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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女怕缠郎  第11页    作者:董妮

  她一直没遇见过志同道合的朋友,也认定了这辈子不可能找到这样的人,想不到同志却是存在的。

  而且,一直在她身边。

  当她在准六点半出门,遇见也要去慢跑的席冬时,着实呆了。

  “早安。”他对她说。“你也有慢跑的习惯?”

  她点头。“冬哥也是吗?”

  “是啊!”

  “真巧。”

  “我们的生活习惯很合呢!”他笑。当然,她的习惯是自然养成,他却是努力多年培养得来。

  但过程不在考虑范围内,重要的是结果。

  她为了这份“巧合”开心地笑开了怀。

  他,得到了最好的报偿。

  两人边聊、边跑上马路。

  “冬哥喜欢在哪里慢跑?”

  “我大概都是跑罗斯福路那一段。”

  “我也是耶!”她很讶异。“可我怎么从未遇到过你……”才说着,发现已经跑到了岔路,她往东转、他则向西行。

  原来如此,他们一个习惯从东跑到西,一个则喜欢由西跑到东,难怪不曾相遇。

  “哈哈哈……”他弯腰大笑。“真是既巧、又不巧啊!”

  可是,她从没有像这一刻一样,感觉到两人如此接近。

  他们……好像好像,生活、习惯、喜好……几乎一模一样,这个世界上真有可能出现一个与自己完全契合的人吗?

  这是不是就叫缘分?她的心猛一跳。

  “那今天……”席冬想问,两人一起跑好不好?

  不意,沈涵晴突然跳起来。“我们还是照原订计划跑好了。”说着,她跑向东边。

  他没追,因为看到她通红的耳朵,知道她是因意识到他的存在而难堪。想当年,他初初发觉自己喜欢她时,也是这么的旁徨。

  他该给她一些时间厘清自己的心绪才是,所以他跑向了西边。

  沈涵晴迎着晨风,慢慢地跑着。

  随着朝阳的升起,凉爽的气温逐渐升高,代表夏日的艳阳正在发威。

  但她却一点也感受不到,她的身体感受不到热意,只有心里翻滚着热油。

  她一直有很多女性朋友,却从未交过男性友人,因为她怕男人。

  她高中读女校、大学也是……甚至出社会,到美容工作坊工作,她的生命里仍鲜少有男性的影像。

  而她也不在意,反正她不需要男人也能过得很好。

  她的生命里只要有女人就够圆满了,她始终这样想着,直到与席冬结婚、同住在一起为止。

  她从没想过这个世界上有人可以与另一个人如此投契。她想起家里的父母,他们结婚三十几年了,两人的默契也是好到不行,往往父亲一个眼神,母亲就立刻能够明白意思。

  母亲常说,父亲只要嘴巴一张,她就能够看到他的喉咙底。

  沈涵晴以为那是夸张了,但席冬颠覆了这个想法,

  看着他、待在他身边,她觉得自己像找到生命中某块缺失的部分,心头不禁惶惶不安,不清楚此刻混乱的思绪代表着什么?

  莫非像她这样一个深深害怕男人的女人,也有可能爱上一个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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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要以一句话来形容沈涵晴和席冬的婚姻生活,那只有“和谐”一词。

  这真是一个很奇怪的现象,任何人突然要和别人住在一起,都一定会产生一些冲突才对,偏她和席冬完全没有。

  已经快一个月了,一个例外也没有发生耶,好像……他们已共同生活了十几年,早习惯了彼此一样。

  举个例子来说好了,早上,她喜欢吃半熟的荷包蛋,在热腾腾的白饭上把蛋戳破,让蛋黄浸渍整碗饭,再浇上一点点酱油。哇,那真是人间美味啊!

  席冬也一样,他们的口味合到不行。

  每回,她洗完澡,一定要把浴室擦一遍,务求下一个使用者能用到干干爽爽的浴室,他亦同。

  她穿鞋习惯先穿左脚、再穿右脚;他完全一样。

  他们两个是复印出来的一对人偶吗?差别只在一个是男、一个是女。

  “简直诡异!”她在休息室里喃喃自语。

  俏美突然走进来。“你一个人躲在这里做什么?”

  “我怕男人。”她没有多想,直接回答。脑海里仍转着早上席冬的叮咛,他要她下班时顺便买罐洗发精回家,因为浴室里的洗发精用完了。

  她后知后觉地发现,他们都喜欢一样的柠檬草香味;连这点小细节都相同,让她原本感动的心情逐渐添上疑惑。

  “什么?”俏美搔搔头。“咱们工作坊里哪来的男人?”

  “刘太太手中抱的那个就是。”

  “啊?”俏美一愣。“那个……那孩子还未满三岁耶!”

  一只要是男的,从○岁到一百岁,都在我的防备范围内。”想当年,她家弟弟可是五个月就会抢她的玩具、撕她的作业簿,岂可不防?

  俏美呆滞了好半晌。

  “我以为你结婚后,怕男人的倾向就会减轻呢!想不到……还是一样。”

  沈涵晴默默沉思片刻。“应该算有减轻吧!”

  “哪里减轻了?”连五个月的男婴都怕,俏美以为她是没救了。

  “我不怕冬哥。”

  “哇!你从以前就只单单不怕你的冬哥好吗?”

  “是这样吗?”

  “没错。”俏美慎重一点头。

  沈涵晴又陷入自己的思绪中。

  俏美看着呆若木鸡的她,长叹口气。“看来,要叫你出面解决那家伙是不可能了,我还是请警卫帮忙吧!”

  “哪个家伙?”沈涵晴问,瞄见俏美愁眉不展,隐约有种不大好的预感。“杨佑荣?”

  “除了他还会有谁?”

  “我都已经结婚给他看了,他还想怎样?”

  重点就在于,沈涵晴的婚姻是摆出来好看用的,根本不实际好吗?杨佑荣又不是白痴,自然不肯轻易放弃。

  俏美无奈地翻了个白眼。“本来想请你去跟他说清楚,叫他别在门口站岗了,很难看。不过瞧你连五个月的男婴都怕,大概是应付不了他的,还是叫警卫吧!”

  “不!”岂料,沈涵晴很坚决地反对。“我去。我要再一次跟他说清楚。”话落,她毅然决然地定了。

  “还是有进步嘛!”背后,俏美悄声说着。

  沈涵晴从安全梯溜出了妍美容工作坊,来到大楼外。

  杨佑荣一眼就瞧见她。“沈小姐……”

  “我现在是席太太了。”她说,语气出乎意料的冷淡。

  杨佑荣不自觉缩缩肩,感觉她似乎变了。“可是……你们不是只做个样子?”

  “谁说的?”她质问。

  “这……我是听来的,不过那个人的名字我忘了,可她应该不会骗我才是。”第一次,杨佑荣怀疑,他是不是一直错看沈涵晴了,原以为她温柔似水,怎会有如此冰冷严厉的眼神?

  “既然你连消息来源都说不清楚,那么我请你弄明白了再来跟我说,现在,我还要工作,麻烦你别再骚扰我,否则我只好报警,申请保护令。”

  他真的被吓到了。“不可能……你怎能如此待我,我这般爱你,我愿意为你付出一切啊!”

  “不好意思,阁下的心意我心领了。现在,我再重复一遍,我已经是席太大了,你不许再缠着我。”

  “嫁给席冬那个骗子,你一定会后悔的。”

  “很抱歉,结婚至今,我没有后悔过。”话才出口,她猛然一呆。她真的没后悔过嫁给席冬耶!

  甚至,她很庆幸有这场“假”婚姻,让她见识到生命中另一种风采。

  如果是席冬……她忍不住想。如果是他,她或许能够与他携手白首……

  第九章

  “我想,我是追不到沈小姐了。”杨佑荣坐在咖啡厅里,他的对面是龚珊如。而她也正是杨佑荣的爱情军师,教导他“烈女怕缠郎”的守则,告诉他,席冬与沈涵晴的婚姻是权宜之策的人。

  “你是白痴吗?”她骂。“女人的心思、想法、喜好……我全告诉你了,连姓沈的行踪也帮你查得一清二楚,方便你去堵人,这样你也追不到,你还有什么用处  ?”

  “问题是,你教的方法完全不管用啊!”杨佑荣也很生气。“说什么烈女怕缠郎,只要我追得紧,管它什么贞节烈女,照样手到擒来,结果呐!我天天早出晚归,又是站岗、又是跟踪的,弄得快累死,却只是让她更讨厌我。”

  “那是因为你缠得不够紧,你这个废物。”龚珊如抖手,一本日记簿砸中杨佑荣的头。“你自己拿去看,好好研究一下什么叫做烈女怕缠郎?”

  “这是什么?”他看了一眼封套。“席冬的日记!你怎么有这玩意儿?”

  龚珊如不自在地扭了下身子。“你管我那么多?”私闯民宅偷窃可是有罪的,她才不会蠢到在公众场合自曝罪证。

  杨佑荣瞪她一眼。“我可不想为了一个女人进监牢。”

  “你不是说自己爱死沈涵晴,没有她,你宁可死?”

  “这跟那是两码子事。”

  “我就知道你们男人没一个好东西。”想那席冬也是一样,她不过搞砸一件案子,他就跟她解约,害她从此成为业界的笑柄。

  她本来以为是自己的技艺出问题,还认真反省了下,想不到,一切全是席冬为了捧自己女朋友搞的鬼。

  他为了哄抬沈涵晴的名气刻意牺牲她,她不甘心,一定要他也尝一尝被背叛的滋味。

  “女人是女人、名声是名声,你以为我是那种蠢到会将两者搞混的人吗?”不管别人怎么说,杨佑荣深信,事业第一、钱财第二、女人第三;白痴才会为了一个女人赔尽所有。“总之,我不会参与你的犯罪计划。”

  龚珊如气鼓了双颊。“你这混球——”

  杨佑荣把日记本丢还给她。“我是很喜欢沈涵晴,但她还不值得我赔上一生,再见,我们的合作关系至此结束。”他推开椅子正想走。

  “慢着。”龚珊如拉住他。“了不起若出了差错,我一人扛就是了。你只要想办法追到沈涵晴就可以了。”

  “这还差不多。”杨佑荣转回身,接过日记本,翻开,一瞬间,呆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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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席冬和沈涵晴的婚姻生活堂堂迈入满月期。

  虽然没有半丝浪漫旖旎风情,却一点一滴满溢着幸福与快乐。

  他们都很满意有彼此相伴的日子,只除了……她常常会看他看得脸红心跳,而他则不时得冲冷水以去热。

  不过大致上,这两人生活仍是和谐的。

  “今天下班早点回来。”早上,他站在洗碗槽前说。

  “有什么事吗?”今早因为是她做饭,所以他负责洗碗。

  家务事他们一向轮流,可他的手艺又比她好上一些。

  像他这种出得厅堂、入得厨房的男人,是不是又称作二十一世纪的新好男人?她忽然想到。

  “有一个惊喜。”他神秘兮兮地说。

  “让我猜猜看,这次是为了什么?生日?相识N周年?首次逛街纪念日?还是……”她猜了一串。

  他也摇了好一阵子的头。

  “不会吧?能说的我都说完啦!”同居之后,他真是重视她到无法无天,连他们几岁相遇、发生了什么事,他都记得一清二楚,

  他大概是喜欢她的吧?她再迟钝也能体会到这一点。

  可她还是无法接受与他有更进一步的肢体接触,原因只有一个——他是男人,而她怕男人。

  但她并不讨厌他,对于他的畏惧,也比一般男人轻上一大截。所以她不拒绝他的好意,理所当然地享受他的体贴,并努力克服自己怕男人的毛病……务求有一天,两人能做一对名副其实的夫妻。

  席冬公布答案。“结婚满月。”

  她愣了一下,大笑出声。

  “噢,冬哥,我想不到你是这样浪漫的人,结婚满月,哈哈哈,亏你想得出来。”

  他突然伸出一指刷过她笑得红扑扑的娇颜。“我当然想得出来,我已经想了十几年了。”知道她对他的感觉正在转变,他更努力表现自己的爱意。

  她娇颜瞬间酡红,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我很满意我们的婚姻,这是值得纪念的一个月。”他附近她耳畔说;同时,他洗好盘子,擦干手,走了。

  她全身都在颤抖,明明,他最后那一下并没有碰到地,她却一身骨头抖得像要散掉。

  但这种震颤与过去那种怕男人、避之唯恐不及的颤抖又不一样。

  从前,男人带给她的感觉只有彻底的冰寒,直觉告诉她,靠近男人只有一个下场,痛。

  而席冬给她的颤栗却是火热的,从脚底一直烫到头顶,最后盘据心窝,化成一股温暖的力量,久久不散。

  差别只有一个地方——冷和热。

  可在她心底,它们却有如云与泥。她……她竟喜欢席冬带给她的震颤,好奇怪,真的好奇怪。

  “发什么呆?时间到了,该上班了。”他已经整理完毕,走过来捏了捏她的肩。

  “哇!”她跳起来。

  “干什么?”他的手再度袭上她肩膀,这回用的力量更大。

  她心脏跳得几乎要蹦出胸膛。“我马上去准备。”然后,落荒而选。

  可他已经不会再为她的逃避而伤神了,因为,她回了他一个羞怯的笑,所以他知道,她不是讨厌或害怕他,她是……害羞。

  这段情路走得好漫长,一度,他几乎以为不可能了,感激老天,他没有放弃,终于守得云开见月明。

  “我好了。”她换好衣服又冲出来,站在他身边。虽没有抬头看他,但通红的耳朵泄漏了一切。

  “走吧!”他说,温柔地对她伸出手。

  起初,她不知道他是什么意思,直到见着他深情款款的眼神,她的心又开始滚烫起来。

  他想跟她牵手,就像一对寻常夫妻一样。

  过去,她没想过她会结婚,毕竟,谁会想跟自己怕得要死的一种生物共处一辈子?

  可是他,席冬,这个从小伴她一起长大、总在她危急时伸出援手、与她志趣相同、习惯相符、又让她心头暖洋洋的男人……

  如果将与她携手相伴一生的男人是他呢?

  莫名的激动涌上心头,她在来不及深思前已伸出手。

  他紧紧地握住。“小晴……”然后,眼眶红了。

  她的心里瞬间哽满感动。

  两个人、四只眼就这么对看着,时间自此停顿,天地间的一切都消失了,徒剩一股淡淡的情愫在小小的厅堂中流窜,为这段历时了十余年的感情做下最美的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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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倘若,沈涵晴以为杨佑荣是全天底下最恐怖的人,那么今天将发生的事大概要令她的想法改变了。

  当她和席冬结婚满一个月,离开家去上班时,在妍美容工作坊的休息室里遇见了杨佑荣。

  她吓一跳,不敢相信这家伙竟敢二度闯入这个男人止步的地方,太过分了。

  她一定要叫警卫来赶走他,一定要。

  想也不想地,她冲过去执起对讲机,正想呼唤警卫时,杨佑荣突然把一本日记塞进她怀里。“你别误会,我不是溜进来的,是俏美开门让我进来等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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