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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心先生  第8页    作者:千寻

  “不是这样的。”他忍不住出口。

  “我知道,但十七、八岁的女孩子不知道。从那个时候起,我开始怕黑,灯一暗,我就会冒出许许多多说不清楚的罪恶感,那个罪恶感会压迫得我没办法呼吸,医生说这个病叫做创伤症候群,但我没钱也没时间医,只好自己替自己医,我告诉自己,只要我更坏一点、凶一点、奸诈一点,心机多一点,只要我从骨子里面坏到外头,那么,那个小小的罪恶感就不会来和我为难。”

  要是人可以自己医病,那么医院开来做什么?“但你的罪恶感还是在。”

  “所以喽,结论是,我太善良、不够坏。”

  白聿鑫失笑。也只有她敢自己说自己善良了。

  向秧秧也跟着笑了。“白聿鑫,虽然你不爱说话,但我明白你是好人,你很慷慨,收留我住下来,没有和我计较食宿、水电,你明知道我留在这里有目的,也没对我表现出一脸憎厌,我逼迫你、要胁你,其实你大可以不必理会,反正你又不是那个偷车贼,但你理了,留下一个想设计你的女生。”

  “那个偷车贼是我的表外孙。”他淡淡回答。

  “这就是你了不起的地方!你不计较别人的过错,还肯真心接纳,这点我就办不到。我想像过很多次,如果有一天我的爸爸走到面前对我说抱歉,我肯定头也不回地跑掉,让他僵在原地,进退两难。”

  “这样有什么好处?”

  “爽啊!让他彻底反省自己做错什么。”

  “人是不会自我反省的,他们永远站在自己的角度看事情。”

  “对,所以我欺负人,也不觉得自己理亏。”她自嘲。

  而他相信。

  “我刚到公司时,只是个送文件、茶水的小妹,凭什么爬上组长?我是踩着别人的背爬上去的,我在经理面前表现得特别努力,一天工作的时间超过十二小时,我拼命抢业绩,才不管别人怎么看我。”

  “这样……让你快乐吗?”

  “当你的目的是成功,才不会管快不快乐那种小事。刚进公司时,和我对峙的是个大学毕业的女生,她看我不顺眼,因为组长对我特别好,我也看她不顺眼,因为她有我想要却没办法要到的学历。

  我们杠上了,她联合组里的人孤立我,我每天从进公司到离开公司,没人会多看我一眼、对我多说一句话,要不是我拉肚子、在厕所里蹲太久,还不晓得原来我成了组长养的小情人。

  在他们的风言风语里,我被组长夸奖,不是因为我工作辛勤,而是因为我善于吹枕头风;我加薪,不是因为超时工作,而是因为组长嘉许我在床上很卖力。

  她终于惹火我了!于是我决定报复,不到一个星期,公司所有人的信箱里面都收到一张照片——那个女大学生和经理的亲密照片。”

  “照片是你合成的?”白聿鑫口气不善地问。他是个高道德的男人,无法忍受这种事,即便她是原始受害者。

  “如果当时我操作电脑的能力有这么强的话……很可惜,那是张真实的照片,有一天我留在办公室里加班,心念一动、偷偷打开她的电脑,在里面找到的,那张照片将让她在半个月以后升上组长。我才恍然大悟,原来她以为自己会做的事,别人也会做。”

  “你的行为很差劲。”

  向秧秧反驳,“她对我做的就不差劲吗?那不是我的错,只是以牙还牙、以眼还眼,她别对我使坏,我也不会对她耍心机。”

  “你可以换好一点的做法。”

  “什么做法?对她道德劝说?哼!”她不屑。

  “多行不义必自毙,你根本不必插手。”

  “你没见过坏人飞黄腾达吗?你还以为这是个好人有好报的世界?你知不知道我爸的第三者穿金戴银,钻戒亮得可以拿来当探照灯,而我妈守住一个有名无实的婚姻,过得紧衣缩食?

  白聿鑫,你是我难得碰到的好人,对人好、没有目的,别人对你坏,你也不使坏心眼,和你这种人做朋友很安心,因为不必担心哪天翻脸你会掀对方的底,但世界上像你这种人很少了,因为要活得好,就必须够坏。”

  “你说我的好话有没有目的?”

  “你说呢?”向秧秧笑了。她越来越爱和他说话,谈谈真心、无需防备的感觉真不坏!

  “有,你想要我的茶叶。”白聿鑫也跟着笑开。原来和坏女人,他也可以相处得不赖。

  “唉,你已经把我这只笑面虎摸透透了,我以后要怎么在你面前做戏?”她故作哀怨的说。

  “我很多年前就摸透你了。”

  “我们有这么长久的交情?”她讶异。

  “黎明高中,二年二班。”

  “你……是我的同班同学?”她翻身坐起,看着他的五官回想当年,完全没印象,她想他不是她的同学。

  “我是卜学英的儿子。”

  “卜老师!你是卜老师的儿子?怎么可能!”她一惊,跪起来拉住他的手,忍不住满肚子兴奋。

  她的手软软的,不粗,那不是一双会做家事的手,但她的确很会做家事,她的手和她的性格一样矛盾。他没甩开她,就由着她握住。“为什么不可能?”

  他真的超孤僻的!知道这种事,还能留那么多天不说。

  “我的意思是太巧了嘛!告诉我,卜老师还好吗?她是我最喜欢的老师,她常鼓励我好好念书、出国深造,是我所有老师当中最看好我的。”

  “她很喜欢你,她已经退休了,在医院里面当志工。”

  “有机会,我要去拜访卜老师。”

  “我会告诉她。”

  “你是从卜老师嘴里认识我的吗?”向秧秧、向冉冉、向晚晚,这是不容易遇到的撞名。

  “我见过你一次。”他反手握住她,是下意识动作,因为她的手冰透,而他是乐于分享温暖的好家伙。

  “什么时候?”

  “你和一个有男朋友叫做强强的女生在吵架的时候。”

  “那个啊……”她印象深刻,那是她人生第一次挨打。“你看到了?”

  “对,你很刻薄。”

  “但我的话是对的。那个女生叫做李淓,后来强强离开她,她念完大学进入我们公司,成为我的手下,她不肯和我合作共创佳绩,所以在我到这里出差之前,把她踢到总务部去。”

  “你真不怕得罪人。”

  “要成为坏女人,第一步,就是不能怕得罪人。”

  白聿鑫笑笑,问:“从那个时候起,你就不相信爱情?”

  “对,是我父亲教会我的。你可以相信金钱,它会因为你的努力越积越多;你也可以相信房子,它会帮你遮风挡雨;你更可以相信一部电影,因为你明白它是虚构的,顶多能影响你两个小时的情绪,不会伤害你十年二十年,或你的一辈子。只有爱情,不能信。”

  “有这么严重吗?”

  “我母亲是音乐才女,追她的男人排队可以绕校园好几圈,但她相信爱情,放弃学业,结果呢?她的丈夫背叛她不打紧,还利用她缺乏谋生能力,用经济压力逼她离婚。这是哪一国的爱情?想当年,他们可是亲戚朋友眼中的金童玉女。”向秧秧嗤笑一声。

  “所以你不谈恋爱、不结婚?”

  “对,我要靠自己生存。”

  她说对的口气那样笃定,笃定得他一阵无缘由的心疼。“不怕寂寞吗?”

  “只要我有够多的钱,可以花钱买男人来填补时间空间。”

  “一辈子很长,等你老到走不动,会后悔年轻时没找个人来陪。”

  “你怎敢确定夫妻能够陪对方一辈子?总会有一个人先走、一个人留下,与其到时候再来习惯一个人的生活,倒不如从年轻就学着一个人生活。”

  “你真的很没有安全感。”

  向秧秧笑答,“或许吧。”

  这个笑容里面全是真心,没有假意,于是他发现,她全真的笑容,很美丽。

  他们继续说话,这对孤僻的白聿鑫而言相当不容易,他从不说废话的,可向秧秧就是有本事让他说过一句又一句,说到她累了、沉沉睡去。

  他下床、抱起她,发现她身子冷得像支冰棒。不肯装可怜扮示弱吗?这样的女生只会辛苦自己。

  她在他身旁,已经熟睡了,却还是会自动找到热源,那是本能。

  一点、一点,她偎近他身边,脸靠上他的肩,双手抱住他热热的手臂,把脸埋进他的枕头里,睡得很惬意。

  若干年前,也有个女孩像她这样,说没有他的体温就睡不着,每天晚上都抱着他睡,每个清晨,在伸懒腰之际,对他说:“阿聿,我前辈子一定做了很多好事,不然怎么能追到你?”

  她说过几百次爱他,但她完成梦想之后,突然发现,爱他是一种莫大负担。

  她要走、他便让她走,没有牵牵绊绊、拉拉扯扯,朋友说那是他爱她不够,但他明白,这个说法是错的。他爱她很深很深,只不过,有些爱情就是会结束,勉强下去,只会辛苦对方和自己。

  他努力不怨怼,却无法阻止自己不相信人性,他尽力原谅对方,可是却饶不了自己,他知道自己是很怪的男人,但他无法改变。

  这个晚上过后,他和向秧秧才算有了真正的沟通,他们越来越能聊,他再不是她初识时的闷葫芦,而她不再对他施放虚伪笑容,他们渐渐地,在心目中给对方留了一个名为“朋友”的位置。

  第6章(1)

  向秧秧的车子昨天就回来了。

  新轮胎、新烤漆、新雨刷、新车灯,只差没有换一台新车给她,于是,她很清楚自己没有再待下去的理由。

  昨天忙得很,她上菜市场,给白聿鑫卤了一大锅卤味,让他可以吃上七、八天,再腌泡菜,让他不至于过度虐待自己的肠胃,她还烤饼干、做面包、洗水果、剥水果,做一大堆水果冰棒。

  她不只把他的冰箱塞满,还在晒衣场上风干香肠,她怕他饿死,很怕。

  忙过一天,晚饭时,没忘记叮咛他,她已经把炒饭分成三大包冷冻起来,想吃的时候送进微波热一热,而红烧狮子头也可以比照办理……

  她一边唠叨,一边想着还有什么事没交代时,眼光落在桌面的一纸合约上,天呐!是她想要的五百斤茶叶!她高兴地大叫大跳、绕着他转圈圈,还抱住他的脖子、在他颊边献上热吻。

  白聿鑫害羞,想把她从自己身上拔下来。

  可她打死不肯,直在他耳边囔囔,“你是天底下最好的男人,你这个朋友我交定了,你不准甩掉我、我也不会甩掉你,我们当一辈子的朋友,你说好不好?”

  他哭笑不得,只好冷冷地恐吓,“向秧秧,你给我下来!”

  她挤眉弄眼装小丑,才从他身上慢慢下来。无所谓,她早就习惯用热心贴他的冷脸。

  今天一大早,她就起床洗被单、洗枕头套、洗厨房、洗客厅、洗卫浴,且不管他是不是在工作中,她都孤注一掷、非要打扰。

  她要在离去之前,把屋里能洗的东西通通弄干净,因为她心知肚明,他有严重的洁癖。

  中午,她为他做一顿饭,香喷喷的麻油鸡饭,他一样吃了好几碗才放下碗筷。

  她清洗好碗盘,他帮忙把行李送进车子,她没坐进驾驶座,反而绕到他面前。

  要走了耶,有些淡淡的舍不得在心里发酵。

  “这条森林步道我已经走得很好,不会摔跤、不会勾破丝袜,也不会把自己弄得灰头土脸。”勾起他的手,向秧秧低着头说。

  “我知道。”她的不舍他知道,因为他胸口压着掖着藏着的,也是和她一样的不舍得。

  “我不会在森林里面迷路,甚至可以分辨五色鸟和乌秋的叫声。”

  “我知道。”他知道她的适应力良好,才在他的屁股后面追几遍,就追出一张森林GPS导航图。

  “菜市场里的阿桑以为我是你的女朋友,每次看到我,都会在我的袋子里多塞几根葱、几片肉。”

  他们对她好,不是因为她长得很美丽,而是因为她背后的男人叫做白聿鑫,他的茶厂提供了许多工作机会,让找不到工作的村人可以安居乐业  。

  在这里,他的脸很冷、他不懂人际关系,但他做的事替自己埋下好人缘,所有人都对他心存感激。

  向秧秧和他们一样,很感激他,不只因为他给的五百斤茶,还因为他让她学会并非只有当恶女才是唯一的生存之道。

  “我知道。”知道大家都喜欢这个爱笑、亲切的美丽女生。

  “我本来以为,我会很讨厌这里的。”也讨厌一个冰脸孤僻男,没想到短短两个多星期,她喜欢上他宽宽的背影,喜欢他大大的手掌,喜欢他吃饭时脸上掩不住的幸福感。

  向秧秧握住他的手,盯着他的帅脸不放。他的脸一样会让她的口水从台湾海峡流到太平洋,但让她真正不舍的,是他的心!一个货真价实的好男人呵,说不定,这辈子她再也不会遇见第二个这种人了……

  “我知道。”白聿鑫摸了她的发、拨开她的刘海。她仍然是个美丽耀眼的女生,但他对她不再过敏。

  “可是现在,我很喜欢你。”

  “我知道。”因为他也喜欢上她……不只是手艺。

  “那以后,你会不会想我?”

  他提了提嘴角,没回答。

  想在他嘴里套出思念,她知道,没门儿。

  “你知不知道这五百斤茶叶对我来讲,有什么意义?”

  “有了它,你可以升经理。”

  “对,升了经理,我会有更多的奖金、更高额的薪水,我可以替我的家人买一个新房子。到时候,我一定办桌请你吃饭,记住哦,我欠你一顿  。”想到还会再见面,她的心情好转了一大圈。

  “你是真心想请我吃饭,还是想要我送礼物?”他扬眉,笑问。

  真好,他越来越有表情了,这样的白聿鑫看起来比较不孤僻。“被你猜中了,你可不可以不要这么聪明?”

  “我没办法否决自己的智慧。”

  “好吧,为了不让你太麻烦,我会亲自拟好礼物清单。”

  “礼物清单?你还想从我这里挖出什么东西?”

  “你可以送我一台冰箱、一台电视机,如果你肯把屋子里面的沙发割爱,我也很乐意,因为我睡它,已经睡出感情。”向秧秧扳动手指头,一项一项数。

  “你在影射我不懂待客之道。”

  “干么心机这么深!我又不是对每个人都耍心眼,至少我对你是真心的、真心把你当成好朋友,真心感谢你的收留,真心感激你没把我吃掉…  …”他才要开口反驳,她先一步捂住他的嘴巴。“别否认,我是美女一枚。”

  拉下她的手,白聿鑫直觉回答,“放心,我对美女过敏。”

  对美女过敏?因为江绯琳的关系?

  她能理解,爸妈的婚姻能让她嘲笑爱情,他的亲身经历就能教他对爱情退避三舍,不过这个时候,身为好朋友该做的不是落井下石,而是真心希望他的感情有个好归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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