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幸福的工作 浅野熏
我曾经是一个标准的上班族,从毕业后的第一份工作行政秘书开始,一直做一直努力往上爬呀爬,终于当上了主管,一人之下万人之上耶,每天努力工作、拚命表现,再加上对老板唯唯诺诺,又过了一天。
后来因为厌倦在路上等车、塞车的上班生涯,所以“坐家”写作成了我唯一选择,与上班族生涯截然不同。
上班辛苦还是写作辛苦?
大部份的人,尤其我周遭的朋友,都一致给于掌声与艳羡声──好好喔!
因为他们觉得坐在家里就有钱赚,好好喔!
每天都在家时间一定很多,可以看电影、逛街、睡午觉……好好喔!
时问一定也很自由,想怎样就怎样,好好喔!
只要写写就能赚钱,好好喔!
对于他们的羡慕,我好想解释,免得他们继续妒忌我。
以为坐在家里就有钱赚引别傻了!钱又不会从天上掉下来!
其实他们不了解,就因为时间太多太自由了,所以做为一个作家,必须比一般人更遵从原则、自律和决心,还有保持写作欲望,才能持之以恒。否则,每天真的看电影、逛街、喝午茶、睡午觉,不动脑筋下动手,书还能写得出来吗?
以为时间很多?!别天真了!那也要用来写稿呀!
他们不知道我这个作家每天都“坐家”过着刻苦耐劳的生活。只要睁开眼睛就得打开计算机,拚命努力、含辛茹苦的把每天的工作量完成。
他们甚至还不知道,因为每天太全神贯注对着计算机写写写,职业病都一起报到了,头昏眼花、腰酸背疼、视觉神经衰弱、手腕关节发炎、五十肩提早二十年来找你,还有,冬天到了,手指冰冷不听使唤,僵硬得都敲不动键盘……
以为时间很自由,想怎样就怎样?别闹了,好不好?
每当看到家人嘻嘻哈哈在观赏、享受声光俱佳的家庭剧院时,为了赶稿的我必须抗拒诱惑,躲在一旁与计算机并肩战斗。当大伙吆喝去吃大餐时,我得很挣扎地舍弃美食,独自窝在家中继续悲惨地与男女王角大谈恋爱……死心塌地、义无反顾地接受浩瀚无边的折磨!
只要写写就能赚钱,好好喔!别扯了,一字千金不是这样解读的!
拜托,试用自己的名字写十万字,看会不会累?写小说是有内容、有情节的故事,不动脑筋怎么写得出来?天晓得即使有时候我的脑筋“塞住”了,写不出任何情节,也只有干着急的份,于是乎……不是在计算机面前晃来晃去,就是连吃饭、洗澡、上厕所部痴痴迷迷地在想着末完成的情节,要是再想不出来就把工作带到睡梦中,继续折磨自己。
瞧,做为一个作家,对写作要是没有一点坚持、原则、自律和决心,就会因为太过自由,很容易就把工作抛到一边去,最后什么都没有、空的、零!而强盛的写作欲望,有肋于在截稿日把稿子交到出版社手上。
那么写作都这么辛苦,没有一点乐趣吗?当然不是,任何工作总是有压力、有阻力的嘛!而写作对我而言是一项工作也是一种兴趣,因为有强烈的写作欲望,所以即使压力再大,也可以轻易的纡解,而且对当了长久上班族的我而言,写作成了一种享受,好处也下少呢!
一、当然是不必把时间浪费在等车、塞车了,这些多出来的时间,可以让我做运动,上美容院也不必跟人挤在假日。
二、我可以不用穿套装、不需穿裤袜高跟鞋,更不必化妆,可以穿着睡衣工作,还可以盘腿跷脚都来。
三、“坐家”工作可以任意安排时间,不必为了上九点的班,六点半起床赶、赶、赶。
四、写作可任由我主宰我所创造的梦想世界。
五、当我在写一本罗曼史的时候,现实的世界会暂时消失,全心投入梦幻世界里。
这就是我为什么喜欢写罗曼史的原因,基本上,这是一份我给自己的礼物──幸福的工作!
楔子
纽约市。
这城市的高楼大厦林立,商业机构、旅馆名店高耸遮蔽了大半个天际,许多金发、红发、黑发的各色人种在街上穿梭不息。
一辆加长型黑色轿车停在新开幕的香格里拉酒店门口,当车门打开,走出一名身材纤细修长的女子,她又黑又亮直如丝绸般的长发,配上一双大而明媚的美目,特别引人注目。
同时两名身穿黑西装的经理从酒店迎了出来,领着她进去。
“尉小姐,请问是先见习还是先休息?”其中一名经理恭敬地询问。
“先休息,两个小时之后再开始见习。”她走向电梯,突然想到什么似的,回头对两名经理说:“不必安排去厨房,我不看厨房。”
经理为难地说:“可是,尉总裁说一定要你……”
“我不看就是不看。”她跺了下脚,灵活澄澈的大眼有些生气。
“是。”两名经理目送她进入电梯之后,相视而笑。
稍有资历的员工,都知道香格里拉酒店集团总裁尉子琛的独生女──尉乐,最不喜欢的事就是进厨房。
但是身为香格里拉酒店集团唯一的继承人,她必须学习如何经营管理酒店,所以她目前念的是酒店管理系,假日便到酒店各个部门见习,厨房可说是酒店极重要的一环,偏偏从小她就不喜欢里面的油烟。
进到房里,尉乐将自己往床上一抛,深深吁一口气。
她从小就以酒店为家,对酒店早就培养出一股归属感,打了个哈欠闭上眼不久就睡着了。
一个小时之后,她醒来了,望望窗外的天空,有股偷懒的念头兴起,于是趁两名经理还没来找她之前,就先开溜了。
尉乐来到第五街的露天咖啡座,戴着墨镜享受初夏的阳光。
“不行就是不行!”
一股低沉浑厚的男声从背后传来,她肯定自己对这声音将会终生难忘,真奇怪,为什么会有这种感觉,她也说不上来。
基于好奇心,尉乐循声望去,倏地,她仿佛被闪电击中般,全身细胞都在轻颤,几乎窒息的喘不过气来,她徐缓拿下脸上的墨镜,盯着那浑身上下散发出阳刚气息的男人。
这是个高大的男人,三十岁左右,眼神冰冷,散发着一股难以言喻的男性魔魅气息,简直像恶魔的诱惑般令人迷醉。
只见他身边有个瘦削的年轻人,脸色哀恳地说:“你就破例一次,收我这个学生吧!”
“不。”
男人冷漠的语调,叫人难以亲近的神秘感,让尉乐看得目不转睛。
也许是感觉到热切的注视,男人的视线移到尉乐身上,两人的眼神正式交会。
多么……多么锐利而深邃的眼眸,尉乐全身一颤,芳心猛地狂跳起来。老天!这个男人的长相简直是她的梦中情人嘛!
喔,该死的有魅力极了,再多瞄他几眼,她一定会得心脏病!可是她宁可心脏病发也舍不得收回自己放肆的目光。
当尉乐眨眨眼,回过神来的时候,他们已一前一后离去了。
咦!不对啊,发什么呆呢?她应该上前跟他搭讪的,问路、换零钱之类的都可以,可惜,那强壮宽厚的背影一下就消失在人群中。
真是的,她都还没来得及采问他是何方神圣,他就失去踪影,只留下那张极富男人味的脸庞与充满磁性的声音,深烙在她脑海里。
“喂!大小姐,你杵在这儿干么?”冷不防背后有人叫道。
然而,尉乐望着那男人消失的方向,依然一副浑然忘我的表情。
“乐乐……尉乐!”
“嗄?!什么啦?昆布熊。”尉乐回过神,不高兴的问。
“大伯知道你又偷懒了,叫我来找你,还有,别叫我昆布熊,我叫尉布熊,好歹是你的堂哥,请尊重一下。”他敲了她的头一下。
尉乐一听被父亲抓包,有些气馁的说:“好,我们回去。”
尉布熊与她并肩而行,忍不住好奇问:“你刚才在看什么看得那么入神?”
“一个男人。”
“啊?!”
“一个很帅、很好看、很有型的男人。”
“哦──思春啦……嗅!痛哪!别打啦──”
第一章
台湾的三月,是春雨飘的季节,微风从窗外吹进来,略带点沁凉。
言恕如往常般一早就起来,很规律的盥洗、更衣,来到饭厅吃早餐,然后准备吃完早餐后就去上班。
这时言氏夫妇已在吃早餐了,言恕跟父母点了下头便坐下来用餐,偌大的饭厅沉默得令人发闷。
言恕言恕……真是给儿子取错名字了吗?使他个性如其名的“严肃”,言母在心中感叹,唉!
“言恕,你看这只手镯好不好看?”言母把手腕移到儿子眼前。
他瞟了一眼,“嗯。”
言母早已习惯儿子的一号表情,自颐自的说给他听,“这手镯是伊琳送我的生日礼物,难得她这么有心,每年都记得我的生日,对了,你们认识多久了?”
“大概有七、八年吧!”言恕回答。
“都这么久了,你怎么从不带她回家来?”言母看着闪耀的手镯又问。
言恕不以为然的皱起眉,“她人在关岛的福尔摩莎工作,没事叫人家跑一趟做什么?”
“那就把她调来台湾啊,岂不方便?”
“等等,为什么要带她回家来?为什么要把她调来台湾?”言恕终于听出端倪,不解地问。
“你们不是在交往吗?分隔两地要见面多困难。”
“妈,我们没有交往,全是饭店的人在谣传,你别道听途说。”言恕很认真的回道。
言母困惑了,“是吗?我还以为你们在交往。”
“绝对没这种事,我和她认识这么久,要交往早就交往了,不用等到现在。”他跟伊琳虽然很熟稔,但只有同事情谊而已。
“那……她怎么常送我礼物,又常打电话问候我?有没有可能她喜欢你?”她期望地看着儿子。
言恕却说:“她那个人就是这么多礼,又懂交际手腕,你别乱猜。”
言母还是不死心,又开口了,“儿子呀!妈看这女孩既美丽又聪明能干,或许你可以考虑……”
“不考虑!美丽又聪明能干当福尔摩莎的员工就够了。”意思是他不打算娶这样的女人。
砰!原本边吃早餐边读报的言祖康,突然把手中的咖啡杯重重放下。
“怎么了?”言母看向丈夫,发现他脸上凝聚着一股怒意。
“这不要脸的尉子琛,不但挖走我们培训的干部,现在又抄袭我们的活动企划,还登全版广告,哼!明天我就把他们香格里拉的高阶经理全挖过来。”他气得吹胡子瞪眼,说话已全无理智。
也难怪言祖康恼成这样,尉氏的香格里拉酒店集团与言氏的福尔摩莎饭店集团,是饭店业界的两大龙头,彼此交恶已久,少说也有二十年以上。
两大集团经营属性相同、实力相当,刚开始只是商业竞争,后来不知是从谁开始的,不但互相挖角,抢走对方所培训的人才,还互相抄袭模仿对方的企划活动,例如香格里拉酒店成立“商务中心”,服务繁忙的商务旅客,福尔摩莎饭店马上成立“商务俱乐部”,提供高级个人化的服务。
或者,福尔摩莎饭店宣称有十间各具特色的中西美食餐厅,提供宾客完善精致的餐饮享受,香格里拉饭店便硬是挤出第十一间餐厅来。
如此年复一年的针锋相对,日趋激烈,已成了王不见王的局面。
甚至有意无意间,还透过媒体广告互相较劲,言祖康强调福尔摩莎饭店走的是精品饭店理念的休憩空间,气氛闲适迷人,典雅温馨,以攻击对手的华丽冷调。
而香格里拉酒店也不甘示弱,标榜顶级的尊宠和奢华,提供精致个人化的贵族享受,暗讽对手像游客众多的度假村。
“哎呀!这又不是第一次发生,当心你自己的血压升高,都这把年纪了还这么沉不住气。”言母瞄了儿子一眼,只见他不为所动,不气不恼的继续吃早餐。
“他他他……们压根是针对我们福尔摩莎,我怎么能不气?”言祖康面红耳赤,恨不得以自己的怒火去烧了香格里拉。
“怕什么?他们要挖角、要抄袭就尽管来,我们有言恕这张王牌,再厉害也挖不走。”言母安抚道。
提到儿子,言祖康面色稍缓,像吃了颗定心丸似的,“没错,光是这个他们永远都赢不了我,言恕,对不对?”
“嗯,企业总是有竞争,才会进步。”言恕似乎对这种话题不感兴趣,但很中肯的回答。
言母露出骄傲的神色,得意的说:“可不是,我们一个言恕,就足以巩固福尔摩莎五星级饭店的领导地位了。”
因为言恕从小醉心厨艺工作,毕业于闻名世界的蓝带餐饮与旅馆管理学院,精通中西美食,得奖无数,年纪轻轻已是国际级名厨,有人称他“天才厨圣”,业界封他为“九星名厨”。
不少国际政要名流,来台湾指名下榻福尔摩莎饭店,就是慕言恕之名而来,希望就近品尝名厨的手艺。
所以喽!这张王牌就是他的亲生儿子,也是福尔摩莎的唯一继承人,言祖康根本不用担心他会被挖定,光凭这一点就比香格里拉强多了。
想到这儿,他的嘴角渐渐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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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的一个早晨,窗外飘着细雨。
尉乐从睡梦中悠悠转醒,一爬起来便去照镜子,指着镜中的自己说:“真不晓得你到底是发哪门子花痴,竟然就这么给他煞到了?”
这样似乎还无法表达她澎湃汹涌的情绪,她抓起电话按了一组号码。
不久,电话那端接通,她立刻激昂的开口,“尉布熊,我昨晚又梦到那张脸了。”
尉布熊打了个哈欠,才回道:“你每天晚上嘛都梦到那张脸,有什么好奇怪?”
尉乐兴奋的告诉他,“可是,这次感觉特别的真实,我有预感我们会重逢。”
“你嘛帮帮忙,事情已经过去一年多了,你怎么对那个男的还念念不忘啊?”
“你有没有这种经验,只见过人一面就印象深刻得终生都忘不了?”
“你说的是谁?上帝还是撒旦?”
“男人,一个很帅的男人!”至今她没忘过他的五官长相,甚至越来越清晰。
尉布熊无奈的干笑道:“我知道,一个很帅、很好看、很有型的男人嘛!好莱坞影城很多,你又何必念念不忘、朝思暮想的?”
说真的,她也不晓得为什么会对那个男人这样念念不忘,但自从那天起,她就觉得心里头少了什么似的,没有他就补不回来。
“也许,他就是我那个Mr。 right……”如果再有机会让她碰到他,她绝不可能再错过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