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肤浅,小鬼,再美的女人我见得多了。”石不华抱着她走出花厅侧门。“没有人说过你很可爱,非常讨人喜欢吗?”
“只有我爹娘和筱樵,筱樵是我姊姊。”她喃喃的说。
跨下石阶,朝后院走去,步行在长廊上,发现雨已经停了,天气仍然潮湿带着寒意。湿透的衣裳贴在身上,来弟猛打寒颤和喷嚏,石不华不再多言,快步来到舒心楼。
这楝占地宽广的楼宇,是主人起居之处,下层有门房两间,有仆役当值,前堂三间,为招待密友和日常聚集的小厅房;后堂有厨房、酒窖、贮藏室,不过与前堂相隔较远。上层则完完全全是主人私人生活之处,不闻铃声召唤不得上楼。
楼前还有一座精巧的花园,园内花木相映,假山流水恍若天成,水禽栖聚,彩鱼跳跃,于清幽之中平添一股灵动之气。
不远处,另起一座较小的藏书楼,是主人静心及办公之处。
雨后,落英缤纷,触目狼藉,只有秀竹碧翠欲滴。
舒心楼中一切准备就绪,女仆的总管庆嫂已侍立门侧。她素以任劳任怨、处事公平、对人谦卑为主人所激赏,黑决明将她从某官家挖过来,果然连石不华也挑不出毛病。其实,面对一位精明厉害的主人,哪个仆人敢不谦卑呢?
不过,把女仆交由庆嫂来训练,的确很令人放心。
她是懂事内敛的妇人,即使瞧见高高在上的主人怀中抱着一个衣衫褴褛、神情像个迷路羔羊的小姑娘,她也没有一丝惊讶。直至看清小姑娘精神萎顿地躺在他怀中几成半昏迷状态,她这才流露出一点母性,关怀的问:“是不是先为小姐换下湿衣裳?”
“嗯。”石不华直接登楼,庆嫂尾随在后。
“火盆烧得正旺,热水也准备好了。”
来到里侧的一间斗室,门窗密闭,中间摆着好大一个澡盆,烧起的火炉使屋内温暖如春,驱散来弟身上的寒气,教她微睁双眼,慢慢绽出了微笑。
“小心伺候着。”
不知何时,她被脱光了衣物浸泡在热水中,感到很舒服、很安全,陶醉地闭上了眼睛,神智缓缓滑入了梦乡。
庆嫂笑着摇头。“好个天真无邪的孩子,这么放心的待在一个男人家里,丝毫没有女性自觉,果真是小孩子。”
目前的问题是,林来弟该穿什么?
她当然可以拿一件小女仆的衣服给她,但石不华的态度使她不敢任意作主,他对这孩子太特别,没原则可依循。
石不华正换好衣裳,面对这问题也挺伤脑筋的。
“你有什么主意?”
“府里刚买进两个小丫头,个子比小姐大些,勉强可以将就。”
穿丫头的衣服?石不华不喜欢这主意。
“她现在怎么样?”
“在澡盆里睡着了,脸上还带着笑。”
石不华听了,心里很快活。“好一个教人操心的孩子,不是吗?”语似埋怨,实则宠爱,他自己都不明白为什么。“取我衣袍给她裹上,小心伺候着。”
庆嫂力持镇定。“是的,主人。”
男人大都忌讳自己的衣服被女人穿过,因这显得有失体统、尊严。在官家待过的她更能深切体会这点,收拾衣物时千万小心不可让女服压在男服之上。
石不华是个绝对自我、人格独立之人,他有他的一套准则,世俗规范理所当然被他丢到他的准则之后。
第二章
林来弟开始恢复了知觉,感到一切都很新奇。
丝绸绣花的被面摸起来很舒服也很陌生,身下躺着的不再是硬帮帮的木板,而是一层褥垫,令她感到像幼年时躺在母亲怀抱中一样的诱人香甜人梦,她还嗅到一股淡淡的、使人心神安宁的香气,这不是花香,她说不出是什么,她从未闻过。她慢慢坐起身来,透过薄纱帐朝外看,想着这一定是梦中幻境。
她可清楚看到床缘雕着细致花纹的床栏,从没听过,更没见过有人在床栏、床顶刻镂美丽的图案,这不是梦境又是什么?
她又闭上了眼睛。
“从来美梦易醒,我再躺回去好了。”
她真的再一次蒙头大睡,却有人偏要她回到现实世界。
“来弟,你不饿吗?”一个低沉而温暖的声音在她耳边响起。“假如你醒了,先起来吃些东西,把药服下,再继续睡吧!”
纱帐被钩起,林来弟听到似陌生又熟悉的声音而睁大了眼睛。一只手掌温柔的贴在她额上,满意的说:“退热了。这位李郎中倒是位良医。”她已经看清楚,在她面前的是石园的主人石不华,还有一位中年妇人和两名丫头侍立一旁。
“我在什么地方?”一开口,方觉口干舌燥。
一杯香茗适时送至她面前。
“好香的茶,”一口接一口,非常好喝。“这是什么荼?”
“杭州的珠兰香茶。”
“是以珠兰花制的荼吗?”这香茶她连听都没听过,只觉得有股淡邈的兰花香。她知道茶叶不便宜,爹在时,偶尔买些茶叶未回来,都宝贝得很,平常锁在橱柜里,遇有长辈或好友来访才拿出来待客。有一回,她生病了,等病好后,爹特地泡一盖碗茶给她尝鲜,她觉得有些苦涩,并不好喝,爹又叫娘开橱柜取出糖来,拈一小撮添在荼中,马上变得好喝了,这成为她最美好的回忆之一。
“这么好喝的荼是怎么做出来的?”入口丝毫不觉苦涩,很润喉。
石不华倒不嫌她问题多。“捡出最好的春茶和珠兰花或茉莉花、蔷薇花一同埋在地下,过段时间取出即成。新茶叶最能吸收气味,可以培制出各种香荼,也有人拿新鲜的荷叶包住新茶叶,使茶味含蕴荷香,亦是一奇。”
“真有趣。”
香茗人喉,口齿生津,但在来弟心田里,世上再也没有比爹爹亲手泡给她唱的那杯甜茶更好喝了。
因为难得,才显得珍贵。
“那又是什么?”她指着几上一只金色怪兽,一缕轻烟从它嘴里逸出,这味道便是她方才百思不得其解的香气。
“那是麒麟,肚腹中空,里面烧着沉水香。”
“为什么呢?”
“什么为什么?”他居然有耐性回答她的童言童语,除非他看错,庆嫂眼中满是惊讶。
“为什么烧香?”
“你不喜欢?”
“不是的,很好闻呢!只是不懂为什么要烧香。”
“在湿冷的天气烧一炉香,可以去除潮湿霉味,才不容易生病;在夜里点上一炉香,可以安神,正宜读书。”
来弟听了连连点头。这人真有学问,佩服,佩服。
“香炉都是做成麒麟状的吗?”
“不。各种禽与兽的形状都有,像鸭子、狡倪、宝马、卧牛。”
“狡倪又是什么?”
“狮子。”
来弟眼睛一亮。“我见过,有人在家门口摆两座石狮子。”
“不错,正是那玩意儿。”
“你家有吗?我可不可以看一看?”她有点怯怯的问。她似乎太多嘴,要求太多了,他大概没见过比她更烦人的客人吧?!
“自然可以。”他一点也不觉得麻烦。“如果你能下楼用膳,我便教人取出家中所有的香炉,任你玩赏。”
“好啊!好啊!”见他仁慈,她胆量倍增。“阿姨和筱樵一定等得很急了,等看完香炉,我们就要去投靠舅舅,恐怕再也没机会见到这些好玩的东西。”
“石园的大门随时为你而开。”他心里居然有点不舒服,来弟不伤怀没机会再见到他,却遗憾少见一些好玩的东西,他石不华竟比不上一个香炉?
算了,小孩子嘛,自然好奇新鲜事物。
“你们好好服侍小姐,引她至花厅。”
其实不待他吩咐,下人眼皮活,主人看重谁,自然对谁加倍殷勤,即使这位客人所穿的衣服比她们都不如。他多此一举,主要是让来弟安心受人服侍。
“石……石大爷。”
石不华顿脚,回身,挑眉作无声问。
“你真是一位大好人,谢谢你及时伸出援手。”
他的表情好生古怪,仿佛生平第一次听见有人这样说他,倒有些不自在。片晌,他清了清喉咙,才找到声音说:“很高兴我能帮得上忙。”转身走了出去。
他是不高兴吗?来弟看不懂。
来不及让她多想,三个女人已将她包围住,像对待无助的婴儿般服侍着。
* * * * * * * *
天竺瓶中插着应景的花卉,瓶下有木刻的瓶座,花形简练、格高韵胜,看不懂的人会觉得不够花团锦簇,看得懂的人会觉得愈看愈有味道,暗赞一声:高明!
林筱樵的两眼眨也不眨的盯着那瓶花看,像那瓶花有多好看似的,黑决明看在眼里,暗暗称奇,唤一声:“林姑娘。”没反应,再唤一声,她仍是眼神呆滞的盯着花看,他这才弄明白,她是因为精神紧张,又不敢东张西望,才盯住一件东西稳住心神。
别说筱樵紧张,自比心似古井水的丁勤花,像是有谁投石入心湖,一颗心噗通噗通地狂跳着,似乡巴佬头一遭进城,不但看得眼花缭乱,又怕教人看穿是一名老土,当下眼观鼻、鼻观心,可心里紧张得要命,怕出错,怕丢丑。
昨天傍晚本该抵家的,却莫名其妙成了石园的客人。黑决明带人捡回他们三只落水狗,马伤蹄,车轮坏,丁勤花再没力气和他争,傲骨不是傲在这种时候,于是大方地接受他的好意,吃一顿饱饭,睡一场好觉,醒来后阳光乍现,仿佛昨天的欺人之雨只是老天爷的一场玩笑,予人不真实感。
早餐不但丰盛,而且热呼呼的,姨甥俩吃了有生以来最饱足的一顿早饭。想到家道中落,吃得这么好似乎有些罪过,筱樵还想偷偷藏两个鲜肉包子给来弟,但被丁勤花一个凌厉的眼神阻止了,到现在还觉得可借。
不知道来弟怎么样了?她好担心。
黑决明招待三人人府,财伯被带去佣人房,丁勤花和林筱樵被带至一问客房。吃饭、睡觉全在房里,不曾见到主人。问来弟在哪儿?女婢只回说:“那位姑娘病了,主人请了大夫来看她,叫你们放心。”她们想看看来弟的病况,女婢只是摇头,说没主人允许,不敢擅自作主。后来她们实在累了,只有任其自然。
今早,用过膳食,主人传见,请她们在花厅等候。
昨日精神不济,一直待在房里,没有心思注意石园的繁美,如今发现它除了有深宅大院的气势,兼有雕梁画楝的精致,一片自然,毫无暴发户造作之俗气。
丁勤花和林彼樵毕竟是没见过世面的平凡女子,忽然闯入上流阶层,难免自惭形秽,产生不自在和紧张的感觉。
黑决明眼尖,轻声提醒她们。“主人来了。”
石不华宽袍博带,衣着不尚华丽,人品俊秀,观之和蔼可亲,但屋里的人自他踏进花厅开始,便屏气凝息,一时落针可闻。
他神情轻松,眉宇间却自然流露出强者的气势,使人敬畏。
他面露微笑,一双锐眼却毫不留情的将她们打量得透彻。
他的风度潇洒飘逸,眼中充溢着活力与智慧,像是一位自幼富贵的青年公子,但是,同时也在观测他的丁勤花,却可看出这是一个深沉难以捉摸的男人,他的来历绝不单纯!她也见过几位含着银汤匙出生的富家公子,知道在顺境中长大的人不可能年纪轻轻便拥有这么犀利的一对眼眸。
他很快便收敛了眸光,精神奕奕、爽朗地笑说:“家居简朴,两位莫要嫌怠慢。”
主人自谦,客人不免客套两句。
生活上、历练上的差异,使彼此的话题没有交集,只能说一些来桃花村投亲的因缘和漫不及义的社交辞令,似乎两方都在等待某人,等待某种突破。
石不华心想,来弟倒是没有说错,她的姊姊果真是十分美丽的少女,难怪她言语间有点自怜自卑,但是,这种美丽已不能感动他。
他喜欢来弟,说不出为什么,就是喜欢她。
“林姑娘,”他开门见山的询问筱樵。“令妹来弟患有头痛症,这是与生俱来的痼疾,还是什么原因所造成的?”
“不是先天的,”筱樵心虚的看了丁勤花一眼,她本想瞒着。“这两年才突然发病的,仔细推测,是自先父去世后,来弟偶尔就会发病。”
“可有吃药?”
“曾看过几位大夫,都诊断不出病因,只开了一些止痛药。”
石不华在内心推敲一番,又问:“在何种情况下容易发病?”
“不清楚。”筱樵无奈叹息。“先母临终曾有交代,要保护来弟,使她生活安全无虞,让她精神愉快,感觉有人在爱护她,这样她就会好的。很惭愧,我的能力有限,照顾不了来弟,才使得她昨日又发病了。”
“孩子,这怎能怪你呢?”丁勤花和一般人一样,均是同情柔媚可爱的林筱樵多一点,本能的爱护美人儿多些。至于同样是无依孤女的林来弟,由于先天条件恍不上姊姊,所以她所得到的关爱自然有限得很,何况来弟没病的时候精神倒好,话也多,半点不如筱樵温柔听话,令人心生怜惜。
“阿姨,你也看到的,来弟真是太瘦弱了。”
“这也不能怪你啊!来弟这孩子麻烦多、问题多,你能照顾她到今天也不容易了,这么难养的孩子以后还有苦头吃呢!”
黑决明揣摩主人的心意,无非想多了解林来弟,于是以半挑衅的语气讪笑丁勤花。“有苦头吃?怎么,你会虐待小孩?”
丁勤花狠瞪他一眼,昂首道:“丁家没有吃白食的人,人人各司其职,来弟自不例外,而且,她已经不是小孩子……”
石不华眼中精芒一闪,这时,来弟跑了进来。
“筱樵!”一阵香气袭来,姊妹俩欢喜重逢。
“来弟,你还好吧?”她上下打量妹子。她穿的仍是昨日那身衣服,已洗烫得干干净净,连鞋上的污泥也一并刷净。来弟一穿上鞋子就感觉到,有人帮她补上一层新的鞋底。她心里非常感激,心情自然特别好。
“我没事。我不记得我有吃药,病却自己好了,原来我整整睡了七个时辰(十四小时),醒来已是早上了,方才我一走出院子才发现的。”来弟像喜鹊般拉着姊姊滔滔说着,偶尔咳嗽两声,自己也不以为意。
林筱樵笑着听完,低声道:“你一定是睡得太沉,有人喂你吃药也不知道。”她可没忘记昨晚婢女曾告之主人延请大夫之事,牵了来弟的手,一同走到石不华身前,郑重的道谢,说了好些感激的话。
“姑娘太客气。”石不华淡淡回了她一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