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你笑了!”
“很稀奇?”
“就跟极光一样稀奇。”可不是,冰冰冷冷的外貌,温度可比南北两极,若是难得的一笑,简直像北极光一样罕见且美丽。
“你一定很不怕冷。”她知道别人怎么看她,一律说她冰冷难以亲近,连家人都常为了她的冷淡而抱怨。虽然并不真切了解自身的性情,但也无意为这样的评语做出改善,由他们去。
“这位小姐,你的笑容很美,反应也很优,不过,话题带开一下下就好了,接下来回到我们刚才在讨论的正题上。”他正经地顿了顿,见她同意地点头后才道:“请你告诉我,如果今天我是色狼,而你的门锁又这么不堪一击的情况下,你要怎么保护好你自己?”
她无言看着他。
“没话说了吧?所以说……”
她拿出门后面的木制球棒给他看。他声音顿住。
“……光是这样是不够的……”
她点头,又更往里面走了一点,拿出梳妆台下方的水果刀。
他的声音又消了去。
“……很好,有警觉心非常之好。可是,有刀也不一定敌得过歹徒,力气上面,男人总是……”
这次让他闭嘴的是她从枕头后方拿出来的……超强电流之电击棒。就算是再大尾的歹徒来袭,也只有被电成“焦啊巴”的下场。
“……嗯,还有吗?”他声音涩涩地问。
她点头。
任放歌的嘴巴张了张,想说些什么的,可是最后却选择闭嘴,彻底在这件事上闭嘴。
不说了?还有其他的哦。她扬眉,无言地鼓励他。
他很坚定地摇头,拒绝她的鼓动。
可是她还有没展示完的耶,真的不问了喔?这么快就结束话题,让她好不适应。所以问:
“为什么不再问了?”
“我怕你接下来拿出来现给我看的,是根本不该出现在善良老百姓家里的东西。”
“例如?”她微笑。
他眼睛在她的香闺内乱扫,一副很谨慎、很小心的“卒仔”模样问:
“你的床底下没有私藏火箭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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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放歌是一个非常随性的人,他从来也无意要当那种交友满天下的人,可是也不知道怎么地,他的朋友就是很多,就算今天在路上偶遇到一个路人甲,只要他有心要哈啦,通常都能跟陌生人哈啦得立时称兄道弟起来,只差没晓黄纸义桔金半了。
随和,是他给自己的注解。
对于自己这种个性,没有所谓的喜欢不喜欢,人生到目前为止没有因为他为人太好相处而遇到什么解决不了的麻烦事,过得还算顺遂。
再者,人家说一皮天下无难事,他个人也相当认同,脸皮不厚一点,今天他就不可能会跟叶安安相识,更不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之内就与她混熟,当别人还把她当冰山误会着时,他已经看清她不是冰山,她根本就是介于“神经很大条”、“凡事无所谓”、“总之就是懒”这三种个性之间的一枚奇葩。
就他目前所了解的,叶安安的思考逻辑并不复杂,大多时候直来直往的,没有太多情绪化的东西掺杂在里面,可是有些她不想说的事,怎么套也不会有用的。像现在——
“你为什么对林鑫文好奇?”这些日子以来,只要时机可以,他都会约她出来跟踪那个形迹鬼祟的同事当作约会;而只要她没事,通常都不会拒绝,好像跟踪别人是件再寻常不过的事一样。
好奇还需要理由吗?她咬下一口可丽饼,看着不远处正在讲电话的男人。
“小姐,你知道我这句话问过你多少次了吗?”
她闻言,倒真的算起来了。目前为止,他们共追踪过这个叫林鑫文的人四次,每次他都会佯装不经意地开口对她问。
“四次。”她说出正确答案。
“你还真的有在算。”败给她。“反正你就是不信任我就对了,所以这个问题你才不回答。”
她居然还有胆点头。
“这位小姐,你就不会说些好听的客套话来敷衍一下吗?”
“你听了不会更高兴。”何必?
“我不该对你有这方面的期待的,我的错。”他低头自省。
她看他一眼,不搭腔,眼底隐隐泛着笑意。
任放歌很快振作起来,指着不远处的那个被跟踪者说道:
“这个人,目前被列为公司间谍嫌疑犯第一名,我得感谢你的帮忙。”
“不客气。”虽然不觉得自己帮到他什么,可是他既然这么想道谢,她就收下了。
“我知道你是扬洋口中那个冰山大姊,可是不明白你跟林鑫文有什么过节,你真的什么都不愿透露吗?”
“我知道的没有你多。”这个商业间谍的姓名还是他跟她说的,不是吗?
“对,可是你那些少少的‘知道’里面,有一部份是我所不知道的,你不愿意跟我交流一下吗?”
不愿意。她的眼神是这么说的。
“你担心会牵连到扬洋?”这是他唯一想得到的。
“不是。”
“那没道理你对这件事这么有兴趣。”任放歌还是一副闲聊的表情,并不因为始终套不出话而气馁。
“我没有兴趣。”她老实说着。
“那你干嘛一直跟我出来跟踪他?”
“你约我不是?”他有失忆症吗?她奇怪地看他。
任放歌一怔!她的想法只是这样吗?因为他约她?
一股要往上冒的喜悦突然被一抹不确定的情绪打断,他忍不住问:
“让我先搞清楚一件事——安安,是不是只要有人约你,你都会出来?”
“不知道。”
“为什么会不知道?”
“我的约会很少。”所以不常有拒绝或允诺人的时候。
她平淡的声调里可有一丝落寞?
“最后一个问题,你跟我出来,是因为反正没别的事忙,还是对我有那么一丝丝的好感?”
“好奇吧。”只是因为这样吧。
“没有一点点好感吗?”他凝视她双眼,想望进她深茶色的瞳仁深处一窥最真实的想法。
“好感……是什么?”他的迫近,让她心口微微一紧,不喜欢这种感觉,于是连回答都开始闪避,不若平常的直坦。
“好感就是……”
“他走了。”她突兀地打断他的说明,指着林鑫文的背影提醒他。
任放歌捧场地跟着看过去,但也只有不到一秒钟的淡瞥,虚应事故而已,马上又转回来。学着她惯有的不说话,只是与她对望。
无言,但两个人在对望时,无言不可能太久,一定会有人败阵下来,只是没料到先开口的人会是她——
“你的目的是他,不追吗?”
“既然你的兴趣不在他,他对我已无用处。”
她看着他,不知道能说些什么,虽然有满肚子的好奇,却一时问不出口。
手上抓着已经冷掉的可丽饼,他们之间隔着一张桌子,在这间坐了七成满客人的餐厅里凝望,没有心灵相契的和谐,只有陌生的心乱悄悄逼近。
任放歌,一个不久前还是陌生人的人。
任放歌,后来知道他是扬洋最崇拜的人。
任放歌,她对他的了解不多,一直也没有太大的兴趣去加以了解,他就跟其他人一样,对她而言,泛泛的,今天是她的朋友、明天可能又不见去,在她习惯的人际关系里,转眼又成陌路人,很正常,波动不了她心中一点涟漪。
他对她,应该是这样的存在。
可是此刻,她有些慌,因为他的眼光表示着他不满足只是被泛泛的看待。如果不想只是朋友,那他想要什么?
他想要什么,她不可能不知道,当男人这么凝望女人时,他只渴盼着一件事——想要在她生命中占有一席之地,她不可能不知道,若她不知道,就不会如此无措了。任放歌在她眼神即将逃开前,说了:
“安安,让我当你的男朋友好吗?”
他这辈子第一次对女孩子说出这句话。
说了,就势在必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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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他便以她的男朋友自居了。
生活中多了一个叫“男朋友”的朋友,有什么不同吗?
没有。至少这一个月来,她不觉得日子过得有什么不同。
任放歌会在假日时到她的住处混时间,带来一山零食、一堆VCD,一副要跟她约会的样子,但结果都是她一个人吃、一个人看影片,而他老兄永远都有接不完的电话,除非电池用尽,不然耳根是不会清静片刻的。
在平常的时间,他不会学别人男友那样殷勤地来个温馨接送情,也不会没事打电话说声“好想你”什么的,他很忙。她对他没有期待,纵使被他讨去了“男朋友”的头衔,她也不认为从此日子会过得不一样。
她还是一个人逛街、一个人回家、一个人看着天空,不同的是,把假日空出来让他来,也等来他。
她不喜欢改变,觉得一切维持现状最好,不喜欢胸口有意料外的震动,那些来得不明不白却又如此理直气壮的心慌。
日子,还是一样,但……
“嘿!你是……叶安安!”突然,有人叫住她。
叶安安走了好几步才顿住,人来人往的街上,那准确叫出她名宇的女子声音无比陌生,让她几乎怀疑自己听错。
她回身,想看看是谁在叫她,不意却先看到了对面车道上,任放歌正从车子里走出来,他正巧也看到了她,两人都还没能反应过来,事情就发生了——
叶安安只觉得一阵香风往她怀里袭来,差点没撞翻了她,但更过份的还在后头,她——被吻了!
在任放歌的面前,她被一个陌生的女人吻住了唇。
第四章
“你在做什么?!”任放歌大喝。火速将两人拉开。
“你在做什么?”叶安安问着。在双唇得回自由后,声音不因饱受惊吓而高昂半分,也是在场唯一称得上冷静的人;以一个苦主来说,她的表现真是可圈可点。
“你在做什么!”被粗鲁拉开的娇美女子不悦地大叫,可惜因为声音太娇太嗲,以至于一点威吓力道也没有。抬起戴满钻石戒指的纤纤玉手,指着任放歌问:“你是谁!”
“她是谁?”任放歌眼睛喷火,视线定在叶安安被轻薄去的芳唇上,谁也不搭理,只问着叶安安。
“不认得。”叶安安老实回答。躲开他火热的目光,看向那个唐突吻她的女人。
这一看,差点笑了出来,原来任放歌拉开那名女子之后,并没有放开手,非常警戒地箝制住那个娇滴滴的陌生美女,不让美女有机会接近他们。
任放歌箝制得很轻松,因为美女个头娇小,身高顶多一五五,他一只手坚定地压在她肩脖穴道处,不必太用力就能轻易制住她,让她就算四肢用力挥舞,也没有任何机会可以接近叶安安,更别说想要再度轻薄了。
“你放开我,放开我!抓着我做什么?小心我告死你!你放开呀!安安,你快叫他放开我!”
不可饶恕!太不可饶恕了!在这么美丽的偶遇情境里,怎么可以有杀风景的东西出现干扰?康茱丽努力努力再努力,就是挣不开这个臭男人的抓制,想踹人,却因为腿太短而踹不到,真是气死她了!
“安安!你说句话呀!”叫嚣了好一会都没能让自己的情况得到改善,那个铁爪男居然就只盯着叶安安看,一瞬也不瞬的,仿佛忘了她的存在,却还是把她抓得这么牢,有没有天理呀!所以她只能向叶安安求救:“安安!你不认得我了?我是康茱丽呀!你读‘圣明女中’时,我们同班又同寝室,你忘了别人没关系,没道理会忘了我呀!”
“为什么不该忘了你?”她的说法让叶安安不由得好奇起来。虽然还没想起她,不过听听也无妨。
“因为我们在毕业舞会上接吻过呀!我们的初吻,你记得的,对不对?”
有这件事吗?叶安安努力回想。
“你忘了?毕业舞会当天,你跟其他九个人都被推举为有奖征答的奖品,只要有人答对学生会长出的题目,就可以从你们身上得到一件东西做报偿,那时我答对了一个很难的题目,挑了你当奖品,说要你的初吻,你说不可能,但是我就先下手为强了有没有?你不可能忘的!”
是这样吗?看着这张还是很陌生的脸,叶安安没有办法在她的指证历历下反驳。她说是就是吧,没意见。
“什么!安安,你把初吻给了她?”任放歌不可思议地咬牙问。
“我没有。”叶安安摇头。
“当然有!你是谁?跟我家安安是什么关系?为什么用这种口气说话?”康茱丽得意洋洋地说着。虽然现在被抓得牢牢的,可是她有自信光用一张嘴就可以气死这个破坏她跟安安美丽重逢画面的坏人。
可惜她的存在感不太足够,所以那对正在相视的男女没有太理会她。
“她以前没有吻过你?”任放歌已经知道该怎么正确地问叶安安话。不必拐弯抹角,想了解什么,直接问就是了。她想回答的,会回得很坦白:不想回答的,就以沉默应付。
她不是听不懂别人的七拐八弯,可是会懒得理会,真有事想问她,问的方式不必太艺术。
“当然有!我都说过几遍了你还问,你耳聋喔?”不甘被冷落的康茱丽在一边抢戏。
“如果她就是当年在毕业舞会上赢走我的人,那她应该有吻过我。”
“你看你看!我没有乱说吧,我们真的有过最美丽的初吻!”
“不是初吻。”叶安安摇头指正。
任放歌听到这里,突然再度扬起了一股不想继续问下去的感觉。现在已经不再是安安跟这个全身金光闪闪的矮冬瓜当他的面亲吻的问题了,而是……
“当然是初吻!”
“不是,我的初吻在一年级时就给社团的社长要去了。”她记得的事不多,但初吻毕竟是难得的体验,虽已忘了那个学姐的长相,倒是记得有过初吻经验。
康茱丽当下瞠目结舌,再也说不出话。
果然这个话题不该继续!“你……为什么……要跟你学姐亲吻?”任放歌觉得自己应该生气,可是满满的无力感打击得他一点气也生不起来。
叶安安太过理所当然的口吻让他想声讨什么都显得师出无名,他早就知道的,安安不是一般的女人,不过,他现在知道了,他其实也不是一般的男人,因为他现在想知道的只是她对哪一种性别的人比较感兴趣,而非气跳跳地质问她为什么要跟女人接吻。
“她问我好不好奇亲吻的感觉、要不要试试看,我没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