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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砖农家女(上)  第3页    作者:简璎

  “我……我要去捡石块。”丁沐儿原想找个理由,摘荠菜或捉鱼什么的,可到时一定穿帮,不如实话实说。

  阿信挑了挑眉毛。“捡石块做什么?为何要特地去河边捡?”

  丁沐儿瞪着他。

  好吧,她得承认失忆的人不等于笨蛋,失忆也不等于没有求知欲,这些日子观察他举止言谈,肯定是来自大户人家,也不知道什么原因会流落在外失了记忆,但他的推理能力还是有的。

  既然如此,自己就不能糊弄他,免得被他拆穿,届时下不了台的人可是她,她不想在小阳面前丢脸,目前她倾向于在小阳面前当个十项全能、什么都会的万能妈咪。

  “简单来说,这里的陶碗都太丑。”她指着桌上的餐具。“我想做陶瓷,那是一种比陶碗好看几十倍的器皿,但做那陶瓷需要一种特殊的泥巴,而石块就是那泥巴的前身,我就是要去找找有没有符合做陶瓷条件的石块。”

  她说完,换阿信瞪着她。

  他就跟所有失忆的人一样,生活的知识、生活的本能,他都记得,唯独忘了跟自身有关的事。

  关于她口中比陶碗好看几十倍的陶瓷,如果那么简单做,那么也不会眼下所能见到的器皿都是陶器了。

  “我说你,你不会是投湖的时候撞到脑子了吧?”对于有人要去做笨事,他若不出声阻止就对不起自己借住在这里,吃她的、喝她的,靠她生活。

  丁沐儿好遗憾的看着他,“你才在河里把脑子淹坏了吧?”

  他是个百分之百傲慢无礼的家伙,这点跟失忆没半点关系,所谓江山易改,本性难移,他失忆了,但骨子里仍是他的本性。

  阿信沉声道:“若不是脑子撞坏了,你觉得你说的话成体统吗?”

  “怎么不成体统了?”前世她丁沐好歹也让外界的报导写过一句“名师出高徒”,在古代拉胚什么的,难道还难得倒她?

  阿信的眉峰微皱,“因为那是不可能的事。”

  丁沐儿禁不起激的,“等我做出来,你跟我姓!”

  阿信冷哼一声。“好,你做得出来,我就跟你姓。”

  反正他现在也想不起自己姓何名啥,跟她姓没差!

  突然,小阳跳下板凳,神色焦急的对着丁沐儿深深一揖。“母亲,孩儿也要跟您姓,不要丢下孩儿。”

  信叔姓了丁,母亲也姓丁,只有他一个人姓温,他不要这样!

  丁沐儿噗哧一笑,连忙将小小身躯搂进怀里。“别急,不会落下你。”

  她看到某人的嘴角微微扬了小半弧度。

  哈,孩子的童言童语,真是连臭冰山都能融化啊!

  不过,大萧朝的律法有规定孩子不能从母姓吗?改日去问问村长,若是可以,她就让小阳改姓丁!

  收拾好饭桌,丁沐儿准备了一下,把水和午餐带着,三个人便锁上大门往木绵山走。

  出发时,竹篓子原是丁沐儿背在身上的,阿信倒是一言不发的接了过去,小阳一手牵着他们一人,神情快乐得像要出去郊游似的,丁沐儿不由得泛起了浓浓的怜惜,这孩子想必没跟父母一块儿出游过吧?

  照例走了一个时辰来到木绵山山脚下的河岸边,他们到的时候,早先进山砍柴的人已经一拨一拨的下山了。

  “我就是在那儿发现你的。”丁沐儿把位置指给阿信看,接过竹篓子,迳自去挖宝了。

  小阳也不似一般孩子看到水就玩疯了,他中规中矩的跟在丁沐儿身后,学她有模有样的看石块,捡石块。

  丁沐儿捡得累了,拉着小阳到树荫下休息时,便看到阿信还杵在原地,看看河水,又看看远处连绵的山峰,若有所思。

  丁沐儿也不去吵他,休息了一会儿,和小阳喝了水,两人又开始去捡石块。

  中午,三个人坐下来吃馒头的时候,阿信才问道:“你知不知河的上游是哪里?”

  丁沐儿摇了摇头。“我不知道,回去问问隔壁的李大爷,他常进山里打猎,可能知道。”

  小阳突然出声道:“母亲、信叔,孩儿知道。”

  两人都同感惊讶,“你知道?”

  “是的,母亲。”小阳头头是道地说道:“河的上游乃是碧芽村,孩儿在《温州全览》这本书里看过。”

  丁沐儿看着小阳,心中啧啧称奇。太神奇了,简直是神童,神童啊,这要在现代,可以跳级念小学了。

  “碧芽村?”阿信蹙眉。

  丁沐儿端详着他的神情,“如何,碧芽村有让你想起什么吗?”

  阿信的脸有些紧绷,“没有。”

  果然要恢复记忆不是那么简单的。“慢慢来吧!晴娘不也说了,越是去想,越是头疼,你就顺其自然吧!”

  第二章  救回,失忆男(2)

  回程,竹篓子里的石块都快满出来了,阿信一样背上肩,而昏昏欲睡的小阳,他则环抱在胸前,小阳像自有意识似的,一到了他身上便紧紧抱住他的脖子,将头埋在他的颈脖上,看起来倒挺舒适的。

  丁沐儿看了顿时觉得自己挺没有良心的,不好意思道:“小阳我来背吧!”

  他不看她,迳自走他的。“你走好就行。”

  丁沐儿撇了撇唇,说得好像她随时会跌倒似的。

  夕阳将他们三人的影子拉得长长的,丁沐儿时不时看看影子,嘴角不知怎么搞的,漾起丝丝笑意。

  她知道自己心情好,至于为什么心情好,她不知道,就是好就对了。

  一转眼,数十日过去,丁沐儿在找石块的同时发现山里有一大片竹林,看起来像是还未有人挖掘,此时正值夏季,是竹笋最好吃的时候,不但能煮笋片汤,还能将笋丁炒肉包进她平时卖的包子里,如此便能省了食材钱,最重要的是,营养价值高,有蛋白质、维他命等等等,不管是需要发育的小阳或伤者阿信来吃都很好,让她心心念念的起了挖竹笋的念头。

  隔日,她多带了一个竹篓,跟郭大娘借了笋刀、榔头和锄头等挖笋的工具,鸡都还未啼就把阿信和小阳给挖起来了。

  她外婆说过,挖竹笋要趁清晨,因为竹笋是能继续生长的,随着时间增长,甜度会相对递减。

  所以了,竹笋成熟后,采挖的时间就显得非常重要,而挖好的竹笋更是尽量不要照到太阳,否则竹笋的味道容易变苦,因此,她还带了一块布,准备把采好的竹笋盖起来。

  “母亲,这儿便是您口中的挖笋宝地吗?”小阳石块也捡腻了,今天能换个活动,显得分外兴致高昂。

  “正是。”丁沐儿兴匆匆的给他们讲解挖笋的秘诀,“我们在挖笋之前,必须先探勘土里有没有笋,泥土湿湿的带有水气,或泥土上裂出一条缝,十之八九都藏有竹笋,尤其雨后竹笋的嫩芽因为吸收了大量的水分,长出竹笋的机率更高,当然也更好吃!”

  小阳虚心受教,“孩儿明白了。”

  “很好!用心便是过日子的不二法门。”丁沐儿轻轻一拍小阳的屁股。“去吧!发现有笋子便来告诉娘,娘再过去挖。”

  小阳兴高采烈的找笋去了,阿信则兴趣缺缺,只拿斜眼看着丁沐儿。

  就为了挖笋子这等破事,一大早天没亮就把他们叫起来?她也真够会没事找事,还说要做陶瓷,这是做不出来在拖延时间的战术吧?

  蓦然,他脑子一凛。

  战术?

  怎么这两个字眼如此耳熟……

  “你怎么了?过来帮忙挖笋啊!”她在心里腹诽:也不知道他究竟是干什么大事业的,对她的挖笋行动如此不屑一顾。

  她决定幼稚一下,扬声说道:“你不帮忙,就不给你吃哦!”

  阿信依然动也不动。

  脑中闪过的片段是什么?

  盔甲、兵马……

  只可惜,他什么也没捉住,小阳兴奋的喊叫声打断了他脑中一闪而过的混乱画面。

  “母亲,您快过来!孩儿发现笋子了!”

  “娘来了!”

  丁沐儿马上奔过去,一边将笋刀插入泥土里,将土一把一把的挖开,一边说道:“挖笋的时候千万不能连根挖起,要让竹笋留下一部分的底部,挖出竹笋后,要在挖过竹笋的地方上补土,以后才能继续长出竹笋来,明白吗?”

  “嗯,孩儿明白。”小阳郑而重之的点了点头。“这叫斩草不除根,春风吹又生。”

  丁沐儿哭笑不得。

  果然只有四岁,不是书里的话都能理解,似懂非懂,这样才像小孩嘛。

  不到一个时辰,已经有一篓子满满当当的新鲜竹笋,全是丁沐儿和小阳母子俩合作无间挖到的,某人连根指头都没动。

  某人手指矜贵,丁沐儿要自己别跟失忆的人计较,而且,她和小阳挖得很开心,这就值了。

  下山时,丁沐儿眼尖的看到不远处的层层树叶间有着摇曳的细黄花,再定睛一看,怀疑可能是皂角树。

  她连忙停下来,一马当先的穿过树林,真让她看到了要三、四个人才能合抱得过来的老皂角树,附近也没别的了,就这么一棵。

  “母亲,这是何物?”小阳很有求知精神,母亲说过,用心是过日子的不二法门。

  阿信蹙眉看着她,他也想知道她又要干么,只是他不先开口问。

  “这是皂角树。”丁沐儿把宛如豆荚的果实给小阳看。“娘想试试做肥皂团,用途就跟皂角一样,用来洗浴、洗衣服。”

  崔大师的藏书里有不少各类古书,在山上闲来无事,那些五花八门的书她也看了大半,她记得宋代就有经营“肥皂团”的生意人,而她在这里还没见过市面上有肥皂,市集上的皂荚至少要四十文一斤,若是她能做出比皂荚好看又好拿的肥皂团,可以自用,还可以卖,说不定因为稀奇,可以卖个好价钱。在她还没做出陶瓷之前,先赚点钱起来存着,过日子要钱,过冬要钱,将来建造窑炉更是要用到大笔的钱。

  “既然用途相同,何必没事找事,嫌自己不够忙吗?”阿信冷淡的说道,他的眼里就写着浓浓的不以为然。

  小阳听完,认同地点了点头。“母亲,信叔言之有理。”

  丁沐儿分辩道:“虽然用途一样,可是形状、味道会好很多啊。”

  “女人就是女人。”阿信嗤之以鼻。“形状味道有什么重要?能清洁不就好了。”

  丁沐儿忍不住反驳道:“那是你们臭男人的想法,我们女人才不那样想。你等着,等我做出来,抢着要买的千金小姐会排到温州城外去,还里三圈外三圈的。”

  “要等你做出来的东西还真不少。”阿信撇了撇唇。“也好,反正我失忆了,左右也无事,我就慢慢等着,看你能做出什么来。”

  丁沐儿瞪着他。

  真是,姊是不能激的,一定做给你看,等着!等我做出来,要你这辈子跟我姓!

  摘完了皂角,三人找了个阴凉处吃丁沐儿带的烙饼和水煮蛋当做午饭,又花了快两个时辰找石块,下山时,小阳自然又是伏在阿信的身上睡得香甜。

  回到家,丁沐儿先分了些竹笋给郭大娘和晴娘,又大老远送到村头那家里有窑的高大爷家里,先套近乎嘛,将来借窑炉时就好说话了。

  回来后,怕小阳睡醒会饿,她切了几支笋,放了些油,煮了一道鲜笋汤,跟着再做竹笋糕,这是她外婆的独家食谱,跟萝卜糕的做法大同小异,如果做成了,她想改卖竹笋糕。

  原主手艺不差,可是原主想得到的,别人也想得到,卖包子的人多了,是以原主的生意并没有多火红,就勉强能维持温饱而已,而这竹笋糕就不同了,胜在独家贩售。

  忙活了快一个时辰,竹笋糕总算做好了,她尝了味道,比她外婆做的差了一点,不过也八九不离十了。

  做好竹笋糕,又切了两支竹笋,一小块猪肉切片,放点油煎肉,再把竹笋丢下去,一道竹笋炒肉丝就完成了。

  跟着她在后院里找到一个陈旧的坛子,将一半的笋子做成酸笋,这样就可以保存得久一点,剩下的笋子要炒绞肉当包子的馅……

  阿信一直冷眼旁观着。

  “你可真出息,一篓竹笋就让你忙得脚不沾地。”

  看她里外忙活,连停下来喝口水的空档都没有,而他却只能看着,半点忙都帮不上,让他自觉无用。

  虽然自觉无用,可是他能做什么?

  他又不知道自己会什么,只有这阵子跟她进山找石块,他发现自己力气满大的,并非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

  只是力气大有什么用?要挣钱,靠力气没有用,他是个吃软饭的无误,靠女人吃饭的没用家伙……

  “我就是这么丁点出息,你要是过意不去,去帮我劈柴吧!李大爷昨日送了一大篓柴过来,可是并没有像之前那样劈好,可能是想着这里如今有你这个大男人在,他就不必鸡婆代劳了吧,所以没劈好。”说着,她水亮的眸子随意地扫了他一眼。

  他虽然嘴巴坏,但并没有嘲弄她,瞧,他的眉头还是皱着的,她都看在眼里。

  她一说完,他绷着脸,转身就走。

  丁沐儿看他走去后院,想必是去劈柴了,便也没去管他,迳自炒好了包子的笋丁馅料,先包了一笼包子蒸熟,便开始做晚饭,汤有了,还有笋片炒肉,只要再炒个青菜和煮饭就可以了。

  她量了四碗糙米,洗净后加水放到锅里,跟着去摘菜。

  阿信还没来之前,她跟小阳两碗糙米就够,他来了,米量加了一倍。

  这个吃货啊!到底是何方神圣,什么时候才能恢复记忆?她不会要一辈子带着他过日子吧?

  脑子里胡思乱想,当她发现自己摘了茄子时,不由得愣了一下。

  她这是……要做给他吃吗?

  她心里咯噔一下,马上否定,她是因为小阳也爱吃她做的茄子才做的。

  晚饭做好了,小阳自个儿也起来了,还迈着小短腿,闻香寻到厨房来。

  “母亲,孩儿肚子饿了。”

  “睡得可真香啊。”她笑着揉揉小阳的头。“可以吃饭了,你先去吃,娘去叫你信叔。”

  可到了后院,她整个人顿时石化。

  第三章  庙会,遇渣男(1)

  阿信正在劈柴,可他劈柴为什么要脱上衣?光着古铜色的精壮身子,那胸膛、那人鱼线,太美了,即使身上有疤痕也瑕不掩瑜,夕阳余晖洒落在他身上,整个人像打了光似的,叫人移不开视线。

  丁沐儿扶住门框,顿时觉得全身有些发虚,为何砍个柴能如此养眼,是她心术不正吗?

  她已经睡眠不足了,又让她撞见这画面,存心让她流鼻血不成?

  像是感觉到有人在看他,他忽然转眸往她的方向看过来,一瞬间,她的心咚咚地跳,脸莫名发烫。

  阿信看着她的傻样,蹙了下眉。“什么事?”

  丁沐儿努力的咽下口水,轻轻一咳。“吃、吃饭了。”

  阿信点了点头。“快劈完了,你们先吃。”

  “好!”

  她丢下一个字就转身落荒而逃,逃到了堂屋,小阳已经端端正正的坐在饭桌边吃饭了,她倒了杯水,咕噜咕噜地大口喝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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