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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熊家夫  第3页    作者:千寻

  “可是,你爸……或许活不久,医生说,不会超过一年……”

  一年?向冉冉像被砸了记闷棍,再也说不出反对。

  那个男人就要死了……

  因为他,她与幸福擦身而过;因为他,她不信任男人;因为他,年纪轻轻的自己成了单身母亲,在花样年纪里,别的女孩在享受青春、享受生命洗礼,她却驼着背,背负着家庭重担和女儿的教育问题。

  是他害的,但他就要死了……

  “冉冉,如果你们姐妹一致反对,我会尊重你们,不让他踏进家门,只是你们确定,未来不会后悔吗?要是若干年后想起今天,你们会不会因为这个决定感到遗憾?”于希真叹气。

  她无语。

  “他对不起你们、对不起整个家庭,如果不是一个行差踏错,你和秧秧、晚晚都会不同。”

  “我常梦见你穿白袍的模样,梦见你在手术室里,做了一个又一个完美的手术;我梦见秧秧和一群外国人说话,她穿着昂贵的名牌套装,指挥你爸公司里的员工,那气势比男人更像大老板;我也梦见晚晚,她站在大舞台上,穿一袭红色晚礼服,拉着小提琴,一曲完毕,台下的观众起立热烈鼓掌。

  往往梦醒,我就有满肚子怨怼,我恨你父亲、恨破坏完美家庭的坏女人,但时光无法逆转,错了的事无法改变,你们现在能做的是,别让自己和父亲一样出错。冉冉,你再考虑考虑好吗?”

  她的回应是一个无声叹息。

  等了半天,于希真仍然等不到她的回应,垂眉。“迟迟想学英文,我答应带她去试听,先这样,你再慎重想想。”

  电话挂掉,向冉冉陷入一阵沉思。

  他,就要死了?真卑鄙的男人,他怎么可以死?烦!头痛到快爆炸,她捶着头,一下比一下重。累……好累,累得她快直不起身,她想找个地方躲起来,在那里,她不是妈妈、不是长女、不是组长,只是想笑就笑、想哭就哭的女人……

  打开电脑,在“我的最爱”里,她找到想看的画面,那是一片大海,很蓝很蓝的海,阳光当头照耀,把她冷冷的身子弄得很暖,闭上眼,她仿佛听见大海的呼唤声,听见太阳向她招手,要她快点加入。

  周传叙盯着电脑里的检验报告快要两个小时了。

  多不可思议,千分之一的几率也被他撞上,向迟迟居然是他的女儿?

  他不知道该笑还是该哭,当了六、七年的父亲,自己却一无所觉,要怪老天热爱捉弄人,还是怪命运偏好与他作对?

  不过是一个匪夷所思的念头,让他决定替自己和迟迟验DNA,谁知道会验出一个让人想像不到的结果!

  打开征信社寄来的档案,当向冉冉高中时期的照片出现在电脑荧幕上时,他倏地记起,为什么是她。

  七年前的片段场景跳入心田,那些已经模糊而尘封的人事再次鲜明。

  十九岁的向冉冉和十九岁的幼榕一样,清纯干净,聪明的眸子里挂着灵敏,她有张和幼榕相似的脸庞,她们都在身后梳起马尾,对,她们很像……

  天上斜斜飘起雨丝,他不喜欢雨天,认为雨天总会发生一些坏事。他离开父亲那天,下雨;失去母亲那天,下雨;幼榕到加拿大念书那天,也是像这样,飘着雨丝的天气。

  可今天有好事情,他卖掉了一副画,收到十万块钱订金,他亲吻无名指上的戒指,想像自己正亲吻着那个在遥远国度里念书的女人。

  他的画已经小有名气了,最近画廊计划把他的画行销到国外,今天特地找他去谈到国外开画展的事。

  幼榕离开两年了,两年间,他勤奋不懈,让自己变成有钱人,卖画、投资、置产,现在的他虽然还住不起大豪宅,但已买下一户五十坪公寓,而存款簿里的数字也高达八位数。

  他会继续积极进取,等她大学毕业回国,届时,他将是个亿万富翁,以这样的身份向幼榕的父母提亲,他们应该不至于反对了吧?

  把T恤的帽子拉到头上,他不喜欢穿雨衣也不爱打伞,他快步过马路,走到表妹指定的咖啡馆。

  因为父母过世得早,他是阿姨、姨丈照顾长大的,去年赶上移民热潮,阿姨全家移民到加拿大,只有表妹留在台湾,继续把大学念完。所以珊珊常常哀怨道:“家人不在身边、我们两个人只好相依为命了。”

  他疼珊珊,不单因为表妹和女友是死党兼好友,更因为他们一起长大,手足情深。

  “表哥,我在这里。”珊珊对他招手。

  他朝她走去,珊珊看他一眼,瞪他。“又不穿雨衣,你真以为自己是超人,都不会生病的哦?”

  他笑了笑,揉揉她的头发。“口气很差哦?谁敢惹我们家的珊珊,我给你出气。”

  她怒气腾腾地把咖啡杯端起来,仰头,一口气喝掉。

  “怎么了?看起来真的气得很凶。”他捏捏她可爱的脸颊。

  “表哥,你现在有钱了,为什么不常飞加拿大,和幼榕见面?”她挥开他的手,不知道气谁才好。

  “你又不是不知道我多忙。”成名并非不必付出代价。

  “你有没有想过,幼榕一个人在那边会寂寞?”

  “不会的,她和家人一起去,哪会寂寞。”

  “可是、可是……可是那里的男生都很热情。”

  “我对幼榕有信心。”他们约定过,要等彼此十年,可他并不想让两人真的等上十年,所以必须加倍卖力,现在的辛勤是为了减短两人的思念期。

  听见他的话,珊珊气疯了,突然大声一吼,吼得旁边的人纷纷转头看她。

  “信心个鬼啦!她要结婚了,那个没良心的家伙居然敢寄红帖给我,她要我转告你,不要再守什么约定,她要嫁的男人很好,她会得到幸福,她要你放手去追求自己的幸福!”她连珠炮似地说完,气得泪水直流。

  屁啦屁啦屁啦,全是狗屁话!那年出国还一把一眼泪一把鼻涕,哭着说她念完书一定马上赶回来,才多久的时间啊,就移情别恋、另结新欢,这年头,爱情都是骗人的不成?

  珊珊好气,气得跳脚,她昨天狠狠把幼榕骂一顿,也不管国际电话有多贵,要是没有骂到她爽,她怎么舍得放下电话?

  “……珊珊,这种事,不要随便拿来开玩笑。”

  他淡淡看了表妹一眼,极力压下心中的澎湃汹涌,告诉自己,他不信,珊珊只是道听途说,只是被谣言迷惑。

  开玩笑?拜托,她已经气到肠子快破掉,他居然说她开玩笑!珊珊忍不住朝笨蛋表哥咆哮,“我哪有开玩笑!你自己看,今天是她结婚的‘大好日子’!”

  当那张印着幼榕甜美笑脸的粉红镶金边喜帖落在桌面上,他的心也像被人用斧头劈开,惊天动地的痛起来。

  不是说好十年的吗?他那样认真守着约定,没想到要求承诺的她,不过短短两年,就改变了心意……

  都说距离是爱情的杀手,这是规则、是定律,他不信,还认为他们之间的爱情够坚定,哪晓得到头来,他的坚定全抵不过规则定律。

  凝睇请帖上的照片,他很明白她真的爱上别人了,如果是勉强,勉强不出甜美笑容,别欺骗他摄影师的技术好,如果没有那样的感情,一定拍不出这样的照片。

  “你看清楚,不是玩笑、不是谎话,你不要再自欺欺人。”

  她在电话里和幼榕说要断交,幼榕没话说,但她听见她在哭,不断说对不起,不断要表哥寻找自己的幸福,还说什么两个人的家世不合适……屁啦!根本就是看不起表哥的职业和身世!

  “算了,他们家我们高攀不起!表哥,我帮你介绍几百个比幼榕更好的女生,我保证她们的老爸老妈不会这么势利眼……”她一路气、一路骂,最好骂到詹幼榕的耳朵发痒烂掉。

  “……她幸福吗?”他沉默了很久,久到表妹以为他没说话意愿时,终于开口。

  这时候还管她幸不幸福?自己的悲伤比较重要好不好!他周传叙真是天底下最笨的大笨蛋!珊珊气怒地想。

  “表哥,她幸不幸福干你屁事啊?她最好三个月结婚又离婚,最好她被家暴,最好……”

  “够了,珊珊。暑假你回加拿大和阿姨、姨丈团聚时,如果有机会碰见她,替我带句话,就说我会如她所愿,放手、寻找自己的幸福,叫她不必有心理负担。”

  他的话让珊珊瞪目结舌,但他没理会,迳自走出咖啡厅。

  雨还在下,但他没把帽子戴上。

  这天晚上他喝了点酒,朋友替他找到一个援交女孩,他只看一眼就同意和她上床,因为她有张和幼榕相似的脸庞。

  那天晚上,他要了她,记不得要过几次,唯一记得的是女孩眼角的泪光,那是她的初夜,她很痛、痛到紧咬下唇,他看见她的下唇渗着血丝,却倔强的不肯让示弱的泪水滑下。

  他有很深的歉疚,他不该把对幼榕的不满发泄在另一个女孩身上,但他停不下来,只能尽力温柔,温柔地哄着她,叫她别害怕,多好笑,施暴者竟然要被害人不害怕?

  但不知道是他的诱哄出现效果,还是她已经死心认命,最后她松开紧咬的下唇,他温柔的唇立即覆上她伤痕累累的唇。

  入睡之前,他告诉她,他真的很抱歉。

  隔天清晨,他发现身上的财物被洗劫一空,指间的戒指也被偷走,他应该生气懊恼的,但想起那双倔强的眼睛,渗血的下唇,便无法生气。

  她第一次援交,而他是个没性经验的男人,所以两个人没有保险套、没有避孕措施,迟迟是在那个晚上有的吧?

  滑鼠跑过,周传叙读了向冉冉所有的背景资料。

  那是个家庭悲剧,悲剧里的女孩独立撑起一个家庭,他也因此理解了迟迟的懂事。在这样的家庭长大,怎能不磨出一颗玲珑剔透心?

  看着征信社用长镜拍下的照片,照片里的迟迟总是张着一双清灵大眼,细心观察周遭的人,而照片里的向冉冉,紧绷的眉头一如她梳得紧绷的发髻,眉宇间有些许严厉,几十张照片中,找不出她一个亲切笑容,有趣的是,属下给她的绰号——女暴龙。

  岁月真是可怕的东西,它把那个娇弱而倔强的女孩磨成女暴龙……周传叙不禁莞尔。她肯定相当勇敢,否则一个被社会踩在脚底下的女孩,怎能翻身,把社会踩在脚底下?

  关掉电脑,他想,他必须做点什么,为了自己的女儿。

  走到窗边,黑色的窗户映出他的面容,他看见杂乱的头发和胡子,想到迟迟的畏惧退缩。

  知道了,他第一件可以做的事是理掉胡须、剪一个干净的发型。

  第2章(1)

  打完第十六通电话、签完七份卷宗后,向冉冉缓缓吐气。

  很累,疲倦是她每天的唯一感觉,胸口仿佛有什么东西压着,让她走到哪里都沉重。

  前几天高中同学结婚,她去参加了,看见穿白纱礼服的小女人依偎在新郎的身上,笑得如梦似幻。

  说不羡慕是骗人的,偶尔,她也想卸下肩上担子,当个笨笨蠢蠢的可爱女生;偶尔,她也希望找个男人,可以靠着、偎着,天大的事情掉下来,只要掉几滴泪,就有人挺身替她挨砸。

  同学揶揄她,说她热爱当女强人,念书的时候抢第一名,出社会又急欲闯出一片天地,看在她们这群平凡人眼里,实在羡慕到不行。

  她们哪里知道,不是她热爱当暴龙,而是成为暴龙是她的宿命,她不能不替明天的生活打算,不能不驼着背慢慢被生活折磨,不能不把一副副重担往身上加。

  那天,她笑着对同学们说:“如果有男人想娶我,我马上嫁。”

  同学回应,“哪个男人敢啊,你可是女强人。”

  都是玩笑话,却也不难发现真心,可她的问题除了女强人,背后还有个孩子和母亲,她再美丽,都不是婚姻市场上的热卖货。

  “Boss,有人找你。”张书棋的声音打断她的胡思乱想。

  闭眼、睁眼,她深吸气,挂起职业性笑容。

  她想,应该是昨天约好的王先生,他要到大陆投资,打算请她帮忙,把手边的三栋公寓换成现金。她最喜欢这种客户了,他们大都不会在价格上有太大的坚持。

  “请他进来。”

  起身,向冉冉踩着高跟鞋走到柜子边倒了两杯热咖啡,连同拟好的合约书拿到沙发前的桌面,抬眼,望向未开启的门。

  然而门打开,进来的是一个她不认识的男人,不是她见过两回的王先生。

  他长得很高,一百九有吧,身体很壮,虎背熊腰,是肌肉猛男那一型,如果他自我介绍,“您好,我是一名健身教练。”或者说:“您好,我是一头熊。”她都会相信。

  他帅吗?还算好吧,用分数论长相,大概有七十分,不太高、也不太低的分数,反正不是那种走在马路上,会让女人很想流口水的男人。

  他的脸方方正正,不笑的时候有几分严肃,他的唇瓣很红,看起来很柔软,他的鼻子很挺,有外国人的Size,而……向冉冉勾起唇角。说不明白为什么,她喜欢他的眼睛。

  是温柔的关系吗?也许,他有一双温柔的眼睛,让人觉得安全无害、觉得温暖的眼睛。

  他的眼睛并不是纯黑色的,比较接近深褐色,有一头浓密鬈发,微微的卷,柔和了五官的刚硬。

  “请问你是……”她从沙发前向男人走去。

  “我叫周传叙。”

  “周先生你好,我是向冉冉,请问找我有事吗?”

  她向他伸出右手,周传叙握住的同一刻,立即打量起她来。

  比起高中时期的清纯,现在的她简直是丑小鸭变天鹅,浓眉大眼,挺直的鼻梁道出她性格坚毅,而菱形红润的双唇看起来很好亲。

  她美丽、精明,一身合身的浅灰色套装把身材衬得让男人喷火,她的发髻梳得一丝不苟,光滑的额间不像时下女孩,总在额间留下几缕刘海。

  她二十六岁,没有半个男人追求,不知道的人说她有强烈事业心,也有小道消息说她有同性恋倾向,但看过资料,对一切了然的他知道她身上背负着多少压力,而到目前为止,没有男人愿意接手她的压力。

  “是的,我想请向小姐帮个忙。”

  他应该带红玫瑰来的,但站在花店门前徘徊老半天,还是觉得奇怪,送花给一位素昧平生的女人,她会怎么想他?

  “帮忙?”很好,她最热爱帮别人忙了,尤其是买房卖房这种忙,让她帮过的人都知道,她有多么高的效率。“没问题,周先生请坐。”

  向冉冉待他坐定后,把咖啡推到他面前,笑问:“周先生有什么需要我服务的地方,请尽管开口。”

  周传叙再多看她几眼,确定这个决定不会让自己后悔。资料上说她是个难搞定的女人,他担心自己一开口,就会让警卫护送到大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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