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室效应持续在地球每个角落发酵。
时序方进入五月天,高挂的艳阳已让教室里的空气闷热到了最高点。
叶如茵静静地坐在教室一角,心不在焉地翻阅着手中最新一期的TIME杂志,但不知道是因为天气的原因还是什么的,让她的心情浮躁到根本看不下去。
其实今天的课已经上完了,但因为这个星期天他们班公关精心策划了中文系跟医学系的超大型联谊活动,约了大家今天课后留下来讨论,而她碍于公关的面子,也只好跟着留下。
耳边听着同学们兴奋地谈论着如何才能如愿钓上医学系的“大鱼”,以及联谊当晚浪漫的营火晚会,如茵却只能垂着头,如坐针毡地待在椅子上。
毕竟,她心里很清楚,这种活动从来就跟她无缘,即使她想跟大伙玩在一起想得发狂,她仍然只能认份地在脑袋里想想就算了,谁叫她患有先天性的心脏病,连空气太闷或稍微紧张、稍微走得太急都可能会让她病发,更何况是疯狂地大玩一场。
父母从小到大对她保护得滴水不漏,就是生怕他们唯一的女儿有任何闪失,而为了让父母放心,她不能也不应该将父母对她的耳提面命抛到脑后,她只能压抑着自己小小的渴望,过着她平淡而小心翼翼的日子,为了爱她的人保住这条脆弱的小命。
“叶如茵,这次的活动你还是不参加吗?”公关林又珍站在讲台上登记参加人数,照例的问她一声。
如茵在心头小小的挣扎了一会,终究还是肯定地回答,“很抱歉,我有事,没办法参加。”
大学四年来,她从未告诉班上任何同学她确切的身体状况,同时,她也坚持她的父母不可以用特权要求学校或老师给她特别的待遇。
二十多年来,她已经受够了别人投射在她身上的同情眼光,她宁可被误解成一个不合群的人,也只希望别人将她一视同仁,至少过着稍微正常一点的日子。
“可是这次活动安排的很棒哟,你不多考虑一下吗?”林又珍试图说服她,“都快毕业了,你却从来不曾跟班上的同学一起出游,你不会觉得这样的大学生活……呃……有点无聊吗?”
林又珍的话让如茵的心抽了下,她将长发拂到耳后,故作镇定地露出浅笑,“不会啊,我觉得这样挺好的。”
“你确定?”
“嗯,很确定。”
“好吧,那我也不勉强你留下来跟我们讨论,要是有事的话,你就先走吧!”林又珍带着失望的语气说。
“谢谢,那我先走了。”听她这么说,如茵感到如释重负,迫不及待地背起包包起身离开。
离开教室的刹那,部份女同学们压低声音的讨论如针一般地刺进她耳膜——
“跩什么才嘛?不过家里有点钱,就不屑跟我们混在一起。”
“就是啊,她真的好孤僻哦,从大一开始,我们班上的任何活动她都不愿意参加,好像跟我们在一起有多丢脸似的……”
“可是话说回来,我说这些男生还真没长眼呢,你们说说看,学校里哪个男的看见她那副白白净净、瘦瘦弱弱,好像被风一吹就要昏倒的模样不是怜惜得要命?他们哪知道这个女人骨子里其实机车得很!”
“唉,说真的,我每次看到她那种自命清高的样子,就好想踹她一脚哦!”
“踹她一脚倒不必,反正别理她就是了啦,我就不相信这种独来独往的日子过起来有多舒服。”
“说的也是,她不想理我们,我们还懒得理她呢!”
用力逼回在眼眶里翻滚的泪珠,如茵抓紧包包加快脚步离去。
毕竟,这是她叶如茵的宿命,她能怪得了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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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都说十三号星期五容易遇到倒楣的事,看来,还真有点准。
如茵顶着大太阳站在校门口等司机陈伯来接她,但等了起码半个钟头都没看到那一向准时的身影。
本想打电话问个究竟,但翻遍了包包却偏偏连手机也选在这个时候失踪,让又热、又累、心情又差的如茵简直快昏倒。
至于计程车嘛……她们学校位在台北市郊区,想在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校门口招到计程车,那还不如直接走回家比较快。
但是她们家的别墅可是位在木栅的山里头啊,真要走,她这条小命恐怕会提早报销,那么,若想自己回家,唯一的办法似乎只有坐公车去了。
然而,从小到大从来都没坐过公车的如茵,校门口附近的站牌标示对她而言简直如无字天书般难懂。
无奈,一个钟头过去,陈伯依然没有出现。
双脚酸到不行的如茵终于下定决心不再痴痴地等下去,她伫立在站牌前看了半天,作了个重要的决定,反正,好歹先坐到台北车站再说,到了台北的交通枢纽,她总能找到办法回家吧?
于是,咬牙跳上一部能到台北车站的公车,如茵被迫忐忑地展开她小小的冒险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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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阳光的直射下,吸足了热气的铁皮屋简直就像个超级大蒸笼,待在里面的人几乎要活生生被蒸熟了。
倪悠悠一推开门,立刻就喳呼地叫了出声。
“哇靠,窦哥,你这身皮肤敢情是牛皮做的啊?这么热的天气你还可以窝在客厅里一动也不动,我真是服了你了,怎么不开冷气啊?我们没有穷到那种地步吧?”
“我忘了。”
被称为“窦哥”的大男孩看上去少说也有一百八十公分,浓眉大眼、手长腿长的,却窝在矮矮的桌边,认真地趴在桌上涂涂写写,神情十分专注地忙着手中的事情。
“这种事也会忘?”悠悠转开冷气,口中仍唠叨着,“太夸张了吧!”
“心静自然凉这句话你没听过啊?看看你,整天像只活泼乱跳的猴子,心浮气躁的,哪能不热?”他随口应着,忙碌的手仍没停止过。
他这人平时虽然疯疯颠颠的没别的优点,但真的对一件事认真起来,就算天塌了也无法动摇他的意志。
短发女孩跳到他身边,二话不说便以右手手臂勾勒住他的脖子,“窦煦翔先生,你竟然骂我是猴子!你想死啦?”
“啧啧啧,一个女孩家开口闭口都是那么没气质的字眼,像什么样啊?还有,我警告你,你不要再随便碰我哦,我花了整个下午好不容易才有这一滴滴成果,你可别毁掉我的心血,奉劝你安静点,像你这样,小心将来没人敢娶你。”
“你……”
说到这个,原本动作表情都粗鲁得像个男孩的悠悠立刻噤了声,悻悻然地放掉被他勒在手中的窦煦翔。
没人比她更了解窦煦翔像个孩子的率性个性,所以,她可以确定他刚才说出口的话,绝对是认真的。
“可恶!亏我每天煮东西喂饱你和徐伟这两只猪,你们竟然不时诅咒我嫁不出去,真不知道你们这两只猪头安的是什么心。”
“这是两码子事嘛。”
“总之你们两个就是没良心!”
“喂,我从头到尾没说半句话,干么扯到我身上啊?”一个瘦得像根竹竿的男孩自房里走出,一边套上背心,一边嚷嚷着。
“我昨天值大夜班忙到早上才回来补眠,睡得正熟就被倪悠悠这个大嗓门给吵醒,还无故被骂,阿翔,你说我是不是很倒楣?”
窦煦翔仍然专注着他的工作,“有点吧,阿伟,你别理悠悠,她最无聊了。”
悠悠双手擦腰,对于窦煦翔的态度莫名地火大起来,“窦煦翔,你跟我说对不起!”
“我又没怎样,你少无理取闹了。”
他平静无波又无所谓的样子更加惹恼了她,“你态度恶劣!”
“你才是。”他终于抬头瞄她一眼,“悠悠,你今天是哪根筋不对了啊?小心把我的灵感赶跑,我剥了你的皮。”
徐伟见状,拍拍仍嘟着嘴晾在一旁的悠悠,“神经,还在气啊?又不是不知道阿翔一赶起稿来就是这种死样子,你还偏挑这种时候惹他?”
所谓旁观者清,悠悠的心事,徐伟看得太清楚,但他知道点破并不会对整件事有任何帮助,所以他选择静待事情的发展。
在徐伟的安抚下,悠悠转身生着闷气,却也无可奈何。
谁叫她喜欢他。
他们三个从小在孤儿院长大,感情比真正的兄妹还深。
自小,她就一直是阿翔身后的跟屁虫,如今长大了,她的情愫在他身上生了根,但他眼中,却仍然只把她当个小妹妹。
而她又怕说出来,他们会连兄妹都做不成,只好继续跟他打打闹闹,继续把这个秘密埋藏在心中。
不过,幸好拥有一身运动员体格,无论到哪儿都能轻易得到女人青睐的阿翔到现在都还没有意中人。
他把所有的精力都放在为小朋友写故事,以及所有能帮助儿童的公益活动上,他虽然对任何人都好,但换句话说,也就是他从没对谁“特别好”,那代表的最大意义就是——她还是最有希望的。
想到这里,悠悠释然了。
“算了、算了!不跟你们计较,我买了仙草,我去弄仙草冰给你们吃吧!”
“嗯,还是悠悠最好了,”徐伟狗腿地抱了悠悠一下,“冰箱里有我昨天从 PUB带回来的柠檬汁,加一点,味道会更棒哦。”
就在悠悠端着一大盆仙草冰再度回到客厅时,原本埋头苦干,仿佛连天塌下来也不能打扰他的窦煦翔忽然丢下笔,大叫一声,差掉害悠悠手中的玻璃碗吓得掉在地上。
他的双手高举,语气十足兴奋,“啊,大功告成,我终于完成了我的第六本窦叔叔说故事了。”
徐伟望着他快变成疯子的兄弟摇摇头,“我说阿翔,你真的打算为儿童说故事说一辈子啊?依你的才华,应该可以做一些能让你赚更多钱的工作吧?”
“阿伟,别忘了我们在孤儿院时,多希望有人可以多关心我们一点!”
窦煦翔拿起桌上的一叠稿子整理好,对徐伟的话加以反驳。
“再说,谁说写故事不能赚钱呀?人家哈利波特这本小说的作者不就赚翻天了吗?”
“是哦、是哦。”徐伟打了个哈欠敷衍的回应。
见窦煦翔高兴,悠悠早忘了方才的不快,也跟着替他高兴,“别说了,我们的大作家又有作品问世,我们赶紧来吃仙草冰庆祝吧。”
窦煦翔看了看手表,“不了,今天基金会有活动,我要先走了。”
说完,他一跃起身,抓抓他的短发便急呼呼地准备出门。
“喂,你连一口都不吃啊?”悠悠气急败坏地跟在他身后问道。
“我赶时间!”他蹲在门边绑鞋带。
“亏我弄了那么久……”悠悠一脸难过的看着他。
“好吧、好吧!”捧起玻璃碗凑在口边咕噜咕噜吞下几口,窦煦翔以手背抹嘴,然后,突然捧住胸口作出欲呕的表情。
悠悠忐忑不安地看着他,“怎么了,很难吃啊?”
“是……是……”他痛苦的表情愀然一变,换上大大的笑脸,“是好吃的感动到快吐了啦!”
悠悠又气又好笑地嘟着嘴,“窦煦翔,你又耍我!”
“悠悠,你做的仙草冰真的很好吃,记得看住徐伟这个爱吃鬼留一些给我,我晚上回来再好奸品尝……我先走了,拜——”
望着他的背影,悠悠傻傻的捧着碗,忍不住眉开眼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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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小周末,辛苦了一个星期的台北市民纷纷在下班后出笼,将原本就人来人往的台北车站附近挤得更加水泄不通。
关怀幼苗基金会特别选今天晚上,在百货公司前的小广场为小朋友举办一场有趣的表演活动,由于事前的宣传做的不错,很多爸妈都带着孩子来凑热闹。
此刻,阳春的舞台上有一名打扮地五彩缤纷的小丑正做着卖力的演出。
从一上场开始,他就蹦蹦跳跳又是变魔术、又是丢沙包的,不说别的,孩子们光是看见他红通通的鼻子和夸张的脸部表情,就已经笑得前仆后仰,把现场的气氛炒得很热闹。
表演一阵后,随着逗趣的音乐声响起,小丑叔叔不再只是局限于个人秀,他跳下舞台,准备抓人跟他一块儿跳扭扭舞。
孩子们一见他做出抓人的动作,个个都又害羞又兴奋的,不到一会儿,就全部尖叫着躲进父母的怀抱里,生怕一个不小心会被小丑叔叔逮到。
见他一面物色人选,一面扭动着他拖着条粗粗尾巴的大屁股,逗得现场又是一阵大笑。
逗着小朋友玩了一阵之后,他大手一伸,忽地拉住一名年轻的女孩并穿过人群跑上台,然后握起她的双手随乐声左右摇摆,带着她转圈又转圈,直到音乐终于结束,才牵着她的手向观众鞠躬谢幕,在热烈的掌声中退下舞台。
一走到后台,扮演小丑的男人立刻将原本戴在鼻子上的红色圆球拉下,以手指将乱发拨了拨,然后朝身旁的女孩弯起大大的微笑。
“嗨,我是窦煦翔,小朋友都叫我小丑阿翔或小丑叔叔或阿翔叔叔,谢谢你刚才陪我做这一段演出,那你呢?你叫什么名字?”
说如茵是惊吓过度一点也不为过。
她到现在都还没搞清楚状况,自己不过是刚下公车,因为好奇这么多人围在那儿是才探头看看,没想到就这么被拉上台,跳上一段那么荒谬的舞,现在竟然站在这儿听眼前的小丑说着莫名其妙的自我介绍?
如茵红着一张脸答非所问,“明明是小朋友的活动,你拉我上台干么?再说,你拉我上台前也没经过我的同意,这样有点不礼貌吧?”
窦煦翔没有露出任何一丝不快的表情,反而夸张地朝她弯身行礼。
“哦哦,如果我刚才的冒昧行为让漂亮小姐不高兴了,我愿意用任何方式赔罪。”他又黑又亮的眼眸直直地看着她,“说说看,你希望我怎么道歉?”
“我……”他诚恳的眼神反而让如茵有种无所遁形的窘迫感,她垂下浓密的睫毛,轻声地咕哝着,“我又没说要你赔,我只是奇怪人这么多,你干么非要挑上我?我根本没跳过舞。”
“没跳过舞有什么关系,你刚才不是跳得挺好的吗?”说着,他便握住她的手,又摇摇摆摆地晃了起来,“我觉得跳舞是全天下最快乐的事,你不会没关系,我教你啊!其实,只要放纵自己的身体随意摇晃,跳舞根本一点也不难。”
他口中哼着不成调的音乐,似乎非常投入在其中。
任他带着自己东转西转,如茵呆了呆,好半晌才察觉自己的手又再度被这个陌生男人握在厚实而温热的大掌中,她慌乱地抽回自己从没被男人握过的小手,粉脸更是红得发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