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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怕天涯海角  第13页    作者:幸荷

  韩雍脸上一红,立刻躲到了李十三身后。“李女侠!这妖妇--”

  “在下李十三,我师父是长白山的福琳道姑,这几位都是我的朋友,诸多冒犯了。”李十三朝那女子一拱手,脸上满是笑。“还请蓝老板见谅。”

  那女子一听,惊喜道:“是福琳道姑的弟子吗?我昨天才收到你师父的信,说你们这两日会路过我的‘春来酒馆’,要我好好关照呢。狗子!快过来清桌子。”

  “多谢蓝老板,我们也是今天才到陕西,我师父有没有说要去哪里找她?”

  “听她说好象是要去米脂那儿探视灾民,这几年陕西大小天灾不断,又开始闹饥荒了,地方官只敢报喜却不报忧,皇帝老子听了就安心地在京师享福,根本不知道这儿天天都在死人。”蓝老板给李十三倒酒,无奈道:“很多人赶着离开陕西,我这酒馆就在城郊,整天挤得满满的,你们又来晚了,看来得委屈你们跟大伙儿在大厅打地铺了。”

  “打地铺?”南延芳指着二楼五个房问。“你别太夸张了,楼上那些不是客房?”

  “是客房,但是四间已经住满了,剩下一间是要给那位身怀六甲的夫人住的。”蓝老板说着,便走向角落边一对沉默的男女,男的身穿蓑衣,头戴斗笠,低着的脸看不清楚,很是阴沉;女的则是素颜素衣,大腹便便,看来十分温婉。“于夫人,客房准备好了,你先上去安歇吧。”

  “慢着!”南延芳推了推李子遥,焦急道:“子遥哥,难道你真要打地铺不成?”

  李子遥一笑,懒懒地抽出了王府令牌。“好歹我也是南安郡王府的小李爷,身分尊贵,要我跟这些来路不明又龙蛇混杂的人挤在一起打地铺实在有失身分,就算不是为了我,也是为了她--”李子遥手一伸,不偏不倚指向了李十三。

  李十三面带尴尬地看向李子遥,发现他虽然手指着她,脸却没有转过来,漫不经心的视线飘忽着,就是不落在她身上。就好象--自从她知道是她的眼睛泄了底以后,她跟他说话时眼睛总是刻意看向别的地方一样。

  心里有股淡淡的不痛快,李十三却有点哭笑不得。李子遥这是在报复她吗?瞧他在人前一副高不可攀的高傲模样,没想到他跟小孩子差不多幼稚嘛……

  李子遥的举动让南延芳大为不悦,她撞开了李十三,指着李子遥手上的令牌,大声道:“你们看清楚了,这是南安郡王府的令牌,奉王爷的旨意,我命令你现在就清两间房给我!”

  那个搀扶着孕妇的男子正走过南延芳身后,忽然开口:“姑娘,先来后到--”

  “你这家伙别靠我那么近!”南延芳高傲地抬高了脸。“怎么?你们敢不从?是想违抗小李爷?”

  “于夫人?”李十三看着那对男女,总觉得那个于夫人的脸孔好生眼熟。

  “小李爷?”蓝老板也像是想起什么似的,盯住李子遥苦苦思索。

  “啊--原来是--”李十三恍然大悟般,又惊又喜。“于夫人,原来是你啊!你还记得我吗?”

  于夫人看着李十三那张村姑脸,有些疑惑。“阁下是--”

  “原来你就是小李爷!”蓝老板这时也一拍桌,吆喝道:“狗子!去厨房把银筝叫来!还好我想起来了,小李爷,你可是他乡遇故人了,快瞧瞧是谁来了。”

  李十三正兴奋地向于夫人解释她是谁,忽然听闻后门一阵慌乱的脚步声,跟着跑进来了一个面如芙蓉、腰似柳枝的女子。她跑得太急,苍白的脸上微带红晕,细汗点点,看来楚楚可怜。“小李爷……银筝终于再见到你了!”

  “这--”李十三错愕万分,目不转睛地看着那个叫做银筝的女子喜极而泣地奔向李子遥、踩着飞快的小碎步准备投入李子遥的怀抱。

  “慢着!”李子遥一手拉过韩雍挡在自己面前,害得银筝直直撞上韩雍。

  “哎哟!”韩雍吃痛叫了一声。

  银筝吓得倒退数步,韩雍则是揉着胸口,低低哀鸣。“小李爷!是我,银筝啊!”

  “银筝?”李子遥根本无心细想,满脸不耐烦。“是谁啊?我不认识。”

  “好啊!小李爷你这负心汉!枉费我妹子她对你日思夜想的!”蓝老板见银筝泫然欲泣,大为忿怒:“狗子!拿刀来!今天就让我教训这个没良心的男人!”

  “什么?住手啊--”李十三与南延芳异口同声,上前阻挡。

  客栈众旅客也一拥而上,有的好心劝架、有的吆喝着快打!场面混乱,甚至连不相干的人也自己打起来了!

  李十三死命抓着蓝老板手上的大刀不放,在混乱中看见韩雍抓着李子遥退出战场,这回他的目光终于又回到她身上了。李十三看着他无辜的眼神,她更是一头雾水。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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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想到我堂堂锦田伯的公子,竟然沦落到无床可睡。”韩雍先在地上铺了一层竹席,又铺上一层厚褥,躺上去却仍然觉得肩酸腿疼。他哭丧着脸,不停叨念:

  “又当挑夫、又当书僮,现在还要打地铺,这一趟真是折腾死我了,我为什么如此命苦……”

  李十三从它处走来,手上拿了几只香气四溢的烤肉串,她笑着先递给了韩雍。

  “来吃烤猪肉吧。有个猎户猎了一只大山猪来给大伙儿打牙祭,他们那里正用火烤着吃呢,好热闹,又暖和,你们要不要过去坐?”

  南延芳撇过头,不屑李十三递给她的肉串。“脏死了,我才不吃。要不是你半路乱认亲朋好友--什么于夫人的,咱们就不会没地方睡了。”

  “我也是为你们好,那于夫人是陕西七劫寨寨主的爱妻,我与她有些渊源,她可是你得罪不起的,况且她又有孕在身,最后一问房自然是给她睡。”李十三笑嘻嘻的,依然把猪肉串塞进南延芳手里。

  “我觉得害咱们没地方睡的罪魁祸首应该是二哥,都怪你不记得那个银筝姑娘,蓝老板大动肝火,才会连半分情面都不给地叫咱们睡地板,连王府令牌都没用。”韩雍一边抱怨,一边津津有味地嚼着猪肉。“偶尔来点野味也挺新鲜的……”

  “结果那银筝姑娘到底是谁啊?”李十三把肉串递向李子遥,佯装随口问问。

  “怎么?”李子遥伸出手,碰触到她的手指,却没接过来。“你想知道吗?”

  李十三一愣,不知该不该缩回手。她笑道:“好奇嘛,你刚才被蓝老板抓进去和那银筝姑娘谈了那么久,喏,他们两个也想知道啊。”

  “我还好啊,瞧她那副模样,一定又是以前跟二哥相好过的痴情女子。这场面我见多了,早就习惯了。”韩雍满不在乎地说着,却让李十三听得想一把夺回他手上的肉串。

  “你在意吗?”李子遥由下往上注视着李十三,她甚至能看见他深潭一般黑的眼里有着她的倒影。

  “在意?”李十三倒退一步,紧张得手一松,手上的烤肉串便落到李子遥手里。“我干嘛……”

  “她干嘛在意啊?”南延芳冷冷打断他们两人间的暧昧气氛。“她又不是明逍姊姊。”

  李十三看向南延芳,忽然觉得无法再待在她面前。“我过去--再帮你们多拿几串烤肉来。”她说着,连忙转身离去。

  “顺便拿壶酒来好了!”韩雍嘴里嚼着肉,口齿不清地吩咐。

  而李子遥看着她仓皇离去的背影,嘴角不由自主地上扬,勾勒出一抹笑。

  李十三走到酒馆前厅,一群人正在门口生火烤着山猪肉,弄得酒馆内满是香气和热气。有几个不像是汉人的女子围着面纱,在火堆旁牵手跳舞,白眉老人弹着中原不曾听见过的胡乐,月夜之下听来分外有趣;背上背着弓、扛着剑的武林中人正举杯畅饮,十分豪气;留着小胡子的江湖术士和清秀的书生则是以茶代酒,议论天下奇事,风雅许多。

  春来酒馆里的确是龙蛇混杂,大家今晚虽然都没床可睡,却也能尽欢。李十三深吸了一口气,那种夜里带着烤肉香、酒香、茶香,和异族女子特有香味的欢愉气息,她不禁闭上眼想着,若能不理会凡俗杂事,一直这么逍遥又快乐的话,那就太好了……

  “啊,对不起。”背后被轻轻一撞,女子温柔的声音跟着响起。李十三睁眼一看,正是刚刚那个楚楚可怜的银筝姑娘。

  “没事没事。”李十三摆摆手,忍不住问:“你是银筝姑娘?”

  “是啊,你是福琳道姑的弟子李女侠?”银筝浅浅一笑,柔弱的模样令李十三不禁想伸出手帮她端酒瓶。

  “我帮你吧--”

  “啊?不用,这我还端得了,多谢你了。”银筝也是一阵惊慌,连忙谢过她的好意。“李女侠,听姐姐说,你要带小李爷去拜见福琳道姑吗?”

  “是啊,他那个难缠的家伙……”唉,有的时候,她都快忘记为什么要带他去找师父了。旅途上有他相伴,她竟然觉得时间好象过得比往常还要快些……

  “真好。”银筝将酒瓶送上几个刀客的桌子,轻轻说道:“希望福琳道姑大恩大德,能早日帮助小李爷完成寻找爱妻的心愿。”

  李十三见到她脸上那由衷的祝福,有些讶然。“银筝姑娘,不知道能不能问你……你和小李爷是什么关系呢?”李十三忽然结巴了。“呃……因为……刚刚你一看到小李爷,整个人……就好象是……”与情郎久别重逢的模样。

  “小李爷是我的恩人。”银筝说着,脸上淡淡一笑。

  李十三和银筝相对而坐,开始聊起银筝与李子遥认识的经过,她们俩身边也渐渐聚来了不少凑热闹的人。

  “……那时候传出小李爷偏爱病女的癖好,竟在苏城的富贵温柔乡里带动了潮流,青楼妓院莫不将自家的姑娘打扮成病西施,只要是看起来愈瘦弱、命薄的女子,价码就愈高。一时间,看来命不久矣的病女竟然蔚为潮流。”银筝慢慢说着,脸上表情始终很温柔。“我年幼丧亲,交由舅家抚养。我天生体弱,那时候舅父正好缺银子,见有暴利可图,便将我卖入妓院,还好我幸运,因为我第一个遇上的客人,就是小李爷。”

  李十三听得眉心一皱,心里跟着揪出一股醋意。李子遥……竟然是她的恩客!

  “其实大家都误会小李爷了。他每次到妓院,就招来一堆病妓,在他身边喝酒跳舞、夜夜笙歌,就这样闹到天亮,然后就离去。依我看,他并不是真的来寻花问柳的,而只是为求一醉。我常常在旁边观察,发现小李爷喝酒的时候,看起来总是很落寞,好象是牵挂着什么、想忘却忘不了,才会那么煎熬。”

  牵挂着什么、想忘却忘不了,如此煎熬,只求一醉……李十三忽然心头一阵揪紧!难道,他是这样想尽办法堕落自己、逼自己忘怀于她,却依然徒劳无功吗?

  李十三心绪翻涌,方才的醋意一下子全化成了水,似乎就要夺眶而出……

  “我虽然已是青楼妓,他却不曾冒犯过我,他见我真的是体弱多病,便帮我赎了身,给了我一笔银子,要我回乡下去。”银筝顿了顿,像是沉醉于往事。“那真的是很大一笔银子,足够我自力更生了。而我来到陕西,又遇到了好心的蓝老板,结拜为姐妹,才能过这几年安稳的日子。所以我一直很感谢小李爷,一直很想再见他一面。”

  原来、原来……没想到她竟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误会银筝,更误会了李子遥……李十三悄悄转头看向李子遥那边,他依旧慵懒地侧卧在地铺上,嘴里咬着方才她给他的烤肉串的竹签,正伸手拨开韩雍放在他肩头上的狮毛。

  李十三转回头,闭上眼,挤掉眼眶里的水气,笑了出来。

  这个李子遥,从小到大一直都是这样让她又恨又爱,她以为躲了六年就能对他忘怀,结果一见他还是立刻破功……

  “谢谢大伙儿听得那么专心,我说完了。”银筝笑着举起茶向众人致意,又建议道:“既然大家今晚那么有兴致,不如各自说说自己的遭遇吧,或许同是天涯沦落人,就在这春来酒馆遇到知己也不一定。”

  银筝此话一出,立刻引得众人一片闹哄哄的。都是出门在外,或许是满腹卒酸、或许是满腔热血,趁着今晚月色动人,心有所感,大家都想举杯尽倾心事。

  “小弟敝姓张,乃忠臣之后,世代忠孝报国,如今却遭小人诬陷,丢了官职、抄了家产……”一个携家带眷的中年男子先说道。他衣履俭朴,道貌岸然,眉目间有的只是忠孝仁义,却无野心。“起先忿忿不平,难以释怀,但看开了以后,又觉得像这样两袖清风也没什么不好,索性便带着妻儿回乡归田了。官场生涯我是看透

  了,也不求我儿将来替爹亲平反。既明且哲,以保其身,只求他将来能洁身自好,不去沾染到官场的乌烟瘴气。”

  “舍得下权势钱财,还宁可儿子也跟你一样两袖清风,你也真是看得透彻了。”一个满脸胡子的大汉扛着一把金刀,豪迈地举杯笑道:“好样的!大伙儿敬你一杯。”

  这一边一大群人举杯喝酒,另一头的李子遥则是等不到李十三回来,忍不住起身走来,看看他们究竟在聊什么,看到的却是群集在一起的一群怪人和酒客。

  “喔。”李子遥轻哼了声。“原来是下等平民和流浪汉的聚会。”

  现在轮到那个大胡子说话了。“你们看我现在这个样子,又满脸胡子、又拿刀的,铁定看不出来我就是当年陕北第一大富庄聚财的儿子!”

  “你是庄聚财的儿子?不会吧?”背着剑的侠士惊讶道。“我听说庄聚财家财万贯,他儿子一定也是穿金戴银,可老兄你--我说实话你可别见怪啊,不但粗鞋粗衣,浑身无一处是好的,还破破烂烂的,怎么会是他儿子呢?”

  “纵有万贯家财,也有花光的一天。”大胡子笑呵呵的,声音宏亮又爽朗。“我老子他就是太有钱了,不知节制、挥霍成性,才会还沦不到我享受,他自己就先败光了他的家产。如今我老子他也病死了,树倒猢县散,富贵一时也都成了过眼云烟。为求生存,我也就抛下了公子哥儿的身分,到处闯荡。还好如今练就一身功夫,在江湖上我庄大刀也占了一席之地。”

  “没想到庄兄胸襟如此广阔,自知上进,完全不会怨天尤人。儿子,以后要跟这位大叔学习。”

  此时李子遥站在人群外围默默听着,双手抱胸,面无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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