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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水灰姑娘  第2页    作者:梵朵

  “嗯?你还不知道?就是那位知名模特儿蜜雪儿小姐嘛!听说,她是因为那位声名狼藉的花花公子林哲琛另结新欢,再加上她又逼婚不成,所以才……对了,你知道谁是他的新欢吗?”

  林哲琛?!樱岛公司总裁的孙子就叫林哲琛……突然,莫珂萝的脑海里浮现了广告看板上那位中日混血的美男子。原来,他的名字就叫林哲琛,他就是那位经常与女星们的名字一起出现在影视新闻的花花公子林哲琛。

  天哪!这突来的事实,还真让莫珂萝深受打击!因为,她心目中完美的情人粉碎了,那个教她第一眼为之惊叹,第二眼为之流鼻血的性感男子,竟然是个声名狼藉的臭男人!

  原本二十八岁的她,从来都不相信这世上真有所谓的白马王子,既要潇洒英俊,还要多情多金,直到日本樱岛公司送来一份广告设计,里头是一位美男子所拍摄完成的平面照,只说他是总裁先生的孙子,特别替此次的主打产品——香水,做宣传行销,当时,她还真的以为,他就是世上白马王子的最佳典范,活生生的从童话故事中走到人间。

  “唉  事实毕竟是残酷的!”她有点落寞地挤出人群,习惯地伸出手,夹好她后脑勺的那头乱发,打算等电梯下楼去。

  在这空档里,她不经意地从电梯门的光亮铜面里,看见了自己的邋遢造型。其实,她觉得自己长得还不算太离谱,眼睛是眼睛,鼻子是鼻子,清秀得一如她十八岁时的清纯。只不过,经常熬夜加班的她,对隐型眼镜是敬谢不敏,只得让那一支戴了五、六年的眼镜继续架在她的鼻梁上,盖住了她那迷蒙又水亮的眼神。

  她有一张瓜子脸,只不过常年埋在她那天生的自然卷里,实在像极了鸟巢里的一颗小鸟蛋,根本不起眼,而胡美津老叫她去剪个短发,看起来有精神些,但是,她总是推说没空,因为她讨厌短发,她从来都不认为自己是精明干练的那一型,因此,她还是习惯把头发往脑勺一盘,反正她每天只有上班回家这一条路,既没艳遇也没约会的,她何必伤这脑筋哩!

  “是朴素了些,可是——也犯不着叫我大姊呀!”她正想得出神,却没发现在接近电梯的走廊边,林哲琛正低着头,掩着脸,推着一张上头还盖着一块白布的病床,神色肃穆又低调地走向她的身边。

  这蜜雪儿搞什么鬼啊!明明知道他养情妇的原则有哪几点,却偏偏如此任性,非要闹出这种大新闻,来逼他结婚。搞得此刻的他像只老鼠似地,东躲西藏,就怕被那些好事的记者远到,净问些他不想多说的是非。他这一次回台北,可是为了樱岛公司新研制的香水。而不是来成为娱乐新闻版的男主角。

  谁都知道,他林哲琛是抱定终身不婚的,因为,他不认为自己可以守着同一个女人二、三十年,还能不厌倦。

  是的,他很容易厌倦,不知怎地,再美的女人只要跟他腻了一个月,他就觉得麻木,什么感觉都没了。因此,他身边的女人一直在变,而他可以给她们最豪华的约会,可以送她们最名贵的钻石项链,但是,他坚持保留他的心,因为,他酷爱自由,他不愿为任何女子坏了自己风流倜傥的一片天!

  今天,蜜雪儿挑衅他的原则,不过她错估了自己的实力,也错估了他林哲琛说一不二的坚决。他向来不受人威胁的,因此,在刚刚他进入病房探视她之前,就已经下定了决心,不论她是如何的装可怜,也绝不留一丝余地可挽回,因为,任谁在当他的情妇之前,都已经心甘情愿地签下同意书,同意在分手后,绝不拖泥带水。当然,这份契约也是林哲琛用一张数目惊人的支票换来的,愿者上勾,大家都是心甘情愿。

  “他在那里——林哲琛在那里啊!”突然,在混乱拥挤的镁光灯间,眼尖的记者发现了正走向电梯的林哲琛,于是一声惊呼,所有的人全转了向,奔向五公尺外的电梯间。

  “发生什么事了?哇——”莫珂萝发现情况不对,刚刚好不容易才摆脱的那一群人,此刻竟然全跑向她这一边,黑压压的一片,还充斥着肃杀的气味。

  “当!”电梯门及时开了,尽管是另一部医疗用的电梯,但是,莫珂萝还是二话不说地伸脚一跨,就躲进了电梯里面,在那群人围上来之前,安全脱险。

  “这些人疯了吗?找人也得看清楚嘛!哪里有林哲琛呢?”莫珂萝搔着脑袋,一副莫名其妙地往电梯内搜寻着。“是你?!”莫珂萝这才发现,跟她同时进电梯的,竟然就是刚刚把她拎出电梯的鲁男子。

  “你好啊!大姊。”林哲琛神情不羁地对她笑了笑,再用眼角轻瞄了病床一眼。

  “我警告你,别再叫我大姊!你以为你是谁?不过开了一辆破宾士,就跩得二五八万似的,先是把我挤出电梯,现在又口出恶言。是你没上过学?还是老师没教你礼貌这两个字该怎么写?”

  “大姊这称呼算是恶言吗?还有,那不是宾士,是保时捷。”林哲琛还是一副无辜的轻松笑脸。

  “我管你是宾士还是保时捷,我只是要告诉你,做人要有点分寸。”

  “哈啾!”话才说到一半,莫珂萝突然让病床上白布里发出的喷嚏声给吓得噤了声。

  她错愕地瞪大双眼,看看林哲琛,又看看他推着病床的那一双手臂,“你有听到什么声音吗?”

  “没有啊!什么声音?”林哲琛摇摇头,一脸的严肃,心底却顽皮地暗藏笑谑。这女人挺好玩的,不但没认出他是谁,这一会儿,脑袋瓜不知想出些什么东西来,把自己吓成了乌龟似的。

  “对……对不起!我不知道你的状况特殊……我不该大呼小叫。”她愈看那片白布,愈觉得头皮发麻,在如此夜深人静的夜晚,一阵冷,不断地从脚底冒上了心间。

  “当!”电梯门瞬间开启了。

  只见林哲琛嘴角终于泄漏了笑立息,故意朝她点点头,一脸宽宏大量地对她说着:“没关系!大人不计小人过,他是不会介意的!”

  莫珂萝还没会意过来,便看见林哲琛一个伸手,揭了病床上的那块白布,大声地说着:“好了!王副理,这没你的事了,你先帮我把推车推走,让那一堆苍蝇别跟着我。”说毕,他便脱下外衣,示意要王副理穿上,冒充他的身分,替他引开随之而来的记者们。

  “你——你骗我?!”莫珂萝尚未完全从惊悚的状态中恢复过来,有点结巴。

  “我骗你?!我有说什么吗?!是你自己乱想的。”林哲琛得意洋洋地笑着往大门走。这女人还真是天才,他回台湾不过才一天半,她就能让他笑得这么痛快。

  不过,林哲琛的痛快没有很久,因为,当他走出医院时,他才发觉,他的保时捷像是经历了世界大战,不但车窗玻璃全碎了,就连四个轮胎都不翼而飞了。

  “哇——报应提前罗!”随后而来的莫珂萝提高音调,满脸的戏谑神情。

  “哼!你以为我会在乎这个吗?”林哲琛耸了耸肩,一副可以气死人的无所谓模样。

  “相信我,等一会儿,你就会在乎的!”莫珂萝故作好心地提醒着,接着,她便戴上安全帽,一脚跨上了她的DT。

  林哲琛自然也没闲着,他小心地开了车门,打算找出他的手机,好让家里的司机来接他回去休息。因为,他今天真是被折腾够了,明天还有一场重要的会议要开,他可不想再出什么差错。

  “喔!SHIT!”他不由自主地咒了一声,因为他的手机不见了,连车上的硬币也被搜括一空。

  “要不要借你两块钱打电话呀!少爷。”莫珂萝故意揶揄地问着。

  “哼!借?!我可以马上拿两万块跟你换两块钱。”谁知,林哲琛的大话还在嘴边,却愕然发现,他的皮夹放在那件被王副理穿走的外套里面。尽管是沮丧难言,但是,为了不让那气焰嚣张的女人看扁,林哲琛仍就是一派潇洒地耸耸肩,神色自若地笑说:“没什么大不了嘛!我拦辆计程车,直接坐回家。”

  “随便你!不过,可别怪我没事先警告你,这地方很偏僻,现在又是半夜三更,大都只有救护车经过而已。”说毕,莫珂萝便催了催油门,随即呼啸地消失在暗夜里。

  ☆☆☆

  “可恶啊!我今天是招谁惹谁了?一下子蜜雪儿给我捅个大纰漏,一下子又碰到个疯婆子,现在,竟然还得半夜三更地在这里吹冷风。天哪!台北的计程车全都躲哪儿去啦!”林哲琛已经走了好长一段路,却连辆车影都没见着。他不禁又怪起蜜雪儿的胡闹,既然敢自杀,又何必怕人知道?躲到这荒山野岭的医院来,搞得他狼狈不堪!

  就在他边走边怨叹之际,一阵阵摩托车的声音由远处传了过来,愈来愈近、愈来愈清晰。他不禁缓了脚步,凝了心思,发现前方的灯光,似乎是朝他的方向接近。

  “吱”地一声,机车就在他的身边煞住了。是莫珂萝,她掀起安全帽的罩子,语气平淡地对他说:“上来吧!我这辆破铜烂铁,现在是比十辆保时捷还行!”

  “为什么?”林哲琛在错愕了一秒后,随即露出了颇为感动的笑容问着,再帅气地跨上机车,一手搭着她的肩,一手抓着后座的横杆,随她驰骋在暗夜的冷清中。

  “没办法!我最见不得人家可怜,我可不想明天的报纸上出现谁被弃尸荒野的新闻。”她是天生的刀子嘴豆腐心。

  “我不是可怜!我是倒楣透顶。”林哲琛无奈地叹了口气,在她的耳边说着。

  “你那算什么?!小事一桩。”莫珂萝稍稍偏着头,好让他听得到她的话,她又说:“要是你的房子让人烧了,相依为命近六十年的老伴又死了,自己又得了骨癌,只剩三个月的生命,那才真是倒楣加三级,人间惨剧啊!”

  “是谁这么可怜?你的家人吗?”突然,他正色地问着。

  “不是,是我的邻居。刚刚我就是到她的病房去。喔!对了!就是蜜雪儿住的那一层嘛!你是不是跟蜜雪儿有什么关系?”她想到了,他似乎也是记者们追逐的目标之一,不禁好奇问。

  “不!我跟她没关系。再也没关系了!”最后一句话他是说给自己听的。

  “那为何那些记者会追着你呢?”她是属于打破砂锅问到底的那一型。

  “哎呀!不就是无聊嘛!他们老爱追问我谁是旧爱谁是新欢这类的问题。”

  “你知道?!你怎么会知道?你认识林哲琛?”她一听,精神大震,连忙再问下去。

  “我就是林哲琛哪!”他突然好笑了起来。

  “哈哈!你是林哲琛,那我就是英国女皇了。臭美也得有点儿分寸嘛!林哲琛!”她一副嗤之以鼻的样子。

  “你不相信我是林哲琛?!那你认识林哲琛吗?”他一时间颇为错愕,难道,一个人倒楣的时候,会连长相都衰到让人分不出?

  “谁不认识他!每天只要一出门,大街小巷全看得见他那骚样。呸!谁是他的女主角?答案就是——进医院的那些女人就是了。”她嫌恶地批评起来。

  “你好像很不喜欢他喔!他得罪你了?”他嗅到了火药的味道。

  “他没得罪我,他得罪的是我的邻居!要是让我查出是他派手下的人去放火烧房子,又逼得人家跳楼自杀,我非把他手脚砍断,脖子扭下来,再扔到山上去喂狗。对了,他是你什么人?”她愈说愈激动,不自觉地又催了催油门,急速地冲下山坡。

  “嗄?喔!我们同公司的,都在樱岛公司做事。喂!别激动,骑慢一点呀!”林哲琛心跳加速,一头长发让风吹得乱七八糟,连那俊俏的脸都皱成了花卷的模样,有点可笑。不过他决定了,还是别跟她泄漏身分才好,因为,他此刻是骑“虎”难下,他可不想被人扔进荒山野岭。然而,莫珂萝刚刚说的话他都听进去了,虽然听得有点没头没脑的,不过,他搁在心上了。

  一路上的路灯忽暗忽明,只有天上的星星安静地亮着。而整个大地是沉睡的,使得机车呼啸的引擎声,显得格外的响亮清晰,像是它打呼的鼾声四起。

  在骑了将近二十分钟后,他们终于来到了市区的一处豆浆店门前,因为,莫珂萝说要请他吃消夜。

  “哇——我想这烧饼油条想了一天了!”她拿起眼前的美食,也顾不得吃相,就这么狼吞虎咽的迳自陶醉在一种满足的愉悦里。

  林哲琛看着看着,觉得好新鲜,因为,他从来没看过有哪个女人敢在他的面前这么吃东西的,还一面舔着手指,一面发出快乐的呻吟声。

  “喂!赶快吃啊!还发什么呆?”她瞄了他一眼,觉得他的眼神有点白痴样。

  “你的吃相特别啊!你是不是饿了好几天?”

  “嗯?拜托!有什么特别的,吃东西就是要这样,带着满满的感谢与愉快的心情,才对得起这些食物嘛!我才不像有些女人,明明饿得要命,却为了身材或形象,硬是装作吃不下,白白浪费了一大盘的美食料理。”她说着说着,一抬头,就看见了悬在豆浆店对面的广告看板,顺势就接下去说:“不过,就有人为了成为那样的女主角,宁可牺牲这样的乐趣。”

  林哲琛顺着她的眼光看过去,看见了自己那一张特别拍摄的宣传照,正在路灯的光环里散发着神秘而惑人的气息。他很满意这样狂野的造型,却不明白,此刻的自己跟那照片究竟有多大的差异,怎么这女人完全没动静?!

  “你不觉得我跟他好像有点相像?”他还不死心地试探着。

  “嗯?有吗?”莫珂萝抬起了沾了一脸芝麻的脸,朝他的脸瞧了瞧,心底却暗笑着,这人可真是自恋狂,老以为自己帅得不像话。不过,说真格的,他长得还不赖,瘦瘦高高的,那神韵,跟木村拓哉还有几分的相像,都有一种玩世不恭的味道。

  “你眼睛很不好?”他好气又好笑地问道。

  “是啊!你怎么知道?!我近视好深哪!”她这一说罢,才发现自己可能伤到他的自尊了,于是,她马上缓了口气,以安慰的眼神,温柔地告诉他:“其实,你长得比他还好嘛!像他又怎样?他不过是个声名狼藉的花花公子,全身上下,不知道被多少女人看过了,不值钱了!还有啊!他可能因纵欲过度,导致不举。”

  “噗!”林哲琛将刚喝进去的豆浆一并喷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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