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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娘掌家  第2页    作者:千寻

  一个没有娘亲的孩子,她只能猜测,他和自己一样孤独。

  本以为晚儿听不懂,没想到他竟然抬起头,怔怔地看着她的脸,好半晌后,笑开,露出小米粒似的牙齿。

  他一笑,脸颊边出现两个深深的酒窝,让他看起来更可爱。

  “你听得懂我说的话,对不?”她对他点点头道。

  他看出她的欣喜,学着她的动作点点头。

  “拜托拜托,回答我一声好不好,就说‘是’,可不可以?”

  晚儿看着她,没有说“是”,却害羞地笑开,下一刻又窝进她怀里。

  瞳瞳轻笑着摇摇头。“没关系,现在不想说,待会儿说,今天不想说,明天说。可是……说话是好事,你开口,我才能知道你想要什么啊!”

  她一面讲话,一面把他抱进厨房里,把灶台前的食材巡过一轮,她再把晚儿放在椅子上。晚儿不肯,她说:“看我玩游戏,很好玩的,一下子就好,你坐一下子,我就抱你。”

  晚儿这才松开手,乖乖地坐在椅子上。

  三岁的孩子、两岁的身量,他哪有他爹那副模样,他的爹身子可强壮了,往人跟前一杵,像座山似的,所以……不行,他得好好养养。

  第一章  可以为自己赎身吗?(2)

  瞳瞳跟王氏要了一块麻布,打两颗蛋黄和两颗全蛋,摆进牛奶和糖充分搅拌,深怕把空气给搅进去,她的动作分外温柔,另一边烧起炉灶、热水,摆好蒸笼。

  待王氏把麻布送过来,清洗干净之后,来来回回过滤三次蛋液——在京城家里,她有特制的细筛子,在这里只能将就。

  水滚,将过滤好的蛋液摆进蒸笼里,她拿个盘子盖在蛋液上头,再往蒸笼边插入一根竹筷,让热空气从缝里窜出来,免得温度太高。

  不多久,布丁蒸好,放进冰凉的井水里降温,她把晚儿抱在膝间开始说故事。

  “有个小孩叫做阿不,他不吃饭、不说话、不笑,什么事都摇头说不,他的娘恼了、他的爹烦了,可是谁都没有办法教他乖乖吃饭说话,怎么办呢?有一天,爹爹从外头回来,带回一只鹦鹉,你知道什么是鹦鹉吗?”

  晚儿摇头,眼睛亮亮的,显然很期待她的故事。

  “那是一种鸟,身上的羽毛五颜六色,非常漂亮,他最厉害的本领是会学人说话……”

  她一面说故事,见布丁凉了,拿起汤匙舀了一口,往他嘴巴送。

  晚儿见状,连忙捂起嘴巴猛摇头。

  瞳瞳笑开,说:“你是晚儿,不是阿不,怎么可以学他呢?还是以后我喊你阿不?阿不、阿不、阿不……”

  她喊一声,他摇一次头,两人玩得不亦乐乎。瞳瞳这才说:“就尝一口,如果不喜欢就算了,然后我继续给你讲故事,好不?”

  她漂亮的眼睛看着他,看得晚儿心头暖暖软软的,皱一下眉头,勉强开口,谁知细软滑嫩的布丁一入口,他眼睛瞠大,刚把布丁吞入肚子,立刻又张嘴。

  “好吃对吧?”

  晚儿点头。

  “瞳姨还会做很多比这个更好吃的东西,以后每天给晚儿做,好不好?”

  晚儿又点头,然后瞳瞳一面喂食、一面说故事。

  一个讲得认真、一个听得认真,一碗布丁,一点一点进了晚儿的肚子里,两人都没发现,孟殊在窗外站了很久,更没有人发现,他的目光变得柔和,嘴唇在大胡子底下弯出线条。

  本以为初来乍到,她需要时间适应,没想到她这么快就和晚儿熟悉。

  多数女子来到这个前不着别村、后不着他店,唯有群山环绕的封闭山谷时,都会感到惶惑不安。

  今儿个买回来的女人,都安排好各家媳妇过去劝说,他想着,回到家里应该会看见王氏冲着她好说歹说,劝她安分认命、乖乖当自己的媳妇,没想到竟会是这幅光景。

  孟殊笑开,浓密的胡须微动,深邃的眼睛轻闪,他想,自己没挑错人。

  “热水烧好了,姑娘要不要先去洗洗?”王氏想接过晚儿,可晚儿不肯,把头埋进瞳瞳怀里。

  这样就黏上了?孟殊勾勾眉,大步上前。“把孩子交给我,你去洗洗。”

  一路行来,风尘仆仆,好洁女子肯定不舒服。

  瞳瞳低头看看晚儿,说:“等会儿再洗,孩子有点咳嗽,我想先上山采点草药。”

  她懂医药?这二十两花得太值了。

  “又咳嗽?”孟殊皱起浓眉,分明是关心,偏偏表现出生气,他强硬地想抱过孩子,晚儿不乐意,双手硬圈住瞳瞳脖子,啊啊叫喊着。

  “小心。”瞳瞳闪身躲开他的大手,低声道:“别吓着他,我抱着就好。”

  “你抱着他,没法子上山。”

  这倒是,瞳瞳想了想,问:“你可以陪我上山吗?”她对山势不熟悉,需要一个向导。

  他毫不考虑便回答,“可以。”

  她拍拍孩子,柔声道:“晚儿,抱着你我无法爬山,让爹爹背你,我们一起去山上走走,好不好?”

  晚儿不肯,她又耐心地分说老半天,才说得他抬起头松开手。

  “我不抱你,但是一直牵着你的手不放,好吗?”

  两人对视,半晌,他轻轻地点了下头、松开手,她才把孩子交给孟殊。

  孟殊不懂何必花这时间,要是他,强行抢抱过来,晚儿顶多叫几声、哭几声,难道还能造反不成?他就不信孩子不乖乖妥协,又不是娘儿们,大丈夫得学会能屈能伸。

  只不过她对晚儿温柔的模样……真好看!让对孩子缺乏耐心的孟殊,想要多看一会儿。

  两道目光直勾勾地盯着她,盯得她浑身不对劲。“有问题吗?”瞳瞳问。

  他一拍脑袋,傻笑起来。“你对孩子真有耐心。”

  有耐心吗?是啊,她对孩子一直都很有耐心,不管是对晚儿,还是对慎儿。

  缓缓吐气,那时候她刚成亲,新郎还没把新娘领进门,就脱去喜袍,打仗去了。

  她是从什么时候起就打定主意要嫁给裴哥哥的?

  打裴哥哥从拍花子手里把她救回来那天起吧,那时她便想着赶快长大,长大后顺顺当当地嫁给裴哥哥,为他生儿育女,为他支起门楣。

  终于,她嫁了。

  喜帕褪下,她以为袁家只有婆婆,谁知道还有个四岁的慎儿等着喊她娘。

  娘?她才十四岁呢,都还没及笄,就当了人家的娘。

  生气吗?当然,也生气、也埋怨、也心酸,但她是个良善女子,永远不会忘记袁裴的救命之恩,何况他们之间的感情是日复一日慢慢处起来的。

  她喜欢他,发誓为他尽心力,一世敬他,不过是多了个儿子,严重吗?不严重的。

  突如其来的儿子,并未改变她支撑袁家门庭的计划,她把慎儿当成亲生儿子,悉心照料婆婆,她用尽力气为裴哥哥打造美好的家园……

  “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道也者……”

  听见慎儿的读书声,瞳瞳笑逐颜开,时间飞快,慎儿八岁了,他很聪明很乖,也很体贴,四年朝夕相处,她视他为亲儿,他待她为亲娘。

  起初,她当真以为慎儿是裴哥哥的亲生儿子,直到后来、后来再后来,往来的家书中,袁裴才告诉她,慎之是同袍之子,同袍曾对他有救命之恩,后来同袍死了,他便收养慎之为儿。

  这让瞳瞳更钦佩裴哥哥,他有情有义、有恩必报,他对所有待他好的人都倾心付出,那么为袁家竭尽心力的自己,他必定会回馈一世爱情,对吧?她是这样想的。

  于是她认真制药、拚命赚钱,改善袁家生活。

  她把袁家旧宅拆了,盖起又大又新的房子,她请师父给慎儿启蒙,还买下人伺候婆婆,所有人都说袁家娶了个好媳妇。

  “娘回来了?”听见脚步声,慎之回头,冲着瞳瞳一笑。

  她上前掐掐他的小脸颊,肉肉的小脸。

  “娘又去诚王府吗?”

  “嗯,冬天到,世子爷容易犯病,娘得给他备药。”

  “以后娘去诚王府,让慎儿跟着好吗?”

  眸光一闪、头微偏,她捧起他的脸,认真问:“你听到什么?”

  目光闪避,他不能出卖奶奶,只是鼓着一张包子脸,视线不敢与瞳瞳对上。

  见他不语,瞳瞳呵他痒,他左躲右闪逃不了,笑软在她怀里。

  瞳瞳很清楚,婆婆不喜欢她经常进出诚王府,可她不过是一介女子,若没有诚王府在背后撑腰,谁都可以欺她、辱她,受了苦也只能往肚子里吞。药丸买卖那么大的利益,谁不想分一杯羹?她与诚王府不过是鱼帮水、水帮鱼。

  “男女有别、授受不亲。”他想了半天挤出这么一句话。

  “可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娘得多积功德,以求你爹战场平安。”

  “可是……近水楼台先得月。”爹在那么远的地方打仗,要是娘……

  噗地,她大笑失声,捧着慎儿的小脸,重重地在他额头上亲一口。“在想什么啊,捞月得有体力呢,世子爷是病人,哪来的力气近水楼台,更何况娘这颗月,早早被我们家慎儿给摘了。”

  慎之抱着母亲的腰,娇气道:“娘,永远别离开慎儿,行吗?”

  “娘不会离开的呀,只是慎儿娶了媳妇儿,肯定想插上翅膀,赶紧离开娘。”

  “才不会,慎儿有媳妇更记挂娘。”小包子严肃无比回答。

  她轻笑。“慎儿,别害怕分离,终有一天,慎儿羽翼丰满就得展翅高飞,你必须到很多、很远的地方,开展自己的眼界。”

  “娘和我一起高飞。”

  “那个时候娘老了,飞不动啦。”

  “我背着娘飞,我到哪儿娘就到哪儿。”

  “在想什么?”孟殊的声音唤得她拉回思绪。

  瞳瞳回身一笑,掩去眼底的黯然,摇摇头,那些已经过去了。

  即便她对他有再多的耐心、疼爱……慎儿都不再是她的儿子,裴哥哥说得对,程月娘、雪儿、婆婆、慎儿、裴哥哥他们才是一家人,紧密不可分的一家人,而她,不过是外人……

  “没什么?快走吧。”

  孟殊把晚儿缚在身后,瞳瞳背起竹筐,一起往山上走。

  穿过村子,不少村人看见孟殊,纷纷同他们打招呼。“老大好。”

  “嫂子长得可真好看。”

  “晚儿挺喜欢嫂子的,对吧?”

  众人对他热情,连带地对瞳瞳、晚儿也热烈着。

  这里是个纯朴的好地方,她的直觉没错,一眼便喜欢上此地。

  直到两人走得远了,村民们还在耳语——

  “老大和嫂子看起来挺相配的。”

  “我才想着呢,咱们老大眼光高,能瞧上什么样的女人。”

  “嫂子可是花了老大整整二十两银子呢。”

  “这么多?当初落户的时候,每个人分得十亩田和二十两,一口气花掉二十两,往后老大要靠什么嚼用?他还得养晚儿呢。”

  “甭担心,老大武功高强,多上山几趟,打两只大老虎,肯定能够撑到夏末出粮。”

  “希望新嫂子能待老大好一点。”

  “旧嫂子待老大也不差,就是、就是……”

  “是她命不好。”众人的议论持续好久才停下。

  第二章  许多第一次(1)

  走出村子,转往山林小径,突然没了人声,过度的安静让气氛有些尴尬。

  “为什么他们叫你老大?”

  “我们曾经是土匪。”不过数息功夫,孟殊已经决定不瞒她,虽然这事……不太有面子。

  “土匪?你说的是打家劫舍的土匪?”她震惊地转头望着他。

  “不对,是劫富济贫的土匪。”

  只是在劫富过程当中,发了点小财,然后买下这片山谷地举寨迁移,有了地,就得有自己的小家,有了小家,就得有女人操持,他相信再过不了多久,村子会像附近的树林,发展得郁郁青青。

  “每个土匪都这么说的。”

  她突然想起师父留下的话本子,里头那话是怎说的?

  哦,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欲从此路过,留下买命财。钱这种东西,花了是财产、不花是遗产,留财产有意思、留遗产没用,土匪都开口了,再多的钱也得往人家口袋送。

  “我们只劫贪官。”在他变成老大之后,劫的都是该劫之人。

  贪官的定义是什么?有钱?看得人不爽?耸耸肩,瞳瞳不予置评。

  他看出她的不苟同,可他行事哪需要谁的认同?针对这种事,他通常甩也不甩。只是……她的不认同像根针似的戳着他的心,让他忍不住想要多解释几句。

  “林可钦,贪军饷,冒领军功;赵嘉,凡审案子,不论对错,只论谁交上来的银子多;陈平山,私扣赈银八千两,无视百姓饥荒死亡……”

  他一口气说了一大串,说得瞳瞳瞠目,下意识问:“官能这样当?不怕获罪吗?”

  “很多官都这样当的,只不过他们上下打点得好,自然没有人将他们的罪行捅破,头顶上的乌纱帽便戴得稳稳妥妥。只有利益分配不平均的时候,才会有人想跳出来管。如果雨露均沾,谁会多事断了这笔财源?所以上头的人不管,我来管!”

  瞳瞳摇头。“这世道……”

  “别悲观,水至清则无鱼,只要不过分、只要还能为百姓做事的,即便为自己攒一点私利,倒是不要紧。若真贪得太过,老天终会收了他们。”

  这些年,他可捅破不少“天”,上苍不行正义,他来主持。

  点点头,瞳瞳转移话题。“村里人经常进山吗?”

  “会,春搜、夏苗、秋狝、冬狩,青黄不接、农暇之余,村里的男人需要消耗体力,大伙儿便会组队上山。”他们用皮子、兽肉换得生活所需。

  刚在此地落户时,他要让一群习惯挥挥大刀、几句恐吓就能有白花花银子可花的土匪兄弟们学会流血流汗、交易买卖,颇有几分困难。

  他不得不一再鼓励劝说,让他们想清楚,成为良民、生活稳定,就能娶妻生子、繁衍后代,让他们慢慢想清楚,收拾起那股难受,咬牙硬撑下来。

  之后村里有了女人、有了三餐热饭,他们便渐渐习惯过上平头百姓的生活。

  “换言之,山上有路可通?”

  “前山有,后山没有,路是我们开的。”刚搬来时,这片无人的荒地野山,夜里歇下,还能听到野兽嚎叫声,后来烧草犁田,开沟为渠,接山泉水、凿井,村落雏形渐现,才有今日的好光景。

  看着他不自觉露出骄傲自得,瞳瞳嘴角微扬,这人把自己当成开山英雄了。

  不过他话中的意思是,她想采药只能去前山?可……她转身看着后山,山势高峻,山体庞大,通常这样的山会形成“一山有四季,上下不同天”的垂直气候,肯定会有许多古老而珍贵的动物植物分布,她没有估计错误的话,那里背阴处多,应该会有不少的珍贵药材。

  “你们在这里落户多久?”

  “两年。”

  从无到有,这段日子并不好受,尤其是晚儿,他打出生起,身子骨就不佳,再加上水土不服,以及自己日夜忙碌忽略了他,使得晚儿不仅多病,性子还孤僻,成天蹲在角落,谁都不喜,谁都不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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