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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剩鲜师  第1页    作者:夏芹

  写在故事之前

  这是一本轻松愉快的小说,有些情节是超现实,但是没关系,小说嘛!笑一笑就好。不过在进行这个故事的时候,我本人过着一个相当悲哀的日子,好像只轻轻一碰,整个人就会爆炸般的紧绷,有空听听这些废话吧!

  那时学校换了新校长,突然以升学为重,把三年级三分之二归为升学班,我的商业经营科也分为商业、工管、就业班,大变动到最后,我落脚在工管类,在班上大部分都是以“冷漠尖酸”出了名的原仁班同学里,和我同班同学的只有四女三男,我们受到的欺负真是无比凄惨!斑斑血泪……

  但现在的重点是老师,当时我班上的导师很不幸就是我高一、高二的导师,也许各位会觉得很幸运啊,但这家伙真的不是我在说的烂;她很胖,加上奇怪的个性,在新生训练时就听到同学们叫她“肥婆”、“山猪”、“大鹏”、“疯婆”等等的外号,但我也很快的就知道当时我们班是全校最混最坏的班。(从园游会三十五个人跷走,最后集合没半个人出席,创下学校八十年来的纪录可知。当然我也是其中一个啦!)

  她把所有所有的心思和视线拿来对付那些皮的学生,老是假惺惺地和人家称兄道弟,甚至一味地宠溺、讨好他们,学生没那么好哄,当她发现某某人不买她的帐,就翻脸开辅导单、记过,才一上就有三分之一的人转走。这家伙完全不理会没麻烦的学生,好学生只是被她用来撑场面,还有园游会布置、家长会搬桌椅、教室设计三大超级劳动节日,才会被她想到。

  平常称兄道弟,被这家伙说很棒、很懂事、有进步的一伙人呢?怎么不叫来?

  好啦,高三分班了,我很不幸又被这个欺善怕恶的家伙带到,因为大部分都是冷漠尖酸的原仁班,她更变本加厉地用做继母的心态去讨好他们,升旗时轻拍某女生的背,被她当全校的面呛声,“不要碰我啦!很恶心耶!”没关系;上数学课叫最后面靠窗的男生不要看外面,被男生拍桌大吼,“关你什么事?碍你三小?”也没关系;有个整天在她前后“肥猪、肥猪”的叫,上课只会睡觉的男生玩到南部去,整整七天旷课,她说:“就算求也要求他回来!”等等,还有许多诸如此类的事。反正不管好坏,愈凶愈呛她越爱表现自己有多 宽宏大量,喂喂!老输啊,你认为这样还是老师吗?做老师做得这么不平衡、没有尊严,你也那么高兴吗?

  校庆运动会她不敢叫原仁班的同学去跑,命令当时支气炎外加痛死人落枕的我去冲第一棒,不管我怎么抗拒都没有用,冲完第一棒我也去掉半条命了,隔天想请假,她却冷冷的说:“除非你躺在加护病房里。”接着,寒假强迫辅导,我是唯一拒缴八百块参加的人,她见到我就很烦地一直唾骂,过年的时候很生气的打电话来,说她要帮我转学,而那间学校是板桥最烂的补夜校,在我很气的问:“我犯了什么错?抽烟吗?打架吗?你凭什么?”她挂我电话;在高三五月中旬停课,我不参加两个月的读书班,因为当时她的业绩最少,硬要把我拖进去教室,还放话,“想毕业就进去!”我火大的回她,“少拿毕业证书来压我!”

  平常讨好的学生呢?哼!只会在没人理她的时候来找我。

  什么嘛,只会对我凶!我有“这家伙到底是哪来的混蛋”愤怒。

  为什么会有这种老输啊?老师又怎么样嘛!这两句话我想了一亿遍。

  这个家伙老是看不起我,可是我在校就拿到“电脑软体应用丙级证照”,这家伙叫我把二专报名费拿回来不要白费力气,可是我考上学校了,这家伙说我超没出息,可是我出书了。

  话说回来,我写了卫可爵这个不可能存在的老师类型出来,就是以想知道“老师又怎么样?”写这本书的时候并没有非常执意要点个什么主题出来,只是觉得过得太悲哀,随便挥洒一下自己的想象罢了,可说是“心情垃圾”吧?哈哈!

  第一章

  夏夜的晚风,暖暖地吹拂在宁静的夜空里,子夜时分正是人们进入梦乡的时刻,小巷里除了偶尔的狗吠声,一切都寂静如常。参差不齐的公寓建得有些零乱,反正租金便宜得不象话,而且又是专门租给穷学生及单身汉的,不会有人去计较。

  一个人影悄悄靠近一栋五层楼的公寓,露出一抹诡异的笑容之后,抬头仰望着楼梯,满意地转头准备离开,但脚边却有股力量拖着他,低头一看,原来是一只大狼犬,露出白森森的牙咬紧他的裤管,他慌张地与它僵持。

  “咦?怎么搞的?啊!失火了--”人声渐渐由小至大,路上也开始有人奔相走告,顺便拿水桶去抢救已熊熊窜烧的火焰。

  一圈打好结的绳子,准确地飞来套在大狼犬的颈上,硬拖着它走。

  “快跟我走,要不然我就把你送进香肉铺。”一名十七、八岁的娇小女孩,吃力地拉着绳子,把心不甘情不愿的大狼犬拖走。

  那个诡异的人才松了一口气,随即快速离开现场。

  火势迅捷地吞噬三栋公寓,巷子太狭窄了,消防车根本开不进来,还在想办法,住户们只好先自力救济。现场十分嘈杂和凌乱,因为房子是紧连在一起,火苗只要有个起源,就会蔓延得非常快,为免殃及自己的家,每一个人都竭尽所能地呼喊着,不久后,一些人才从各栋公寓里逃窜出来,连拖鞋都还来不及穿。

  一个随便套件黑色衬衫的高大男子,在巷子外把机车停好后,连忙冲到着火的房子前,推开一堵看热闹的人墙,微慌的眼睛已无睡意,着急地寻找着某个人,找得愈久,他的心跳得愈快,暗暗咒骂着。

  “该死的!竟然还没跑出来?·真是该死!”杨昭的心简直快碎了。

  见不到何稚青的身影,杨昭毫不考虑就往火场里冲。

  许多人见到这个冲动的傻子,都惊讶地叫他回来,可是他冲得太快了。

  “你不要干傻事啊!”一个女孩追上去,扬声阻止他。

  “不要拦我,不要劝我。”杨昭正奇怪他怎么会被一个女孩拉住脚?狐疑地一看,原来是一只大狼犬紧咬着自己的裤管,他不耐烦地甩了甩腿,“亚曼尼的裤子耶!不要乱咬。”

  那只大狼犬好像听得懂人话,马上松口,并往后退了三步,瞪着他的裤子,吐出舌头喘气。

  “干么冲得那么快?我还没把话说完呢,何稚青今晚没回来耶。”叶千樱慢条斯理地望着他毅然而去的背影自语道。

  杨昭冲进浓烟弥漫、伸手不见五指的公寓,凭着过去在极盟的严格训练,使得他在黑暗中仍如白昼般看得清楚,只是现在变得稍微有些迟钝,他心想,救不出何稚青,大不了一起死罢了,趁火还未烧到此处,他着急地跑上五楼,闯进何稚青和她死党叶千樱的住处时,却不见两人。

  忧急的他只好强迫自己镇定,他马上想到,咦,刚才那个女孩的声音倒有点像叶千樱。

  他妈的!他要的是何稚青,想叶千樱干么?杨昭又失控地大力踢翻茶几。

  对了,也许他可以去隔壁问问看。杨昭根本没想到隔壁的人可能早就逃生去了,谁会专门杵在那里给他问?

  *****

  呛人的浓烟充满不到十五坪的空间,有一个显然喝得烂醉如泥的年轻男子,瘫在被衣服杂物堆满的床上,全身只着了一件内裤,但光看他趴着的背影,就知道他的身材还挺不错的。

  消防队的水柱已经灌得整栋公寓湿淋淋,从窗户喷进来的水不时溅在他光滑的背上,夏夜里来这么几滴是很清凉的,那名男子慢慢清醒,惺忪地张开眼睛眨了眨。

  满眼的烟雾?“梦?真是梦幻啊……”他喃喃地说完之后,抱着枕头继续睡。

  杨昭破门而入,却在门口跌了一跤,回头不解地道:“怎么这个门这么好撞?”

  他掩着鼻子,挥开烟雾才困难地找到仍在床上打呼的人。

  “可爵?我想得果然没错,我就知道你还在。”杨昭将卫可爵翻了个身,问道:“青青有没有到你这儿来?”

  “有啊,还陪我上床呢……”

  “什么?青青她……”杨昭非常火大,他知道自己该相信何稚青,但他还是在乎。

  “她的功夫和她的人一样--”卫可爵把埋在枕头里的头侧了一点出来,笑着用得意的眼神瞄他,缓缓说:“够劲。”

  虽然气得牙痒痒的,可为了不让卫可爵死后变成厉鬼来找他,说他杨某人见色忘友,害他葬身火窟,杨昭只好违背自己的意愿,拉他起来逃离火场,但体专肄业的卫可爵体格壮硕,杨昭抬得十分吃力。

  “真想在你背后刻几个字。”杨昭咬牙,用力地硬拉。

  “精忠报国?哈!你太抬举我了。”

  “不,是头脑简单,四肢发达。”

  这可让卫可爵清醒了,因为一身肌肉的他,最受不了这八个字。

  “你还不是一身铜臭味?”卫可爵已准备和他拚命。

  “好了!现在不是吵架的时候。”

  “喔?这么说,你是想打架喽?来呀!”

  杨昭一个头两个大,挥开卫可爵备战的跆拳道手势,额头青筋微浮地低吼道:“卫可爵,你给我听好!你家失火了,你再跟我要白痴,我们两个都玩完了。”

  卫可爵怔了一下,环顾四周,果然是一片烟雾,“啊?我现在不是在作梦吗?”

  “卫可爵!你干脆改名叫卫可悲好了,傲说得没错。”杨昭抓住他的手腕。“可以跟我走了吧?”

  卫可爵又出乎意料的拉起棉被蒙头盖住,窝在床上。只见他闷在被窝里,毫不紧张地说道:“那我要赶快睡着,否则被烧到可是会很痛的。”

  杨昭的脸色一阵青一阵白,僵在当场动弹不得。

  怎么会有这种人?不!这种智商,还能称为人吗?

  “我数到三,一、二……”杨昭冰冷至极的声音使室内的高温骤降。

  卫可爵显然也察觉到了,事实上,被烧焦比惹恼杨昭的下场要幸福一百多倍。

  他探出头来,却立刻惊呼,“靠!你拿枪抵住我的太阳穴,我不一样死?”

  看见卫可爵略红的脸,杨昭差点忘记,他只要喝酒,就会变成笨蛋。“所以你选择哪一种死法呢?”杨昭已经失去耐性,干脆抄家伙比较快。

  卫可爵动作比杨昭想象的还快,他弹跳起来,把厚重的棉被浸到水里,接着,他随手抓了一条湿布贴在杨昭脸上,接着抬起棉被往杨昭身上披,剩下的部分才把自己裹进去,两个人奋力冲出开始加大的火势,烟也愈来愈呛。

  杨昭把那条湿布撕成两半,一半贴在卫可爵的口鼻上,但他却摇头甩掉它。

  “该死的!你的酒还没醒吗?”

  “这条棉被很重,如果我还要空一只手来捂口鼻,那谁来抬棉被啊?”卫可爵说得理所当然,好似在笑杨昭的无知。

  “公平点,当然一人出一半力量。”杨昭一出手,发现浸了水的棉被真的很重。

  “呵!你的手是用来数钞票的。”卫可爵爽朗的笑了笑,把棉被罩在两人的头上,展现手臂的肌肉,“顾好你自己吧。”  他们两个的脚步虽然不曾停下,但火舌也冒得非常厉害,在一番惊险的最后总算让他们逃过一劫。就在两人选离火窟,终于呼吸到还算新鲜的空气时,发现前方不仅有人山人海的罕见情况,而且莫名其妙的强力灯光一束一束的打在他们身上,刚从黑暗里逃脱出来的杨昭和卫可爵,马上用手遮住自己的脸和眼睛,奇怪地相视一眼,这种状况好像比火灾还更诡异,到底怎么回事啊?

  ******

  “听说这栋公寓里面还有人没逃出来,你是他的邻居吗?”一名女记者看似从容,但略微急促地将麦克风凑近叶千樱的嘴。“请问一下……”

  “喔!”叶千樱将头往后仰,摸摸下巴,“你戳到我了。”

  “啊,对不起。请问你……”

  趁这个空隙,更多镜头和麦克风同时对准叶千樱,把原先掌握到独家的女记者推挤到一旁去,因为他们都获知眼前这个女孩和未逃出来的无名男子是对门邻居,还有什么比这第一手资料更重要的呢?

  “听说刚才还有一个人冲进火场去救他,他们两个是好朋友吧?”

  叶千樱不知如何面对这种变成明星的情况,有些手足无措,于是先点点头。“是非常好。”

  “那就是有个人舍身营救友人喽?”一名资深记者低头先写下标题。

  “真是伟大,没想到现代还有这种事啊。”记者们议论纷纷。

  一个大婶突然凑近插嘴道:“可是那个人是个无业游民喔。”

  “谁?无业游民?”众记者竖起耳朵。

  “就是住在小樱对面的那个男的啊,他常常游手好闲,喝醉了酒就找个地方躺下来睡觉,有一次还睡在我家的狗屋里呢,后来我就用扫把赶他走。你们不知道,他最会装疯卖傻,一醒来就说什么都忘了,真是讨人厌啊。”那位大婶一副嫌弃的嘴脸,好像卫可爵比猪还惹人厌的样子,“小樱,你说是不是呢?我没骗人吧?”

  叶千樱想到这件事,马上点点头。

  这时有人叫道:“出来了!有人出来了。”顷刻间,所有人都拥过去。

  “我知道了,是记者。”杨昭拉着卫可爵,想拔褪就跑,但闭眼一想跟本跑不掉,只好镇定地说:“来不及了,我帮你挡一挡,你乘机溜掉。”

  “为什么要溜?又不是我纵火的。”

  “为什么?因为你只穿一条内裤,而且被水浸湿了。”

  “啊!”卫可爵叫了一声,但嘴巴随即被杨昭的手掩住。

  “了解了吧?”

  “那……看起来怎么样呢?”卫可爵漾出笑容来,“还不错吧?”

  杨昭以为自己听错了,可是看到他的笑容依旧,不由得大叫,“卫可悲--”

  可惜还来不及捏他脖子,记者们就把他包围住。当然,卫可爵是逃不过媒体的法眼,但当媒体发现那位舍身营救友人的人,竟然是极神电脑的总裁杨昭先生时,马上把焦点对准他,一时之间赞叹、惊讶和疑惑,统统包括在记者们喋喋不休的发言里。

  *****

  次日早上,报纸的头条新闻就是台北市发生大火,烧毁五栋公寓及一整排的机车,警方正着手调查起火点在哪,是否为人蓄意纵火,并检查有没有汽油弹的痕迹。幸好并无民众因此丧命,只分别受到轻重伤。

  但这一场大火并没资格占整版的报纸,倒是杨昭深夜冲进火场营救成为无业游民的失志好友,重点新闻一再重播那时的片段,报章杂志又重刊一次杨昭的个人简介,把这条新闻炒得比火灾还要热,甚至那个社区的民意代表,还说要把他的义行编入社区教学的教材里,让未来的栋梁了解,亿万富翁能像杨昭一样,有这么伟大的情操的,世上没有几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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