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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娘掌家  第1页    作者:千寻

  第一章  可以为自己赎身吗?(1)

  男人啊,年纪一到,就要有个女人来热炕头,喜不喜欢、漂不漂亮其次,重要的是能满足男人的肚子和下半身。

  至于话本子里头的情情爱爱,谁晓得在闹些什么?对男人来说,与其看那些爱来爱去的文戏,不如看一场孙悟空大闹天宫,擂鼓声起,一番热闹。

  就是为这点需要,今儿个孟殊领一票兄弟下山来找婆娘。

  孟殊也需要一个婆娘,但主要目的不是热炕头,而是带儿子。

  小孩是种相当麻烦的动物,打晚儿出生起,他就没睡过一场好觉。

  弟兄们见他三不五时黑着两个大眼圈,便劝道:“老大也领个婆娘回家吧,就算下头不痒,至少夜里有人看着晚儿,可以一觉睡到天亮。”

  这话说得实在,晚儿身子骨差,三天两头病着,需要有个细心妥贴的女人来照料,何况别说夜里,就算白天,他也经常忙得不见人影,哪有办法陪晚儿,搞得孩子都三岁多了,走路不稳、说话不会、眼神呆滞、脾气古怪,再让他带下去,再好的苗子也得往歪里长。

  一群男人熟门熟路地来到牙婆家里。

  听说孟殊又带兄弟往这里来,牙婆立马笑得见牙不见眼。这爷可是大客户,每个月都会带一票男人过来挑媳妇,他们行事大方干脆,从不讲价,在意的是看得顺不顺眼。

  “去去去,把新货都给拉出来。”她催促过身边的嬷嬷后,便扭着屁股出门迎爷。“孟爷快进来坐坐,来人,上茶。”

  她一边招呼孟殊,一边计算着跟在他身后的男人,一、二……十三个,又是笔大买卖,顿时笑得更欢。

  云州多山多丘陵,民生谈不上富庶,因此大户人家少,人牙子大部分与山坳坳里的猎户作交易。实在是山上地方苦穷,没有女人愿意嫁进去,想找媳妇传宗接代,只能多猎点好货、攒些银子,再到牙婆那里挑合眼女子。

  因此,在这里要促成姻缘,牙婆比媒婆更帮得上忙。

  “李婆子,我上次要的……”

  张寻嘴巴一开,牙婆立刻接话,“记着呢,要样貌美、气质佳的,有,这回给爷挑了好几个过来。”

  在这里选媳妇,自然是要挑能做事、力气大、好生养的,偏偏有男人看不开,非要寻那貌美如花的,也不想想,夜里烛火一灭,漂不漂亮有差吗?

  何况长得好的女人气性大,娶回去当婆娘,不是给自己找罪受吗?要是碰到性子烈的,想方设法逃出山坳里,到头来岂非白忙一场?

  只是客人最大,怎么要求,她自然怎么办,这不,这回从外头寻来不少好货色。

  李婆子刚应下话,一群女人就被领出来,二十来个,排成三排陆续进屋。

  看见今天的“货”,张寻笑咧了嘴。

  就说呗,这李婆子惯会说好话,丑女也能被她夸得像朵花,让她去寻几个养眼的,都说过几回了,若不是他上次捶了桌子、发一回飙,这会儿哪会有几个颜色好的。

  “那行,今儿个咱们老大也要挑个顶好的。”

  女子们都垂眉低头,看不清楚容貌,但看得出身材窈窕、形容清秀。

  孟爷也想挑媳妇了,那得……李婆子攥了攥拳头,硬是把坑人的坏笑给憋进肚子里。

  “张爷,我得把话说在前头,一分钱一分货,第一排这几个身价不同,没有十两银子以上卖不了,后面两排倒是还可以谈谈。”

  “行,我会看着办。”

  说完男人们抢身上前,深怕好的被挑走,想当新郎又得等下个月。

  张寻粗鲁地勾起女人下巴,像挑牲口似的一个个看过去,瞧身材、挑容貌,他也不避讳,自己就是个好颜色的,不介意给婆娘捧洗脚水、烧热灶,却不能容许丑婆娘在跟前晃。

  想到哥哥娶的嫂子,张寻揉了两下鼻子,唉!他怎就不怕生一窝丑孩子?

  孟殊很少说话,女人一走进屋里,他就捧着茶细细品着,好像喝茶比看女人更有趣似的。

  他的身量高、体格壮硕,留着一把大胡子,一双眉浓,一对大眼,两只手掌摊开,硬是比别人大上许多,长长的两条腿,桌子底下都装不下。

  视线随着张寻前进,他没有非要挑最美的,他要挑个合眼缘的,至于合眼缘的条件?平心而论,他不是太清楚。

  直到张寻勾起宁语瞳的下巴,他接触到那双亮得能发光似的眼睛,咚地,心底某根弦被触动了。

  她长相甜美,但眼底含愁,嘴角衔涩,分明哀伤,却是一脸的懂事乖巧。

  她的懂事乖巧像颗石头,重重地砸中他胸口。

  通常越懂事越没人心疼,会哭的孩子才有糖吃,太乖的孩子顶多只得到一个乖字。

  有想望不敢说出口,深怕旁人为难,别人有渴盼,再委屈也要尽力去满足,深怕自己不够好就不被喜欢,这种人受委屈也不敢哭闹,不懂得自私、不晓得耍赖,这种乖……傻到很欠……人疼。

  瞳瞳抿紧双唇,面上乖巧,心底却无比抗拒。

  她的运气真背!早知如此,当初就狠赌一把,说不定跟了世子爷,更有机会见到哥哥。

  如今,不知天南地北何处归,谁晓一抹红艳落谁家?

  她后悔极了,路上逃过两次,两次都被抓回来,最后人家干脆给她灌了药。所以……她规划不出“所以”之后的事,如今只且看且走。

  至于她的乖……是被告诫过的,若是不被人买回去当媳妇,就只能等着被卖进青楼,不想伺候一个男人,那便伺候千千百百个男人。

  这话毒辣得狠,却明明白白地点出她的困境,此时除了乖巧,她别无选择。

  于是不甘隐着,怨怼藏着,她只盼运气够好,碰到一个宽厚男人,让她有机会图谋以后。

  “我要这个。”张寻指着瞳瞳。

  听见张寻这话,李婆子巧笑嫣然。这位小爷真有眼光,这姑娘不只漂亮,还美得有气质、有内涵、有底韵,怎么看都像个大家闺秀,也不知是什么样的故事,会沦落到她手里。

  李婆子瞄一眼孟殊,发现他也在看瞳瞳,心念一转,笑道:“小爷,这位姑娘得卖二十两银子。”

  闻言,张寻恼怒。“啥?刚不是说十两?”

  “爷没听仔细,我说的是十两以上。这位姑娘姓童,出身不凡,能断文识字、会算帐,就算花二十两,您也不亏啊!再说了,您看看她这长相,鹅蛋脸、新月眉,容貌娇美,风姿绰约,要是再好好打扮起来,不是我说大话,宫里的皇后娘娘都不见得有她漂亮。我开的可是良心价,要不,送到‘香袖招’,说不定可以卖上五十两。”

  张寻搔搔头,如果能识文断字,二十两确实不贵,可他哪来那么多钱?

  前阵子听哥的盘算,又买下三亩地,就算把他榨干榨透,也榨不出这一笔钱。

  一旁听到香袖招三个字,孟殊拧了浓眉,走到瞳瞳身前。

  那么长的两条腿,他的身量让人有十足的压迫感,不由自主地,瞳瞳抬起头,首先入目的是他那把大胡子,然后是他那汪黑得让人探不到底的眼睛,他生得高大壮硕,宽肩窄腰,简单的蓝色棉布直裰在身上,身形显得笔挺匀称。

  他的眼窝深邃、鼻梁高挺,看不清他覆在大胡子底下的半张脸,饶是如此,她仍然觉得这个男人英俊得令人窒息。

  他就这样看着她,没有动作、没有声音,连表情都没有多两分,而她竟然……竟然感觉站在他面前很安全?

  就算被他买走,也前程无虞、安全无虑,即使当他的奴婢,她也能顺心遂意,谋划想做的事情……真真是太奇怪的直觉。

  孟殊不想的,但还是做出突兀事儿,他从怀里掏出一颗糖,剥开糖纸,把糖递到她嘴边。

  为什么?也许是因为……受不了她微皱的眉、下拉的唇,受不了她不说话,委屈填满了她的眼。

  她是个傻女孩,像好友信里提及的小丫头那般傻气。

  于是他决定,不管她乖不乖,都要把糖给递上,让她嘴甜心甜,不再教委屈挂满眼。

  她对他有莫名的第六感,他对她也有无法解释的直觉,于是孟殊问:“你愿意跟着我吗?”

  她反问:“你是个讲道理的男人吗?”

  他回答,“我是。”

  她又问:“如果我能攒到二十两银子,可以为自己赎身吗?”

  她问得很真诚,没想话一出口,孟殊身后的弟兄们全哈哈大笑起来。

  这里不是京城富裕之地,别说一个弱女子,就是他们这票大男人,手里侍弄几亩田,再加上运气好连年风调雨顺、谷物大丰收,想攒个二十两银子,也得耗上好几年。

  到时候……凭老大的“本事”,说不定孩子都生下好几个,人老珠黄了,不巴着老大,还想要赎身?

  所有人都在笑,但孟殊把笑咬在齿缝间,不外露。

  是,他也觉得可笑,但傻女孩的认真,让他不由自主的认真起来。

  “可以。”他回答。

  一笑,松开憋紧的气,她说:“好,我愿意跟着你。”

  孟殊付钱拿走身契,大大的掌心裹住她小小的拳头,特意配合她的速度慢慢地往前行,每回兴致起,他回头,给她剥颗糖吃。

  她其实并不爱吃糖,更不爱哭,但咽下肚的糖却教她心涨得厉害。

  孤独太久的人,有人递出一点温柔,她的反应往往不是高兴,而是惶恐。

  担心这只是错觉,害怕受之有愧,便急忙想做点什么来证明自己值得被这般对待,却又怕对方只是逢场作戏,自己一个不小心,却入戏太深。

  她已经孤独太久了,担心分辨不出是戏剧或真实,于是她盯着他的脸,试图弄清楚。

  “为什么这样看我?”他问。

  “我必须弄清楚,方才吞下肚的是糖,还是穿肠毒药。”一哂,她回答。

  “我不会和自己的钱过不去,你要二十两呢!”他呵呵笑开,握紧她的手又道:“我发誓,跟着我,你会有吃不完的糖。”

  这句话比方才吞进肚子里的糖更甜、更教人舒心,没道理的好感,像草木的细根,迅速往她心底扎根,在她的胸口处索取养分、快速增长。

  孟殊的房子不大、房间不多,只有两房一厅、一灶间,像村子里其他兄弟住的一样,起初盖的时候,每家每户都是同样的规格,只不过因为他是老大,加上老大家有儿子,为了怕吵到小孩,当初留地的时候,老大家的院子硬是比旁人家的大上三、五倍。

  厅堂很大,吃饭待客、与弟兄们会议,都在这里。

  两个房间,晚儿住的地方,小床小桌小椅,家具全配合他的身量打造,另一个房间足足是晚儿房间的五倍大,除了特大号的床柜之外,还有张大书桌和书架。

  “姑娘,要不要先梳洗?”一名二十岁左右的年轻妇人问。

  她是王氏,张寻心里那个丑嫂子,说她丑,有点过分,就是矮了点、胖了些,皮肤有些黑、有些粗,但眉眼舒坦,让人望之可亲。

  虽然她长得不好看,却是个勤劳苦干、认命认分的,自从被买来当媳妇之后,就认真帮丈夫打理起家里。

  白天丈夫下田,她便到老大这里带小孩、整理家务,每个月赚上五百钱,一年也能攒足六两银子,对家里不无小补。

  “好,麻烦你了。”

  王氏笑笑道:“等等,水马上就好。”

  等王氏离开,瞳瞳深吸气、吐气,看着房子四周,竟觉得好笑。

  二十两银子、一把糖,她把自己卖了,她没有后悔空间,也不后悔,因为不必落入牙婆嘴里的香袖招,因为……胡子大爷虽然粗犷,却有一双温柔的大手。

  王氏将她领到孟殊房里,放下行李,行李是她的药箱,人贩子还算有良心,除了拿走她藏在药箱里的银票首饰之外,其他的都留下了,她的药、银针、手术刀……都还在,对了,还有两身衣裳,比起同样被卖的女子,她富裕得多。

  走到书架前,她看看上头的书,逐本看去,这人想考状元吗?怎地书架上多数是举业书册?

  瞳瞳失笑,推开窗,屋子不大,但外头有块很大的花圃,里头种了不少茶花,看得出来是精心侍弄过的。

  方才一路行来,在看见这片隐藏在两座高山中间的数千亩平地时,她是惊艳的,尤其田里一片绿油油的植物,生气盎然,教观者心情雀跃。

  他们怎么会寻到这片桃花源,在此定居?

  几乎是第一眼,她便喜欢上这里。也许,未来不会像她想像的那么糟糕。

  蓦地,隐隐有哭声传来,瞳瞳循着哭声找到晚儿,他刚睡醒,看见身边没人,便以哭声引人。

  瞳瞳细细看着男孩,两岁左右,身形瘦小,五官相当漂亮,唇红齿白,一双眼睛干净明亮,不太会说话,指着她咿咿呜呜,不知道在讲些什么?

  瞳瞳走近,他让她想起慎儿,那个为了她要放弃喜欢女孩的慎儿,瞬间暖意袭心。她轻轻将晚儿抱起,额头贴着他的额,意外发现他有些微咳嗽,瞳瞳翻过他的手,为他号脉,不禁皱起眉头。

  晚儿靠近瞳瞳,她身上的气味太好闻,一窝进她怀里,他就不想动,小小的手圈住她的腰。她想推开他,看看他的舌头,他却撒娇地咿呜两声,小手圈得更用力。

  那是依赖,孩子对母亲天生的依恋,虽然她不曾生过孩子,但她在慎儿身上得到过同样的经验。

  怎么会第一眼就拿她当母亲了呢?

  王氏也听到晚儿的声音,快步走进来,却发现晚儿窝在瞳瞳胸口。

  王氏有些意外,晚儿谁都不亲,连自己的爹也不愿意靠近,她照顾晚儿这么久,他还是与自己有距离,这就是缘分吗?王氏微微一笑,老大挑对女人了。

  环住他小小的身体,瞳瞳抬眼问:“这孩子……”

  “是老大的儿子,晚儿,都三岁多了。”

  “三岁?怎会养得……”

  “这么瘦小?是啊,这孩子打出生身子就不俐索,经常犯病,一个大男人哪有办法像女人般细心照料?况且老大忙,经常不在家,再加上这孩子性子拗,你看,都三岁多了还不肯开口说话,不吃饭,只喝奶。

  “为了他这古怪脾气,老大还在后院养了几只牛羊,方便随时取奶,是我们觉得这样子下去不成,才劝老大去买个媳妇回来。”

  瞳瞳点点头,问晚儿,“饿不饿?姨给你弄点吃的,好不好?”

  晚儿摇头,他不爱吃东西,比较喜欢赖在这个香香的怀抱里。

  “不想啊!好吧,那你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

  他没说话,只是把头往瞳瞳怀里钻。

  “不想讲话啊……没关系,我来说给你听。我叫瞳瞳,你可以喊我瞳姨,以后我会陪着你,陪你说话唱歌,陪你吃饭睡觉,陪你读书长大,不管你黏不黏我,我都一直陪着你,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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