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姬百合之恋  第1页    作者:丝芳文

  序

  诉衷情

  永夜抛人何处去?

  绝来音。

  香阁掩,眉叙;

  月将沉,争忍不相寻?

  怨孤衾。

  换我心为你心,

  始知相忆深。

  这首《诉衷情》为五代顾复所写,当初最吸引我的,即为最后那两句。

  每对倩侣都曾问,“你爱我吗?”“我在你心中,究竟什么地位?”或许,你就是其中的一分子,获得答案了吗?真实的程度又有多真?

  有人喜欢用玫瑰花代传情意。我也喜欢玫瑰花的美与香味,却讨厌它的多刺。仿佛恋情就是需要经过一番磨练,才能有完美的结果。

  若真要选择,我宁可选一束姬百合,它朴实耐看的外表,总能吸引我的目光,而它的花语,即真爱幸福,这才是我希望能拥有的。

  《姬百之恋》这本书中若涵与学斌、怡伶与兆邦,四个人各有不同的个性,连巧儿与周邦也是。唯独相同的是,他们对爱的执着。

  愿可爱的读者们,都能拥有真爱与幸福。

  楔子

  传说在明朝时,朱元璋身旁的第一军师——刘伯温,在明朝创立时,趁着平定天下之便,因缘际会曾获得三件宝物,并转赠有缘人。

  这三件宝物,其一是一只翠玉玉佩,绿得晶莹,绿得仿佛拥有春天般,是块温玉。

  其二是紫色佛珠,传闻戴着紫色佛珠者,具有慈悲广大灵感的法力,可以起死回生。不过只能有三次使用机会。

  其三是何种宝物,至今还不知道。不过在传闻中,这三种宝物各具有不同的法力。

  若能三种宝物齐聚,不但能起死回生,更能长生不老,是最佳修行的法器。

  谁是这三位有缘人,没人知道。

  有人说,全部被纳入国家宝库;也有人说,全被皇亲国戚所占有。

  是否真有这种宝物引传说归传说,至今还没人见过,更别说能印证是否真具有法力。

  第一章

  多情却似总无情,

  惟觉樽前笑不成,

  蜡烛有心还惜别,

  替人垂泪到天明。

  唐·杜枚·赠别

  高雄。

  这里原是一处高山围绕、有着绿树与清溪、风景秀丽未经人工开发的纯朴乡下地方。

  老人家传说,在这裹有一处“龙穴”,若能将祖先葬于此穴,则可福荫后代子孙。

  只不过传说归传说,历经几代后,再也没人相信。原因是,若真有“龙穴”,哪轮得到他们寻常老百姓?早被富贵人家觅得,福荫子孙了。

  虽说如此,纯朴的农家子弟,秉承先人遗训,他们是靠老天爷与大地生存的;既然老天难测,那就善待每一寸土地,有土地就有希望。

  平常寂静的农村生活,今天似乎有些不一样,这里聚集了许多人,摆着香案与牲礼,带头的人膜拜完后,看着手腕上手表所指的时间,正是请人推算的良辰吉时到了。

  他要手下的人,将鞭炮准备好,并唤着:“工头!挖土机准备好了没?别误了时间!”

  “没问题!”那位嘴嚼槟榔,皮肤黝黑粗壮的中年男子,大概就是工头,见他拍着胸脯保证着。

  “邬仔!时辰到了,怪手准备好!”工头对着站在离他约两公尺的另一名工人喊着。

  邬仔看着前方的高山,记得自己刚要到这里时,还经过一条未被污染的清澈河流。

  再看看这高度都快及到人腰部的丛生野草,怪手前方约五、六公尺的地方,正有三棵有百年的老树。这一切的一切,不和昨晚那名少年所说的一样吗?邬仔面有难色的不知该怎么办?

  “邬仔!快一点啊!还发什么愣?”工头看着从台北来的上司脸色不悦,只好催促着好友。

  邬仔再三斟酌,当下脸色坚定的跟工头说:“工头,我看我们一星期后再破土好不好?今天不行,不好啦!”邬仔诚恳的说着。

  “邬仔,你在说什么?今天的日子,是老板请人家算好,最好的破土吉时。”工头不悦的说着。

  “头仔!我昨天晚上梦到……”

  “时辰都快要过去了,还在蘑菇什么?”

  邬仔的话,还没说完,就被台北来监工的上司所阻吓打断。

  工头一听上司在责难,也不想再听邬仔的解释,反而怪罪邬仔说:“邬仔,我是看在我们的交情不错,而且你又是有家累的人,才想给你赚这个红包,没想到你……哼!”工头生气的说:“你不开,这个红包我自己赚!”

  工头瞪了邬仔一眼,迳自上挖土机。

  怪手一举起,再接触到地面时,只见泥土里喷出大量的血浆,工地上的其他工人正觉得奇怪时,挖土机上的工头,尖叫一声,只见他双眼暴睁。

  这时又听到有人喊着:“那里……那里有两条巨蛇!”

  众人好奇的往有蛇的方向看去,而暂时忘了工头的动静。

  可惜草长得实在太高了,一下子就遮掩住蛇的踪迹。众人大失所望的收回视线。有人想到叫着:“工头,工头怎么了?”

  “啊!不好了,工头昏死过去了!”

  当这个事实一传出,现场马上乱成一团。只有邬仔知道是怎么一回事,见他双手合而为掌,口中念念有词,完毕后还朝天礼拜。

  也不知是谁叫来救护车,两、三人合力将工头从挖土机上给抬了下来,医护人员做了简单检查,发现竟已回天乏术,但仍送往医院给医生检查死因,好开立死亡证明。

  看着救护车驶离工地,大家正唏嘘不巳时,有个工人想到向来诚恳听话的邬仔,今日却一反常态,便往邬仔那里望去。

  “邬仔,平常时你最听头仔的话,头仔也是最照顾你的,今天怎么反常了?”那人才说完,自己马上有所顿悟。“难道你早知道会发生这种事?”

  其余的工人,立刻好奇的将邬仔围住。

  “邬仔,你刚刚一直叫头仔延一星期,这是怎么回事,你也说出来给我们听听。”

  “对啊!对啊!”

  那人话一说完,其余的工人马上附和的点头称是。

  邬仔无奈的摇头说:“昨天晚上,我梦见一位少年来找我,说是今天动工的地方是他和另外两位仆人修行的地方,要我延一星期,那他们的修行正好告一段落,就没关系。我还记得我半信半疑的问明那地方的环境,今天我一看到这里,正是他告诉我的样子,真是……”邬仔自责的摇头。

  “难怪你今天这么反常!”一名绰号叫马仔的人说。

  这一段对话,从台北来的监工从头至尾,看得一清二楚,也听得十分明了,他想:工程还是要继续下去,不能让这件事传出去。“你不要再危言耸听了,工头一定有别的病因,才会如此。”

  纯朴的乡下人原本就看不惯他那高高在上的模样,他的话,谁也没理会。

  马仔又想起,刚刚有人看到两条巨蛇的踪迹,莫非那巨蛇即是……“不好了,大家快走,散了啦!”马仔慌慌张张的催促同事。

  “又怎么啦?”其中一个人不耐烦的问。刚刚才死了一位同事,心里正难过,听到马仔慌慌张张的催促,心中不由得有些厌恶。

  “你们……”马仔看到同事的反应,真是迟钝的可以。“唉!你们忘了,刚刚不是有人看到巨蛇?若那巨蛇即是昨天跟邬仔托梦的,刚刚工头已经……万一要是迁怒到我们身上……哼!你们不走,我可是还要命呢!”马仔马上往自己的机车走去。

  大家一听,也觉得马仔言之有理,大家赶紧坐上自己的交通工具,逃命去了。

  邬仔看到同事害怕得一哄而散,连台北的那位监工也开车迅速逃离,偌大的工地只剩邬仔一人,还有挖土机与香案、牲礼等东西。

  邬仔看到现场有些凄凉,有些混乱。尤其是怪手上面血迹斑斑,令人怵目惊心。

  邬仔双手合掌,默祷的说:“很抱歉,我没能阻止他们,只怪我人微言轻,起不了作用,明天只怕会有大批的人涌人这里,为了让你能获得安息,我想将你挖出来,另葬其他地方,希望你不要见怪。”

  邬仔默祷完毕,看到地上有一个圆锹,拿起来后小心挖掘,经过两小时,才挖掘完毕。

  邬仔环顾四周,看到旁边有一只宽大的厚纸箱,那是刚刚拿来装牲礼及金纸的箱子。邬仔将纸箱拿过来,小心将自己所挖掘出来的东西移人纸箱。

  邬仔再度合掌向四周膜拜,并说:“今天晚上,请托梦指示我,要如何处理!”

  邬仔将纸箱子小心的捆绑好,才骑着机车离开。

  工地现场仍和往日一般,冷风徐徐的吹来,所不同的是风中多了一丝血腥的味道“少主,现在我们该怎么办?”

  “可怜的周邦。为了我……”

  “少主……”

  “他是个好人,今天晚上我会请他将周邦的遗体送回园寝,而我们也要找个地方好好的疗养,这一次我们损伤不轻!”

  “再一星期就……”

  “别说了,我们走吧!”

  “是,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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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法医来检查过,没有任何伤口,也找不到病因!”

  “唉!工头真是可怜!他要是听邬仔的话,也不会变成这样。”

  “还好他是孤家寡人一个,不然啊!唉……”

  “那他的后事?”

  “公司愿意负担一半。”

  “什么!?哪有这种事!”

  “听说邬仔愿意帮工头处理后事,不够的钱,他愿意拿出来!”

  “什么!?邬仔还有妻小,生活也不是多宽裕。他怎么……”

  “唉!做人好。工头生前对他也很照顾,工头地下有知,会保佑他们一家平安的。”

  这一群七、八个人,正是前天在工地后来一哄而散的那一群。他们今天聚集在临时工寮,谈着前天发生的事,并为工头感到可惜。

  “喂!昨天有许多人赶到工地,可是前天那些东西都在,就是找不到蛇的踪迹!”

  “真的?那原来……不是有一条被怪手给……”那人做一个被砸到的动作。

  “可是,就是找不到了!”

  “难道说,另外两条回来,将同伴移走?”

  “不知道!”

  “唉!别说了,小心他们找我们算帐!”

  这一群人原来还你一言、我一语的讨论着,生怕自己的见解别人不知道。一听到有人提起“算帐”两个字,马上转移话题,不敢再多说,以免……

  每个人在心中默念着:“阿弥陀佛。”生怕自己被找上头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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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星期后,工头的遗体以“火葬”处理,其骨灰被安置在高雄的某间灵骨塔。

  “头仔!我应该拚了命也该阻止你,那么现在也不会……我知道你一直努力工作、存钱,就是为了讨房媳妇!现在我只能烧个纸人给你做伴了。原谅我!”邬仔一边烧着纸钱,一边说着。眼睛断断续续有眼泪流出。

  又一星期后。

  “你们知道吗?有人查到,我们那片工地方圆近两千坪的土地,在几百年前,是某一位太子的陵寝。”

  “有人说,那位太子的娘,因为喜欢上台湾,不肯回中原,所以就留下来。也有人说,是某位皇亲贵族到台湾游玩,看上某位富家千金,那位富家千金不想离开双亲,所以怀着身孕,留在台湾。”

  “哇!来头这么大!”

  “几百年了?”

  “啧!啧!啧!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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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年后的秋天。

  “工头,过两天,我们全家要搬到台北了。为了儿子的学业与前途,我一定得这么做,我不能让阿邦以后跟我一样,成为一位只懂出劳力、做工的工人。”

  “每一年你的忌日,我还是会回来祭拜。放心好了!我不会把你给忘了。”

  邬仔在搬家前夕,抽出时间来到工头的神位面前。这七年来,只要他有空,一定来到这裹,把工头当成活人般的闲话家常。

  郎仔一直自责着,当初自己若再坚持一点,工头也不会这么走了。

  七年前的工地,至今仍闲置在那。

  只要有人想在那大兴土木,就会有人提起:“七年前,有一位工头不听劝告,硬要破土。结果呢?死啦!才三十几岁,正值壮年。还找不出死因呢!”

  也因此,七年了。

  三棵百年大树依旧,溪水依然清澈,所不同的,大概只有草长得更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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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舅,快一点嘛!人家要迟到了!”杨宥宸催促着李学斌,李学斌和宥宸的妈妈雅云是表兄妹。

  “是,少爷,你也得想想看,表舅年纪都一大把了,你还——”学斌戏谵的看着宥宸,求饶似的戏称他为少爷。

  “快嘛!”

  杨宥宸才不管表舅说什么,今天是他第一天上学的日子,以前听到依依姊姊老谈论学校的种种趣事,早令他向往不已,巴不得用飞的,马上飞到教室内。

  宥宸平时是一位贴心、懂事的小孩子。而今天,被第一天上学的兴奋冲昏了头,根本不管和表舅近二十八年的差距,精力差别有多大。

  依依是宥宸的阿姨张雅缇所收养的女孩。不过前一阵子被依依的爸爸给接回去了。

  “好了,上车吧!”

  李学斌一打开车门,杨宥宸马上钻进车内,迫不及待的端正坐好。李学斌看到宸宸如此,宠溺的笑一笑摇摇头,他似乎也感染了宸宸的兴奋。

  李学斌,今年才三十出头而已,只因为昨天晚上应酬了太晚,今天早上又必须比以往早起床一小时,一下子有点适应不良。

  李学斌开了近十分钟的路程,将车停在一所“恩凯幼稚园”。

  “来吧!少爷。”

  学斌牵着宸宸的手,到学校的柜台,问明教室的方向,才带着宸宸往教室走去。

  学斌看到在教室里,有一位留着长发的女孩,虽然穿着轻便的衬衫、牛仔裤,仍不能掩去其秾纤合度的完美曲线。他想,或许是为了教学与带活动方便,除了穿着轻便,

  连乌黑的秀发都只是编条辫子了事。学斌被她深深吸引。

  “对不起,请问王老师在吗?”学斌牵着宸宸踏进教室。

  原在教室内的女孩子站直了身,随着声音转身过来。

  “很抱歉,王老师在游乐区看着小朋友玩,大概过十分钟后才会进教室,请问有什么事吗?”

  李学斌见到那女孩时,差点忘了此行的目的。那女孩很美,美得很古典、很传统。

  细细的柳叶眉、微微上扬的丹凤眼,活像是从仕女图走出来的美女。他想他爱上她了。

  “先生?”

  “喔!”学斌收回心神,看到眼中的美女,此时在眉宇间多了份警戒。“对不起,我太失礼了。”学斌诚恳的道歉,希望抹去那份戒心。“这位小朋友是杨宥宸,是新编到王老师班级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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