐士生活。

  如斯,恬宁岁月悠悠晃过二十载。

  梅玉心轻拢慢撩,葱白的指拂过古筝琴弦,琮琮琴声如水,流泄于书房内。落地窗的长帘掀启,几抹早阳筛洒而入,被细棂格子划破,碎成一地金芒,再点点散于抚琴人的四周。

  筝声一转,从激越的奔流化为低柔的溪唱,一束青丝随着抚琴的动作而轻舞。琴音美,抚琴人更美,玉骨冰肌,暗香疏影,如一株淡梅。

  最后一个回音,琴声收止,梅玉心垂手端坐,漾出一个恬静的笑。

  “爸,您还想听什么曲子,我弹给您听。”

  老教授望着那绝色的容颜。

  “你一天到晚跟我这个老头子耗在家里,多可惜了你的青春。有空也出去和同学朋友看个电影、买买东西,不用非在家里陪我不可。”嘴中吐出的和脑子里想的是完全不相干的话。

  “今天天气这样好,是弹琴的好日子,拿来逛街杀时间,不可惜吗?”梅玉心轻扬了下眉毛,那美好的起伏,如燕鸟掠过白沙一般。

  梅教授终于绽出一丝笑意,迅速的又淡去了。梅玉心见老父眉宇间重新蒙上忧色,浅叹一声,直接问了。

  “爸爸,您最近的心情不太好,是不是有事烦着您?”

  梅教授怔怔盯住女儿。倘若老妻尚在,对于这样玉洁冰心的女孩儿,她会有多么骄傲呵。

  他的脑中迅速滑过几十年来的种种,新婚,盼子,成孕,诞生,教养,成人……

  这是他一生中最完美的骄傲!

  梅教授缓缓张口,然后——

  放声大哭。

  第一章

  “×,结婚?结什么婚?我又不是头壳坏去,没事他奶奶的结什么婚?”

  咳咳咳咳!哇咧,呛到了!江金虎一口槟榔汁吐在地上。

  “老大,卫生纸!”旁边的小弟赶快冲上来服侍。

  江金虎粗鲁地抓过垃圾筒,把嘴里那团又呛又辣的物事吐出来。

  “我呸!你去哪里买的这种过期槟榔?你想毒死我?”他怒视跑腿买槟榔的小弟。

  “大哥,我、我……”小弟无辜地含着泪。

  槟榔一点问题都没有,明明是你自己不会吃也不敢吃。——不过这种大逆不道的话,可没有一个兄弟敢说出口。

  小至辣椒粉,大至麻辣锅,偶尔加上槟榔这种嚼起来会刺激口腔黏膜的“番外篇”,江金虎没有一样征服得了。

  不敢吃辣不是什么大事,但是号称天不怕、地不怕,见神杀神、见佛杀佛的狠角色纵贯线虎霸子,竟然就怕那小小的一点辣,传出去可就是一件丢面子的大事。

  他自己引为奇耻大辱,一天到晚叫旁边的人拿根辣椒给他练习练习,免得跟其他大哥出去吃饭时露出罩门,害他没脸;可是他的辣功没一次练得成,倒是身边的跑腿小弟先给骂得灰头上脸。

  “阿虎,你也够了,我在跟你谈正经事,你跟我聊槟榔?”

  帮里的第二把交椅,兼虎哥的换帖兄弟——秦文诺终于出声了,众小弟一个个投去含泪的感激目光。

  “这算什么狗屁倒灶的正经事?要结婚你自己去结,不要推给我。”江金虎两手往胸前一盘,两脚往茶几上一伸,很挑衅地抖起来。

  秦文诺又好气又好笑。然而,阿虎有心耍起皮条来的时候,还真让人奈何不得。

  许多道上兄弟对于他们两人的组合,至今仍然纳罕不解。

  江金虎一看就是出来混的,他野生动物般的眼神,完全没有让人误会的空间。

  秦文诺从国中时期认识阿虎开始,他就长得比同龄学生壮硕许多;别人发育期不断抽高,阿虎也跟着抽高,人家长到差不多了,他还在长。

  到了二十岁那一年,江金虎已经比全校的平均身高又多出半颗头了。

  至于为什么阿虎二十岁了还在读高中?这种微不足道的小问题把它默默略过,当做没注意到就好。

  从小在街头打转的人,很少有人不进感化院吃几顿公家饭的,阿虎当然也不例外。进感化院的好处是吃住不用钱,又有免费理发,资源丰厚,最后他索性留起“公家小平头”,省得每次进去还得重剃一次。

  这种发型没给他带来多少刚直不阿的正气,反而加深他非善类的气息。

  不过,全怪在头发上也不公平,他的五官其实也该负点责任。

  江金虎天生一副浓眉大眼,尤其左眼角那几道械斗留下来的疤,让他更像个凶神恶煞。他不笑的时候看起来像在瞪人,笑的时候看起来像要吃人,如果先不笑然后再笑……大部分的人通常拔腿就跑了。

  大多男人的手臂是软趴趴一条,他的手臂是硬邦邦的肌肉成块,夏天穿短衫的时候,更多疤痕从衣襟或袖口展现出来,在在显示他习于肉搏的人生。

  虽然出来道上行走,大家比的是兄弟数量、门路和手腕,外形并不打紧;然而两方人马叫阵,高大威猛的老大总是让身后的兄弟们比较有面子一点。

  反观秦文诺自己,那可就是完全的两回事。

  他的身高只有一六五,细瘦得一阵风就吹得倒。而且他是典型的白面书生,肩不能挑手不能提,全身只有那颗脑袋管点用处。

  记得当年阿虎和他还没闯出气候之前,道上的兄弟都笑他们是“王哥柳哥”;想表现自己“国际观”的人,就干脆叫他们“劳莱哈台”。

  从烂高中毕业到现在,好几年过去了,再也没有人敢叫他们杂七杂八的名字,因为“虎霸子”和军师的威名已经响彻纵贯线。

  “阿虎,你自己想想,你年纪也老大不小了。你出去看看,其他兄弟们即使到了二十六岁没结婚,好歹私生子也孵了几只出来,你呢?什么打算也没有,成天只顾着跟那些酒店小姐厮混。”

  “呿,我又不是快死了,你这么急着帮我留后?”江金虎嘴角的牙签从左边移到右边。

  “话不能这么说,干我们这行随时都有风险,难保明天就出了什么事,难道你放心就这样两手一撒,什么都不管?”秦文诺反驳。

  “呸呸呸,你少触我霉头。”江金虎没啥好气。敢这么直接跟虎霸子谈啥死不死的话题,也就只有他这个换帖兄弟了。

  有时候他不免会怀疑,上辈子究竟是他欠了阿诺,还是阿诺欠了他,两个人这辈子才会结成换帖的?

  像他自己,家庭背景典型到不能再典型,老爸是一事无成的酒鬼,年纪轻轻的就酒精中毒死了,留下一个七岁的稚子和妻子。

  说他和老妈相依为命长大嘛,那也未必。他老妈喝得并不比他老头少,至于她为何活得比较长,可能连他老妈自己都没答案。

  那女人,醒着的时候还好,顶多当这个儿子不存在。醉了之后可不得了,你会意外一个体重不到四十公斤的瘦女人,竟然连大理石茶几都扛得起来,还能一面往她儿子头上砸。

  为了自保,从小他就学会,在街上闲荡比回到家里还安全。这么做也有个好处,让他年纪轻轻就磨出一身胆识和狠劲。

  至于阿诺会和他扯上关系,只能说是意外中的意外。

  国三那一年,他原本打算混完文凭就去高雄投靠一个角头大哥,正愁不知道上哪儿凑车资时,一个瘟生自动冒出来送钱。

  这个委托人是他们校长的儿子,一进国中开始就连年拿全校“第二”——是的,第二,因为第一名老是被一个姓秦的同班同学抢去。

  据说这个秦文诺家里还有点来头,老爸是个大律师,老妈是个艺术家,家里几个哥哥姊姊不是建中北一女就是台大,反正就是那种狗屁书香门第长大的。

  好不容易拗到毕业,被宠坏了的校长儿子决定找个人好好修理一下宿敌,出一口怨气。

  既然有人要送钱请他练拳头,他何乐而不为?

  于是,当天下课他就去秦文诺惯常回家的路线上堵人。

  远远看到一个瘦小的人影出现时,他差点笑出来。他还以为是什么三头六臂的角色哩!这种小脚货色,居然还劳动他这个打遍附近无敌手的狠家伙出来解决?

  “喂,你过来。”他懒懒倚着街角的电线杆,勾勾食指。

  “你好,这位同学,请问有何贵干?”秦文诺安分守己地靠近他,脸上一个劲儿不愠不火的笑。

  “过来一点,我早点做完早收工。”他折了折手指,关节立刻爆出喀哩喀啦的响音。

  “这位同学,你……该不会想打我吧?”秦文诺还一副乖宝宝的样子,超级有礼貌。

  “知道就好!”他很阿莎力地挥挥手。“既然你说话干脆,我也不跟你啰唆!总之我给你两个黑眼圈和一点淤青,意思意思就好,你不会躺三天起不了身,我也对事主有了交代,咱们皆大欢喜,你说是吧?好了,过来!”

  “‘大欢喜’好像不是这样定义的!”秦文诺杵在原地,摇头晃脑。

  面对比自己高了一颗头、宽了两倍肩膀,又摆明了来扁人的恶汉,他怎么一点也不害怕的样子?江金虎开始觉得这个矮个子有点意思了。

  “放轻松,咬咬牙忍一忍就过去了。”他直直走到准受害人面前,开始研究拳头打在哪里指关节比较不痛。

  “慢着,我今天忘了带钥匙,家里要到晚上七点才有人回来,所以你现在下手揍倒我,我连张床都没得躺。”秦文诺连忙阻止他。“这样吧,我们先聊聊天、交个朋友,等时间差不多了,你再动手好不好?”

  “老子哪那么多时间陪你聊天?”江金虎横起眉、竖起眼。他饿了,早点办完事早点回家放饭。

  “不然我们先去吃个便当,我知道街口那家自助餐做得不错,晚饭钱算我的。”秦文诺和气地和他打商量。

  江金虎摸摸口袋,唔,荷包见底了……就算回到家里,应该也是吃那几包已经软掉的泡面。

  既然有人要请吃饭,不吃白不吃。

  “我丑话说在前面,你不要以为拿自助餐收买我,今天就逃得过这一顿打。”

  “我当然不敢这样奢望。”顿了顿,秦文诺加一句,“你们出来走江湖的人,最注重信义的嘛!”

  老实说,国中时期的他,顶多替街上几个成年的小角色跑跑腿,连个“江湖”的边都沾不上,不过这瘦小子的说法倒挺能满足他的自尊心的。

  “好吧!这一顿就吃你的了。”他很海派地拍准受害者一下,把人家整个拍飞出去。

  然后,一顿饭下来,他也不知道怎么搞的,人确实让他揍到了,阿诺也拿到两个黑眼圈和一点淤青让他回头找事主领钱,可是,他屁股后头从此多了一个跟屁虫。

  虽然这个跟屁虫带出门不怎么威风,每回干架到一半还会敲钟提醒他剩下多久该解决,因为接下来他们得回去温书准备明天的小考。不过看在阿诺的头脑确实帮他解了不少次围,他莫名其妙也就忍下来了。

  后来他连烂高中也不想念了,跑到高雄投靠一位本省挂大哥的时候,阿诺还很够义气地跷家陪他一起去哩!

  阿诺的家人来高雄找过几次,头几回他们都会硬把阿诺架走,但是不久阿诺又会偷跑回来,久而久之,他的家人也放弃了这个“自甘堕落”的儿子。如果阿诺回家过节,就当是捡到的,否则顶多装做家里本来就没有么子。

  他并不真的清楚,前途看似光明无量的阿诺,为何会抛下一切,硬是跟着他这个只懂得逞凶斗狠的小流氓瞎闯。

  或者,某方面来说,他是明白的。

  他陪阿诺回过台北几次,每次都只送到大门外,自己就跑去其他地方逍遥了,等“收假”的时候再回来接阿诺,一起回高雄去。

  倒不是秦家人不欢迎他或怎的——当然他们也不会欢迎到哪里去——而是他压根儿就不想进去。

  他看过秦家人几次,男的高瘦斯文,女的柔美秀气,每个人都一副仙风道骨的样子,好像光靠啃几本书就会饱。阿诺光是矮小不起眼的外形就和家人完全相反,性格也不像那些兄姊一样,简直像不同娘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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